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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和提升。由于建筑工程项目逐渐增多,使得建筑工程的质量也得到了一定的重视。建筑工程的质量直接影响了人们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为了有效的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必须要在建筑行业中引入建筑监理制度,这对于有效的提高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十分有意义的。到目前为止,我国在建筑监理制度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在本文中,首先通过分析建筑监理制度在我国中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然后提出相应的监理工程制度的创新策略。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管理;现状研究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建筑工程监理在建筑工程经验的企事业单位中,受到了建筑工程项目法人的委托,对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管理的人员,代表建设单位对兼职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施工的过程中进行管理,防止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出现人为的质量问题。目前,在我国实行监理招标制度是十分困难的,因为目前我国的监理制度还不完善,更是缺乏高素质的监理工程师。以上制约因素,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监理工程制度的发展。在实际的监理工作中,由于监理可能造成一定的人员财产损失,这也使得监理在人们心中的名誉大大折扣。深入专研建筑监理工程制度,探寻符合我国国情的建筑监理工程制度新途径,对我国的推进建筑行业发展,提高工程质量有重要的作用。
1.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大多监理单位不能正确的认识建筑工程监理,安全监理的意识非常低。在建筑工程监理中,把过多的精力放在了对建筑施工的质量、工程施工进度和资金投入等方面,把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过硬,施工进度按期完成作为了监理的主要工作,忽略了在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方面,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对于一些新成立的监理公司,甚至没有安全监理人员。有很多建筑企业的领导的安全监理意识也非常的淡薄,这间接的影响到了施工人员的思想和行为,致使在建筑工程施工的时候存在着大量的安全隐患。
1.2、管理机制欠缺
监理行业管理机制还处于不健全状态,一方面,监理单位在收取监理费用时,竞相压价等不良竞争行为现象时有发生,形成施工监理收取过低费用的情况,使监理单位的生存陷入非常艰难的境地,这是建筑监理行业不能进入良性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同时,在市场经济下,监理单位具有不同的监理形式,出租资质等不法行为依然存在其中,造成建筑监理单位诚信守信匮乏基础,使业主不相信监理单位,从而不把对建设队伍等管理权责交给监理单位,因此,监理行业要想获得长足发展必须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并对其进行不断的完善。
1.3、质量监管体系欠缺
在对建筑工程的监管中,有的企业对兼职工程的质量监管并没有引起重视。部分企业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意识薄弱,对于施工中的各个环节的负责人并没有明确的划分。在建筑工程施工前没有进行图纸会审,和施工单位各个工作的技术交流不够,在对建筑工程进行勘察和在工程验收之后,没有签字。在地质勘探的过程中,不能有效的指导钻孔,减少钻孔数量,对地基的处理不到位。在进行地质勘探时,对勘探应该设计的深度不能很好的掌控,对于房屋所能承受的负荷不能正确的计算,在施工的过程中,存在偷工减料的质量隐患。
1.4、监理人员从业水平不一样
目前,在我国从事监理行业的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是该行业面临的一大主要问题,这也影响了我国同其他国家间在监理行业发展方面的同步性。由于监理行业起步较晚,在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考核方面不够完善,另外,对专业人员所应具备的从业素质尚不明晰。从业人员只了解施工方面的相关知识,而对于该行业涉及的其他领域却一知半解,诸如如何从经济领域的角度和法律范围出发来使自身对于工程的监控管理更加全面有效。此外,监理从业人员的道德素养也是影响监理效果的主要因素,一些监理从业者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对工程质量把关不严,间接埋下了建筑质量隐患。
2.加强建筑工程监理管理的措施
2.1、提高监理法制理念
由于建筑工程是一个复杂的项目,所以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就需要专业和系统的管理规范。在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实行监理权利的时候,与建筑工程监理相应的法律法规是监理单位的保障。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资金投入和施工进度控制,都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介入。这样才能保证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高效的管理,这也充分显示了提高监理法制理念的重要性。目前由于我国关于建筑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使得一些不符合规范的监理单位大打擦边球,严重影响了监理单位法制化的进程。这些监理能力低下的监理单位,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也是一个重大的隐患。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相关单位应该尽快健全与建筑工程监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监理市场制度。整改或取消一些不符合相应规范的、监理能力低下的监理单位。
2.2、加强监理市场规范
在有关法制建设建筑工程监理市场方面,国家已经出台了很多的法律规定,这些法律规定成为规范监理市场秩序的有力保障,但在实际中还需要有关部门重视其真正的贯彻与落实,使其在实际之中真正的发挥效力。因此,有关主管部门应该加大监理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为建筑监理工作法制化进程的推进而积极的努力。同时,政府主管部门应把规范各地方市场主体当做重点来抓。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审查与备案相关材料工作,监管部门应坚决不予验收备案与相关程序建筑工程监理不符的项目。
2.3、加强施工质量监督
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工作流程,对各个施工环节进行有效的分工,合理的配置工作人员,实现人才的优化配置。完善工作流程,对施工前的建筑图纸、规划、勘察进行严格的审核,做好建筑工程的质量把关工作。对监管意识薄弱的工程项目,增减监管次数,及时指正工程项目中存在的不足,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于项目工程存在的腐败行为,进行严肃的处理,坚决打击和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规范各个工作人员的行为,力求把工程的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2.4、注重监理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
要保证与提高监理队伍素质,一是政府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监理资质标准的不能迁就,对固定人员少于60%和建制上不独立的,不應再批准为监理单位。二是监理单位要注意监理人员配备和搞好自身培训。作为监理单位,不仅要具备工程施工的监理能力,而且应当具备设计监理能力,以及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能力,以适应全过程监理和咨询的需要。因此,监理单位不仅应该配备工程技术人才,而且应该配备和培训经济管理和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要大力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三是要改革监理取费办法。在目前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背景下,监理公司向业主直接收取监理费用的体制是导致监理企业无法有效开展监理工作的重要原因。如果将付款方式改由第三方先向业主一次性收取监理费,由其按合同规定交付给监理企业,则监理企业避免了与业主的直接经济联系,监理企业的地位就得到了有效提高,就能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结束语
建筑监理可以有效的提高我国建设的水平,并且具有一定积极的作用,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对建筑监理进行管理是必须要进行的,监理的工作不仅仅可以使得施工人员恶化管理人员保证施工项目目标的有效实现。在新的时期之下,加强建设单位监理工作应当从提高人员素质等几个方面进行,通过促进监理行业的发展使我国建筑事业不断迈向新台阶。
参考文献
[1]王纯辉.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4,02:189-190.
[2]刘保国,殷凤环.建筑工程监理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4,02:229-230.
[3]赵丽娜.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城市建筑,2014,06:199.
[4]梁彬彬.刍议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城市建筑,2014,04:193.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管理;现状研究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建筑工程监理在建筑工程经验的企事业单位中,受到了建筑工程项目法人的委托,对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管理的人员,代表建设单位对兼职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施工的过程中进行管理,防止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出现人为的质量问题。目前,在我国实行监理招标制度是十分困难的,因为目前我国的监理制度还不完善,更是缺乏高素质的监理工程师。以上制约因素,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监理工程制度的发展。在实际的监理工作中,由于监理可能造成一定的人员财产损失,这也使得监理在人们心中的名誉大大折扣。深入专研建筑监理工程制度,探寻符合我国国情的建筑监理工程制度新途径,对我国的推进建筑行业发展,提高工程质量有重要的作用。
1.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大多监理单位不能正确的认识建筑工程监理,安全监理的意识非常低。在建筑工程监理中,把过多的精力放在了对建筑施工的质量、工程施工进度和资金投入等方面,把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过硬,施工进度按期完成作为了监理的主要工作,忽略了在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方面,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对于一些新成立的监理公司,甚至没有安全监理人员。有很多建筑企业的领导的安全监理意识也非常的淡薄,这间接的影响到了施工人员的思想和行为,致使在建筑工程施工的时候存在着大量的安全隐患。
1.2、管理机制欠缺
监理行业管理机制还处于不健全状态,一方面,监理单位在收取监理费用时,竞相压价等不良竞争行为现象时有发生,形成施工监理收取过低费用的情况,使监理单位的生存陷入非常艰难的境地,这是建筑监理行业不能进入良性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同时,在市场经济下,监理单位具有不同的监理形式,出租资质等不法行为依然存在其中,造成建筑监理单位诚信守信匮乏基础,使业主不相信监理单位,从而不把对建设队伍等管理权责交给监理单位,因此,监理行业要想获得长足发展必须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并对其进行不断的完善。
1.3、质量监管体系欠缺
在对建筑工程的监管中,有的企业对兼职工程的质量监管并没有引起重视。部分企业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意识薄弱,对于施工中的各个环节的负责人并没有明确的划分。在建筑工程施工前没有进行图纸会审,和施工单位各个工作的技术交流不够,在对建筑工程进行勘察和在工程验收之后,没有签字。在地质勘探的过程中,不能有效的指导钻孔,减少钻孔数量,对地基的处理不到位。在进行地质勘探时,对勘探应该设计的深度不能很好的掌控,对于房屋所能承受的负荷不能正确的计算,在施工的过程中,存在偷工减料的质量隐患。
1.4、监理人员从业水平不一样
目前,在我国从事监理行业的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是该行业面临的一大主要问题,这也影响了我国同其他国家间在监理行业发展方面的同步性。由于监理行业起步较晚,在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考核方面不够完善,另外,对专业人员所应具备的从业素质尚不明晰。从业人员只了解施工方面的相关知识,而对于该行业涉及的其他领域却一知半解,诸如如何从经济领域的角度和法律范围出发来使自身对于工程的监控管理更加全面有效。此外,监理从业人员的道德素养也是影响监理效果的主要因素,一些监理从业者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对工程质量把关不严,间接埋下了建筑质量隐患。
2.加强建筑工程监理管理的措施
2.1、提高监理法制理念
由于建筑工程是一个复杂的项目,所以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就需要专业和系统的管理规范。在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实行监理权利的时候,与建筑工程监理相应的法律法规是监理单位的保障。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资金投入和施工进度控制,都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介入。这样才能保证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高效的管理,这也充分显示了提高监理法制理念的重要性。目前由于我国关于建筑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使得一些不符合规范的监理单位大打擦边球,严重影响了监理单位法制化的进程。这些监理能力低下的监理单位,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也是一个重大的隐患。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相关单位应该尽快健全与建筑工程监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监理市场制度。整改或取消一些不符合相应规范的、监理能力低下的监理单位。
2.2、加强监理市场规范
在有关法制建设建筑工程监理市场方面,国家已经出台了很多的法律规定,这些法律规定成为规范监理市场秩序的有力保障,但在实际中还需要有关部门重视其真正的贯彻与落实,使其在实际之中真正的发挥效力。因此,有关主管部门应该加大监理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为建筑监理工作法制化进程的推进而积极的努力。同时,政府主管部门应把规范各地方市场主体当做重点来抓。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审查与备案相关材料工作,监管部门应坚决不予验收备案与相关程序建筑工程监理不符的项目。
2.3、加强施工质量监督
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工作流程,对各个施工环节进行有效的分工,合理的配置工作人员,实现人才的优化配置。完善工作流程,对施工前的建筑图纸、规划、勘察进行严格的审核,做好建筑工程的质量把关工作。对监管意识薄弱的工程项目,增减监管次数,及时指正工程项目中存在的不足,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于项目工程存在的腐败行为,进行严肃的处理,坚决打击和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规范各个工作人员的行为,力求把工程的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2.4、注重监理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
要保证与提高监理队伍素质,一是政府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监理资质标准的不能迁就,对固定人员少于60%和建制上不独立的,不應再批准为监理单位。二是监理单位要注意监理人员配备和搞好自身培训。作为监理单位,不仅要具备工程施工的监理能力,而且应当具备设计监理能力,以及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能力,以适应全过程监理和咨询的需要。因此,监理单位不仅应该配备工程技术人才,而且应该配备和培训经济管理和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要大力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三是要改革监理取费办法。在目前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背景下,监理公司向业主直接收取监理费用的体制是导致监理企业无法有效开展监理工作的重要原因。如果将付款方式改由第三方先向业主一次性收取监理费,由其按合同规定交付给监理企业,则监理企业避免了与业主的直接经济联系,监理企业的地位就得到了有效提高,就能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结束语
建筑监理可以有效的提高我国建设的水平,并且具有一定积极的作用,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对建筑监理进行管理是必须要进行的,监理的工作不仅仅可以使得施工人员恶化管理人员保证施工项目目标的有效实现。在新的时期之下,加强建设单位监理工作应当从提高人员素质等几个方面进行,通过促进监理行业的发展使我国建筑事业不断迈向新台阶。
参考文献
[1]王纯辉.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4,02:189-190.
[2]刘保国,殷凤环.建筑工程监理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4,02:229-230.
[3]赵丽娜.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城市建筑,2014,06:199.
[4]梁彬彬.刍议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城市建筑,2014,04: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