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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检验在司法鉴定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彰显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笔迹本身固有的总体特殊性,为笔迹检验提供了条件。与此同时,笔迹检验结论的得出又和鉴定人自身的阅历有关,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鉴定人的职业技术水平和经验。这就使得笔迹检验的鉴定结论带上了人的主观思维。因此,如何正确发挥鉴定人的主观思维,减小鉴定人的主观性带给笔迹检验的消极作用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