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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的核心是共治,是公共治理或国家治理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具体体现。走向共治,需要传统与现代结合起来,把群众路线与现代治理融合起来。本文从四个方面阐述了“共治”这一基本理念。一是在PPP立法导向上,要从制度主义的界域思维转向行为主义,从单边思维转向共治理念,从法律文本导向转向法律实施导向。二是应实现从放权思维向分权思路的转变,淡化PPP立法的行政色彩,定位于民事立法和强调程序正义。三是应着眼中国改革与发展大局,坚持“负面清单”思维推动PPP立法,给经济社会主体应有的自主权、自治权。四是不能把所有权、特许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