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决定与地方性法规之比较

来源 :人大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angaimin143074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2019年底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以来,至2020年2月,全国已有京沪苏浙冀鄂等10余个省、直辖市和部分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密集出台了有关依法防控疫情、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方面的决定。这对于提高依法防控水平、增强依法治理能力,也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然而在实践中,有的同志包括从事地方人大工作的同志对人大决定的作用认识不足,他们认为人大决定与发个文件、出个简报差不多,因而有的地方极少作出决定;还有的认为人大决定很神秘、很高大上,应当与制定地方性法规同等对待,致使人大决定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因此,弄清地方人大决定与地方性法规的关系,适时作出人大决定,提高人大决定的质量,对于全面做好地方人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一、地方人大决定与地方性法规的概念
  何谓“决定”?《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界定的“决定”一词“是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的公文”。由于人大没有独立的公文格式,笔者认为,这个文件中的“党政机关”属于泛指,包括人大机关的决定,正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工作条例》中的“党政干部”包括人大干部的道理一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常务委员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可以就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等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所谓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在不违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况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广义而论,地方性法规和人大决定及政府规章,构成了地方立法的三个组成部分。
  二、地方人大决定与地方性法规的异同
  (一)基本相同之处
  1.二者都是由地方人大或者常委会作出或制定的,都是其履行法定职责的基本方式。至于是由人大会议还是由常委会会议来作决定,则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和会议召开的时机而确定。
  2.二者都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且都具有权威性、指导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
  3.二者都是针对当地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事项,以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问题而作出或者制定的。
  4.二者都应当遵循“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这三项原则不仅是针对制定地方性法规而提出,也是地方人大作出决定应当遵循的。
  (二)不尽相同之点
  1.行文依据不尽相同。前者行使的是重大事项决定权,其依据主要是地方组织法等法律。而后者则行使的是地方立法权,其依据是立法法等。
  2.对象范围不尽相同。前者可以就本地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而后者则主要是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的范围内制定法规。
  3.职权层级不尽相同。前者地方各级人大或者常委会都可以作出。而后者中县级人大或者常委会则不能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县可以制定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
  4.审议次数不尽相同。前者一般由地方人大会议或者常委会会议一次审议就可以表决通过。而后者除在内容十分简单、意见高度一致的情况下作为特例一审就可以表决通过外,其他的均实行二审或者三审甚至更多审次再进行表决。
  5.载体容量不尽相同。前者一般内容比较单一,基本上就针对某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如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10余省、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专门决定,其条目按顺序展开,均在5至12条之间,字数也就2000至3000字,内容也比较宏观。而后者除非特殊情况,常见的法规其结构一般有总则、分则、法责、附则,也有的分了章、节,有的还分目、项等。法规篇幅普遍有数千字甚至过万字。
  6.缓急程度不尽相同。前者除针对的事项比较重大之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较为紧急。如2018年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尤其是这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决定,以及有关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从起草到审议通过也就1至2个月。而后者由于要经过反复调研论证,还要立项、起草、审议、表决、呈报,以及上级审议批准,一般都需要1年以上时间。
  7.文字表述不尽相同。前者更多地用政治性、号召性、倡导性语言,当然也有禁止性语言。而后者更多地采用法言法语。
  8.时间跨度不尽相同。由于前者有应急性的特点,决定中确定的一些特定事项时间相对较短,有的还专门规定决定的废止时间。而后者的应急功能不甚明显,更多的是立足长远制定法规。
  三、精准起草地方人大决定草案
  地方人大要积极地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党委政府最关心、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重点确定题目,精心起草决定草案。
  1.选准标题。与地方性法规标题不同的是,地方人大决定的标题基本采用的是公文标题格式,一般由三段论组成:制定机关+决定内容+文种。这次10余个省、直辖市的决定大都以XX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即制定机关)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即决定内容)的决定(即文种)行文。
  2.提炼导语。导语即序言,主要讲清三层意思:一是出台决定的意义,从制定决定的必要性、紧迫性、针对性出发,着眼于解决突出问题来进行阐述;二是说明出臺决定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依据;三是强调本决定联系本地实际作出。
  3.写好内容。这是决定的核心部分,以这次各省、市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病毒疫情决定为例,一是提出防控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普遍强调疫情防控工作要遵循依法依规,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有效规范,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原则。二是明确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责、工作要求。即明确各级政府和基层街道办事处的属地管理责任,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严密防控机制;明确政府在维护社会秩序中的重大责任;明确政府应当提供便捷的社会服务的职责;明确政府要为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服务保护。三是授权政府可以采取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指出鉴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可能有一些紧急情况需要特殊应对和处置,为了尽最大努力支持政府防控工作,这些地方的决定均要求政府可以采取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制定政府规章或者发布决定、命令和通告等,并及时调整实施细则和配套文件。四是划出“红线”。各地决定大都提出要规范疫情信息报告和公布,不得缓报、漏报、瞒报和随意报;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疫情的虚假信息。五是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人大代表应当充分发挥作用,既监督又支持,还参与防控工作。六是上述决定还就地方、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如果违反决定作出了问责、追究的相应规定。
  四、地方人大决定草案写作的注意事项
  由于篇幅限制,本文仅就起草地方人大决定草案应当注意的事项,做些探讨。
  1.坚持不抵触原则。这个原则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尊严的需要。从前面各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决定来看,均以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等上位法作为立法依据。
  2.做到管用实用。起草决定切忌照抄照搬上级和外地的文本,防止“上下一般粗”,条文要尽量具体明细,可以确定一些好操作的指标。
  3.表述尽量规范。一是文本要简洁。现在的问题是人大决定的标题普遍字数偏多,有的长达数十个字,有的内容也比较冗长。要改变文风,长话短说,杜绝正确的废话和纯属表态式语言,言简意赅。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就可简写为新冠肺炎疫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按照约定俗成写为人大常委会。二是层次要分明。逻辑关系严谨,每个层次、每个段落一目了然。鉴于目前几乎所有决定中基本不列二级标题而一句话说到底,此举既不利于传达贯彻,也不利于宣传解读,更不利于熟记落实,建议每个问题前还是要列上小标题。三是标点要准确。应当严格按照修改后的规范的标点符号行文。注意决定标题中的所有标点符号非特殊情况都是可以省略的,正文中的书名号、引号之间可以不再用其他符号隔开,如果不用全称引用的法律法规标题可以不用书名号。
  4.问责规定有刚性。虽然地方人大决定不宜单列法律责任,但是也要有相应的内容,有惩罚性规定,否则决定就只是一份倡议书,其作用大打折扣。
  (作者系湖北省荆州市法学会会长)
其他文献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在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深深根植于人民之中[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转需要依靠人大代表,而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必须符合人民的利益要求。因此,人大代表應该密切联系人民
期刊
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包括向人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向人民群众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并了解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为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参加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提出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作准备;围绕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安排,征求代表所在单位
期刊
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国基本方略。习近平总书记说,“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和根本保证。行政审判是人民法院三大审判体系之一,对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起着重要作用。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监督,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使命与职责。
期刊
目前,地方各级人大审查批准预算,主要依据是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县级为人大常委会)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也就是先初步审查,再大会审批,通常称之为预算二审制。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地方为了使预算审查批准更加科学有效,积极探索
期刊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要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推动人大工作提高水平。”对“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进行专项工作评议,是各地人大常委会在闭会期间行使监督权和贯彻落实《监督法》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而形成的一种监督方式,其设立主要源于增强人大监督职能的需要
期刊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人大代表要履行好职责,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就必须充分发挥代表不脱离生产劳动、与人民群众朝夕相处的特点和优势。各级人大和代表工作部门要立足各地实际尤其是基层的实际,创造条件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组织代表在其工作的单位、居住的社区或者村组开展活动,以灵活多样的形式了解、掌握、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1]。甘肃省各
期刊
省级信息平台是全国统一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级平台的建设发展完善,关系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整体建设水平,直接影响未来作用的发挥。广东省是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平台建设积累了一些经验,对其研究,不仅有利于判断目前信息平台建设体系架构是否适宜,也可为其他省人大常委会完善平台提供经验参考,为全国统一平台的构建提供良好的经验借鉴。  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我国特有的宪法性制
期刊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的重要方式。做好这项会议报道,对于展现人大作为、提升人大形象、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增强制度自信和道路自信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政治性、程序性、专业性极强,对其报道的一字之差就可能谬以千里,加之播出时长和体例的限制,传统电视报道往往采取新闻通稿配画面的形式,聚焦在会议程序、审议内容之上
期刊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智库建设和立法工作,要求集中各方面智慧、凝聚最广泛力量,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他指出:“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 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省级和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健全完善立法智库工作机制,使立法智库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适应地方人大立法高质量发展需求。  一、智库工作机制  地方人大立法智库工作机制是指在地方人大立法工作中有
期刊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日臻完善和经济社会日益发展,公众愈加关注司法制度及其运行状况,对司法资源配置、司法公正程度、司法能力是否有缺,尤其是司法保障私权利不受侵犯的功能之实现程度等问题,投之以相当大的关切。与此相伴随的是,公众对法院和法官的不信任感。司法公信力不高的诱因是多重的,既有我国权力架构导致一定时期内司法承担了部分政治功能的因素,也有法官队伍的专业化和精英化程度区域差距较大、不同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