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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常听到存在领土纠纷的国家之间反复地宣称某一领土属于自己,这就是最简单的主权宣示行为。实际上,这种行为源于国家最低层面的需求,也就是领土安全问题,更进一步说是国家存在延续的问题。安全是国家最低却也是最重要的需求,换言之,就是我们今天熟识的“核心国家利益”一词的最基本含义。自从现代意义上的国家诞生以来,国家采用过种种方式来证明、宣称、乃至告诫其他国家自己的领土神圣不可侵犯,否则就要付出战争的代价。
可以说,人们几乎每天都可以从时政新闻中看到某个国家的主权宣示行为。例如巴勒斯坦与以色列在领土方面存在绝对争议,尤以耶路撒冷为核心。以色列作为实控国家,态度十分强硬,不仅如此,在约旦河西岸还多次兴建、扩建定居点。我们或许都对以色列强硬派总理内塔尼亚胡强调国家主权的声音习以为常了,也对从阿拉法特到阿巴斯的巴勒斯坦领袖的道德呼唤刻骨铭心,这充分说明了主权宣示的根本问题,即领土争议是主权宣示的主要原因,而国家维护争议领土的主权宣示越频繁越强硬,则说明这个国家维护主权的决心越坚定。
中国是世界上陆海边界最长、邻国最多的国家之一,而且中国历史悠久,与众多周边国家的接触历史超过了2000年。在漫长的陆海国界线的划定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与其他国家产生争议。而这些争议和中国的主权宣示则成为了中国外交历史的重要一笔。
“给我一张海棠红啊海棠红,血一样的海棠红!”每每提及中国的领土,我们经常会情不自禁地追忆往昔。在落日的余晖下,被撕裂的秋海棠叶(中国版图曾经的形态)曾用血泪诉说令人扼腕的屈辱;新生的红日喷薄欲出时,羽翼渐丰的雄鸡用高吭的歌声唤起人们对往昔荣耀的回忆。
笔者曾经做过一份问卷调查,其内容正是中国争议领土。唐努乌梁海、乌里雅苏台、瓦罕走廊、江心坡……这些听上去遥远而伤感的地名如今还萦绕心头。中国版图曾经大得超乎今人的想象,这样的事实更让今天的国人对于领土问题十分敏感。在黄岩岛争端逐渐风平浪静之后,我们确实有必要总结一下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国以及领土争议相关国家的主权宣示行为。
中印争端中的主权宣示行为
与中国人性格隐忍相关,从国家层面上说,中国通常都是以包容的态度来解决争端,这在领土争端问题上尤其明显。中印边界分西、中、东三段,在每一段边界上都有争议地区。东段即著名的藏南地区(被印度称作“阿鲁纳恰尔邦”)。面积达9万平方公里的藏南地区,由于地处喜马拉雅山脉南麓,从印度洋上吹来的西南季风,带来大量降雨,气候温暖而湿润,物种繁盛,拥有西藏一半以上的森林资源,外号“小江南”。
在一定程度上说,如今的印度是大英帝国的遗产,它也继承了英国殖民地时期的领土野心。印度独立和新中国建立后,印度领导人尼赫鲁趁人民解放军力量一时还不能进驻西藏全境,在中印边境东段向所谓“麦克马洪线”不断推进,侵占了中国藏南地区的大片中国领土,并于1954年设置了所谓的“东北边境特区”,同时在西段也开始派军队进入我国领土。这是尼赫鲁“大印度”梦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印度对中印边境地区做出的主权宣示行为。1959年,中国政府开始要求与印度进行边界谈判,但是印度显然不愿退出实控领土,因此拒绝谈判并强调“麦克马洪线”就是中印边界线。1959年8月,印军在东段袭击了“麦克马洪线”以北的朗久驻地的一支中国边防军,从而挑起了中印边界上的第一次武装冲突。1959年10月,在中印边境西段,印度又制造了空喀山冲突。此后三年时间,印度更加明目张胆地在中印边界推行“前进政策”,而中国军队则开始进驻边防要地,表明守卫国土的决心。显然,主权宣示最具代表性和最实际的行为就是驻军。
1960年,中国总理周恩来应邀访印谈判边界问题,但印方态度强硬,认为没有商量的余地。1961年至1962年9月,印度先后在西段边境的我国领土上建立了43个入侵据点,侵占我国领土4000平方公里。1962年7月,印军在中印边境西段制造了加勒万河事件,1962年9月到10月上旬,印军在中印边境东段制造择绕桥、尺冬事件,进一步把中印边境争端推向战争边缘。当然,在印度看来,这并不是入侵,而是“正常的”军事行动,目的是“收复”国家领土。
1962年10月,印度国防部最终制定了进攻中国的“里窝那”计划,印度国防部长梅农发誓要同中国打到最后一个人、最后一支枪。10月12日,尼赫鲁公开下令:要把中国军队从印度领土上全部“清除掉”。显然,战争也是主权宣示的最高阶段和最后手段。面对印军得寸进尺的入侵、蚕食和挑衅,中国终于下决心进行自卫反击。反击作战从1962年10月20日正式开始,至11月21日基本结束,历时一个月。然后就是中国慷慨撤军的故事了。再后来到了1987年,印度在其控制的中国藏南地区正式成立了“阿鲁纳恰尔邦”,并进行移民。目前定居在那里的印度人比全西藏的人口总和还要多两倍。
在中印领土争端中,中印都使用了驻军和战争作为主权宣示的手段,中国偏重于政府表态,而印度由于实控区域较多,所以采用了一些更加实际的方式,比如设立行政区、进行移民等。中国与印度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进行边界问题谈判;1993年和1996年分别签署了维护中印两国边境安全与稳定的相关协议;2003年,两国领导人指定边界问题特别代表,进行中印边界划定工作的谈判准备;2005年,中印两国签署了边界划定工作的政治指南。事实上,尽管时而中断的中印边境谈判总体来说一直在延续,但是印度不断增兵驻防藏南地区则是不争的事实。
钓鱼岛问题上的中日主权宣示
再来看看中日钓鱼岛之争。在日本古地图上是无法找到尖阁列岛(即中国钓鱼岛)的,这一点是日本国际关系学者村田忠禧教授研究发现并承认的。1969年5月,在得悉钓鱼岛海域可能蕴藏着丰富的石油矿藏之后,日本政府指令距离钓鱼岛最近的琉球县石垣市政府派水警和工程队迅速赶往钓鱼岛树立水泥标柱作为行政管辖标识,通过这样的宣示行为,日本希望造成“尖阁列岛属于日本”的既成事实。1969年10月,美日发表联合公报,决定于1972年5月15日将琉球群岛包括钓鱼列岛“交还”日本。 早在1950年6月当时的周恩来外长便强烈谴责美国的行径,声明中国人民决心收复台湾及一切属于中国的领土。《旧金山和约》是1951年9月8日美国在排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情况下一手包办的单独对日和约。同年9月18日,周恩来外长便代表中国政府宣布,这个所谓的和约因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准备、拟制和签订,所以是非法的,无效的,中国绝不接受,怎么能说中国没有异议呢!
在保钓问题上,最先行动的是海外华侨和台湾留学生。尽管他们的行为不能代表国家,但是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国家宣示主权的态度。台湾媒体率先做出了反应,从1970年8月份开始,台湾《中央日报》和《中华杂志》先后刊文报道介绍了钓鱼列岛的有关情况,并且在文中大声疾呼“中国的土地可以征服,而不可以断送。中国的人民可以杀戮,而不可以低头”。
1970年11月,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台湾留学生们首先开始集会讨论钓鱼岛问题,随后该校的中国学生们又成立了“保卫钓鱼台行动委员会”,表示要以行动“警告日本”、“抗议美国”、“呼醒国人”。在他们的带动下,以台湾学生为主的全美各校的中国留学生纷纷成立了“保钓行动委员会”,于是一场声势浩大的保卫钓鱼岛运动迅速展开。1971年1月29日、30日,留学生们在美国各主要城市举行了具有相当规模的示威游行,台湾当局也表示“因本案关系国家领土主权,寸土片石亦必据理全力维护”。4月10日,第一次保钓运动达到了高潮,在台湾留学生的带动下,来自美国各地的近四千名学生、华侨来到华盛顿,并先后在美国国务院、台湾当局“驻美国大使馆”、日本大使馆门前进行了抗议活动,同时,台湾岛内的各个保钓组织也向美日“驻台大使馆”提出了抗议。这之后,直到1972年5月13日最后一次保钓游行为止,台湾岛内外的保钓活动此起彼伏,有力地揭露和打击了日本政府的野心。但轰轰烈烈的台湾第一次保钓运动最终没有能够达成预期目标,钓鱼列岛的“行政权”暂时被日本所取得。
在国家层面上,邓小平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主权在我”的思路,而自上世纪90年代起,中国政府也陆续颁布了有关海洋权利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1992年2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明确指出钓鱼岛列屿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1996年5月通过并批准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宣布实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1998年6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详细规定了国家在这两个区域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这些法律的出台,可以看出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中国在世界中地位的上升,中国开始注重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尤其是在涉及领土和海洋权利方面,更是倍加重视。
日本方面由于实际控制着钓鱼岛,因此主权宣示的行为就要实际和强硬得多。早在1990年10月,日本的一些右翼分子即日本青年社,经政府允许,在钓鱼岛列岛的一个岛屿上修建了灯塔。日方还出动12艘船只和两架直升机阻扰台湾渔船接近钓鱼岛列岛。1996年7月14日,日本右翼分子在钓鱼岛列岛的北小岛设置了一座灯塔,企图使灯塔列入海图以便让国际社会承认钓鱼岛是日本领土。8月18日,日本右翼分子又在钓鱼岛上竖起绘有“太阳旗”和纪念死者字样的木牌。正是在日本海上防卫厅承认灯塔合法性的同一年,“台湾区运动会决定选钓鱼岛作为送圣火的地点,当圣火队传送圣火到钓鱼岛时,遭到日本海空武装力量驱逐返台”。这一事件最终引发了90年代的保钓运动,但从另一方面说这是日本主权观念的具体体现。
近期,日本极右翼分子石原慎太郎又宣称要“购买”钓鱼岛,而日本驻华大使在发表理智言论后又被迫向日本人道歉,这些充分说明在钓鱼岛主权问题上日本官方的态度。而中国则一再重申钓鱼岛是中国神圣不可分割的领土。
珍宝岛相关的中俄主权宣示
自1959年之后,中苏关系逐渐破裂,1969年的珍宝岛事件则是中苏关系彻底破裂的标志。当年3月,苏联军队几次对黑龙江省乌苏里江主航道中心线中国一侧的珍宝岛实施武装入侵,并向中国岸上纵深地区炮击。中国边防部队被迫进行自卫反击。在这次事件中,苏联政府称珍宝岛属于苏联,认为是中国边防军入侵苏联,并且公布了苏联政府对中国政府的“抗议照会”。当时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就代表中国政府指出:珍宝岛无可争议地是属于中国的领土,而且长期以来一直是在中国的管辖之下,有中国边防部队进行巡逻。
1969年3月6日苏联政治局召开会议,专门讨论发生在乌苏里江的事情。会上通过了一系列加强边防的措施。当时苏联政治局的公告是:“该岛自古以来就是苏联的领土,毫不让步、坚决对抗”。因此在1969年之后,中苏之间敌意俱增,苏联开始在边境地区不断增兵,而中国也开始积极备战。
解决领土争端的手段有两种,一是战争,二就是谈判,在谈判中双方互相宣示自身主权的范围。在这个问题上,中苏(俄)共进行了四轮共计40年的漫长谈判,第一次谈判始于1964年,持续了半年时间。 第二次谈判始于1969年,后因珍宝岛事件而终止。1986年,当时的苏共中央总书记戈尔巴乔夫在符拉迪沃斯托克发表《苏联愿意在任何时候和任何级别上同中国认真地讨论建立睦邻局势问题》的讲话。1987年,中苏开始了第三次国界谈判。在这次谈判中,中苏双方首先统一了解决边界问题的原则,同意以有关目前中苏边界的条约为基础,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准则,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精神,公正合理地解决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1991年5月,两国领导人签署了《中俄国界东段协定》,确定成立两国联合勘界委员会,完成最后勘界工作。主要原则是,国界勘分以通航界河主航道中心线、非通航界河水面中心线为依据。在此协定中,中方在基本实现获得阿穆尔河(黑龙江)和乌苏里江主航道中心线中方一侧岛屿(包括珍宝岛)主权的同时,还保留了经乌苏里斯基岛屿(黑瞎子岛)外侧两江水域的航行权和经图们江口的出海权。联合委员会于1993年着手工作。到1998年为止,完成了包括西部54公里和东部全部国界线勘界任务的98%,并在实地树立了界碑。第四次谈判开始于2001年7月的《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一直持续到2004年的《中俄国界东段补充协定》。最终双方立碑划界,确认主权范围。 南海问题上的主权宣示
在黄岩岛问题逐渐风平浪静之后,南海问题并没有终结,反而让我们更加无法确定最终的结局。但在南海主权问题上,中国的立场是一贯的,始终坚持如一的。早在1958年9月4日,中国政府就发表了《关于领海的声明》,其中除了重申包括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在内的诸多岛屿属于中国领土之外,还规定了这些岛屿拥有从领海基线测量起宽度为12海里的领海。中国外交部在数次被问及南海主权时也如此宣示: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任何其他国家单方面对该海域采取的行动,都是对中国领土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的侵犯,都是非法和无效的……不论是哪个东南亚国家在南沙采取了侵犯中国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的新行动,都违背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精神,不利于南海地区的稳定。
再让我们来看看其他国家在南海问题上的主权宣示行为。1946年,菲律宾就曾在联大提出二战期间被日本占领的南沙群岛必须归还菲律宾。1974年2月菲宣布拥有卡拉延群岛(我南沙群岛的一部分)的主权。它的依据是那部分岛屿原为“无主岛屿”,菲只不过是占领无主或被(日本)放弃主权的岛屿。此外,菲还以这些岛屿离菲最近和它们对菲的国家安全与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为由提出上述主权要求。1997年后菲律宾又开始对黄岩岛提出主权诉求,并屡屡引发南海局势的紧张,直到今年4月11日中菲黄岩岛对峙,持续至今仍然不能说一波已平。
1956年,南越伪政权曾发表公告,宣布对我西沙、南沙拥有主权,并向南沙群岛派遣海军。1963年将西沙并入其广南省,1973年将南沙也并入其版图。1974年1月11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发表声明,谴责南越当局对中国领土主权的肆意侵犯,重申中国对南沙、西沙、中沙和东沙各群岛拥有领土主权,中国政府决不容许南越当局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任何侵犯。南越当局不顾中国政府的严正警告,于1月15日派驱逐舰侵入西沙的永乐群岛海域,对在甘泉岛附近从事捕鱼生产的中国渔轮进行挑衅,并炮击甘泉岛;17~18日,又增派两艘驱逐舰及一艘护航炮舰侵入上述海域,强占金银、甘泉两岛,企图作为继续侵占其他岛屿的据点。中国海军南海舰队一部与陆军分队、民兵协同,被迫进行反击作战。此战以中国军队完胜告终,从此中国牢牢控制西沙群岛。
南越伪政权垮台后,越南政府控制了我南沙群岛中被原南越占领的六个岛屿,并出版新地图,数次发表白皮书重申其“主权”。目前越南已占据我20多个岛、礁、沙州。越南政府主要根据19世纪的史料和所谓的“继承权”(从法国人手里承接过来),认为其对我西沙和南沙群岛全部岛屿拥有主权。1988年3月,中国海军被迫在南沙群岛的赤瓜礁进行海战并取得胜利,其后挟海战胜利余威接连收复若干岛礁,在南沙群岛总共切实控制了六个岛礁,使我海军在南沙有了立足之地。
事实上这些国家的主权宣示行为主要可分为三类,首先是立法手段。在南沙群岛问题上,中国一大批岛礁被他国占据,这些国家一直以来都致力于通过立法手段使之成为既成事实。菲、越、马三国目前共占据我30多个岛、礁、沙洲。1989年7月越南国会通过决议,将南沙群岛划入其庆和省,并动员各省分工包建其侵占的南沙岛屿,还宣称要在这些岛屿设立“科技综合经济区”,而类似的划界一直延续至今。菲律宾则通过国会立法,马来西亚通过重印地图,造成拥有有关岛礁的既成事实。马来西亚曾经宣布的采矿区范围也侵入中国海域,并把中国的曾母暗沙正式划入其管辖范围。
其次是通过国际合作,让其他国家承认其主权。越南、菲律宾等国普遍采取与西方国家跨国公司联合开发的政策。比如,目前越南已与俄罗斯、荷兰、比利时和印度等国签订了联合勘探和开采石油的协议,并利用其被称之为“社会主义国家中最开放的外资法”,拉西方国家共同开发南海油气资源。而且其勘探范围正在不断扩大。其他周边国家也在加紧吸收外资进行勘探开发活动。这种联合开发资源的做法,一方面造成这些国家已拥有主权的印象,另一方面也使本地区的纷争形势进一步复杂化。
再者就是强化其军事力量,加强实控能力。东南亚诸国的军事力量正在不断加强。比如越南早就把大批歼击轰炸机集中在距中国南沙仅几百海里的藩朗基地,把舰艇聚集于南部港口,并开始与美国进行海空联合演习,海军舰艇频繁巡弋于中国西沙、南沙海域。近日,越南空军战机又在南海海域“侦察巡逻”。菲律宾更是依靠美菲军事同盟条款在被其占领的八个岛加强了军事力量,并大量购买其他军火。
最后就是菲律宾等国寄希望于东盟或领土争议相关国家的统一声音来制衡中国,从而在声势上壮大自己。早在1990年12月在香港(当时还未回归)举行的有关南中国海主权归属的研讨会时,菲律宾就有此意了,东盟其他国家也均派人参加。从目前的形势看,虽然东南亚国家在南海主权问题上团结一致对中国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但是这些国家在加强合作也确有其事。
中国实际控制着南海的西沙群岛,因此在西沙主权问题上从来不做争议性谈判。在南沙问题上,中国政府也坚持主权属于中国,可以共同开发的原则,用谈判解决争端。由于黄岩岛风波刚刚平息,所以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宣示行为不再赘述。
不论如何,领土主权都是国家主权最重要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国内民众最看重的东西之一。主权宣示的强硬程度不仅会影响中国的国家形象,也将影响国内民意的走向。对于中国来说,主权宣示是一个不得不重视的内容。
(本文引用了一些期刊成果,在此表示感谢)
可以说,人们几乎每天都可以从时政新闻中看到某个国家的主权宣示行为。例如巴勒斯坦与以色列在领土方面存在绝对争议,尤以耶路撒冷为核心。以色列作为实控国家,态度十分强硬,不仅如此,在约旦河西岸还多次兴建、扩建定居点。我们或许都对以色列强硬派总理内塔尼亚胡强调国家主权的声音习以为常了,也对从阿拉法特到阿巴斯的巴勒斯坦领袖的道德呼唤刻骨铭心,这充分说明了主权宣示的根本问题,即领土争议是主权宣示的主要原因,而国家维护争议领土的主权宣示越频繁越强硬,则说明这个国家维护主权的决心越坚定。
中国是世界上陆海边界最长、邻国最多的国家之一,而且中国历史悠久,与众多周边国家的接触历史超过了2000年。在漫长的陆海国界线的划定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与其他国家产生争议。而这些争议和中国的主权宣示则成为了中国外交历史的重要一笔。
“给我一张海棠红啊海棠红,血一样的海棠红!”每每提及中国的领土,我们经常会情不自禁地追忆往昔。在落日的余晖下,被撕裂的秋海棠叶(中国版图曾经的形态)曾用血泪诉说令人扼腕的屈辱;新生的红日喷薄欲出时,羽翼渐丰的雄鸡用高吭的歌声唤起人们对往昔荣耀的回忆。
笔者曾经做过一份问卷调查,其内容正是中国争议领土。唐努乌梁海、乌里雅苏台、瓦罕走廊、江心坡……这些听上去遥远而伤感的地名如今还萦绕心头。中国版图曾经大得超乎今人的想象,这样的事实更让今天的国人对于领土问题十分敏感。在黄岩岛争端逐渐风平浪静之后,我们确实有必要总结一下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国以及领土争议相关国家的主权宣示行为。
中印争端中的主权宣示行为
与中国人性格隐忍相关,从国家层面上说,中国通常都是以包容的态度来解决争端,这在领土争端问题上尤其明显。中印边界分西、中、东三段,在每一段边界上都有争议地区。东段即著名的藏南地区(被印度称作“阿鲁纳恰尔邦”)。面积达9万平方公里的藏南地区,由于地处喜马拉雅山脉南麓,从印度洋上吹来的西南季风,带来大量降雨,气候温暖而湿润,物种繁盛,拥有西藏一半以上的森林资源,外号“小江南”。
在一定程度上说,如今的印度是大英帝国的遗产,它也继承了英国殖民地时期的领土野心。印度独立和新中国建立后,印度领导人尼赫鲁趁人民解放军力量一时还不能进驻西藏全境,在中印边境东段向所谓“麦克马洪线”不断推进,侵占了中国藏南地区的大片中国领土,并于1954年设置了所谓的“东北边境特区”,同时在西段也开始派军队进入我国领土。这是尼赫鲁“大印度”梦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印度对中印边境地区做出的主权宣示行为。1959年,中国政府开始要求与印度进行边界谈判,但是印度显然不愿退出实控领土,因此拒绝谈判并强调“麦克马洪线”就是中印边界线。1959年8月,印军在东段袭击了“麦克马洪线”以北的朗久驻地的一支中国边防军,从而挑起了中印边界上的第一次武装冲突。1959年10月,在中印边境西段,印度又制造了空喀山冲突。此后三年时间,印度更加明目张胆地在中印边界推行“前进政策”,而中国军队则开始进驻边防要地,表明守卫国土的决心。显然,主权宣示最具代表性和最实际的行为就是驻军。
1960年,中国总理周恩来应邀访印谈判边界问题,但印方态度强硬,认为没有商量的余地。1961年至1962年9月,印度先后在西段边境的我国领土上建立了43个入侵据点,侵占我国领土4000平方公里。1962年7月,印军在中印边境西段制造了加勒万河事件,1962年9月到10月上旬,印军在中印边境东段制造择绕桥、尺冬事件,进一步把中印边境争端推向战争边缘。当然,在印度看来,这并不是入侵,而是“正常的”军事行动,目的是“收复”国家领土。
1962年10月,印度国防部最终制定了进攻中国的“里窝那”计划,印度国防部长梅农发誓要同中国打到最后一个人、最后一支枪。10月12日,尼赫鲁公开下令:要把中国军队从印度领土上全部“清除掉”。显然,战争也是主权宣示的最高阶段和最后手段。面对印军得寸进尺的入侵、蚕食和挑衅,中国终于下决心进行自卫反击。反击作战从1962年10月20日正式开始,至11月21日基本结束,历时一个月。然后就是中国慷慨撤军的故事了。再后来到了1987年,印度在其控制的中国藏南地区正式成立了“阿鲁纳恰尔邦”,并进行移民。目前定居在那里的印度人比全西藏的人口总和还要多两倍。
在中印领土争端中,中印都使用了驻军和战争作为主权宣示的手段,中国偏重于政府表态,而印度由于实控区域较多,所以采用了一些更加实际的方式,比如设立行政区、进行移民等。中国与印度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进行边界问题谈判;1993年和1996年分别签署了维护中印两国边境安全与稳定的相关协议;2003年,两国领导人指定边界问题特别代表,进行中印边界划定工作的谈判准备;2005年,中印两国签署了边界划定工作的政治指南。事实上,尽管时而中断的中印边境谈判总体来说一直在延续,但是印度不断增兵驻防藏南地区则是不争的事实。
钓鱼岛问题上的中日主权宣示
再来看看中日钓鱼岛之争。在日本古地图上是无法找到尖阁列岛(即中国钓鱼岛)的,这一点是日本国际关系学者村田忠禧教授研究发现并承认的。1969年5月,在得悉钓鱼岛海域可能蕴藏着丰富的石油矿藏之后,日本政府指令距离钓鱼岛最近的琉球县石垣市政府派水警和工程队迅速赶往钓鱼岛树立水泥标柱作为行政管辖标识,通过这样的宣示行为,日本希望造成“尖阁列岛属于日本”的既成事实。1969年10月,美日发表联合公报,决定于1972年5月15日将琉球群岛包括钓鱼列岛“交还”日本。 早在1950年6月当时的周恩来外长便强烈谴责美国的行径,声明中国人民决心收复台湾及一切属于中国的领土。《旧金山和约》是1951年9月8日美国在排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情况下一手包办的单独对日和约。同年9月18日,周恩来外长便代表中国政府宣布,这个所谓的和约因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准备、拟制和签订,所以是非法的,无效的,中国绝不接受,怎么能说中国没有异议呢!
在保钓问题上,最先行动的是海外华侨和台湾留学生。尽管他们的行为不能代表国家,但是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国家宣示主权的态度。台湾媒体率先做出了反应,从1970年8月份开始,台湾《中央日报》和《中华杂志》先后刊文报道介绍了钓鱼列岛的有关情况,并且在文中大声疾呼“中国的土地可以征服,而不可以断送。中国的人民可以杀戮,而不可以低头”。
1970年11月,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台湾留学生们首先开始集会讨论钓鱼岛问题,随后该校的中国学生们又成立了“保卫钓鱼台行动委员会”,表示要以行动“警告日本”、“抗议美国”、“呼醒国人”。在他们的带动下,以台湾学生为主的全美各校的中国留学生纷纷成立了“保钓行动委员会”,于是一场声势浩大的保卫钓鱼岛运动迅速展开。1971年1月29日、30日,留学生们在美国各主要城市举行了具有相当规模的示威游行,台湾当局也表示“因本案关系国家领土主权,寸土片石亦必据理全力维护”。4月10日,第一次保钓运动达到了高潮,在台湾留学生的带动下,来自美国各地的近四千名学生、华侨来到华盛顿,并先后在美国国务院、台湾当局“驻美国大使馆”、日本大使馆门前进行了抗议活动,同时,台湾岛内的各个保钓组织也向美日“驻台大使馆”提出了抗议。这之后,直到1972年5月13日最后一次保钓游行为止,台湾岛内外的保钓活动此起彼伏,有力地揭露和打击了日本政府的野心。但轰轰烈烈的台湾第一次保钓运动最终没有能够达成预期目标,钓鱼列岛的“行政权”暂时被日本所取得。
在国家层面上,邓小平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主权在我”的思路,而自上世纪90年代起,中国政府也陆续颁布了有关海洋权利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1992年2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明确指出钓鱼岛列屿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1996年5月通过并批准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宣布实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1998年6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详细规定了国家在这两个区域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这些法律的出台,可以看出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中国在世界中地位的上升,中国开始注重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尤其是在涉及领土和海洋权利方面,更是倍加重视。
日本方面由于实际控制着钓鱼岛,因此主权宣示的行为就要实际和强硬得多。早在1990年10月,日本的一些右翼分子即日本青年社,经政府允许,在钓鱼岛列岛的一个岛屿上修建了灯塔。日方还出动12艘船只和两架直升机阻扰台湾渔船接近钓鱼岛列岛。1996年7月14日,日本右翼分子在钓鱼岛列岛的北小岛设置了一座灯塔,企图使灯塔列入海图以便让国际社会承认钓鱼岛是日本领土。8月18日,日本右翼分子又在钓鱼岛上竖起绘有“太阳旗”和纪念死者字样的木牌。正是在日本海上防卫厅承认灯塔合法性的同一年,“台湾区运动会决定选钓鱼岛作为送圣火的地点,当圣火队传送圣火到钓鱼岛时,遭到日本海空武装力量驱逐返台”。这一事件最终引发了90年代的保钓运动,但从另一方面说这是日本主权观念的具体体现。
近期,日本极右翼分子石原慎太郎又宣称要“购买”钓鱼岛,而日本驻华大使在发表理智言论后又被迫向日本人道歉,这些充分说明在钓鱼岛主权问题上日本官方的态度。而中国则一再重申钓鱼岛是中国神圣不可分割的领土。
珍宝岛相关的中俄主权宣示
自1959年之后,中苏关系逐渐破裂,1969年的珍宝岛事件则是中苏关系彻底破裂的标志。当年3月,苏联军队几次对黑龙江省乌苏里江主航道中心线中国一侧的珍宝岛实施武装入侵,并向中国岸上纵深地区炮击。中国边防部队被迫进行自卫反击。在这次事件中,苏联政府称珍宝岛属于苏联,认为是中国边防军入侵苏联,并且公布了苏联政府对中国政府的“抗议照会”。当时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就代表中国政府指出:珍宝岛无可争议地是属于中国的领土,而且长期以来一直是在中国的管辖之下,有中国边防部队进行巡逻。
1969年3月6日苏联政治局召开会议,专门讨论发生在乌苏里江的事情。会上通过了一系列加强边防的措施。当时苏联政治局的公告是:“该岛自古以来就是苏联的领土,毫不让步、坚决对抗”。因此在1969年之后,中苏之间敌意俱增,苏联开始在边境地区不断增兵,而中国也开始积极备战。
解决领土争端的手段有两种,一是战争,二就是谈判,在谈判中双方互相宣示自身主权的范围。在这个问题上,中苏(俄)共进行了四轮共计40年的漫长谈判,第一次谈判始于1964年,持续了半年时间。 第二次谈判始于1969年,后因珍宝岛事件而终止。1986年,当时的苏共中央总书记戈尔巴乔夫在符拉迪沃斯托克发表《苏联愿意在任何时候和任何级别上同中国认真地讨论建立睦邻局势问题》的讲话。1987年,中苏开始了第三次国界谈判。在这次谈判中,中苏双方首先统一了解决边界问题的原则,同意以有关目前中苏边界的条约为基础,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准则,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精神,公正合理地解决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1991年5月,两国领导人签署了《中俄国界东段协定》,确定成立两国联合勘界委员会,完成最后勘界工作。主要原则是,国界勘分以通航界河主航道中心线、非通航界河水面中心线为依据。在此协定中,中方在基本实现获得阿穆尔河(黑龙江)和乌苏里江主航道中心线中方一侧岛屿(包括珍宝岛)主权的同时,还保留了经乌苏里斯基岛屿(黑瞎子岛)外侧两江水域的航行权和经图们江口的出海权。联合委员会于1993年着手工作。到1998年为止,完成了包括西部54公里和东部全部国界线勘界任务的98%,并在实地树立了界碑。第四次谈判开始于2001年7月的《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一直持续到2004年的《中俄国界东段补充协定》。最终双方立碑划界,确认主权范围。 南海问题上的主权宣示
在黄岩岛问题逐渐风平浪静之后,南海问题并没有终结,反而让我们更加无法确定最终的结局。但在南海主权问题上,中国的立场是一贯的,始终坚持如一的。早在1958年9月4日,中国政府就发表了《关于领海的声明》,其中除了重申包括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在内的诸多岛屿属于中国领土之外,还规定了这些岛屿拥有从领海基线测量起宽度为12海里的领海。中国外交部在数次被问及南海主权时也如此宣示: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任何其他国家单方面对该海域采取的行动,都是对中国领土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的侵犯,都是非法和无效的……不论是哪个东南亚国家在南沙采取了侵犯中国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的新行动,都违背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精神,不利于南海地区的稳定。
再让我们来看看其他国家在南海问题上的主权宣示行为。1946年,菲律宾就曾在联大提出二战期间被日本占领的南沙群岛必须归还菲律宾。1974年2月菲宣布拥有卡拉延群岛(我南沙群岛的一部分)的主权。它的依据是那部分岛屿原为“无主岛屿”,菲只不过是占领无主或被(日本)放弃主权的岛屿。此外,菲还以这些岛屿离菲最近和它们对菲的国家安全与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为由提出上述主权要求。1997年后菲律宾又开始对黄岩岛提出主权诉求,并屡屡引发南海局势的紧张,直到今年4月11日中菲黄岩岛对峙,持续至今仍然不能说一波已平。
1956年,南越伪政权曾发表公告,宣布对我西沙、南沙拥有主权,并向南沙群岛派遣海军。1963年将西沙并入其广南省,1973年将南沙也并入其版图。1974年1月11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发表声明,谴责南越当局对中国领土主权的肆意侵犯,重申中国对南沙、西沙、中沙和东沙各群岛拥有领土主权,中国政府决不容许南越当局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任何侵犯。南越当局不顾中国政府的严正警告,于1月15日派驱逐舰侵入西沙的永乐群岛海域,对在甘泉岛附近从事捕鱼生产的中国渔轮进行挑衅,并炮击甘泉岛;17~18日,又增派两艘驱逐舰及一艘护航炮舰侵入上述海域,强占金银、甘泉两岛,企图作为继续侵占其他岛屿的据点。中国海军南海舰队一部与陆军分队、民兵协同,被迫进行反击作战。此战以中国军队完胜告终,从此中国牢牢控制西沙群岛。
南越伪政权垮台后,越南政府控制了我南沙群岛中被原南越占领的六个岛屿,并出版新地图,数次发表白皮书重申其“主权”。目前越南已占据我20多个岛、礁、沙州。越南政府主要根据19世纪的史料和所谓的“继承权”(从法国人手里承接过来),认为其对我西沙和南沙群岛全部岛屿拥有主权。1988年3月,中国海军被迫在南沙群岛的赤瓜礁进行海战并取得胜利,其后挟海战胜利余威接连收复若干岛礁,在南沙群岛总共切实控制了六个岛礁,使我海军在南沙有了立足之地。
事实上这些国家的主权宣示行为主要可分为三类,首先是立法手段。在南沙群岛问题上,中国一大批岛礁被他国占据,这些国家一直以来都致力于通过立法手段使之成为既成事实。菲、越、马三国目前共占据我30多个岛、礁、沙洲。1989年7月越南国会通过决议,将南沙群岛划入其庆和省,并动员各省分工包建其侵占的南沙岛屿,还宣称要在这些岛屿设立“科技综合经济区”,而类似的划界一直延续至今。菲律宾则通过国会立法,马来西亚通过重印地图,造成拥有有关岛礁的既成事实。马来西亚曾经宣布的采矿区范围也侵入中国海域,并把中国的曾母暗沙正式划入其管辖范围。
其次是通过国际合作,让其他国家承认其主权。越南、菲律宾等国普遍采取与西方国家跨国公司联合开发的政策。比如,目前越南已与俄罗斯、荷兰、比利时和印度等国签订了联合勘探和开采石油的协议,并利用其被称之为“社会主义国家中最开放的外资法”,拉西方国家共同开发南海油气资源。而且其勘探范围正在不断扩大。其他周边国家也在加紧吸收外资进行勘探开发活动。这种联合开发资源的做法,一方面造成这些国家已拥有主权的印象,另一方面也使本地区的纷争形势进一步复杂化。
再者就是强化其军事力量,加强实控能力。东南亚诸国的军事力量正在不断加强。比如越南早就把大批歼击轰炸机集中在距中国南沙仅几百海里的藩朗基地,把舰艇聚集于南部港口,并开始与美国进行海空联合演习,海军舰艇频繁巡弋于中国西沙、南沙海域。近日,越南空军战机又在南海海域“侦察巡逻”。菲律宾更是依靠美菲军事同盟条款在被其占领的八个岛加强了军事力量,并大量购买其他军火。
最后就是菲律宾等国寄希望于东盟或领土争议相关国家的统一声音来制衡中国,从而在声势上壮大自己。早在1990年12月在香港(当时还未回归)举行的有关南中国海主权归属的研讨会时,菲律宾就有此意了,东盟其他国家也均派人参加。从目前的形势看,虽然东南亚国家在南海主权问题上团结一致对中国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但是这些国家在加强合作也确有其事。
中国实际控制着南海的西沙群岛,因此在西沙主权问题上从来不做争议性谈判。在南沙问题上,中国政府也坚持主权属于中国,可以共同开发的原则,用谈判解决争端。由于黄岩岛风波刚刚平息,所以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宣示行为不再赘述。
不论如何,领土主权都是国家主权最重要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国内民众最看重的东西之一。主权宣示的强硬程度不仅会影响中国的国家形象,也将影响国内民意的走向。对于中国来说,主权宣示是一个不得不重视的内容。
(本文引用了一些期刊成果,在此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