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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权力,是一个人的根本权力,罗洛·梅将其区分为四个层次:(1)存在的权力,指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生存的本能力量;(2)自我肯定,指通过他人认可来获得意义;(3)自我坚持,指人在行不通时通过聚集自己的能力来抗衡;(4)攻击性,指人无法抑制住攻击从而产生暴力的权力。存在权力观对于解读青少年与父母关系恶化的原因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同时可以帮助我们从优势视角看待所谓的"问题少年"的种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