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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收入或费用的确认,一般认为有两种不同的基础,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前者是以权利和义务(责任)的发生与否为标准,后者是以现金的实际收取和支付为标准。因而财务会计理论认为前者比后者更恰当。更合理,并要求收人和费用确认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同时,对于收人的确认,财务会计还要求除了要以权责发生制为标准外,还要以实现原则为标准。那么,什么是实现原则呢?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下的定义是:“实现是指非现金的资源和权利转化为货币的过程,……这一术语的最确切用法是指将资产出售并获得现金或现金要求权”。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