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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保证全市人均收入的不断增长,按照市委八届三次全会关于建立企业正常工资增长机制的要求和国家有关部门文件规定,现就2003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我市2003年经济发展预测和国家在企业工资分配方面的相关政策,2003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定为13%(即2003年企业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增长幅度为13%);企业工资指导线下线为5%,且企业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我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上线为20%,即2003年企业单位从业人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