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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几年来,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种典型组织形式,P2P网络借贷平台如同雨后春笋,纷纷。P2P网贷具有交易成本较低,信息不对称等优势,有望替代传统存贷业务,有效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的问题。然而在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野蛮发展中,未能有效及时构建监管机制, P2P信贷网络风险问题逐渐开始显露。本文主要对我国P2P网络信贷平台进行分析,通过参考西方对P2P借贷的监管措施,找出解决思路及其对应监管建议。深入研究高风险P2P平台特征,为日后将进入的P2P借贷机构和投资者提供参考意见,为解决互联网金融前进发展的障碍提供基础性参考。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P2P网络借贷平台;高风险;特征;政策建议
一、互联网金融与P2P
进入21世纪,互联网深入世界的各个角落,增进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传统金融业与互联网相互碰撞,催生了一种新行业形态——互联网金融。面对个人投资理财、中小型企业融资和消费贷款的庞大市场需求,互联网金融提供了更加方便、灵活、快捷的金融服务,涉及到信贷领域,这种金融服务就以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组织形式运行起来的。
P2P,英文全称Peer-to-Peer lending,即个人对个人信贷。P2P网络信贷,是当前兴起的基于互联网应用的一个相对较新的模式。其建立的基本逻辑是,需要借贷的人群可以通过P2P网络信贷平台寻找到有出借能力并且愿意基于一定条件出借的人群,从而实现资金的融通。目前我国诚信机制仍不够健全,信用环境发展滞后,这反而为P2P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发展的机遇。然而我国P2P平台在迅速发展的同时,相关风险问题也逐渐开始显露,跑路的P2P平台数目每年大幅增加,对P2P平台进行分析和甄别,发现高风险P2P平台的问题所在,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解决方案,对P2P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我国P2P企业的发展概况
(一)我国P2P网贷平台的发展情况
2006 年4月,我国第一家 P2P 公司宜信在北京成立。截止2014年我国P2P 在线平台已经达到1600家,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借款人数目仅从0.8万人增到63万人,投资人数从刚开始的2.8万人增加到目前的116万人,P2P平台数量以惊人的速度增长,已经初具规模。但同时我国问题平台数量也在不断增加,直到2014年共有256家,是运营平台数量的0.16倍。目前红岭创投、拍拍贷、宜信等平台仍然能在本行业稳定发展。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只有能真正发挥行业优势, 有效开辟市场空间的P2P平台才能成为这个市场的最终赢家。
(二)中国P2P 平台运营模式
中国的P2P平台的发展时间比较晚,但其发展非常迅速,并于2012年和2013年进入了爆发期,各种模式分类层出不穷。下面对中国P2P 平台运营模式主要分成了四大类。
1、无担保线上交易模式
线上P2P借贷模式,是一种无抵押无担保模式,主要以成交服务费为自身的收益来源,以拍拍贷为典型。该平台的借款利率由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根据资金市场采取竞标的方式决定,并设定了最高的法定借款利率。拍拍贷仅充当交易平台,程序均在线上进行,借款人在线发布借款信息,多个出借人根据借入人的信用评级和上传的各项资料决定是否借出,网站还会对用户提供的书面资料做出审核从而保护出借人。
拍拍贷作为中国P2P的传统模式,其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首先,运营管理成本低,平台风险低。拍拍贷只提供交易平台,借款无抵押、无担保,不负责贷后资金管理,不承担借款人违约带来的损失,由投资者承担风险,借款人必须每月还本付息从而保障出借人利益,同时降低了平台的管理成本;其次,风险控制手段较弱。拍拍贷仅根据借款人提供的不是原件的资料进行对比审查,不能保证其信息的真实性,无担保,仅为信用贷款。
2、有担保线上交易模式
有担保线上交易模式以红岭创投为例。与拍拍贷类似,红岭创投增加了担保功能,对投资者的本金提供了保证与赔偿制度。由其设立的担保公司,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咨询或垫付资金。此模式的特点主要是:投资风险较低,借款人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出借人资金风险大大降低,但与此同时,债权转移到平台,其风险相应增大,需要自身承担投资者的违约风险。
3、线下交易模式
线下交易模式即该平台最后仅在线下进行交易,平台只提供相关信息。代表企业为宜信P2P公司。宜信是一种线下交易模式也是一种债权转让模式。宜信在线下寻找借款人并达成相关的协议,出借人把资金放款给借款人,把债权转让给投资者,投资者便能获得债权所带来的利息收入。宜信通过央行的征信系统来对个人进行信用评级,并借此决定借款人利率。
此模式特点在于:一、风险控制手段较强。与拍拍贷不一样,宜信要求当面审查借款人的资料,线下收集信息,并且加入了央行的个人征信审核,从而降低了平台的风险。二、宜信是有担保模式,出借人本金得到保障,若到期资金不都收回,宜信会用保险金先支付给出借人。三、线下模式有庞大的理财团队,根据投资者需要创新了多种理财产品。
三、高风险P2P平台的特征分析
P2P平台门槛低回报高的特征吸引了很多投资者的关注与加入,但随着此行业的快速发展,市面上有问题的P2P平台层出不穷,P2P平台卷钱跑路事件不断增加,因此,研究高风险P2P的平台特征是当务之急。一般而言,跑路P2P平台具有如下业务特征。
(一)平均利率高于一般水平,回报率承诺太高。过去30日健康的平均利率均在8%-12%,我国P2P平台2014年综合利率为17.86%,由此可见,平均利率高于17.86%的P2P平台属于较高风险,投资者需要谨慎,避免被高回报率所诱惑,最后陷入P2P平台跑路事件的困境中。
(二)P2P平台信息造假,直接欺骗投资者。有部分问题平台,仅靠外表包装虚构一个P2P平台,从而欺骗投资者进行投资。一些平台,其公开的信息存在明显的诈骗行为。因此,投资者必须认真审查平台资料,务求确保融资安全。 (三)运营管理混乱,平台透明度差。一些网站没有列明平台借款业务情况,信息公开较少,借贷双方资金去向不明确,内部员工工作情况不明,团队实力差,掩盖逾期坏账的事实,令投资者误会该平台的实质情况。投资者在选择P2P平台时,应积极寻找平台相关信息,明晰平台的资金流向。
(四)合作的担保公司伪担保和超额担保。P2P平台引入的第三方担保,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咨询或垫付资金,但有些担保公司因本来存在内部业务问题,伪担保或负有高额担保的现象,使其不但担保不了,还会令借款人增加融资成本,提高了融资风险。所以,投资者在投资的过程中,必须留意P2P平台合作的担保公司基本信息,降低融资风险。
四、对我国P2P网络信贷平台提出监管建议
P2P网贷平台在曲折中发展,为扼制不断出现P2P平台卷钱跑路事件,降低我国P2P平台的潜在风险,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必须通过借鉴和比较发达国家P2P网络信贷的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监管体系。
(一)明确监管责任,提高监管力度。美国P2P网络信贷平台的外部监管是由证券交易委员会、联邦贸易委员会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局三部分组成,监管体系全面发展;英国早期的P2P行业以自律为主,待行业发展到目前一定的成熟程度时,英国开始主要由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和政府监管,促进了P2P平台的发展;德国的P2P平台是与银行合作的,从而得到监管。因此,必须明确我国监管机构及其责任,确定P2P网贷机构的身份地位,各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严格审批新设P2P网络信贷平台机构,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网贷平台,及时发现P2P问题平台,降低行业风险。必要时由工商、政法、税务、公安等部门联合形成庞大的企业和个人信用系统,分工协作管理P2P网络信贷平台。
(二)完善个人征信系统。我国信用体系并不完善,必须把个人的基本信息充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如信用卡消费记录,银行存款,个人动产、不动产等,并且把投资者的平台借贷信用情况记录,与央行合作共同成立统一金融征信体系,从而使我国个人征信系统更加完备。
(三)提高P2P网络信贷平台的业务透明度,必须从两方面全面披露信息资料。一、平台自身信息披露。充分了解平台借贷资金流向,定期披露平台财务报表,在征得借款人同意的情况下,全面展示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借款期限,偿还情况等资料信息,做到平台全透明化,改善平台运营方式,便于投资者一目了然地了解平台,减低投资者投资风险。二、担保公司信息披露。担保公司是关系到出借人的本金安全问题,同时也是P2P行业的一大主角,借款人需要财务状况正常并健康发展的担保公司为其担保,因此担保公司的经营业务,担保情况和担保事由等情况都必须透明化,公开披露信息从而保护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
参考文献:
[1]张明.警惕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潜在风险[J]. 经济导刊, 2013.
[2]辛宪. P2P运营模式探微[J]. 商场现代化, 2009, (21):19-22.
[3]杨新求. 我国P2P网络借贷运营模式简析[J]. 知识经济, 2012, (5).
[4]陈初. 对中国“P2P”网络融资的思考[J]. 人民论坛, 2010, (26).
[5]刘文雅, 晏钢. 我国发展P2P网络信贷问题探究[J]. 北方经济:综合版,2011, (14).
[6]陈静俊. P2P网络借贷:金融创新中的问题和对策研究[J]. 科技信息, 2011, (13):812-812.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P2P网络借贷平台;高风险;特征;政策建议
一、互联网金融与P2P
进入21世纪,互联网深入世界的各个角落,增进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传统金融业与互联网相互碰撞,催生了一种新行业形态——互联网金融。面对个人投资理财、中小型企业融资和消费贷款的庞大市场需求,互联网金融提供了更加方便、灵活、快捷的金融服务,涉及到信贷领域,这种金融服务就以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组织形式运行起来的。
P2P,英文全称Peer-to-Peer lending,即个人对个人信贷。P2P网络信贷,是当前兴起的基于互联网应用的一个相对较新的模式。其建立的基本逻辑是,需要借贷的人群可以通过P2P网络信贷平台寻找到有出借能力并且愿意基于一定条件出借的人群,从而实现资金的融通。目前我国诚信机制仍不够健全,信用环境发展滞后,这反而为P2P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发展的机遇。然而我国P2P平台在迅速发展的同时,相关风险问题也逐渐开始显露,跑路的P2P平台数目每年大幅增加,对P2P平台进行分析和甄别,发现高风险P2P平台的问题所在,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解决方案,对P2P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我国P2P企业的发展概况
(一)我国P2P网贷平台的发展情况
2006 年4月,我国第一家 P2P 公司宜信在北京成立。截止2014年我国P2P 在线平台已经达到1600家,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借款人数目仅从0.8万人增到63万人,投资人数从刚开始的2.8万人增加到目前的116万人,P2P平台数量以惊人的速度增长,已经初具规模。但同时我国问题平台数量也在不断增加,直到2014年共有256家,是运营平台数量的0.16倍。目前红岭创投、拍拍贷、宜信等平台仍然能在本行业稳定发展。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只有能真正发挥行业优势, 有效开辟市场空间的P2P平台才能成为这个市场的最终赢家。
(二)中国P2P 平台运营模式
中国的P2P平台的发展时间比较晚,但其发展非常迅速,并于2012年和2013年进入了爆发期,各种模式分类层出不穷。下面对中国P2P 平台运营模式主要分成了四大类。
1、无担保线上交易模式
线上P2P借贷模式,是一种无抵押无担保模式,主要以成交服务费为自身的收益来源,以拍拍贷为典型。该平台的借款利率由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根据资金市场采取竞标的方式决定,并设定了最高的法定借款利率。拍拍贷仅充当交易平台,程序均在线上进行,借款人在线发布借款信息,多个出借人根据借入人的信用评级和上传的各项资料决定是否借出,网站还会对用户提供的书面资料做出审核从而保护出借人。
拍拍贷作为中国P2P的传统模式,其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首先,运营管理成本低,平台风险低。拍拍贷只提供交易平台,借款无抵押、无担保,不负责贷后资金管理,不承担借款人违约带来的损失,由投资者承担风险,借款人必须每月还本付息从而保障出借人利益,同时降低了平台的管理成本;其次,风险控制手段较弱。拍拍贷仅根据借款人提供的不是原件的资料进行对比审查,不能保证其信息的真实性,无担保,仅为信用贷款。
2、有担保线上交易模式
有担保线上交易模式以红岭创投为例。与拍拍贷类似,红岭创投增加了担保功能,对投资者的本金提供了保证与赔偿制度。由其设立的担保公司,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咨询或垫付资金。此模式的特点主要是:投资风险较低,借款人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出借人资金风险大大降低,但与此同时,债权转移到平台,其风险相应增大,需要自身承担投资者的违约风险。
3、线下交易模式
线下交易模式即该平台最后仅在线下进行交易,平台只提供相关信息。代表企业为宜信P2P公司。宜信是一种线下交易模式也是一种债权转让模式。宜信在线下寻找借款人并达成相关的协议,出借人把资金放款给借款人,把债权转让给投资者,投资者便能获得债权所带来的利息收入。宜信通过央行的征信系统来对个人进行信用评级,并借此决定借款人利率。
此模式特点在于:一、风险控制手段较强。与拍拍贷不一样,宜信要求当面审查借款人的资料,线下收集信息,并且加入了央行的个人征信审核,从而降低了平台的风险。二、宜信是有担保模式,出借人本金得到保障,若到期资金不都收回,宜信会用保险金先支付给出借人。三、线下模式有庞大的理财团队,根据投资者需要创新了多种理财产品。
三、高风险P2P平台的特征分析
P2P平台门槛低回报高的特征吸引了很多投资者的关注与加入,但随着此行业的快速发展,市面上有问题的P2P平台层出不穷,P2P平台卷钱跑路事件不断增加,因此,研究高风险P2P的平台特征是当务之急。一般而言,跑路P2P平台具有如下业务特征。
(一)平均利率高于一般水平,回报率承诺太高。过去30日健康的平均利率均在8%-12%,我国P2P平台2014年综合利率为17.86%,由此可见,平均利率高于17.86%的P2P平台属于较高风险,投资者需要谨慎,避免被高回报率所诱惑,最后陷入P2P平台跑路事件的困境中。
(二)P2P平台信息造假,直接欺骗投资者。有部分问题平台,仅靠外表包装虚构一个P2P平台,从而欺骗投资者进行投资。一些平台,其公开的信息存在明显的诈骗行为。因此,投资者必须认真审查平台资料,务求确保融资安全。 (三)运营管理混乱,平台透明度差。一些网站没有列明平台借款业务情况,信息公开较少,借贷双方资金去向不明确,内部员工工作情况不明,团队实力差,掩盖逾期坏账的事实,令投资者误会该平台的实质情况。投资者在选择P2P平台时,应积极寻找平台相关信息,明晰平台的资金流向。
(四)合作的担保公司伪担保和超额担保。P2P平台引入的第三方担保,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咨询或垫付资金,但有些担保公司因本来存在内部业务问题,伪担保或负有高额担保的现象,使其不但担保不了,还会令借款人增加融资成本,提高了融资风险。所以,投资者在投资的过程中,必须留意P2P平台合作的担保公司基本信息,降低融资风险。
四、对我国P2P网络信贷平台提出监管建议
P2P网贷平台在曲折中发展,为扼制不断出现P2P平台卷钱跑路事件,降低我国P2P平台的潜在风险,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必须通过借鉴和比较发达国家P2P网络信贷的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监管体系。
(一)明确监管责任,提高监管力度。美国P2P网络信贷平台的外部监管是由证券交易委员会、联邦贸易委员会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局三部分组成,监管体系全面发展;英国早期的P2P行业以自律为主,待行业发展到目前一定的成熟程度时,英国开始主要由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和政府监管,促进了P2P平台的发展;德国的P2P平台是与银行合作的,从而得到监管。因此,必须明确我国监管机构及其责任,确定P2P网贷机构的身份地位,各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严格审批新设P2P网络信贷平台机构,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网贷平台,及时发现P2P问题平台,降低行业风险。必要时由工商、政法、税务、公安等部门联合形成庞大的企业和个人信用系统,分工协作管理P2P网络信贷平台。
(二)完善个人征信系统。我国信用体系并不完善,必须把个人的基本信息充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如信用卡消费记录,银行存款,个人动产、不动产等,并且把投资者的平台借贷信用情况记录,与央行合作共同成立统一金融征信体系,从而使我国个人征信系统更加完备。
(三)提高P2P网络信贷平台的业务透明度,必须从两方面全面披露信息资料。一、平台自身信息披露。充分了解平台借贷资金流向,定期披露平台财务报表,在征得借款人同意的情况下,全面展示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借款期限,偿还情况等资料信息,做到平台全透明化,改善平台运营方式,便于投资者一目了然地了解平台,减低投资者投资风险。二、担保公司信息披露。担保公司是关系到出借人的本金安全问题,同时也是P2P行业的一大主角,借款人需要财务状况正常并健康发展的担保公司为其担保,因此担保公司的经营业务,担保情况和担保事由等情况都必须透明化,公开披露信息从而保护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
参考文献:
[1]张明.警惕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潜在风险[J]. 经济导刊, 2013.
[2]辛宪. P2P运营模式探微[J]. 商场现代化, 2009, (21):19-22.
[3]杨新求. 我国P2P网络借贷运营模式简析[J]. 知识经济, 2012, (5).
[4]陈初. 对中国“P2P”网络融资的思考[J]. 人民论坛, 2010,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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