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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中国法学教育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但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低与法治社会对法律人才需求和要求的矛盾仍然很突出,矛盾的根源在于:法学本科教育目标定位、培养方案趋同化。师范院校法学专业年轻化之现象,决定了其法学本科教育必须结合自身优势,在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生源、创新能力等方面寻求突破,构建自身独具特色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