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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课堂中教育承认的内涵阐释
课堂是教育交往过程中师生及生生之间形成的具有教育关系的教育场域,是一个社会小世界。在这个小世界里,师生都有得到彼此承认的愿望。“承认”在词典中的解释为:对某种行为或事实表示肯定、同意、认可。教育承认即是对某种教育行为或事实的肯定、同意、认可,是教育交往过程中交往主体之间彼此接纳的互动行为。各种学习活动都是在师生及生生之间寻求彼此承认的过程中完成的。获得承认,被人接纳,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学生作为人的一种自然倾向性。教育承认具有情感认可与情感鼓励的特性,师生及生生之间因彼此的相互承认而感到鼓舞,增进了师生间的感情,促进了和谐师生关系的建构。教师对学生给予承认时应是理性的,而不是盲目的,教师不能仅凭自身的喜好或学生成绩的好坏做出判断。理性地看待学生,既要承认学生的优点,又要正确对待学生的缺点,并且不能只承认“优秀生”而不承认“学困生”。教育承认是平等的承认,对于每个学生的优点与进步,教师都应及时地给予承认和情感鼓励,对于每个学生的缺点或错误,也都应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指正,而不是盲目地惩罚。教师应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承认学生具有的独特性,促进学生健康而完整的发展。获得了教师承认,学生就获得了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我肯定的动力,进而形成自尊、自信、自强的品格。
二、 教育承认的形式
基于教师的视角,承认在课堂教学中的表现形式主要有:爱和关怀、尊重、促进学生完整发展。
1.爱和关怀
师爱是母爱的一种延伸,教师在课堂中对学生的承认是家庭伦理领域中父母对孩子承认的延伸。教师不仅是教师,还是学生的“父母”或父母的代理人,甚至,在学生心中教师比其父母更有权威。在学习过程中,学生都有得到教师认可和肯定的愿望,尤其是在小学教育阶段,这种愿望更强烈。教师不经意的一句赞赏,都能让受到赞赏的小学生兴奋几天,而且他会为了获得教师再次赞赏和更多承认而更加努力,因为他从教师的承认中获得了满足、自信和自尊。教师对学生的承认,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学生自身价值得到了肯定,是教师对学生爱与关怀的体现。“爱作为一种互动关系,形成了一种互相承认的模式的基础。[1]”爱与关怀表现了教育承认的情感特性,教师对学生充满爱,能使学生在情感上得到满足和鼓励,进而产生奋进的动力。教育过程中应坚持“以生为本”,把学生真正看成“学”的主体,了解他们的性格特点、兴趣爱好等,引导他们主动发展,坚守一种“爱的教育”。教师应把“爱与关怀”看成是教育最有力的手段,用“爱与关怀”感化学生,促进他们进步和健康成长。
2.尊重
尊重就是教师要将学生当作一个具有内在价值和潜能的独特个体来接纳和认同的一种态度和能力,其核心是平等。尊重在强调承认的平等性时,也体现承认的情感性。获得尊重,是学生作为人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情感需要。马斯洛在需要层次理论中,把人对尊重的需要置于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与归属需要的基础之上,体现了尊重在人发展中的重要性。学生获得被承认感,能增强自我价值的肯定和自尊心,激发自己的学习动机和兴趣。教师对学生的承认表现在对学生权利的尊重、对学生人格的尊重、对学生独特性的尊重三个方面。
(1)对学生权利的尊重
“以权利为媒介的教育承认是以平等的尊重与关怀为原则的,是以儿童普遍权利的实现为特征的。[1]”在课堂教学中,师生处于平等的地位,学生有对教师讲授内容提出疑问和质疑的权利,教师不能因顾及自己的颜面而凭借权威侵害学生的质疑权利。尊重学生的疑问和质疑,尊重学生的认知和感受,并且能以宽厚、虔诚之心对待学生的质疑,勇于当面承认自己的不足和过失,是教师应有的大度。学生在课堂上除了有质疑权,还有选择权、发言权等。尊重和保护学生的这些权利,认真倾听学生对某一问题的看法、对班级活动提出的建议以及对自己教学方式的评价等,都是教师尊重学生、承认学生的体现。对学生权利的承认,是建设民主、和谐课堂的基础,每个学生都是班级里平等的一员,都享有同等的权利。学生的权利只有得到尊重和承认,他们才会更加积极地参与课堂活动,才会有高涨的学习热情。尊重学生权利,是教学交往过程中教育承认的一种具体表现,同时也是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
(2)对学生人格的尊重
“人格的尊严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均等的,不管地位、才智、经济的差别有多大,人本身作为应该被尊重的主体,而具有绝对的价值,尊重是对人格的承认,也是人格实现的基本条件,即主体自我发展的根本条件。[2]”在课堂教学中,教师是教的主体,学生是学的主体,彼此都有其独立的人格,都有得到尊重和承认的需求。教师对学生的认知能力、行为动机、情绪特征、道德价值特征等方面积极引导,同时,教师以自己的优秀人格来感化和激励学生,树立榜样,并对学生在学习中表现出来的坚韧、刻苦、勤奋等精神给予积极的承认与鼓励,促成了学生完整人格的形成。人格的发展就是在尊重和承认的基础上实现的。教师对学生人格的尊重,是学生自我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学生获得承认的需求。对学生人格的承认,有利于学生树立健康、积极的精神面貌。
(3)对学生独特性的尊重
每个个体都有其独特性,“‘我’正是在发现和展示自己独特性的过程中表现一种真正属于我的尊严。[4]”在课堂教学中,每个学生都会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对教师的讲授内容做出自己独特的理解、判断、选择和解释。教师尊重学生的独特性,就要尊重他们这些独特的理解、判断、选择和解释,并对其错误或误解给予及时的改正和引导。学生的独特性是学生展示自我、发展自我的表现。对学生独特性的尊重,就是对学生自我成长的承认,更是开发和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的有力手段。只有学生的独特性得到了承认和尊重,他们才会更加积极地、自由地去思考和想象,从而增强学习的主体意识和主动性,体现创造性学习和生成性学习的特征。教师只有承认学生的独特性,才能做到因材施教,有目的、有差异地培养学生,进而提高教学的有效性。只有学生的独特性得到尊重和张扬,课堂才能焕发出生命活力,课堂生活才能丰富而多彩。
3.促进学生完整发展
“教育承认的最终目标就是追求人格优异性的完整发展。[1]”学生的完整发展是教育的不懈追求和终极目标,也是学生自我实现的需要。学生通过教师的承认或接纳,获得了自我认同、自我形象、自我意识,进而获得了自信、自尊、自重,形成了自己完整的人格。教育以完整人格的发展为取向,渗透到各种教学活动之中。教学活动过程实质是一种教育交往过程。“教育交往是伦理性和教育性的,它的目的在于帮助儿童形成人的整体精神的建构。[1]”因此,教学过程也是建构学生完整精神的过程,学生的完整性精神世界不仅是由系统知识的学习、逻辑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等理性因素构成,还应包括想象能力、情感能力、意志、信念、兴趣等非理性因素。促进学生完整发展,就需对构成学生完整精神的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都予以尊重和承认,将学生作为完整的人来看待,尊重和承认他们的权利、个性、差异性、幼稚性和不可替代性。承认学生是一个完整存在的人,是教育应该具有的伦理性。教育接纳和尊重学生的完整性,就应给予学生均等的承认机会,平等地对待学生间的差异性和平等地接纳学生的独特性,以保障学生的完整发展。因此,促进学生的完整发展,是教育对培养完整的人的最大承认。
三、 教育承认的现实意义
教育承认在教育交往过程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尤其表现在教师对“学困生”的转化和合理使用教育惩罚的问题上。
1.有利于教师转化“学困生”
在一个班级中,必然会有“优秀生”与“学困生”之分,提高班级的整体成绩和学习水平,一条重要的途径就是转化“学困生”。由于“学困生”成绩较差,往往被成绩较好的同学嘲笑,他们的努力往往被教师忽视,得不到大家的承认,于是他们表现出自卑的心理情绪,缺少了青少年应有的自信和自尊,但同时他们又有着得到同学承认、教师赞美的强烈愿望,一旦如愿,他们就会爆发出强烈的上进心,取得惊人的成绩。有例为证,1961年,皮尔·保罗被聘为美国诺必塔小学的校长,那是正值美国嬉皮士流行的时代,当时的孩子都是迷惘的一代,学生旷课、打架、砸黑板,无所不干。一天,正值保罗讲课时,一个学生在窗台上跳上跳下,并伸着小黑手朝正在讲课的校长走来。校长没有批评他,而是说,我一看你修长的拇指就知道,你将来一定是纽约州的州长。这句话让这个从来没有受过鼓励的学生倍受鼓舞,从此“州长”便像一面旗帜,引领着他不断奋发向上,而且这位学生时时以州长的标准与要求来行事。51岁那年,他果真成了纽约州州长,他便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州长——罗杰·罗尔斯。[4]保罗校长的一句赞美,改变了罗尔斯的一生,这就是赞美的力量,这就是承认的魅力。因此,关爱学生,就去赞美学生,就去承认学生。教师的赞美,是对“学困生”最大的承认和鼓舞。教师应以宽厚之心对待“学困生”,正视他们的缺点,挖掘他们的潜能,尊重他们的人格,承认他们的努力。教育承认的价值就在于教师用心去关爱“学困生”,真诚地鼓励他们去努力、去奋进,承认和赞美他们取得的点滴进步。
2.有利于教师合理使用教育惩罚
教育惩罚根据其在教育交往过程中体现出来的教育意义可分为合理的惩罚与不合理的惩罚,教师在实施教育惩罚时一定要慎重,要清醒地认识到“惩罚的对象是学生的违规行为,而不是学生本身[5]”。教育承认不排斥合理的教育惩罚,合理的教育惩罚具有教育性,是对教育承认的维护和遵守,是矫正学生违规行为的有力手段,是培养学生承担责任和承受挫折能力的有效方式。而课堂教学中“不合理的教育惩罚”,既是对教育承认的一种蔑视和违背,是对学生自尊感的轻视和污辱,更是对学生权利与人格的侵犯。这种“指向学生的身体、尊严、人格、心灵的惩罚是反教育的[5]”,不利于学生的完整发展和健康精神的形成,不利于和谐师生关系的建构。在这种“不合理的教育惩罚”中,教师对学生的爱与关怀荡然无存,那种“惩罚学生是对学生好”的借口,显得苍白无力。教师既要承认学生是平等的、自由的、完整的、具有独立个性,又要承认他们还不成熟,还有待于接受教育,因此,学生在学习生活中未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错误,教师应承认这个事实并给他们提供改正的机会,而不是频繁地过度地使用教育惩罚。教育惩罚的不恰当使用,是教师权威的暴力表现,破坏了教学的民主性和平等性,伤害了学生在教学交往中获得的自我价值意识和自我承认信念,阻碍了学生健全人格的完整发展。承认的教育意义在于保护了学生的自尊心和独特性,促进了学生完整发展。
参考文献
[1] 金生鈜.承认的形式以及教育意义.教育研究,2007(9):9-15.
[2] 金生鈜.教育与人的尊严.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1):64-67.
[3] 王葎.承认的尊严——价值观教育的合法性审视.山东大学学报,2006(2):156-160.
[4] 贾红艳.创造生成性课堂构建和谐教学氛围.教育理论与实践,2007(s2):50-51.
[5] 檀传宝.论惩罚的教育意义及其实现.中国教育学刊,2004(2):20-23.
课堂是教育交往过程中师生及生生之间形成的具有教育关系的教育场域,是一个社会小世界。在这个小世界里,师生都有得到彼此承认的愿望。“承认”在词典中的解释为:对某种行为或事实表示肯定、同意、认可。教育承认即是对某种教育行为或事实的肯定、同意、认可,是教育交往过程中交往主体之间彼此接纳的互动行为。各种学习活动都是在师生及生生之间寻求彼此承认的过程中完成的。获得承认,被人接纳,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学生作为人的一种自然倾向性。教育承认具有情感认可与情感鼓励的特性,师生及生生之间因彼此的相互承认而感到鼓舞,增进了师生间的感情,促进了和谐师生关系的建构。教师对学生给予承认时应是理性的,而不是盲目的,教师不能仅凭自身的喜好或学生成绩的好坏做出判断。理性地看待学生,既要承认学生的优点,又要正确对待学生的缺点,并且不能只承认“优秀生”而不承认“学困生”。教育承认是平等的承认,对于每个学生的优点与进步,教师都应及时地给予承认和情感鼓励,对于每个学生的缺点或错误,也都应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指正,而不是盲目地惩罚。教师应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承认学生具有的独特性,促进学生健康而完整的发展。获得了教师承认,学生就获得了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我肯定的动力,进而形成自尊、自信、自强的品格。
二、 教育承认的形式
基于教师的视角,承认在课堂教学中的表现形式主要有:爱和关怀、尊重、促进学生完整发展。
1.爱和关怀
师爱是母爱的一种延伸,教师在课堂中对学生的承认是家庭伦理领域中父母对孩子承认的延伸。教师不仅是教师,还是学生的“父母”或父母的代理人,甚至,在学生心中教师比其父母更有权威。在学习过程中,学生都有得到教师认可和肯定的愿望,尤其是在小学教育阶段,这种愿望更强烈。教师不经意的一句赞赏,都能让受到赞赏的小学生兴奋几天,而且他会为了获得教师再次赞赏和更多承认而更加努力,因为他从教师的承认中获得了满足、自信和自尊。教师对学生的承认,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学生自身价值得到了肯定,是教师对学生爱与关怀的体现。“爱作为一种互动关系,形成了一种互相承认的模式的基础。[1]”爱与关怀表现了教育承认的情感特性,教师对学生充满爱,能使学生在情感上得到满足和鼓励,进而产生奋进的动力。教育过程中应坚持“以生为本”,把学生真正看成“学”的主体,了解他们的性格特点、兴趣爱好等,引导他们主动发展,坚守一种“爱的教育”。教师应把“爱与关怀”看成是教育最有力的手段,用“爱与关怀”感化学生,促进他们进步和健康成长。
2.尊重
尊重就是教师要将学生当作一个具有内在价值和潜能的独特个体来接纳和认同的一种态度和能力,其核心是平等。尊重在强调承认的平等性时,也体现承认的情感性。获得尊重,是学生作为人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情感需要。马斯洛在需要层次理论中,把人对尊重的需要置于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与归属需要的基础之上,体现了尊重在人发展中的重要性。学生获得被承认感,能增强自我价值的肯定和自尊心,激发自己的学习动机和兴趣。教师对学生的承认表现在对学生权利的尊重、对学生人格的尊重、对学生独特性的尊重三个方面。
(1)对学生权利的尊重
“以权利为媒介的教育承认是以平等的尊重与关怀为原则的,是以儿童普遍权利的实现为特征的。[1]”在课堂教学中,师生处于平等的地位,学生有对教师讲授内容提出疑问和质疑的权利,教师不能因顾及自己的颜面而凭借权威侵害学生的质疑权利。尊重学生的疑问和质疑,尊重学生的认知和感受,并且能以宽厚、虔诚之心对待学生的质疑,勇于当面承认自己的不足和过失,是教师应有的大度。学生在课堂上除了有质疑权,还有选择权、发言权等。尊重和保护学生的这些权利,认真倾听学生对某一问题的看法、对班级活动提出的建议以及对自己教学方式的评价等,都是教师尊重学生、承认学生的体现。对学生权利的承认,是建设民主、和谐课堂的基础,每个学生都是班级里平等的一员,都享有同等的权利。学生的权利只有得到尊重和承认,他们才会更加积极地参与课堂活动,才会有高涨的学习热情。尊重学生权利,是教学交往过程中教育承认的一种具体表现,同时也是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
(2)对学生人格的尊重
“人格的尊严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均等的,不管地位、才智、经济的差别有多大,人本身作为应该被尊重的主体,而具有绝对的价值,尊重是对人格的承认,也是人格实现的基本条件,即主体自我发展的根本条件。[2]”在课堂教学中,教师是教的主体,学生是学的主体,彼此都有其独立的人格,都有得到尊重和承认的需求。教师对学生的认知能力、行为动机、情绪特征、道德价值特征等方面积极引导,同时,教师以自己的优秀人格来感化和激励学生,树立榜样,并对学生在学习中表现出来的坚韧、刻苦、勤奋等精神给予积极的承认与鼓励,促成了学生完整人格的形成。人格的发展就是在尊重和承认的基础上实现的。教师对学生人格的尊重,是学生自我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学生获得承认的需求。对学生人格的承认,有利于学生树立健康、积极的精神面貌。
(3)对学生独特性的尊重
每个个体都有其独特性,“‘我’正是在发现和展示自己独特性的过程中表现一种真正属于我的尊严。[4]”在课堂教学中,每个学生都会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对教师的讲授内容做出自己独特的理解、判断、选择和解释。教师尊重学生的独特性,就要尊重他们这些独特的理解、判断、选择和解释,并对其错误或误解给予及时的改正和引导。学生的独特性是学生展示自我、发展自我的表现。对学生独特性的尊重,就是对学生自我成长的承认,更是开发和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的有力手段。只有学生的独特性得到了承认和尊重,他们才会更加积极地、自由地去思考和想象,从而增强学习的主体意识和主动性,体现创造性学习和生成性学习的特征。教师只有承认学生的独特性,才能做到因材施教,有目的、有差异地培养学生,进而提高教学的有效性。只有学生的独特性得到尊重和张扬,课堂才能焕发出生命活力,课堂生活才能丰富而多彩。
3.促进学生完整发展
“教育承认的最终目标就是追求人格优异性的完整发展。[1]”学生的完整发展是教育的不懈追求和终极目标,也是学生自我实现的需要。学生通过教师的承认或接纳,获得了自我认同、自我形象、自我意识,进而获得了自信、自尊、自重,形成了自己完整的人格。教育以完整人格的发展为取向,渗透到各种教学活动之中。教学活动过程实质是一种教育交往过程。“教育交往是伦理性和教育性的,它的目的在于帮助儿童形成人的整体精神的建构。[1]”因此,教学过程也是建构学生完整精神的过程,学生的完整性精神世界不仅是由系统知识的学习、逻辑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等理性因素构成,还应包括想象能力、情感能力、意志、信念、兴趣等非理性因素。促进学生完整发展,就需对构成学生完整精神的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都予以尊重和承认,将学生作为完整的人来看待,尊重和承认他们的权利、个性、差异性、幼稚性和不可替代性。承认学生是一个完整存在的人,是教育应该具有的伦理性。教育接纳和尊重学生的完整性,就应给予学生均等的承认机会,平等地对待学生间的差异性和平等地接纳学生的独特性,以保障学生的完整发展。因此,促进学生的完整发展,是教育对培养完整的人的最大承认。
三、 教育承认的现实意义
教育承认在教育交往过程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尤其表现在教师对“学困生”的转化和合理使用教育惩罚的问题上。
1.有利于教师转化“学困生”
在一个班级中,必然会有“优秀生”与“学困生”之分,提高班级的整体成绩和学习水平,一条重要的途径就是转化“学困生”。由于“学困生”成绩较差,往往被成绩较好的同学嘲笑,他们的努力往往被教师忽视,得不到大家的承认,于是他们表现出自卑的心理情绪,缺少了青少年应有的自信和自尊,但同时他们又有着得到同学承认、教师赞美的强烈愿望,一旦如愿,他们就会爆发出强烈的上进心,取得惊人的成绩。有例为证,1961年,皮尔·保罗被聘为美国诺必塔小学的校长,那是正值美国嬉皮士流行的时代,当时的孩子都是迷惘的一代,学生旷课、打架、砸黑板,无所不干。一天,正值保罗讲课时,一个学生在窗台上跳上跳下,并伸着小黑手朝正在讲课的校长走来。校长没有批评他,而是说,我一看你修长的拇指就知道,你将来一定是纽约州的州长。这句话让这个从来没有受过鼓励的学生倍受鼓舞,从此“州长”便像一面旗帜,引领着他不断奋发向上,而且这位学生时时以州长的标准与要求来行事。51岁那年,他果真成了纽约州州长,他便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州长——罗杰·罗尔斯。[4]保罗校长的一句赞美,改变了罗尔斯的一生,这就是赞美的力量,这就是承认的魅力。因此,关爱学生,就去赞美学生,就去承认学生。教师的赞美,是对“学困生”最大的承认和鼓舞。教师应以宽厚之心对待“学困生”,正视他们的缺点,挖掘他们的潜能,尊重他们的人格,承认他们的努力。教育承认的价值就在于教师用心去关爱“学困生”,真诚地鼓励他们去努力、去奋进,承认和赞美他们取得的点滴进步。
2.有利于教师合理使用教育惩罚
教育惩罚根据其在教育交往过程中体现出来的教育意义可分为合理的惩罚与不合理的惩罚,教师在实施教育惩罚时一定要慎重,要清醒地认识到“惩罚的对象是学生的违规行为,而不是学生本身[5]”。教育承认不排斥合理的教育惩罚,合理的教育惩罚具有教育性,是对教育承认的维护和遵守,是矫正学生违规行为的有力手段,是培养学生承担责任和承受挫折能力的有效方式。而课堂教学中“不合理的教育惩罚”,既是对教育承认的一种蔑视和违背,是对学生自尊感的轻视和污辱,更是对学生权利与人格的侵犯。这种“指向学生的身体、尊严、人格、心灵的惩罚是反教育的[5]”,不利于学生的完整发展和健康精神的形成,不利于和谐师生关系的建构。在这种“不合理的教育惩罚”中,教师对学生的爱与关怀荡然无存,那种“惩罚学生是对学生好”的借口,显得苍白无力。教师既要承认学生是平等的、自由的、完整的、具有独立个性,又要承认他们还不成熟,还有待于接受教育,因此,学生在学习生活中未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错误,教师应承认这个事实并给他们提供改正的机会,而不是频繁地过度地使用教育惩罚。教育惩罚的不恰当使用,是教师权威的暴力表现,破坏了教学的民主性和平等性,伤害了学生在教学交往中获得的自我价值意识和自我承认信念,阻碍了学生健全人格的完整发展。承认的教育意义在于保护了学生的自尊心和独特性,促进了学生完整发展。
参考文献
[1] 金生鈜.承认的形式以及教育意义.教育研究,2007(9):9-15.
[2] 金生鈜.教育与人的尊严.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1):64-67.
[3] 王葎.承认的尊严——价值观教育的合法性审视.山东大学学报,2006(2):156-160.
[4] 贾红艳.创造生成性课堂构建和谐教学氛围.教育理论与实践,2007(s2):50-51.
[5] 檀传宝.论惩罚的教育意义及其实现.中国教育学刊,2004(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