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为建立农村金融供给新渠道,增强农村金融机构新活力,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新水平,村镇银行作为一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变了长期以来农村金融市场中机构形式单一、金融产品及服务供给不足、缺乏竞争的局面,但其政策、制度及自身存在的问题已成为制约村镇银行支付结算业务发展的瓶颈。
关键词:村镇银行;代理清算;发展瓶颈
中图分类号:F8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0-01
一、清算业务发展基本情况
代理清算业务一般模式:根据实地调查,由于部分银村镇银行没有被批准加入支付系统,支付结算业务通过代理结算进行,其他金融机构以直接参与者身份为村镇银行申请辖属间接参与者行号,通过村镇银行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业存放账户代理业务资金清算。发起往账跨行清算业务时由村镇银行置换委托人为其自身的汇款业务委托书,填制清单与代理行手工交接后,通过代理行办理往账业务,代理行接收到村镇银行的来账业务,将来账报文填制交接清单与村镇银行手工交接,经村镇银行记账员核对各要素后返回代理行处理来账,代理业务种类涉及跨行所有资金业务。
清算资金和管理模式:村镇银行需保证账户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本行客户资金清算,该账户不允许透支,代理双方保证每日进行账户对账,保证账户余额相符。由于双方采用手工处理模式,业务处理效率较低,单笔支付或每日支付金额上限达到一定限额以上必须提前一天报备。如多家直接参与者或间接参与者通过一家参与者代理清算,被代理行之间的业务只有通过代理行核心系统手工业务处理。
二、面临的发展瓶颈
(一)代理清算方式使结算渠道不畅通。村镇银行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由于双方采用手工处理模式,业务处理效率较低,受跨行交易渠道不畅的限制,使得客户的结算效率受到影响,部分企业客户因此不愿意在村镇银行开立对公账户。个人之间的结算主要采用现金方式,单位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需要跨行结算的流程复杂,复杂的流程直接影响了结算的及时性,这种通过银行代理清算的方式使村镇银行的汇兑业务滞后至少半天才能到账(极少能实现时时到账),使客户误以村镇银行故意压票。且由于第三方代理转账,汇款人只能显示为村镇银行,使客户觉得少了一种交易证据,在汇款时需在备注栏里注明汇款人,使客户觉得不安全,上述原因使村镇银行支付结算方面一直缺乏竞争力,这已成为村镇银行所面临的最棘手的供需矛盾之一。
(二)结算功能及结算网络不健全制约存款业务发展。有效的支付结算渠道对于现代化的商业银行来讲是提升服务效率和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由于全国的村镇银行结算功能及结算网络还不健全,没有发行银联卡,这直接影响到存款的来源,村镇银行只能办理最普通的柜台存取款业务,个人及单位汇款需要在代理行办理,汇兑结算功能欠缺,又受网点数量限制,服务半径短,部分贷款客户在村镇银行贷款后转存至其他行现象普遍,同时,要形成存款来源的关键要发展对公业务,吸收机构存款。但是,发展对公业务首要的条件是与央行大小额支付系统连接,从而才能在税款缴纳、集中支付等方面为企业、公司、机关等提供便捷服务,清算渠道不畅,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镇银行在跨区、跨行转账和汇兑方面的方便性,进而影响存款的吸收。
(三)代理过程中的存在潜在风险。一是人为压票情况时有发生,账务处理不及时带来迟付、迟收等风险给顾客带来很多不便,也使村镇银行信誉有所影响;二是村镇银行与代理行之间有一定距离,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容易出现如丢票、漏票等风险。三是由于支付结算业务由代理行办理,在办理具体业务中村镇银行需按代理费标准向客户收取汇款手续费后再向代理行交纳相应的汇款手续费,因此自开业以来,手续费收入一直为负收入,制约了结算业务发展,对利润也产生一定影响。
三、发展建议
(一)疏通资金清算渠道。村镇银行因成立时间不长,相关的配套政策未及时跟进,其资金清算渠道不畅已成为其快速发展的“瓶颈”,因此应从创新金融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高度来解决村镇银行发展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积极论证其加入央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的可行性,在二代支付系统开发时考虑相关因素,尽早实现村镇银行与现代化支付系统对接,提高其对公存款吸引力和支付结算效率,全面提升竞争力。
(二)合理规划发展目标。村镇银行作为组建时间不长的新型金融机构,在发展的初期面临许多客观存在的问题,如支付结算能力不足、基础业务系统不完善等,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解决,但同时作为独立的市场个体,必须要求经营和财务的可持续性,以保证投资人利益。因此,村镇银行必须理清发展的思路和节奏,明确经营规划,在保证投资人利益的基础上,每年投入一定的资金,逐步改善基础性经营条件,提高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保证村镇银行的发展需要,在此基础上改善其支付清算环境,提升支付清算效率。
(三)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村镇银行要结合农村小城镇建设,把银行业务进推向农村,进一步贴近农村、农民等服务对象,努力满足农民多样化的信贷需求,加快在农村人口较密集、商贸较繁荣的地区设立网点或金融服务站,突出创新重点,努力满足符合“三农”实际特点的金融服务要求,扩大营业辐射半径和覆盖面,提升服务水平。一方面可最大限度的实现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激活农村金融市场的政策目标,同时也有利于扩大和增强村镇银行的社会认知度,特别是农村市场的认可度,增强农民在村镇银行的存贷业务意愿,对促进村镇银行在农村地区的快速健康发展和增强在农村地区发展的后劲发挥重要的作用,为清算业务发展提供推动力。
作者简介:何 燕(1978-),女,本科,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心支行,会计师。
关键词:村镇银行;代理清算;发展瓶颈
中图分类号:F8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0-01
一、清算业务发展基本情况
代理清算业务一般模式:根据实地调查,由于部分银村镇银行没有被批准加入支付系统,支付结算业务通过代理结算进行,其他金融机构以直接参与者身份为村镇银行申请辖属间接参与者行号,通过村镇银行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业存放账户代理业务资金清算。发起往账跨行清算业务时由村镇银行置换委托人为其自身的汇款业务委托书,填制清单与代理行手工交接后,通过代理行办理往账业务,代理行接收到村镇银行的来账业务,将来账报文填制交接清单与村镇银行手工交接,经村镇银行记账员核对各要素后返回代理行处理来账,代理业务种类涉及跨行所有资金业务。
清算资金和管理模式:村镇银行需保证账户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本行客户资金清算,该账户不允许透支,代理双方保证每日进行账户对账,保证账户余额相符。由于双方采用手工处理模式,业务处理效率较低,单笔支付或每日支付金额上限达到一定限额以上必须提前一天报备。如多家直接参与者或间接参与者通过一家参与者代理清算,被代理行之间的业务只有通过代理行核心系统手工业务处理。
二、面临的发展瓶颈
(一)代理清算方式使结算渠道不畅通。村镇银行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由于双方采用手工处理模式,业务处理效率较低,受跨行交易渠道不畅的限制,使得客户的结算效率受到影响,部分企业客户因此不愿意在村镇银行开立对公账户。个人之间的结算主要采用现金方式,单位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需要跨行结算的流程复杂,复杂的流程直接影响了结算的及时性,这种通过银行代理清算的方式使村镇银行的汇兑业务滞后至少半天才能到账(极少能实现时时到账),使客户误以村镇银行故意压票。且由于第三方代理转账,汇款人只能显示为村镇银行,使客户觉得少了一种交易证据,在汇款时需在备注栏里注明汇款人,使客户觉得不安全,上述原因使村镇银行支付结算方面一直缺乏竞争力,这已成为村镇银行所面临的最棘手的供需矛盾之一。
(二)结算功能及结算网络不健全制约存款业务发展。有效的支付结算渠道对于现代化的商业银行来讲是提升服务效率和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由于全国的村镇银行结算功能及结算网络还不健全,没有发行银联卡,这直接影响到存款的来源,村镇银行只能办理最普通的柜台存取款业务,个人及单位汇款需要在代理行办理,汇兑结算功能欠缺,又受网点数量限制,服务半径短,部分贷款客户在村镇银行贷款后转存至其他行现象普遍,同时,要形成存款来源的关键要发展对公业务,吸收机构存款。但是,发展对公业务首要的条件是与央行大小额支付系统连接,从而才能在税款缴纳、集中支付等方面为企业、公司、机关等提供便捷服务,清算渠道不畅,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镇银行在跨区、跨行转账和汇兑方面的方便性,进而影响存款的吸收。
(三)代理过程中的存在潜在风险。一是人为压票情况时有发生,账务处理不及时带来迟付、迟收等风险给顾客带来很多不便,也使村镇银行信誉有所影响;二是村镇银行与代理行之间有一定距离,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容易出现如丢票、漏票等风险。三是由于支付结算业务由代理行办理,在办理具体业务中村镇银行需按代理费标准向客户收取汇款手续费后再向代理行交纳相应的汇款手续费,因此自开业以来,手续费收入一直为负收入,制约了结算业务发展,对利润也产生一定影响。
三、发展建议
(一)疏通资金清算渠道。村镇银行因成立时间不长,相关的配套政策未及时跟进,其资金清算渠道不畅已成为其快速发展的“瓶颈”,因此应从创新金融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高度来解决村镇银行发展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积极论证其加入央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的可行性,在二代支付系统开发时考虑相关因素,尽早实现村镇银行与现代化支付系统对接,提高其对公存款吸引力和支付结算效率,全面提升竞争力。
(二)合理规划发展目标。村镇银行作为组建时间不长的新型金融机构,在发展的初期面临许多客观存在的问题,如支付结算能力不足、基础业务系统不完善等,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解决,但同时作为独立的市场个体,必须要求经营和财务的可持续性,以保证投资人利益。因此,村镇银行必须理清发展的思路和节奏,明确经营规划,在保证投资人利益的基础上,每年投入一定的资金,逐步改善基础性经营条件,提高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保证村镇银行的发展需要,在此基础上改善其支付清算环境,提升支付清算效率。
(三)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村镇银行要结合农村小城镇建设,把银行业务进推向农村,进一步贴近农村、农民等服务对象,努力满足农民多样化的信贷需求,加快在农村人口较密集、商贸较繁荣的地区设立网点或金融服务站,突出创新重点,努力满足符合“三农”实际特点的金融服务要求,扩大营业辐射半径和覆盖面,提升服务水平。一方面可最大限度的实现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激活农村金融市场的政策目标,同时也有利于扩大和增强村镇银行的社会认知度,特别是农村市场的认可度,增强农民在村镇银行的存贷业务意愿,对促进村镇银行在农村地区的快速健康发展和增强在农村地区发展的后劲发挥重要的作用,为清算业务发展提供推动力。
作者简介:何 燕(1978-),女,本科,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心支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