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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對商业银行会计营运中存在的主要管理控制问题进行介绍以后,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商业银行;会计营运;管理控制问题;改进措施
一、商业银行会计营运中存在的主要管理控制问题
(一)对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控制存在疏漏
这类问题具体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个别支行的凭证库管理不到位
调查发现,前述商业银行某支行凭证库保险柜密码损坏已久,并且只有库管员一人凭钥匙开关库门。
2.凭证库管员履职不到位,柜员超量保管重要空白凭证
2013年初,前述商业银行某支行某凭证库管员将当日调入的若干份人民银行现金支票全部发放给某凭证柜员,截至2013年末,该柜员凭证箱中尚结余人民银行现金支票若干份。截至调查日,在无新调入凭证的情况下,柜员凭证箱中仍然结余人民银行现金支票若干份;2014年初,前述商业银行某支行某凭证库管员将当日调入的若干份人民银行转账支票全部发放给某柜员,截至调查日,该柜员凭证箱中尚结余人民银行转账支票若干份。业务处理中心也存在相同问题。
3.对从他行购买的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欠规范
(1)表外付出账务处理不及时。前述商业银行异地支行向当地人民银行或者其他同业机构办理现金领现业务时,均存在对现金支票表外账务处理时间滞后的情况。例如,2014年初某日,前述商业银行某支行向当地工商银行领现若干万元,核心账务系统中,系统外领现记账时间为9时45分,而工商银行现金支票的凭证付出时间却为14时06分。
(2)跳号使用重要空白凭证。例如2013年初某日,前述商业银行某支行某柜员付出人民银行现金支票80至83号;7月初,付出人民银行现金支票84至88号,期间,该柜员分别于5月中和6月末付出人民银行现金支票76号和51号。
(3)没有及时纳入表外科目核算管理。前述商业银行某支行自2007年成立以来,均委托当地另一家银行代理现金领解现和资金划拨业务,至2014年9月初,该支行才将从另一家银行购买的现金及转账支票纳入表外科目核算。
(4)凭证柜员对领入的他行支票未在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上记录。象山支行未设立重要空白凭证记录簿对从工行购买的现金及转账支票的领入和付出使用情况进行明细记载。
(二)对同业账户的管理不规范
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同业存放账户管理存在缺失
(1)投融资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不合规。前述商业银行某支行为某市某农村合作联社开立了1个投融资账户,不符合商业银行关于“仅允许在省辖分行营业部以上营业机构开立,支行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得作为投融资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的规定。
(2)对存款银行的核实方式不合规。前述商业银行的某三家支行没有按照总行要求,至少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和上门核实两种方式向存款银行一级法人核实开户意愿的真实性,仅采取上门核实一种方式。
2.存放同业账户管理工作存在欠缺。
(1)每月对账工作欠规范。前述商业银行虽然能够指定专人按月集中核对存放同业本外币账户余额,但是没有通过开户行提供的對账单核对账户的发生额。
(2)存款限额控制不到位。2014年9月初,前述商业银行分别将其两家支行存放同业账户的日均余额限额调整一千多万元、数百万元。调查发现,2014年9月中至10月中的一个月,其中一家支行存放同业账户余额均在限额以上,期间日均余额也超出限额二百多万元。
(3)开立存放同业结算账户没有经过总行审批。2014年4月11日,异地支行某支行撤销原在当地工商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在另一家银行开立了一个结算账户,但是没有经过总行审批。
(三)银行承兑汇票及贴现业务管理工作存在控制缺陷
前述商业银行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的客户领用分别由业务处理中心、2家地域偏远的市内网点和6家异地支行办理,8家支行又分别代理所属二级支行开户企业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的客户领用业务;承兑会计确认业务由分行业务处理中心操作,分行的票据贴现业务由基层网点操作。存在的问题如下:
1.商业银行没有按照合同要求核实保证金相关信息
前述商业银行业务处理中心会计人员在办理承兑业务时,没有根据合同中保证金的收取要求,核实相应的保证金是否已经收妥,状态是否正常,与系统中录入的信息是否一致。
2.商业银行没有按照实际需求办理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的领用
2014年7月某日,前述商业银行某支行凭证柜员为客户领用空白银行承兑汇票16份,其中的3份空白银行承兑汇票于当日作废注销。
3.商业银行承兑会计确认环节控制不到位
调查发现,前述商业银行业务处理中心在办理承兑会计确认时,仅依据支行传真的银行承兑汇票底卡联和授信发放清单进行操作,底卡联传真件上虽然有签发支行营运主管的签字,但是业务处理中心没有留存支行营运主管的手工签字样本,并且个别支行底卡联传真件上没有营运主管签字。
4.商业银行对机打票据的手工签名管理存在欠缺
(1)没有对机打票据的手工签名与预留签字样本进行核对。业务处理中心办理承兑业务时,没有将机打票据上的经办柜员和印章管理员的手工签名与预留签字样本进行核对。
(2)个别支行机动人员没有在承兑机构预留签字样本。例如前述商业银行某支行没有将印章机动人员的手工签名在业务处理中心预留签字样本。
5.商业银行没有告知承兑行银行承兑汇票已经贴现的信息
调查发现,前述商业银行的8家支行在办理他行票据贴现业务时,均没有按照规定向承兑行告知本行贴现情况。
6.商业银行对承兑申请人预留印鉴的核验控制存在缺失 (1)到期承兑付款时的印鉴重合度偏低,并且没有找到防伪图码。例如2014年7月下旬,业务处理中心解付某编号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票据上预留印鉴核验时的重合度分别为45.2%、45.9%,并且没有找到防伪图码。
(2)签发时银承票据上的印鉴重合度过低。例如2014年9月末,前述商业银行某支行为开户企业某集团有限公司签发某编号的承兑汇票,预留印鉴的重合度分别为36.2%、10%;当日,前述商业银行的另一支行为开户企业某轴承集团有限公司办理的70笔银承业务,印鉴核验时强制通过23笔,其中,有8笔印鉴重合度在50%以下。
(四)对监管账户的管理控制存在缺失
2011年12月份以来,前述商业银行的19家支行陆续开立了37个预售资金、项目资金、投资资金和募集资金等监管账户。调查发现,该商业银行在办理账户监管业务中,没有制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没有按照监管协议约定履行监督义务,存在一定的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1.没有落实检查监督管理要求
前述商业银行自开办此项业务以来,业务管理部門尚未对业务进行检查监督,风险监督措施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2.没有严格履行审批制度和制定操作流程
前述商业银行没有根据监管协议及实际情况制定业务操作实施细则,业务管理部门没有对账户监管业务的准入、监管内容、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批,没有对业务操作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3.签订协议中的要素填写不规范
(1)监管金额有误。前述商业银行某支行与某省某建设集团某投资有限公司、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填写的2014年3月末专户余额为一千多万元,而核心系统中的账户余额为一万多万元。
(2)监管要素填写不完整。前述商业银行某支行与某市城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甲方)、某市某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的《机场路快速干道与某高速互通立交工程资金监管协议书》中没有填写监管专户名称和账号;某支行与某半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某市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某支行与某市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某市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以及某支行与某市圆通速递有限公司、某市某电子信息有限公司签订的《银行共管账户业务监管协议》均没有填写专户账号,容易产生法律风险。
二、改进商业银行会计营运中管理控制问题的措施
(一)总体思路
1.商业银行应该严格按照有关会计基础规范以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有关办法的要求,加强对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从流程控制角度减少会计操作的风险。
2.商业银行应该严格按照有关存放同业账户管理规定以及进一步加强人民币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通知的要求办理存放同业及同业存放账户业务,加强对同业账户的管理和控制,切实防范会计操作风险。
3.商业银行应该严格按照票据业务手册以及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的相关规定办理票据业务,加强对票据业务的日常监控和管理工作,对具有潜在风险的业务环节应该予以充分关注并加以控制。
4.商业银行应该加强对账户监管业务的管理和控制,及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切实按照监管协议约定履行监督义务,防范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二)具体措施
1.商业银行督促相关支行将柜员超量凭证上缴至凭证库,加强对他行领入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凭证库管员切实履行职责,凭证柜员按需领取凭证。
2.商业银行要求各异地支行加强业务流程时效性监督,确保相关表外付出账务处理及时性,商业银行支行设立重要空白凭证记录簿并对从别行购买的现金及转账支票的领入和付出使用情况进行明细记载,责成相关支行营运主管加强柜面业务监督,指导柜员按要求使用凭证,防止跳号使用重要空白凭证问题的再度发生。
3.商业银行支行更换凭证库保险柜,由库管员与会计主管负责双人开关库门,同业存放账户开户支行已经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发送查询,对存款人开户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4.商业银行支行存在的存款限额控制不到位的问题,应该重新向总行申请变更同业账户日均余额,指定专人按月集中通过开户行提供的对账单核对账户的发生额和本外币账户余额。
5.商业银行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的核实,确保保证金已经全部收妥无误,要求营运主管加强对柜面办理空白银承领用业务的监控,确保按照需求领用。
6.商业银行营运管理部将重新梳理相关异地支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会计确认环节,通过制定相关业务操作管理办法,对异地支行银承业务逐步实行支行确认、分行集中解付的形式。同城支行银承业务仍然采用分行集中确认及解付的方式。
7.存在机打票据的商业银行支行已经重新在业务处理中心留存了签字样本,中心对机打票据在承兑确认前需要核对手工签名与预留签字样本是否相符,商业银行还对没有告知承兑行银行承兑汇票已经贴现信息的问题进行了重申,要求各支行加强对贴现业务的監督,避免出现纠纷。
8.要求相关商业银行支行营运主管加强对银承票据印鉴核验的检查,确保有效通过率,对签发时银承票据上的印鉴重合度低于85%的,要求退回重新签发。对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核验时印鉴重合度偏低的票据,通过加强人工比对的方式,核验票据的真伪性,以达到堵截仿造变造票据,防范资金风险的目的。
9.责令相关商业银行支行对要素不完整的协议重新进行补充,对监管金额有误的协议重新进行修订,开展对此类业务的检查,并且纳入风险管理员常规检查范畴。
10.商业银行起草制定相关业务操作实施细则,并在细则中明确业务管理部门对账户监管业务的准入、监管内容以及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批的内容,并对业务操作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关键词:商业银行;会计营运;管理控制问题;改进措施
一、商业银行会计营运中存在的主要管理控制问题
(一)对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控制存在疏漏
这类问题具体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个别支行的凭证库管理不到位
调查发现,前述商业银行某支行凭证库保险柜密码损坏已久,并且只有库管员一人凭钥匙开关库门。
2.凭证库管员履职不到位,柜员超量保管重要空白凭证
2013年初,前述商业银行某支行某凭证库管员将当日调入的若干份人民银行现金支票全部发放给某凭证柜员,截至2013年末,该柜员凭证箱中尚结余人民银行现金支票若干份。截至调查日,在无新调入凭证的情况下,柜员凭证箱中仍然结余人民银行现金支票若干份;2014年初,前述商业银行某支行某凭证库管员将当日调入的若干份人民银行转账支票全部发放给某柜员,截至调查日,该柜员凭证箱中尚结余人民银行转账支票若干份。业务处理中心也存在相同问题。
3.对从他行购买的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欠规范
(1)表外付出账务处理不及时。前述商业银行异地支行向当地人民银行或者其他同业机构办理现金领现业务时,均存在对现金支票表外账务处理时间滞后的情况。例如,2014年初某日,前述商业银行某支行向当地工商银行领现若干万元,核心账务系统中,系统外领现记账时间为9时45分,而工商银行现金支票的凭证付出时间却为14时06分。
(2)跳号使用重要空白凭证。例如2013年初某日,前述商业银行某支行某柜员付出人民银行现金支票80至83号;7月初,付出人民银行现金支票84至88号,期间,该柜员分别于5月中和6月末付出人民银行现金支票76号和51号。
(3)没有及时纳入表外科目核算管理。前述商业银行某支行自2007年成立以来,均委托当地另一家银行代理现金领解现和资金划拨业务,至2014年9月初,该支行才将从另一家银行购买的现金及转账支票纳入表外科目核算。
(4)凭证柜员对领入的他行支票未在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上记录。象山支行未设立重要空白凭证记录簿对从工行购买的现金及转账支票的领入和付出使用情况进行明细记载。
(二)对同业账户的管理不规范
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同业存放账户管理存在缺失
(1)投融资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不合规。前述商业银行某支行为某市某农村合作联社开立了1个投融资账户,不符合商业银行关于“仅允许在省辖分行营业部以上营业机构开立,支行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得作为投融资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的规定。
(2)对存款银行的核实方式不合规。前述商业银行的某三家支行没有按照总行要求,至少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和上门核实两种方式向存款银行一级法人核实开户意愿的真实性,仅采取上门核实一种方式。
2.存放同业账户管理工作存在欠缺。
(1)每月对账工作欠规范。前述商业银行虽然能够指定专人按月集中核对存放同业本外币账户余额,但是没有通过开户行提供的對账单核对账户的发生额。
(2)存款限额控制不到位。2014年9月初,前述商业银行分别将其两家支行存放同业账户的日均余额限额调整一千多万元、数百万元。调查发现,2014年9月中至10月中的一个月,其中一家支行存放同业账户余额均在限额以上,期间日均余额也超出限额二百多万元。
(3)开立存放同业结算账户没有经过总行审批。2014年4月11日,异地支行某支行撤销原在当地工商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在另一家银行开立了一个结算账户,但是没有经过总行审批。
(三)银行承兑汇票及贴现业务管理工作存在控制缺陷
前述商业银行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的客户领用分别由业务处理中心、2家地域偏远的市内网点和6家异地支行办理,8家支行又分别代理所属二级支行开户企业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的客户领用业务;承兑会计确认业务由分行业务处理中心操作,分行的票据贴现业务由基层网点操作。存在的问题如下:
1.商业银行没有按照合同要求核实保证金相关信息
前述商业银行业务处理中心会计人员在办理承兑业务时,没有根据合同中保证金的收取要求,核实相应的保证金是否已经收妥,状态是否正常,与系统中录入的信息是否一致。
2.商业银行没有按照实际需求办理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的领用
2014年7月某日,前述商业银行某支行凭证柜员为客户领用空白银行承兑汇票16份,其中的3份空白银行承兑汇票于当日作废注销。
3.商业银行承兑会计确认环节控制不到位
调查发现,前述商业银行业务处理中心在办理承兑会计确认时,仅依据支行传真的银行承兑汇票底卡联和授信发放清单进行操作,底卡联传真件上虽然有签发支行营运主管的签字,但是业务处理中心没有留存支行营运主管的手工签字样本,并且个别支行底卡联传真件上没有营运主管签字。
4.商业银行对机打票据的手工签名管理存在欠缺
(1)没有对机打票据的手工签名与预留签字样本进行核对。业务处理中心办理承兑业务时,没有将机打票据上的经办柜员和印章管理员的手工签名与预留签字样本进行核对。
(2)个别支行机动人员没有在承兑机构预留签字样本。例如前述商业银行某支行没有将印章机动人员的手工签名在业务处理中心预留签字样本。
5.商业银行没有告知承兑行银行承兑汇票已经贴现的信息
调查发现,前述商业银行的8家支行在办理他行票据贴现业务时,均没有按照规定向承兑行告知本行贴现情况。
6.商业银行对承兑申请人预留印鉴的核验控制存在缺失 (1)到期承兑付款时的印鉴重合度偏低,并且没有找到防伪图码。例如2014年7月下旬,业务处理中心解付某编号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票据上预留印鉴核验时的重合度分别为45.2%、45.9%,并且没有找到防伪图码。
(2)签发时银承票据上的印鉴重合度过低。例如2014年9月末,前述商业银行某支行为开户企业某集团有限公司签发某编号的承兑汇票,预留印鉴的重合度分别为36.2%、10%;当日,前述商业银行的另一支行为开户企业某轴承集团有限公司办理的70笔银承业务,印鉴核验时强制通过23笔,其中,有8笔印鉴重合度在50%以下。
(四)对监管账户的管理控制存在缺失
2011年12月份以来,前述商业银行的19家支行陆续开立了37个预售资金、项目资金、投资资金和募集资金等监管账户。调查发现,该商业银行在办理账户监管业务中,没有制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没有按照监管协议约定履行监督义务,存在一定的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1.没有落实检查监督管理要求
前述商业银行自开办此项业务以来,业务管理部門尚未对业务进行检查监督,风险监督措施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2.没有严格履行审批制度和制定操作流程
前述商业银行没有根据监管协议及实际情况制定业务操作实施细则,业务管理部门没有对账户监管业务的准入、监管内容、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批,没有对业务操作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3.签订协议中的要素填写不规范
(1)监管金额有误。前述商业银行某支行与某省某建设集团某投资有限公司、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填写的2014年3月末专户余额为一千多万元,而核心系统中的账户余额为一万多万元。
(2)监管要素填写不完整。前述商业银行某支行与某市城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甲方)、某市某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的《机场路快速干道与某高速互通立交工程资金监管协议书》中没有填写监管专户名称和账号;某支行与某半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某市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某支行与某市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某市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以及某支行与某市圆通速递有限公司、某市某电子信息有限公司签订的《银行共管账户业务监管协议》均没有填写专户账号,容易产生法律风险。
二、改进商业银行会计营运中管理控制问题的措施
(一)总体思路
1.商业银行应该严格按照有关会计基础规范以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有关办法的要求,加强对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从流程控制角度减少会计操作的风险。
2.商业银行应该严格按照有关存放同业账户管理规定以及进一步加强人民币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通知的要求办理存放同业及同业存放账户业务,加强对同业账户的管理和控制,切实防范会计操作风险。
3.商业银行应该严格按照票据业务手册以及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的相关规定办理票据业务,加强对票据业务的日常监控和管理工作,对具有潜在风险的业务环节应该予以充分关注并加以控制。
4.商业银行应该加强对账户监管业务的管理和控制,及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切实按照监管协议约定履行监督义务,防范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二)具体措施
1.商业银行督促相关支行将柜员超量凭证上缴至凭证库,加强对他行领入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凭证库管员切实履行职责,凭证柜员按需领取凭证。
2.商业银行要求各异地支行加强业务流程时效性监督,确保相关表外付出账务处理及时性,商业银行支行设立重要空白凭证记录簿并对从别行购买的现金及转账支票的领入和付出使用情况进行明细记载,责成相关支行营运主管加强柜面业务监督,指导柜员按要求使用凭证,防止跳号使用重要空白凭证问题的再度发生。
3.商业银行支行更换凭证库保险柜,由库管员与会计主管负责双人开关库门,同业存放账户开户支行已经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发送查询,对存款人开户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4.商业银行支行存在的存款限额控制不到位的问题,应该重新向总行申请变更同业账户日均余额,指定专人按月集中通过开户行提供的对账单核对账户的发生额和本外币账户余额。
5.商业银行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的核实,确保保证金已经全部收妥无误,要求营运主管加强对柜面办理空白银承领用业务的监控,确保按照需求领用。
6.商业银行营运管理部将重新梳理相关异地支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会计确认环节,通过制定相关业务操作管理办法,对异地支行银承业务逐步实行支行确认、分行集中解付的形式。同城支行银承业务仍然采用分行集中确认及解付的方式。
7.存在机打票据的商业银行支行已经重新在业务处理中心留存了签字样本,中心对机打票据在承兑确认前需要核对手工签名与预留签字样本是否相符,商业银行还对没有告知承兑行银行承兑汇票已经贴现信息的问题进行了重申,要求各支行加强对贴现业务的監督,避免出现纠纷。
8.要求相关商业银行支行营运主管加强对银承票据印鉴核验的检查,确保有效通过率,对签发时银承票据上的印鉴重合度低于85%的,要求退回重新签发。对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核验时印鉴重合度偏低的票据,通过加强人工比对的方式,核验票据的真伪性,以达到堵截仿造变造票据,防范资金风险的目的。
9.责令相关商业银行支行对要素不完整的协议重新进行补充,对监管金额有误的协议重新进行修订,开展对此类业务的检查,并且纳入风险管理员常规检查范畴。
10.商业银行起草制定相关业务操作实施细则,并在细则中明确业务管理部门对账户监管业务的准入、监管内容以及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批的内容,并对业务操作风险进行有效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