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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强调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健康中国战略”成为国家发展战略,职业健康保护已经成为提升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生活质量的重要基础。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指引下,我国实施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不断践行着前期预防的理念。
关键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一、主要问题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索辨识遗漏。当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将涉及职业病危害的行业分为9个类别。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至少具有3个类别的资质,部分机构甚至具有7至8个类别的资质。尤其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广泛应用,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断出现,在建设项目职補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中,极易发生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遗漏的清况。
1.1類比工程的错误使用
使用类似工程的情况作为参考来预测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是一种很好的方法。然而在实际使用中,一般仅选取一个类似工程作为类比对象。由于影响职业病危害的因素较多,例如某个易产生职业病危害环节的工艺的具体参数设置、使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种类及运行维护情况、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如果不同,即使在主体工艺设备相同的情况下体现出来的职业病危害状况也会有很大差异。极端时,还可能出现类比工程与建设项目产品相同,但工艺路线不同,使类比工程与建设项目建成后的职业病危害状况相差甚远。
1.2对策措施的有效性差
当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偏低,工程技术人员匮乏,尤其是富有工程设计和现场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更是稀缺。建设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时尚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对设计较粗略,许多细节没補定。这些因素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又棟飄管理内雛多,硬件少;原则性内雛多,具体要求较少;生搬硬套较多,符合项目实际倩况的较少。
二、建议对策
2.1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从外部引人具有丰富工程设计、现场管理经验的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提高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比例,优化自身队伍结构。同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还应加强现有人员队伍建设,通过科研项目、专项培训、现场实习等多种方式,使现有人员队伍了解掌握职业卫生相关工程设计、现场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提升他们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危害水平预测分析、超标原因分析及治鹏施提出等方面工倾力。
2.2加强基础数据库的建设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加强自身所从事服务行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浓(强)度水平范围、影响因素及其影响机理等数据的收集工作,建设职业病危害相关基础数据库。数据来源包括自身开展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检测活动,其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公示的材料,各级政府部门公布共享的数据,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和论文等。
2.3加强基础数据使用和挖掘
改变以往使用单一工程进行类比的方法,从数据库中选取多个同类工程进行类比分析,给出建设项目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的浓(强)度水平范围,更科学的预测建设项目将面临的职业健康风险。
2.4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
建设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时尚处于可行阶段,许多细节没有确认或者在可行报告中描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应加强与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尤其是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沟通,尽可能获取更详实可靠的平面布置、工艺过程、设备设施等相关信息,减少由于资料不完整带来的评价缺陷。
2.5鼓励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影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水平的因素很多,包括选址、总体布局、平面布置、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原辅材料、产品(含中间产品)、运行管理状况等等,相同类型和规模的两个建设项目,建成后职业病危害水平可能相差甚远。这些都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开展评价工作时,应鼓励评价人员多看、多想、多问,每做一个类似建设项目的评价,就有一点提高,杜绝抄袭。
三、新时代面临新机遇新挑战
2001年发布的《职业病防治法》实施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监管的国家职业卫生监督制度。近年来职业卫生监管职能不断调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03年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职能进行了局部调整,2010年再次对职业卫生监管职能进行调整,实行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负责的“防治保”三段管理模式。2018年,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组建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卫生监管职能重新回到卫生行政部门。新的形势带来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传统监管模式强调准入、事前许可,以“放管服”为指导思想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审批制度,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也面临由“法规符合性评价与管理”的模式向风险评价与管理模式发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定性或定量地测评职业健康风险水平,从而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强化了对不可接受风险的关注与控制,还可以避免因法规标准不够健全而对企业自主管理带来的影响。《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核心内容强化了职业病防治源头治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措施控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是由识别、分析、评价、控制等若干环节组成的一个系统过程。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根本措施,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前期预防理念。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通过强化政府监管职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必将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水平。保障全体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提高国家竞争力。
参考文献
[1]王志勇,王心韬,罗颖,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实践与认识[J].海峡预防医学杂志,2005,11(6):64-66.
[2]张敏,鲁洋,吴宗之,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历史沿革及展望[J].劳动保护,2016(7):86-89.
关键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一、主要问题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索辨识遗漏。当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将涉及职业病危害的行业分为9个类别。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至少具有3个类别的资质,部分机构甚至具有7至8个类别的资质。尤其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广泛应用,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断出现,在建设项目职補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中,极易发生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遗漏的清况。
1.1類比工程的错误使用
使用类似工程的情况作为参考来预测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是一种很好的方法。然而在实际使用中,一般仅选取一个类似工程作为类比对象。由于影响职业病危害的因素较多,例如某个易产生职业病危害环节的工艺的具体参数设置、使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种类及运行维护情况、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如果不同,即使在主体工艺设备相同的情况下体现出来的职业病危害状况也会有很大差异。极端时,还可能出现类比工程与建设项目产品相同,但工艺路线不同,使类比工程与建设项目建成后的职业病危害状况相差甚远。
1.2对策措施的有效性差
当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偏低,工程技术人员匮乏,尤其是富有工程设计和现场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更是稀缺。建设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时尚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对设计较粗略,许多细节没補定。这些因素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又棟飄管理内雛多,硬件少;原则性内雛多,具体要求较少;生搬硬套较多,符合项目实际倩况的较少。
二、建议对策
2.1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从外部引人具有丰富工程设计、现场管理经验的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提高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比例,优化自身队伍结构。同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还应加强现有人员队伍建设,通过科研项目、专项培训、现场实习等多种方式,使现有人员队伍了解掌握职业卫生相关工程设计、现场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提升他们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危害水平预测分析、超标原因分析及治鹏施提出等方面工倾力。
2.2加强基础数据库的建设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加强自身所从事服务行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浓(强)度水平范围、影响因素及其影响机理等数据的收集工作,建设职业病危害相关基础数据库。数据来源包括自身开展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检测活动,其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公示的材料,各级政府部门公布共享的数据,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和论文等。
2.3加强基础数据使用和挖掘
改变以往使用单一工程进行类比的方法,从数据库中选取多个同类工程进行类比分析,给出建设项目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的浓(强)度水平范围,更科学的预测建设项目将面临的职业健康风险。
2.4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
建设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时尚处于可行阶段,许多细节没有确认或者在可行报告中描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应加强与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尤其是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沟通,尽可能获取更详实可靠的平面布置、工艺过程、设备设施等相关信息,减少由于资料不完整带来的评价缺陷。
2.5鼓励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影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水平的因素很多,包括选址、总体布局、平面布置、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原辅材料、产品(含中间产品)、运行管理状况等等,相同类型和规模的两个建设项目,建成后职业病危害水平可能相差甚远。这些都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开展评价工作时,应鼓励评价人员多看、多想、多问,每做一个类似建设项目的评价,就有一点提高,杜绝抄袭。
三、新时代面临新机遇新挑战
2001年发布的《职业病防治法》实施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监管的国家职业卫生监督制度。近年来职业卫生监管职能不断调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03年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职能进行了局部调整,2010年再次对职业卫生监管职能进行调整,实行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负责的“防治保”三段管理模式。2018年,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组建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卫生监管职能重新回到卫生行政部门。新的形势带来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传统监管模式强调准入、事前许可,以“放管服”为指导思想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审批制度,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也面临由“法规符合性评价与管理”的模式向风险评价与管理模式发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定性或定量地测评职业健康风险水平,从而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强化了对不可接受风险的关注与控制,还可以避免因法规标准不够健全而对企业自主管理带来的影响。《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核心内容强化了职业病防治源头治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措施控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是由识别、分析、评价、控制等若干环节组成的一个系统过程。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根本措施,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前期预防理念。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通过强化政府监管职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必将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水平。保障全体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提高国家竞争力。
参考文献
[1]王志勇,王心韬,罗颖,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实践与认识[J].海峡预防医学杂志,2005,11(6):64-66.
[2]张敏,鲁洋,吴宗之,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历史沿革及展望[J].劳动保护,2016(7):8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