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管理机制 拓展检察监督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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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项城市院积极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发展需求,不断研究探索检察职能对接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建立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加强了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专项监督工作,走出了一条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新路子。我院“两法衔接”工作受到了省院的充分肯定,经验做法被省院予以转发,我们的体会是: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是开展“两法衔接”工作的关键
  我国现行刑法增加了大量犯罪形态为行政犯罪的新罪名,造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对象和范围等方面出现交叉,“两法”脱节问题十分突出,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第22条明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针对这些情况和问题,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不断在提高认识,推动落实上下功夫。
  一是积极筹划推进。在年初制定工作规划时,坚持把“两法衔接”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点,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纳入目标管理,协调发展推进,做到年初有计划安排,每月有学习研讨,每季有检查督导,年底有总结讲评。
  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充分利用党组会、院务会、全体干警会等时机,以我院开设的特色文化品牌“明镜讲坛”为载体,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高检院关于“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要求干警认真撰写研讨文章,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组织研讨交流。通过不断学习,转变了个别干警对检察机关介入“两法衔接”工作存在的耗时费力、多管闲事等糊涂认识和消极作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增强了干警参与“两法衔接”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是深入调查研究。今年1月份,我院由院领导带队,抽调侦监、反贪、反渎等部门干警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全市40多个行政事业单位,就“两法衔接”工作开展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作了一个月的调研,形成了2万多字的调研报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得到了市委、市人大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直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落实,为“两法衔接”工作的全面展开赢得了支持。
  二、健全组织、建立平台是开展“两法衔接”工作的基础
  “两法衔接”工作,尤其是前期工作千头万绪、点多面广,任务量较大,必须加强领导,统一协调实施,同时要着眼实际需求,不断整合信息资源,构建网络平台,切实做到既有宏观调控,又有实体支撑。为此,我们协调相关部门成立了由市委牵头,人大、纪检监察参与,各行政执法单位参加的“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政法委副书记、人大法工委主任、监察局副局长等任副组长,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市“两法衔接”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院侦监科,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运行。办公室成员进行了分工,做到了职责划分到位、任务明确到位、标准要求到位,确保了此项工作高质量运行,高效率推进。积极协调各执法行政部门,购置了电脑、扫描仪、行政执法仪等电子设备,配齐了硬件设施。成立了由院领导牵头,侦查监督业务骨干和信息管理人员组成的软件论证团队,对软件公司研发的信息平台软件进行了安全论证、风险评估、流程编排,指导软件公司改进了“两法衔接”软件功能,使其更加紧扣办案流程,更加便于检察监督,更加注重安全效率。开通了“两法衔接”工作专题网站,完成了2010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数据的网上录入工作,构建起一个方便快捷、安全高效的信息网络平台,形成了“网上衔接、信息共享”的机制,为“两法衔接”工作中立案监督案件线索的自动筛选创造了独特优势。自今年信息平台开通以来,我院已通过信息平台发现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线索91件,经核实,已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进行移交,公安机关已立案51件,其中6件已批准逮捕。
  三、完善制度、依法监督是开展“两法衔接”工作的手段
  “两法衔接”是新课题,检察机关如何在“两法衔接”的职能定位中发挥作用更是难题。我院坚持“三个抓手”,有效破解了难题,实现了检察机关在“两法衔接”机制中的法律监督职能。
  一是以制度为抓手,通过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不同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特点,分部门区别制定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具体规定》,对案件移送范围、移送标准、移送程序、移送时间以及移送职责等进行了明确和统一,为规范信息备案和案件移交提供了依据。建立了联合执法制度。先后与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执法12次,增强了打击力度,提高了案件质量和移交数量,打破了过去税务、商务、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连续5年未移送一起案件的困局,有力的打击了制假、售假、假冒商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增强了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刚性,丰富了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线索资源,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互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有关情况,研究解决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衔接工作的措施。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通过简报、会议、网络等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共享,推动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以监督为抓手,通过立案监督、提前介入重大案件,纠正和指导行政执法行为。如近日劳动部门在移交一起企业恶意欠薪案件中,就是否达到立案标准的问题,与公安机关产生了分歧意见,劳动部门向我院提出了立案监督申请,我院侦查监督部门通过立案监督调查程序全面了解案情后,结合外省判例、沟通审判机关意见、紧扣条文要件向公安机关发出了立案建议,此罪名在我市尚属首次立案,使40多名农民工看到了希望,及时化解了一起因恶意欠薪引发的群众性集体上访案件,受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是以查案为抓手,通过监督立案发现并查处行政执法部门在办案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一方面,加大了同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另一方面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涉嫌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及时立案查处。截至目前,我院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件,已立案查处3件4人。通过对案件的查处,提高了有关部门对“两法衔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了行政执法人员公平公正执法,推动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规范执法、两法双赢是开展“两法衔接”工作的目的
  以学习高检院下发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和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规范化管理活动为牵引,通过走访行政执法单位、查阅案件卷宗、发送检察建议、组织学习培训等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两法衔接”工作开展以来,先后走访行政执法部门38家,查阅案件卷宗218起,发送有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检察建议26件,为行政执法人员组织专题讲座6次,执法规范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行政执法部门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移交率由专项监督活动开展前的0.3%,提高到今年以来的1.2%,提高了400%;经过检察机关审查后,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犯罪案件的立案率达到了100%;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公平公正执法理念明显增强,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过去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案发多查处少、罚款多移交少、徇情多监督少”的现象得到了根本改善,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双赢。
  我院的“两法衔接”工作刚刚起步,在这条创新的路上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改进和完善,可以说是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市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立足本职,站位全局,不断创新,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实现新发展,为促进依法行政,助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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