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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毛泽东提出对中国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即利用其对国计民生的积极方面;限制其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方面;改造资本主义企业和资本家为社会主义企业与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当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这一政策的重心是有区别的。建国后的最初几年,其重心是“利用”:限制和改造是为了更好的利用;而要利用,也必须实行限制和改造。随着1952年国民经济的恢复和1953年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这一理论的重心发生变化,即转变为以限制、改造为重点,并明确提出了要使“资本主义绝种”①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