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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以及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优缺点,提出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需要改进的措施。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 工程造价 计价模式
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是由招标人按照《计价规范》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确定工程造价的程序为: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时,招标人依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工程数量清单。投标人根据本企业的消耗标准、利润目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企业实力,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与合价,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并以所报的单价作为竣工结算时的计价标准,根据工程量的增减情况,调整工程造价。在这种模式下确定的工程造价是由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的建筑产品价格,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国际惯例的要求。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允许承包商自主报价的、通过市场竞争确定价格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计价模式。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有如下优点
2.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能够反映市场经济规律。建筑产品虽然有其特殊性,但建筑产品也是商品,与一般商品一样在市场竞争中要受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货币流通规律的支配,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不仅规定了反映工程实体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对施工措施消耗部分也固定化了,虽然由有关部门定期发布价格指数对价格作以调整,但以此为依据形成的工程价格基本上属于社会平均价格。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则把确定人、材、机消耗量及施工措施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的权力交给施工企业,有利于建筑产品在市场中形成价格,反映其真实价格。
2.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坚持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由政府有权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确定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原则、方法和必须遵守的原则,包括统一的项目编码、统一的项目名称、统一的计量单位、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等。同时留给企业自主报价、参与市场竞争的空间,将属于企业性质的施工方法、施工措施和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水平、管理费及利润由企业根据自身的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来确定,给企业充分选择的权利,同时有利于企业精心控制成本,从而不断的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和进步,并带动整个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2.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有利于建筑市场风险的合理分担。由于建筑产品本身的特性,其不确定和变更因素非常多,建设的风险较大。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后,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而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等不负责任,因此由这部分引起的风险由业主承担,这种格局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利关系对等的原则。
2.4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传统的预算定额计价模式,标底在招投标活动中占很重要的地位,其准确与否及保密性是招投标双方的关注焦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淡化了标底的作用,只是起到一定的控制或最高限价(即拦标) 的作用,招标的原则是合理低价,由投标人自己掌握一个合理的临界点,既要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又要报价最低以取得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增加了招投标的透明度,更能进一步体现招投标过程中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防止暗箱操作,有利于遏制腐败的发生。同时,由于工程量清单的统一提供,简化了投标报价的计算过程,节省了时间,减少了不必要的重复劳动。
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缺点
3.1按发包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方可能会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来投标,这种现象弊多利少。投标方可能有这几种想法:一是为抢占市场,先赔后赚;二是先争取低价中标,施工期间以各种名目向发包方索赔;三是有的投标方,偷工减料,甚至会中途停工,迫使发包方让利,因此,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工期拖长,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也不利于保护承包方的利益。
3.2工程量清单的误差造成高额的索赔。对于招标单位,由于编制人员水平及图纸深度影响,工程量计算不可能做到100%准确,常常因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实际施工图纸有偏差,或者是投标单位明确知道图纸在某些项目将来可能要变更,那么他在投标报价时,可能就采取低报价高索赔的现象,这就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和施工合同在履行过程的工程量复核都提出更高要求。
3.3投标单位能否按工程量清单准确报价。工程量清单是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理论上,招标方提供工程量,承担工程量误差的风险,投标单位多数认为工程量清单有无问题是招标单位的事,其实不然。有许多业主在招标文件上要求投标单位审查工程量清单,若投标单位没有审查,则清单编制有问题,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以上几点仅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推广过程中出现的一部分问题,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全国全面的推广,更多问题可能会逐渐暴露出来。目前迫切要做的工作是不仅要解决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要防患于未然,避免更多问题的出现,以免造成建筑市场的混乱。
4、改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措施
4.1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和市场清出制度。为了防止个别现象的出现,有必要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在签定施工合同后,由承包方按工程造价一定比例向发包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一旦承包方恶意停工或有严重的质量问题,不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有关部门给承包方建立档案,有严重问题的企业和承包者,将被列入“不良名单”,定期公布,对情节严重的直至吊销其企业资质。
4.2招标单位对工程量清单问题的防范措施。①工程量清单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②编制好的工程量清单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时,报审的工程量清单应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說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表等。工程量计算与编制说明要详细全面;③快速提高工程造价人员的素质。
4.3投标单位对工程量清单问题的防范措施。①认真核实工程数量,防止计算失误;②有效地利用先进的工程量计算软件。
5、结语
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我国尚处于起始阶段,对其理解认识需逐渐加深。它需要广大建筑工程专业造价人员不断研究与探索,在工程项目的实践中发现新问题,掌握新技术,以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需求。■
参考文献
[1]黄伟,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与现行的预算定额单价法的特点比较[J],四川建筑,2001(04)
[2]李兰贞,李献英,工程量清单的施行与探讨[J],建筑,2002 (03)
[3]夏能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点和基本内容[J ],建筑技术,2002 (12)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 工程造价 计价模式
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是由招标人按照《计价规范》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确定工程造价的程序为: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时,招标人依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工程数量清单。投标人根据本企业的消耗标准、利润目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企业实力,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与合价,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并以所报的单价作为竣工结算时的计价标准,根据工程量的增减情况,调整工程造价。在这种模式下确定的工程造价是由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的建筑产品价格,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国际惯例的要求。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允许承包商自主报价的、通过市场竞争确定价格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计价模式。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有如下优点
2.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能够反映市场经济规律。建筑产品虽然有其特殊性,但建筑产品也是商品,与一般商品一样在市场竞争中要受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货币流通规律的支配,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不仅规定了反映工程实体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对施工措施消耗部分也固定化了,虽然由有关部门定期发布价格指数对价格作以调整,但以此为依据形成的工程价格基本上属于社会平均价格。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则把确定人、材、机消耗量及施工措施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的权力交给施工企业,有利于建筑产品在市场中形成价格,反映其真实价格。
2.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坚持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由政府有权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确定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原则、方法和必须遵守的原则,包括统一的项目编码、统一的项目名称、统一的计量单位、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等。同时留给企业自主报价、参与市场竞争的空间,将属于企业性质的施工方法、施工措施和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水平、管理费及利润由企业根据自身的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来确定,给企业充分选择的权利,同时有利于企业精心控制成本,从而不断的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和进步,并带动整个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2.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有利于建筑市场风险的合理分担。由于建筑产品本身的特性,其不确定和变更因素非常多,建设的风险较大。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后,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而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等不负责任,因此由这部分引起的风险由业主承担,这种格局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利关系对等的原则。
2.4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传统的预算定额计价模式,标底在招投标活动中占很重要的地位,其准确与否及保密性是招投标双方的关注焦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淡化了标底的作用,只是起到一定的控制或最高限价(即拦标) 的作用,招标的原则是合理低价,由投标人自己掌握一个合理的临界点,既要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又要报价最低以取得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增加了招投标的透明度,更能进一步体现招投标过程中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防止暗箱操作,有利于遏制腐败的发生。同时,由于工程量清单的统一提供,简化了投标报价的计算过程,节省了时间,减少了不必要的重复劳动。
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缺点
3.1按发包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方可能会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来投标,这种现象弊多利少。投标方可能有这几种想法:一是为抢占市场,先赔后赚;二是先争取低价中标,施工期间以各种名目向发包方索赔;三是有的投标方,偷工减料,甚至会中途停工,迫使发包方让利,因此,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工期拖长,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也不利于保护承包方的利益。
3.2工程量清单的误差造成高额的索赔。对于招标单位,由于编制人员水平及图纸深度影响,工程量计算不可能做到100%准确,常常因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实际施工图纸有偏差,或者是投标单位明确知道图纸在某些项目将来可能要变更,那么他在投标报价时,可能就采取低报价高索赔的现象,这就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和施工合同在履行过程的工程量复核都提出更高要求。
3.3投标单位能否按工程量清单准确报价。工程量清单是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理论上,招标方提供工程量,承担工程量误差的风险,投标单位多数认为工程量清单有无问题是招标单位的事,其实不然。有许多业主在招标文件上要求投标单位审查工程量清单,若投标单位没有审查,则清单编制有问题,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以上几点仅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推广过程中出现的一部分问题,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全国全面的推广,更多问题可能会逐渐暴露出来。目前迫切要做的工作是不仅要解决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要防患于未然,避免更多问题的出现,以免造成建筑市场的混乱。
4、改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措施
4.1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和市场清出制度。为了防止个别现象的出现,有必要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在签定施工合同后,由承包方按工程造价一定比例向发包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一旦承包方恶意停工或有严重的质量问题,不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有关部门给承包方建立档案,有严重问题的企业和承包者,将被列入“不良名单”,定期公布,对情节严重的直至吊销其企业资质。
4.2招标单位对工程量清单问题的防范措施。①工程量清单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②编制好的工程量清单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时,报审的工程量清单应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說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表等。工程量计算与编制说明要详细全面;③快速提高工程造价人员的素质。
4.3投标单位对工程量清单问题的防范措施。①认真核实工程数量,防止计算失误;②有效地利用先进的工程量计算软件。
5、结语
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我国尚处于起始阶段,对其理解认识需逐渐加深。它需要广大建筑工程专业造价人员不断研究与探索,在工程项目的实践中发现新问题,掌握新技术,以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需求。■
参考文献
[1]黄伟,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与现行的预算定额单价法的特点比较[J],四川建筑,2001(04)
[2]李兰贞,李献英,工程量清单的施行与探讨[J],建筑,2002 (03)
[3]夏能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点和基本内容[J ],建筑技术,2002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