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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改革滞后,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最主要瓶颈。农业进行战略性调整,没有金融支撑,很难落到实处。
现在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难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政策性银行业务比较少,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和它到底怎样来支持农村发展没有制度性界定,民间金融限制还比较多。
总体上说,农村金融在体制、政策上还没有完善,比如小额信贷门槛应该是要降低的,但这几年金融过多讲求了利润、讲求零风险。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零风险的,尤努斯小额贷款做得好,给我们很多触动。
我们提出进一步改革扶贫信贷资金管理使用方式和完善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的思路是:解决小额信贷机构的法律地位;研究现有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小额信贷的可能性和操作方式;研究小额信贷机构的民间融资问题;加强对小额信贷机构指导、管理和监督。
在扶贫资金使用上,我们正在进行准金融的探索。我们选了140个村进行贫困村村级互助合作基金试点,建立合作制度,解决生产所需资金,每一个村安排15万元财政扶贫资金,然后农民再自筹一部分建一个合作组织,由农民自己管理。
我们在探索一个扶贫资金的担保制度,准确点叫奖补资金。就是扶贫系统和金融机构联合起来做,还款回收率超过了92%,要奖励金融机构和扶贫系统;回收率低于92%但高于90%的,由担保基金中全额弥补;回收率低于90%时,担保基金只解决一半,另一半由金融部门承担。
我们首先对贫困地区状况做了基础性调研,建议中央设立专项资金进行扶持,各个部门要优先安排一些建设项目,卫生部门、交通部门,特别向这些地方倾斜。因为我们还有从原始社会过渡来的绝对贫困人口138万人,以及四川阿坝州、青海果洛和云南“直过区”等地区,还有938万绝对贫困人口,他们的绝对贫困发生率在30%~40%。对于这些人中央和省一级各个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进行“连片开发、合理攻坚。”
目前扶贫开发工作还面临着极大挑战。一是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依然很大,解决他们温饱问题的难度更大。二是目前各方面对扶贫开发的认识还不太统一,影响了对扶贫工作的支持和重视。如有的认为贫困发生率已经降到3%以下,对社会经济影响不大,认为社会经济发展了,贫困问题可以自然解决,认为中国农村目前的贫困问题主要通过救济救助解决。三是对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做好扶贫工作,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逐步找到规律和方法。
今年中央决定在农村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无疑对消除贫困是一个重大的举措,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是在生活层面,是输血式扶贫,这个还是必要的。而开发式扶贫,是从发展的角度,提高贫困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是造血式扶贫,这点不能改变,这是一个根本的问题。
开发式扶贫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缓解农村贫困的两种方式。农村低保是从生活保障层面对贫困人口进行救助,开发扶贫是从提高贫困人群的发展能力给予扶持,两者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而不是互相替代的关系。
东西之间要有一个帮扶,除了观念上的,还要有操作。现在差距在拉大,因此要利用科学技术来进行,实现贫困地区的跨越式发展。
总体来说,去年东西扶贫协作规模继续扩大,范围继续拓宽。东部各省市向西部贫困地区提供财政援助9.7亿元;帮助西部贫困地区进行各种人才培训2.4万人次。
贫困地区是现代农业建设的最大难点,现在看来,“整村推进”不仅是扶贫开发的好形式,同样是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的好形式,2007年要完成20000个村的整村推进规划。
整村推进要继续增加投入,中央财政扶贫资金70%以上必须用于整村推进扶贫规划方面,并加大整合力度,选好村级班子。
在“整村推进”过程规划中,将规划都调到城市边上,这个指导思想是有问题。建设现代农业,也要面对贫困地区,贫困地区更加需要现代的理念指导农民,这样才能缩小贫困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差距。否则,差距会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