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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上午,记者将调查的情况反馈到巨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该局迅速调集执法人员到章缝镇农资供应合作社,工商工作人员对一种包装袋上标示由“烟台裕兴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养马岛”复混肥料进行检查时,发现外包装上标示着“19-19-19、总养分≥57%”。该店老板提供不出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当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以及进货发票等手续。工商执法人员对该产品进行了抽样。当记者询问抽样人国华队长,在2008年7月份“养马岛”抽样的检测结果是否是出来了?国华队长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
抽完样后,记者问执法人员,对没有任何手续的化肥是否需要就地封存?执法人员说,在抽样结果没有出来之前,我们没有办法对这些货进行封存,如果商户的货没有问题,封存化肥耽误了销售季节,损失谁来负责啊?记者问,如果是劣质化肥不封存销售出去,不是损害老百姓的利益吗?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执法人员从车上找出几张宽约4〜5厘米、长约20厘米左右的小封条,就地封存了一些无手续的化肥。
对于农资社内盖有巨野县工商局印章的样品,工商局工作人员解释称,那是工商局抽的样品,一般工商局抽样时要封3个样品:一份工商局存档,一份送到质检部门检测,一份留给商户保存。商户给农民出示的小包肥料仅仅是工商局抽查的一个样品,并不代表已经检测合格。
当日下午3时许,记者和工商局工作人员来到巨野县吉隆肥业有限公司。工商局工作人员向徐老板说明来意后,徐老板出示了进货厂家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工商局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对一种“呵康”的肥料进行了抽样,包装袋上标示:俄罗斯特隆赫姆进出口有限公司,亚洲总部: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号海港城海洋中心××楼××××室,授权灌装商:湖北华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全国免费电话:800-880-××××。
正当记者和工商局工作人员对肥料抽样时,徐老板的家人认出了记者,开始阻挠记者对执法检查的采访,徐老板及其妻儿不断对记者进行辱骂甚至侮辱,扬言要让记者爬着出去。工商局工作人员为了安全起见,只对其中的一种复合肥料进行了抽样,其他牌子没有来得及抽样,就迅速撤离了现场。
8月7日下午,记者和“养马岛”复混肥料的生产厂家负责人孙经理取得联系。孙经理十分肯定地告诉记者,“养马岛”复混肥已经停产两年了,每吨产品的造价在4000元以上,现在市场出现的产品,肯定是假冒伪劣产品。同时,记者将查处的“养马岛”外包装的照片发给了孙经理。经过其辨认,确定这些产品不是他们的产品。他们的产品只在烟台和威海两个地区销售,巨野县章缝镇农资供应合作社出售的“养马岛”复混肥是冒用他们的产品品牌和一些企业信息。
8月15日,记者与湖北华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负责山东市场的杨经理取得联系。据其介绍,他们厂往山东省东明县发过货,没有向巨野县发过货。但是不能确定记者所调查的那批肥料究竟是他们厂的货,还是经销商印刷他们厂的包装袋,在其他厂私自灌装的。自从巨野县工商局查处过以后,山东的经销商一直没有和厂方联系,厂方成立了调查小组,已展开调查。至记者发稿时,厂方调查小组尚未给记者提供调查结果。
8月19日下午,巨野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朱局长致电记者,在巨野县章缝镇农资供应合作社抽查的“19-19-19养马岛”复混肥料成分检测为:氮含量23%,磷含量15.8%,钾含量0.2%,而包装袋标示均为19%,结果不合格。
在巨野县吉隆肥业有限公司仓库抽查的包装袋标示为湖北华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呵康”牌肥料,其检测结果为:氮含量24.4%(包装标示为24%),磷含量5.3%(包装标示为6%),钾含量7.4%(包装标示为10%),结果不合格。
朱局长称,已经按正常程序对两家涉案企业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他们将根据调查结果,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抽完样后,记者问执法人员,对没有任何手续的化肥是否需要就地封存?执法人员说,在抽样结果没有出来之前,我们没有办法对这些货进行封存,如果商户的货没有问题,封存化肥耽误了销售季节,损失谁来负责啊?记者问,如果是劣质化肥不封存销售出去,不是损害老百姓的利益吗?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执法人员从车上找出几张宽约4〜5厘米、长约20厘米左右的小封条,就地封存了一些无手续的化肥。
对于农资社内盖有巨野县工商局印章的样品,工商局工作人员解释称,那是工商局抽的样品,一般工商局抽样时要封3个样品:一份工商局存档,一份送到质检部门检测,一份留给商户保存。商户给农民出示的小包肥料仅仅是工商局抽查的一个样品,并不代表已经检测合格。
当日下午3时许,记者和工商局工作人员来到巨野县吉隆肥业有限公司。工商局工作人员向徐老板说明来意后,徐老板出示了进货厂家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工商局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对一种“呵康”的肥料进行了抽样,包装袋上标示:俄罗斯特隆赫姆进出口有限公司,亚洲总部: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号海港城海洋中心××楼××××室,授权灌装商:湖北华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全国免费电话:800-880-××××。
正当记者和工商局工作人员对肥料抽样时,徐老板的家人认出了记者,开始阻挠记者对执法检查的采访,徐老板及其妻儿不断对记者进行辱骂甚至侮辱,扬言要让记者爬着出去。工商局工作人员为了安全起见,只对其中的一种复合肥料进行了抽样,其他牌子没有来得及抽样,就迅速撤离了现场。
8月7日下午,记者和“养马岛”复混肥料的生产厂家负责人孙经理取得联系。孙经理十分肯定地告诉记者,“养马岛”复混肥已经停产两年了,每吨产品的造价在4000元以上,现在市场出现的产品,肯定是假冒伪劣产品。同时,记者将查处的“养马岛”外包装的照片发给了孙经理。经过其辨认,确定这些产品不是他们的产品。他们的产品只在烟台和威海两个地区销售,巨野县章缝镇农资供应合作社出售的“养马岛”复混肥是冒用他们的产品品牌和一些企业信息。
8月15日,记者与湖北华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负责山东市场的杨经理取得联系。据其介绍,他们厂往山东省东明县发过货,没有向巨野县发过货。但是不能确定记者所调查的那批肥料究竟是他们厂的货,还是经销商印刷他们厂的包装袋,在其他厂私自灌装的。自从巨野县工商局查处过以后,山东的经销商一直没有和厂方联系,厂方成立了调查小组,已展开调查。至记者发稿时,厂方调查小组尚未给记者提供调查结果。
8月19日下午,巨野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朱局长致电记者,在巨野县章缝镇农资供应合作社抽查的“19-19-19养马岛”复混肥料成分检测为:氮含量23%,磷含量15.8%,钾含量0.2%,而包装袋标示均为19%,结果不合格。
在巨野县吉隆肥业有限公司仓库抽查的包装袋标示为湖北华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呵康”牌肥料,其检测结果为:氮含量24.4%(包装标示为24%),磷含量5.3%(包装标示为6%),钾含量7.4%(包装标示为10%),结果不合格。
朱局长称,已经按正常程序对两家涉案企业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他们将根据调查结果,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