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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坚强支柱,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经济基础。在新的形势下,正确审视国有企业目前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科学剖析其原因,积极探索有效对策,对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本文结合石化企业的实际,试对国有企业目前党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及对策作一粗浅探讨。
1 存在的突出问题
应该看到,近几年来国有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党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但是,目前国有企业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在一些企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1.1弄虚作假,虚报浮夸
一些企业领导人员重名利、轻政德,心浮气躁,做表面文章,搞“数字政绩”、“虚假政绩”,蒙蔽群众,欺骗上级。如某油田一钻井公司,上级领导在2004年10月份检查工作时,该公司事实已亏损这个公司领导却汇报盈利,并称年底能完成利润指标。到年底,经审计该单位全年亏损7000多万元。
1.2民主意识淡薄,家长作风严重
一些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独断专行,把自己所在的企业视为个人的“领地”,搞家长制、“家天下”。 如河南石油总公司原经理、党委书记陈天源, 在1994年至2003年期间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打着改革富民的幌子私分国有资产,将巨额资金转移到自己兼管的民营企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1亿多元,其本人和子女从中牟取暴利,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1.3任人唯亲,用人不正之风屡禁不止
一些企业用人权集中在主要领导者手中,存在着选人不按规定程序、用人不坚持标准的问题。如企业研究干部党政领导联席会只是个形式,主要领导提出人选大家举举手而已;民意测验暗箱操作,甚至赞成票、反对票数也可随意调整。一些拍马溜须,善于走“上头”的人,领导会排除阻力予以提拔重用;而群众公认能力强但领导看不上的人,却难于提拔。
1.4以权谋私,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一些企业领导人员思想道德滑坡,以权谋钱,以权谋色。如齐鲁石化公司催化剂厂原厂长王斌,1998年至2002年先后索贿受贿210多万元,不但包养情妇还和多名女性发生两性关系。
1.5脱离群众、贪图享受
有的企业经营形势严峻,职工工资都不能按时发放,而企业领导人还购买高档座车,豪华装修办公室、办公楼;有的利用工作之便频繁到名山大川去旅游和出国“考察”;有的沉湎于迎来送往,把吃喝玩乐当主业。
2 原因剖析
2.1以经济指标论英雄,不正确的“政绩观”作怪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政绩评价体系和机制存在诸多弊端。如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主要是看其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而且考核时往往用一把尺子衡量,忽略企业基础、财力物力、区域分布等差异,致使不少企业领导人员只重视经济的增长,而轻视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建设。
2.2权力太集中,运作难制约
不少国有企业的人、财、物权都掌握在企业主要领导手中,“三重一大”事项名义上是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但多数是以主要领导的意见为主。一些涉及企业的重大事项,在漫议阶段搞得热火朝天,可越到实质阶段透明度就越低,知情者也越来越少,再到后来就由个别领导“授意”决定了。企业权力运作缺乏有效的制约。
2.3监督体制不顺畅,监督有其名而无其实
一是“虚监”。如目前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实行的是宏观管理, “天高皇帝远”,上级监督乏力。二是“软监”。由于对厂长负责制的曲解而造成的消极影响,使得企业党组织不敢大胆去监督经营管理者。企业纪检监察部门隶属单位同级领导,监督权和被监督权力量之间不对称,让下级去真正地监督自己的顶头上司勉为其难。三是“弱监”。班子内部监督顾虑多,怕主要领导给“小鞋穿”,监督有名无实。
(四)执纪不严,责任追究不到位。不少企业存在执纪不严,执纪偏宽、偏软的问题。出了违纪违法案件,总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实施责任追究的更是寥寥无几。三是责任分解过于笼统,责任内容不明确,出了问题追究责任难。因此,少数人心存侥幸,胆大妄为,以身试纪试法。
(五)教育体系不完善,效果难落实。不少企业把党风廉政教育的施教主体固定在纪检监察部门,助长了领导人员的“甩手”作风,造成教育的形式主义,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同时教育内容的散滥化。现在反腐倡廉教育的教材不少,但缺乏系统性,只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效果欠佳。
3 对策思考
3.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力制衡的有效氛围。
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企业权力实行有效制衡。将“专权”变为“分权”,是董事会的权力就是董事会的权力,是经营管理者的权力就是经营管理者的权力,是监事会的权力就是监事会的权力,谁也不能垄断权力,谁也不能越权、侵权,更不能将“关键”的、“重要”的权力都集中在一个人的身上。要逐步形成“一把手”在决策时也只有“一票”权力的制度,改变“一把手”对大小事都拥有绝对否决权的状况。要避免权力集中于少数人手中,形成合理的权力结构,以利于各种权力之间的有效制约和监督,克服权力行使中的任意性和随意性。
3.2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推进源头治理工作
一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防止用人中的不正之风。首先要实行“首提负责制”。首次推荐提名干部人选的领导人员为首提责任人。首提责任人违规推荐提名或推荐提名失误,要追究其相关责任,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吏治腐败”。其次,要尽可能地实行干部公开竞聘制,不搞那种名义上是竞聘实际上由领导内定的假竞聘。二是深化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三是深化物资采购制度改革,对采购过程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要加强对计划、审批、询价、招标、签约、验收、核算、付款和领用等各环节的监督,有效防止采购中的不正之风。
3.3加大惩处力度,让腐败分子望而却步
首先,企业党政组织要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其次,要严格执纪。不管案件涉及到什么部门、什么人,都必须一查到底,该给什么处分就给什么处分,不因领导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同时,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纪违法者、袒护者、包庇者,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第三,积极追缴违纪款。对案件涉及的经济方面的问题,在查清事实的前提下,尽快追缴违纪款,努力减少经济损失。另外,要增加经济处罚的内容,使伸手者不但无利可图,而且“双手空空”。
3.4建立健全企业考评体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
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科学的政绩考评机制,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督促他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对企业各级领导人员的政绩考评,应既看经济建设成果又看精神文明建设、党建成果;要坚持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眼光评价干部,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既要看主观努力也要看客观条件。
3.5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堤坝
国有企业应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惩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抓紧抓好。要以企业领导人员为重点,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坚持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进行党纪条规和法纪法规教育,进行典型示范教育和案件警示教育,引导企业领导人员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持“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严格执行《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作者简介:刘俊(1976.09-),女,助理经济师,长期从事办公室党务管理工作。
1 存在的突出问题
应该看到,近几年来国有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党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但是,目前国有企业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在一些企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1.1弄虚作假,虚报浮夸
一些企业领导人员重名利、轻政德,心浮气躁,做表面文章,搞“数字政绩”、“虚假政绩”,蒙蔽群众,欺骗上级。如某油田一钻井公司,上级领导在2004年10月份检查工作时,该公司事实已亏损这个公司领导却汇报盈利,并称年底能完成利润指标。到年底,经审计该单位全年亏损7000多万元。
1.2民主意识淡薄,家长作风严重
一些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独断专行,把自己所在的企业视为个人的“领地”,搞家长制、“家天下”。 如河南石油总公司原经理、党委书记陈天源, 在1994年至2003年期间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打着改革富民的幌子私分国有资产,将巨额资金转移到自己兼管的民营企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1亿多元,其本人和子女从中牟取暴利,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1.3任人唯亲,用人不正之风屡禁不止
一些企业用人权集中在主要领导者手中,存在着选人不按规定程序、用人不坚持标准的问题。如企业研究干部党政领导联席会只是个形式,主要领导提出人选大家举举手而已;民意测验暗箱操作,甚至赞成票、反对票数也可随意调整。一些拍马溜须,善于走“上头”的人,领导会排除阻力予以提拔重用;而群众公认能力强但领导看不上的人,却难于提拔。
1.4以权谋私,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一些企业领导人员思想道德滑坡,以权谋钱,以权谋色。如齐鲁石化公司催化剂厂原厂长王斌,1998年至2002年先后索贿受贿210多万元,不但包养情妇还和多名女性发生两性关系。
1.5脱离群众、贪图享受
有的企业经营形势严峻,职工工资都不能按时发放,而企业领导人还购买高档座车,豪华装修办公室、办公楼;有的利用工作之便频繁到名山大川去旅游和出国“考察”;有的沉湎于迎来送往,把吃喝玩乐当主业。
2 原因剖析
2.1以经济指标论英雄,不正确的“政绩观”作怪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政绩评价体系和机制存在诸多弊端。如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主要是看其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而且考核时往往用一把尺子衡量,忽略企业基础、财力物力、区域分布等差异,致使不少企业领导人员只重视经济的增长,而轻视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建设。
2.2权力太集中,运作难制约
不少国有企业的人、财、物权都掌握在企业主要领导手中,“三重一大”事项名义上是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但多数是以主要领导的意见为主。一些涉及企业的重大事项,在漫议阶段搞得热火朝天,可越到实质阶段透明度就越低,知情者也越来越少,再到后来就由个别领导“授意”决定了。企业权力运作缺乏有效的制约。
2.3监督体制不顺畅,监督有其名而无其实
一是“虚监”。如目前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实行的是宏观管理, “天高皇帝远”,上级监督乏力。二是“软监”。由于对厂长负责制的曲解而造成的消极影响,使得企业党组织不敢大胆去监督经营管理者。企业纪检监察部门隶属单位同级领导,监督权和被监督权力量之间不对称,让下级去真正地监督自己的顶头上司勉为其难。三是“弱监”。班子内部监督顾虑多,怕主要领导给“小鞋穿”,监督有名无实。
(四)执纪不严,责任追究不到位。不少企业存在执纪不严,执纪偏宽、偏软的问题。出了违纪违法案件,总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实施责任追究的更是寥寥无几。三是责任分解过于笼统,责任内容不明确,出了问题追究责任难。因此,少数人心存侥幸,胆大妄为,以身试纪试法。
(五)教育体系不完善,效果难落实。不少企业把党风廉政教育的施教主体固定在纪检监察部门,助长了领导人员的“甩手”作风,造成教育的形式主义,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同时教育内容的散滥化。现在反腐倡廉教育的教材不少,但缺乏系统性,只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效果欠佳。
3 对策思考
3.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力制衡的有效氛围。
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企业权力实行有效制衡。将“专权”变为“分权”,是董事会的权力就是董事会的权力,是经营管理者的权力就是经营管理者的权力,是监事会的权力就是监事会的权力,谁也不能垄断权力,谁也不能越权、侵权,更不能将“关键”的、“重要”的权力都集中在一个人的身上。要逐步形成“一把手”在决策时也只有“一票”权力的制度,改变“一把手”对大小事都拥有绝对否决权的状况。要避免权力集中于少数人手中,形成合理的权力结构,以利于各种权力之间的有效制约和监督,克服权力行使中的任意性和随意性。
3.2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推进源头治理工作
一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防止用人中的不正之风。首先要实行“首提负责制”。首次推荐提名干部人选的领导人员为首提责任人。首提责任人违规推荐提名或推荐提名失误,要追究其相关责任,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吏治腐败”。其次,要尽可能地实行干部公开竞聘制,不搞那种名义上是竞聘实际上由领导内定的假竞聘。二是深化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三是深化物资采购制度改革,对采购过程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要加强对计划、审批、询价、招标、签约、验收、核算、付款和领用等各环节的监督,有效防止采购中的不正之风。
3.3加大惩处力度,让腐败分子望而却步
首先,企业党政组织要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其次,要严格执纪。不管案件涉及到什么部门、什么人,都必须一查到底,该给什么处分就给什么处分,不因领导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同时,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纪违法者、袒护者、包庇者,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第三,积极追缴违纪款。对案件涉及的经济方面的问题,在查清事实的前提下,尽快追缴违纪款,努力减少经济损失。另外,要增加经济处罚的内容,使伸手者不但无利可图,而且“双手空空”。
3.4建立健全企业考评体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
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科学的政绩考评机制,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督促他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对企业各级领导人员的政绩考评,应既看经济建设成果又看精神文明建设、党建成果;要坚持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眼光评价干部,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既要看主观努力也要看客观条件。
3.5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堤坝
国有企业应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惩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抓紧抓好。要以企业领导人员为重点,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坚持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进行党纪条规和法纪法规教育,进行典型示范教育和案件警示教育,引导企业领导人员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持“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严格执行《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作者简介:刘俊(1976.09-),女,助理经济师,长期从事办公室党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