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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地转化、创新性地发展中国传统礼仪教育的精华,对于改进和加强当代青少年的文明礼貌教育,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中国是文明古国,素以“礼仪之邦”享誉世界。中国传统文化就其本质特征而言,属于礼仪文化。这与中国古代的当政者以及思想家、教育家重视礼仪的制定及其教育是分不开的。创造性地转化、创新性地发展中国传统礼仪教育的精华,对于改进和加强当代青少年的文明礼貌教育,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中国传统礼仪教育的历史溯源
中国自古就有重视礼仪教育的优良传统。据记载,尧舜时期就有了礼乐教育的先例。《尚书·舜典》就有舜命契、夔以“礼乐”教育百姓、胄子的记载:“帝曰:‘契,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1]“五教”即礼教,指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种人伦教育。通过乐教,使人们正直而温和,宽厚而谨慎,刚毅而不妄为,简朴而不高傲;从而达到“神人以和”的境地。夏商周时期,用“礼乐”教育世子成为传统。
西周时期,礼仪就已经成为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周礼·春官·大宗伯》记载,大宗伯的主要职责是掌管“五礼”之事,即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等五礼。通过这“五礼”实现对民众的教化、国家的治理。按照《周礼》的记载,西周治国有“六典”,其二为“教典”,为地官所掌。通过社会方面的礼仪教育,从而达到教化民众、治国安民的目的。西周学制分“乡学”与“国学”,予以实施礼仪教育。“乡学”中的教育内容,主要是“六德”“六行”和“六艺”。六德是指六种品德,即知(智)、仁、圣、义、忠、和;六行是指六种善行,即孝、友、睦、姻、任、恤;六艺是指六种才能,即礼、乐、射、御、书、数。“国学”的教育内容,主要是“三德”“三行”“六仪”和“三乐”。三德指三种品德,即至德、敏德、孝德;三行是指三种善行,即孝敬父母、尊敬贤良、顺从师长;六仪指六种重要场合或事件的礼仪,即祭祀礼仪、宾客礼仪、朝廷礼仪、丧纪礼仪、军旅礼仪、车马礼仪;三乐指三种乐教,即乐德、乐语和乐舞。通过学校礼仪教育,目的是为了“节民性”“兴民德”,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和修养。可见,西周的礼仪教育实质是以道德伦理为主要内容的行为规范教育。
值得注意的是,西周的礼仪教育主要针对贵族及其子弟,具有一定的狭隘性。孔子在对西周的礼仪教育进行借鉴反思的基础上,把礼仪教育从贵族的狭小范围推广到平民社会,使礼仪教育成为提高普遍人性和个体道德品质的重要手段。孔子强调,通过礼仪教育,不能使人们仅停留在知礼、识礼的层面,而是引导社会中的每个人都能够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2]使人们明礼知耻,自觉修正自己的行为以符合礼仪规范,不做与社会规范相违背的事,从而在全社会范围实现“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3]的和谐局面。
继孔子之后,荀子更为重视礼仪教育。从其性恶论出发,更加强调礼乐教育的现实意义,即通过“礼”调节人的欲望与现实之间的矛盾,规范人们的行为;通过“乐”的感染熏陶,使人们认同并自觉遵循礼仪规范,也即“乐行而志清,礼修而行成,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美善相乐”。[4]242荀子强调,通过礼仪教育,人人都可以成为像大禹那样的圣人。
西汉时期,汉武帝实行“罢黯百家,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五经成为官学的主要教学内容,学校教育也就成了经学教育,礼仪教育受到了格外的重视。此后,历朝历代的政治家、思想家及教育家,大多也重视礼仪教育。宋代张载特别推崇“礼”,认为学礼、崇礼、从礼、守礼,是道德教育的核心内容和基本途径。朱熹著有《家礼》一书,主要介绍家庭生活方面所行的礼事,包含饮食、起居、丧葬嫁娶、祭祀等日常应用家庭礼仪;同时,他为白鹿书院制订了学规——《白鹿洞书院揭示》,提出了学生在修身、处事、接物方面的基本礼仪要求。
二、中国传统礼仪教育的实践价值
中国传统礼仪教育之所以被当政者和诸多文人重视,原因是其在教化民众、涵养德性、治国安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有助于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礼仪是一种文明行为标准,是个人的生活行为规范与待人处世的准则,也是个人仪表仪容、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等方面的个体规定。通过礼仪教育,使青少年了解立身处世中个人应遵循的准则和规范方面的基本知识,并鼓励、督促他们在家庭、学校和社会生活的实践中,反复体验、感受并践行这些礼仪规范,日积月累,良好的行为习惯便会随之养成。中国传统礼仪教育的内容体现为非常具体、细致乃至繁琐的礼仪规范,这些规范几乎覆盖社会中每个人人生中的每个阶段,弥散于生活实践中的每一个场景,蕴含于每一个或盛大隆重或简单朴素的礼仪活动之中,使人无时无刻不处于礼仪规范的浸染之中,经过长期的熏陶和感染,从而内化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学习、模仿、掌握并自觉遵循的行为准则和处事原则。可见,中国传统礼仪教育通过实践养成、榜样示范、环境熏陶等方式,把外在的礼仪规范内化为素质修养和文明教养,使外在的约束转化为内心的自觉,从而使人们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有助于提升人的道德素质
中国传统礼仪浩如烟海,表面上是规定人的仪表仪容、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等具体内容,但实质是以涵养人的良好德性为旨归,使人做出更多的道德行为。孔子认为,礼仪的本质(核心)是仁爱,不只是表现为人际交往的仪式和形式。通过各种形式的礼仪教育,特别是各种重要的仪式活动,使受教育者领悟、体会、感受到其中蕴含的道德要求,并自觉的认同和践行,从而逐渐内化为个人品德。中国古代众多礼仪活动的举行,除了表达人们的情感之外,主要目的是给人以教化,净化人的心灵,提升人的道德素质。例如,作为众礼之始的冠礼,中国古代上至帝王下至百姓都是非常重视的。因此,通过冠礼的各种仪式,使加冠者意识到,作为成年人要服装齐备、举止得体、态度端庄、言谈恭顺;在生活中,要做到对父母孝顺,对兄长友爱,对国君忠诚,对长辈顺从。总之,中国传统礼仪教育习惯将各种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贯穿于具体的礼仪实践之中,经过长期的潜移默化来塑造人们的道德品质。
3.有助于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
中国传统礼仪不仅仅是维护尊卑等级关系的制度,也是维持人际关系和伦常秩序的准则,更是人际交往中不可或缺的行为规范和标准。荀子说:“礼也者,贵者敬焉,老者孝焉,长者弟焉,幼者慈焉,贱者惠焉。”[4]312礼仪就是对地位高贵的人要尊敬,对年老的人要孝顺,对年长的人要敬从,对年幼的人要慈爱,对卑贱的人要给予恩惠。因此,礼仪教育的实质是彰显社会交往中每个人应有的态度和行为,要求每个人都要以此行事。一个人如果不懂礼仪,在生活中就会不知所措,在社交场合就会手足无措,也往往引发各种矛盾和冲突。所以,孔子说,把礼仪运用到宗庙之内,就会人人恭敬;把礼仪运用到朝廷之上,就会贵贱有别;把礼仪运用到家庭之内,就会父子相亲、兄弟和睦;把礼仪运用到乡里之中,就会形成尊老爱幼的良好风气。可见,通过礼仪教育,使每个人了解为人处事、人际交往的规矩以及职责所在,并自觉遵循礼仪规范和履行义务,只有这样才会形成人与人和睦相处的和谐景象。
参考文献:
[1]孔子.尚书[M].长沙:岳麓书社,2001:12.
[2]杨润根.发现论语[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7:248.
[3]王文锦.礼记译解[M].北京:中华书局,2001:287.
[4]荀况.荀子[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韩云忠,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张 丽
中国是文明古国,素以“礼仪之邦”享誉世界。中国传统文化就其本质特征而言,属于礼仪文化。这与中国古代的当政者以及思想家、教育家重视礼仪的制定及其教育是分不开的。创造性地转化、创新性地发展中国传统礼仪教育的精华,对于改进和加强当代青少年的文明礼貌教育,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中国传统礼仪教育的历史溯源
中国自古就有重视礼仪教育的优良传统。据记载,尧舜时期就有了礼乐教育的先例。《尚书·舜典》就有舜命契、夔以“礼乐”教育百姓、胄子的记载:“帝曰:‘契,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1]“五教”即礼教,指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种人伦教育。通过乐教,使人们正直而温和,宽厚而谨慎,刚毅而不妄为,简朴而不高傲;从而达到“神人以和”的境地。夏商周时期,用“礼乐”教育世子成为传统。
西周时期,礼仪就已经成为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周礼·春官·大宗伯》记载,大宗伯的主要职责是掌管“五礼”之事,即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等五礼。通过这“五礼”实现对民众的教化、国家的治理。按照《周礼》的记载,西周治国有“六典”,其二为“教典”,为地官所掌。通过社会方面的礼仪教育,从而达到教化民众、治国安民的目的。西周学制分“乡学”与“国学”,予以实施礼仪教育。“乡学”中的教育内容,主要是“六德”“六行”和“六艺”。六德是指六种品德,即知(智)、仁、圣、义、忠、和;六行是指六种善行,即孝、友、睦、姻、任、恤;六艺是指六种才能,即礼、乐、射、御、书、数。“国学”的教育内容,主要是“三德”“三行”“六仪”和“三乐”。三德指三种品德,即至德、敏德、孝德;三行是指三种善行,即孝敬父母、尊敬贤良、顺从师长;六仪指六种重要场合或事件的礼仪,即祭祀礼仪、宾客礼仪、朝廷礼仪、丧纪礼仪、军旅礼仪、车马礼仪;三乐指三种乐教,即乐德、乐语和乐舞。通过学校礼仪教育,目的是为了“节民性”“兴民德”,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和修养。可见,西周的礼仪教育实质是以道德伦理为主要内容的行为规范教育。
值得注意的是,西周的礼仪教育主要针对贵族及其子弟,具有一定的狭隘性。孔子在对西周的礼仪教育进行借鉴反思的基础上,把礼仪教育从贵族的狭小范围推广到平民社会,使礼仪教育成为提高普遍人性和个体道德品质的重要手段。孔子强调,通过礼仪教育,不能使人们仅停留在知礼、识礼的层面,而是引导社会中的每个人都能够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2]使人们明礼知耻,自觉修正自己的行为以符合礼仪规范,不做与社会规范相违背的事,从而在全社会范围实现“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3]的和谐局面。
继孔子之后,荀子更为重视礼仪教育。从其性恶论出发,更加强调礼乐教育的现实意义,即通过“礼”调节人的欲望与现实之间的矛盾,规范人们的行为;通过“乐”的感染熏陶,使人们认同并自觉遵循礼仪规范,也即“乐行而志清,礼修而行成,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美善相乐”。[4]242荀子强调,通过礼仪教育,人人都可以成为像大禹那样的圣人。
西汉时期,汉武帝实行“罢黯百家,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五经成为官学的主要教学内容,学校教育也就成了经学教育,礼仪教育受到了格外的重视。此后,历朝历代的政治家、思想家及教育家,大多也重视礼仪教育。宋代张载特别推崇“礼”,认为学礼、崇礼、从礼、守礼,是道德教育的核心内容和基本途径。朱熹著有《家礼》一书,主要介绍家庭生活方面所行的礼事,包含饮食、起居、丧葬嫁娶、祭祀等日常应用家庭礼仪;同时,他为白鹿书院制订了学规——《白鹿洞书院揭示》,提出了学生在修身、处事、接物方面的基本礼仪要求。
二、中国传统礼仪教育的实践价值
中国传统礼仪教育之所以被当政者和诸多文人重视,原因是其在教化民众、涵养德性、治国安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有助于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礼仪是一种文明行为标准,是个人的生活行为规范与待人处世的准则,也是个人仪表仪容、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等方面的个体规定。通过礼仪教育,使青少年了解立身处世中个人应遵循的准则和规范方面的基本知识,并鼓励、督促他们在家庭、学校和社会生活的实践中,反复体验、感受并践行这些礼仪规范,日积月累,良好的行为习惯便会随之养成。中国传统礼仪教育的内容体现为非常具体、细致乃至繁琐的礼仪规范,这些规范几乎覆盖社会中每个人人生中的每个阶段,弥散于生活实践中的每一个场景,蕴含于每一个或盛大隆重或简单朴素的礼仪活动之中,使人无时无刻不处于礼仪规范的浸染之中,经过长期的熏陶和感染,从而内化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学习、模仿、掌握并自觉遵循的行为准则和处事原则。可见,中国传统礼仪教育通过实践养成、榜样示范、环境熏陶等方式,把外在的礼仪规范内化为素质修养和文明教养,使外在的约束转化为内心的自觉,从而使人们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有助于提升人的道德素质
中国传统礼仪浩如烟海,表面上是规定人的仪表仪容、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等具体内容,但实质是以涵养人的良好德性为旨归,使人做出更多的道德行为。孔子认为,礼仪的本质(核心)是仁爱,不只是表现为人际交往的仪式和形式。通过各种形式的礼仪教育,特别是各种重要的仪式活动,使受教育者领悟、体会、感受到其中蕴含的道德要求,并自觉的认同和践行,从而逐渐内化为个人品德。中国古代众多礼仪活动的举行,除了表达人们的情感之外,主要目的是给人以教化,净化人的心灵,提升人的道德素质。例如,作为众礼之始的冠礼,中国古代上至帝王下至百姓都是非常重视的。因此,通过冠礼的各种仪式,使加冠者意识到,作为成年人要服装齐备、举止得体、态度端庄、言谈恭顺;在生活中,要做到对父母孝顺,对兄长友爱,对国君忠诚,对长辈顺从。总之,中国传统礼仪教育习惯将各种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贯穿于具体的礼仪实践之中,经过长期的潜移默化来塑造人们的道德品质。
3.有助于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
中国传统礼仪不仅仅是维护尊卑等级关系的制度,也是维持人际关系和伦常秩序的准则,更是人际交往中不可或缺的行为规范和标准。荀子说:“礼也者,贵者敬焉,老者孝焉,长者弟焉,幼者慈焉,贱者惠焉。”[4]312礼仪就是对地位高贵的人要尊敬,对年老的人要孝顺,对年长的人要敬从,对年幼的人要慈爱,对卑贱的人要给予恩惠。因此,礼仪教育的实质是彰显社会交往中每个人应有的态度和行为,要求每个人都要以此行事。一个人如果不懂礼仪,在生活中就会不知所措,在社交场合就会手足无措,也往往引发各种矛盾和冲突。所以,孔子说,把礼仪运用到宗庙之内,就会人人恭敬;把礼仪运用到朝廷之上,就会贵贱有别;把礼仪运用到家庭之内,就会父子相亲、兄弟和睦;把礼仪运用到乡里之中,就会形成尊老爱幼的良好风气。可见,通过礼仪教育,使每个人了解为人处事、人际交往的规矩以及职责所在,并自觉遵循礼仪规范和履行义务,只有这样才会形成人与人和睦相处的和谐景象。
参考文献:
[1]孔子.尚书[M].长沙:岳麓书社,2001:12.
[2]杨润根.发现论语[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7:248.
[3]王文锦.礼记译解[M].北京:中华书局,2001:287.
[4]荀况.荀子[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韩云忠,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张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