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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上午,长春农博园5号展馆2楼报告厅气氛热烈。来自德惠市夏家店乡的青年农民马春双从省科协副主席韩宇鸿手中接过了高级农艺师证书,全场掌声雷动。从即日起,我省近万名农民有了自己的相应职称。
新型职业农民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力量。开展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能评定工作,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有利于统筹培养和稳定发展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更有针对性地落实国家惠农助农扶持政策;有利于对农村实用人才实施动态管理,开展好经常性培训和跟踪服务。基于此目的,2015年9月,省人才办、省农委和省科协联合在全省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工作。在省、市、县各级人才办、农业部门、科协的共同组织和相关责任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在广大农民的积极响应和参与下,评定工作于2016年7月下旬全面完成,全省共评选出高级农技师161名,中级农技师996名,初级农技师8372名。
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能评定工作在我省是一项新事物。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操作难度大,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借鉴。在这种情况下,各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主动担责,全力推进工作落实,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单位的支持,使工作网络横向延伸到所有相关部门单位,纵向从省级延伸到最底层的村民委员会。全省上下通力配合,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强化措施落实,加强调研督导,确保了首批评定工作按照标准如期顺利完成。
首批农民专技评定工作出台了《全省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办法》和《全省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能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起包括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技师评审委员会在内的省、市、县三级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能评定组织工作体系,建立并有效运行从宣传动员、填表申报、基层推荐,到县、市、省逐级受理、评审与推荐,再到省、市、县自上而下工作核查、审批发证、建档建库等全套标准的农民专业技能评定工作机制与流程,制定并建立申报材料标准模版、参评人情况建档管理、评定工作数据库、配套政策等一系列的制度规范。这些政策制度和规则,以及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在实际工作中探索总结出来的一些好的措施办法,为今后的评定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新型职业农民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力量。开展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能评定工作,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有利于统筹培养和稳定发展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更有针对性地落实国家惠农助农扶持政策;有利于对农村实用人才实施动态管理,开展好经常性培训和跟踪服务。基于此目的,2015年9月,省人才办、省农委和省科协联合在全省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工作。在省、市、县各级人才办、农业部门、科协的共同组织和相关责任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在广大农民的积极响应和参与下,评定工作于2016年7月下旬全面完成,全省共评选出高级农技师161名,中级农技师996名,初级农技师8372名。
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能评定工作在我省是一项新事物。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操作难度大,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借鉴。在这种情况下,各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主动担责,全力推进工作落实,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单位的支持,使工作网络横向延伸到所有相关部门单位,纵向从省级延伸到最底层的村民委员会。全省上下通力配合,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强化措施落实,加强调研督导,确保了首批评定工作按照标准如期顺利完成。
首批农民专技评定工作出台了《全省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办法》和《全省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能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起包括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技师评审委员会在内的省、市、县三级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能评定组织工作体系,建立并有效运行从宣传动员、填表申报、基层推荐,到县、市、省逐级受理、评审与推荐,再到省、市、县自上而下工作核查、审批发证、建档建库等全套标准的农民专业技能评定工作机制与流程,制定并建立申报材料标准模版、参评人情况建档管理、评定工作数据库、配套政策等一系列的制度规范。这些政策制度和规则,以及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在实际工作中探索总结出来的一些好的措施办法,为今后的评定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