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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对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做出分析,这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治理措施。以供同行借鉴。
[关键词] 有害生物 林业 防治措施
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以生物防治和生态调控为主,加强检疫监管,综合使用化学、物理手段,逐步形成平衡、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实现林业有害生物的可持续控制,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林业有害生物基本防治方法主要有以下五类:
第一、检疫防治。
一个国家、地区通过法律法令明令禁止某些危险性病虫、杂草,人为地传入或传出,或者在其传入后限制其传播,叫检疫。因此检疫又称法规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包括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两方面的内容。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确定并颁布的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有19种。其中属于林业有害动物的有12中,属于林业有害微生物的有6种,属于林业有害植物的有1种。森林植物检疫的重要性在于,严密防范林业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以及国内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扩散,为林业建设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第二、生态调控。
也称林业防治,即结合育种、育苗、造林、抚育、采伐等经营活动,创造林木良好的生长环境,使树木健壮,抑制有害生物的侵害。这是最根本、有效的方法。主要内容包括:选择良种(即选育抗逆性强的品种)、培育壮苗、适地适树、栽植密度合理、营造混交林、防治病虫害、科学的抚育、采伐等措施。
第三、生物防治法。
就是利用活的生物有机体来防治林木病虫害的一种方法。内容包括:①以虫治虫。即利用捕食性、寄生性天敌昆虫(如瓢虫、赤眼蜂等)来防治害虫;②以菌治虫。即利用使各类害虫致病的微生物(如白僵菌、苏云金杆菌、病毒等)来防治害虫;③以其它捕食性动物(如鸟类)或植物来治虫;④以昆虫的激素(如脱皮激素、性诱激素等)治虫;⑤应用昆虫的不育技术治虫。
第四、化学防治法。
即采用化学农药防治病虫害,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打药”。化学防治一般在病虫对林木危害有较大经济损失时采用,使用农药的方法有喷雾、喷粉、熏烟、注射茎干、涂环和灌根等,注意合理使用農药。首先要正确选择农药品种和使用浓度,对症下药,对虫下药。还要选择合适的浓度,过浓时林木易遭受药害,过稀时药效不好反而使害虫和病菌增加抗药性。其次要正确选择合适的用药时机,适时下药。这个合适时机是:1、害虫的大部或全部进入最合适用药的发展阶段;2、天敌的大部分处于不活动时期,保证用药对天敌的杀伤最小;3、能兼治同一生活环境内的其它害虫或病菌。再次要注意农药的合理混用和合理交替使用,避免害虫或病菌产生抗药性。同时尽可能减轻用药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第五、物理机械防治法。
即利用一些简单工具以及各种物理因素(光、电、热等)来防治害虫的方法。内容包括:①捕杀,如捕捉成虫及幼虫、摘卵块、剪虫枝等;②诱杀。利用害虫的趋光性、趋化性诱集后杀灭;③高温杀虫(菌)。如热水浸种、曝晒等;④人为阻隔。人为设置障碍如薄膜包裹树干,涂环、纱笼等。
上述五种方法中,检疫检查是法规手段,生态调控是根本方法,生物防治是发展方向,化学防治是应急措施,物理防治是人工辅助。各种防治方法都有其优点和局限性,任何一种单一的方法都不是万能的。要通过有机协调和综合应用各种防治方法,将有害生物的危害压低到经济危害水平以下,并把所采取方法对生态系统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我们不能不进行防治,但是也不开展不必要的防治。我们不是要使有害生物绝迹,而是要通过使用各种综合防治手段,调节生态系统的平衡,实现对有害生物的可持续控制,促进森林健康。
[关键词] 有害生物 林业 防治措施
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以生物防治和生态调控为主,加强检疫监管,综合使用化学、物理手段,逐步形成平衡、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实现林业有害生物的可持续控制,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林业有害生物基本防治方法主要有以下五类:
第一、检疫防治。
一个国家、地区通过法律法令明令禁止某些危险性病虫、杂草,人为地传入或传出,或者在其传入后限制其传播,叫检疫。因此检疫又称法规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包括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两方面的内容。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确定并颁布的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有19种。其中属于林业有害动物的有12中,属于林业有害微生物的有6种,属于林业有害植物的有1种。森林植物检疫的重要性在于,严密防范林业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以及国内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扩散,为林业建设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第二、生态调控。
也称林业防治,即结合育种、育苗、造林、抚育、采伐等经营活动,创造林木良好的生长环境,使树木健壮,抑制有害生物的侵害。这是最根本、有效的方法。主要内容包括:选择良种(即选育抗逆性强的品种)、培育壮苗、适地适树、栽植密度合理、营造混交林、防治病虫害、科学的抚育、采伐等措施。
第三、生物防治法。
就是利用活的生物有机体来防治林木病虫害的一种方法。内容包括:①以虫治虫。即利用捕食性、寄生性天敌昆虫(如瓢虫、赤眼蜂等)来防治害虫;②以菌治虫。即利用使各类害虫致病的微生物(如白僵菌、苏云金杆菌、病毒等)来防治害虫;③以其它捕食性动物(如鸟类)或植物来治虫;④以昆虫的激素(如脱皮激素、性诱激素等)治虫;⑤应用昆虫的不育技术治虫。
第四、化学防治法。
即采用化学农药防治病虫害,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打药”。化学防治一般在病虫对林木危害有较大经济损失时采用,使用农药的方法有喷雾、喷粉、熏烟、注射茎干、涂环和灌根等,注意合理使用農药。首先要正确选择农药品种和使用浓度,对症下药,对虫下药。还要选择合适的浓度,过浓时林木易遭受药害,过稀时药效不好反而使害虫和病菌增加抗药性。其次要正确选择合适的用药时机,适时下药。这个合适时机是:1、害虫的大部或全部进入最合适用药的发展阶段;2、天敌的大部分处于不活动时期,保证用药对天敌的杀伤最小;3、能兼治同一生活环境内的其它害虫或病菌。再次要注意农药的合理混用和合理交替使用,避免害虫或病菌产生抗药性。同时尽可能减轻用药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第五、物理机械防治法。
即利用一些简单工具以及各种物理因素(光、电、热等)来防治害虫的方法。内容包括:①捕杀,如捕捉成虫及幼虫、摘卵块、剪虫枝等;②诱杀。利用害虫的趋光性、趋化性诱集后杀灭;③高温杀虫(菌)。如热水浸种、曝晒等;④人为阻隔。人为设置障碍如薄膜包裹树干,涂环、纱笼等。
上述五种方法中,检疫检查是法规手段,生态调控是根本方法,生物防治是发展方向,化学防治是应急措施,物理防治是人工辅助。各种防治方法都有其优点和局限性,任何一种单一的方法都不是万能的。要通过有机协调和综合应用各种防治方法,将有害生物的危害压低到经济危害水平以下,并把所采取方法对生态系统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我们不能不进行防治,但是也不开展不必要的防治。我们不是要使有害生物绝迹,而是要通过使用各种综合防治手段,调节生态系统的平衡,实现对有害生物的可持续控制,促进森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