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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当下严重的诚信缺失,亟需用重典推动,
政府应从法律上建立诚信监管的法律体系
全面遭遇诚信危机的社会怎么才能重塑信任?
这个命题,需要全社会共同破解。也是摆在政府面前的迫切课题。
今年1月中旬,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原则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并要求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景明接受《财经界》记者专访时表示,破解诚信危机,加强制度建设、加快诚信立法是治本之策。此外,还应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他同时强调,重构诚信社会需要人人参与,但政府应成为诚信的标兵和榜样。
诚信之忧
吴景明指出,当前的中国,已找不出一个让人满意和信任的领域,任何一个领域或多或少都存在信用缺失的问题。而在诚信危机下,任何人、企业或行业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马年伊始,中国零部件行业就首当其冲地遭到打击。国内外众多媒体公开报道称,2月5日,英国豪华跑车制造商阿斯顿·马丁(AstonMartin)宣布,将召回2007年11月以来生产的大部分跑车,总计17590辆,约占这一时期该制造商生产的全部跑车的四分之三左右。
报道中还指出,阿斯顿·马丁在向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提交的文件中表示,召回原因是发现中国的一个次级供应商,在供给该公司的一个零部件中使用了假冒塑材。
但令人疑惑的是,召回事件中涉及到的中国供应商否认为阿斯顿·马丁生产过零件。
阿斯顿·马丁召回事件实情至今依然扑朔迷离。然而,“阿斯顿·马丁因中国产假冒部件召回跑车”全球发散的报道,已让舆论焦点从召回的豪车转移到中国整个零部件行业,“假冒伪劣”质疑纷至沓来。
一家国外豪车企业的一次召回行为就能引起中国整个零部件配套体系的全球震荡,某种意义上恰恰反映出部分中国企业存在的诚信缺失,吴景明对此深感痛心。他坦言,我国市场经济20年来,经济高速增长,然而其背后却是越来越堪忧的诚信危机,诚信缺失而今已渗透到中国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
今天“躺枪”的是零部件行业,明天又将是谁?诚信缺失造成的不利影响,已给所有“中国制造”的国际化道路蒙上了一层阴影。
BWCHINESE中文网(全球财经新见地)近日报道称,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已把中国列为最大的假货实体市场,并点名批评了中国著名的几家实体卖场。
中国商品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每况愈下,而国内本土市场同样面临着巨大的诚信危机。近年来,在我们身边,“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等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扶人反被讹诈”事件屡见报端。人与人之间信任不再,商业信用严重缺失,企业坏账率高,合同履约率低,各领域打假声此起彼伏。
对此,官方也有详实记录。商务部近三年的统计数字显示,每年涉及到侵权假冒行政处罚的案件有20多万件。
国务院常务会议也直指当下诚信现状,目前信用缺失仍是我国发展中突出的“软肋”。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逃债骗贷、学术不端等屡见不鲜,广大企业和公众深受其害。
政府应以身示范
如何改变当前的诚信危机,重塑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吴景明直言,政府应该带好头,成为诚信的标兵和榜样。
从我国目前的社会诚信架构看,主要有三个层次,即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个人诚信。其中,政府诚信起到绝对的主导作用。因为,政府不仅是社会信用制度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维护者,还是公共信用的示范者。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作为表率的政府如果都不讲诚信,企业、个人又如何能坚守诚信?一位企业界人士向记者坦言。
然而,近来一些公共性事件中的舆论反应和一些舆情机构的调查都表明,我国政府公信力近年来正在不断下降。
慈善募捐就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案例。2011年郭美美炫富事件后,社会对中国红十字的质疑至今仍未消除,甚至连其他慈善机构也被牵连,一说起慈善募捐社会马上就会质疑善款去向。
遭遇诚信危机的除了慈善机构,政府部门或与公权力有关的单位在一些公共事件中的表现,大到地震或高铁事故等突发性事故的处理,小到每日的PM2.5指数的预报,都能受到质疑。
同时,借助于互联网能够迅速传播的特性,政府公信力受到了更为严峻的挑战。现下,政府公共事务处理似乎已陷入一个怪圈:只要与政府或政府官员有关的不良事件一经网络曝光,无论政府如何进行官方回应,都会引起一番网络吐槽,而且还会被无限放大,引发对整个政府管理能力的不满。从“陕西表哥”到众多的“官员不雅照”,近年来此类案例已不胜枚举。
面对急剧下降的公信力,政府部门也在积极改变。记者查阅各地去年政府工作报告时发现,“坚持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公信力”已成为各级地方政府2014年工作重点。
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具体的做法,各地政府工作报告中并无详细说明。
吴景明认为,增强政府公信力,行动远甚于发文件、喊口号。政令应公平公正,不能朝令夕改,且应公开透明,将权利放到阳光下,随时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党员干部及政府工作人员都要以身作则,讲真话、做实事,这样才能逐步取得老百姓的信赖。
重典护航
去年10月25日,中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了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是自该法1993年颁布后的首次修订。
同时,为规范网络交易行为,今年2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又出台《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对于店铺实名制、消费者七日内退货、禁止刷评价,以虚构交易提升商业信誉等都做了具体的规范。据悉,《办法》将于今年3月15日与新《消法》同步实施。
从具体条款上看,新《消法》和《办法》显然都将有助于推动商业诚信。但对其实施后产生的真正效果,参加新《消法》立法过程的吴景明认为,还需要看有关部门的执法力度,执法不严,最终也将是一纸空文。
事实上,“用法制的手段来治理诚信”的观点,已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同。赞同者认为,面对当下严重的诚信缺失,亟需用重典推动,政府应从法律上建立诚信监管的法律体系。如果发现欺行霸市、制假售假等不诚信行为,就必须用法律手段进行制裁。
法制是诚信的基石,这也是国际通用规则。以欧美等国为例,他们之所以被认为是“高信任度国家”,其实并非靠高道德水准的约束,而主要在于他们拥有严格的法律规则,制定了严格的失信惩罚机制。
比如美国,为规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制定了16部法律法规,涉及信用信息采集、加工和使用等各个环节。而在我国,虽然在去年3月15日施行了《征信业管理条例》,但整体上全国性的信用立法仍然严重滞后。
还有一个得到广泛传播的生动案例是:在欧洲某些国家,其公共交通系统的售票处都是自助的,没有检票程序,只有一些随机性的抽查。一位中国留学生的两次逃票经历被记录到他的诚信档案中,便导致其毕业后在当地无法找到任何工作。
反观我国的公共交通系统,虽然安排了大量人员现场监督,但对于逃票者最多也只是予以说教和不痛不痒的罚款,很难杜绝其再一次的违法行为。
分析对比国内外在诚信立法上的差距,吴景明指出,“失信者必须得到严惩”。只有将种种不诚信行为纳入个人或企业的诚信档案,并通过行之有效的方法或法制手段进行严厉处罚,这才是破解诚信缺失的治本之策。
据了解,我国政府目前已启动这方面的尝试。1月16日,最高法、公安部、银监会等8部门已共同签署《“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最高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被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将受到禁止乘坐飞机和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惩戒。
政府应从法律上建立诚信监管的法律体系
全面遭遇诚信危机的社会怎么才能重塑信任?
这个命题,需要全社会共同破解。也是摆在政府面前的迫切课题。
今年1月中旬,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原则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并要求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景明接受《财经界》记者专访时表示,破解诚信危机,加强制度建设、加快诚信立法是治本之策。此外,还应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他同时强调,重构诚信社会需要人人参与,但政府应成为诚信的标兵和榜样。
诚信之忧
吴景明指出,当前的中国,已找不出一个让人满意和信任的领域,任何一个领域或多或少都存在信用缺失的问题。而在诚信危机下,任何人、企业或行业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马年伊始,中国零部件行业就首当其冲地遭到打击。国内外众多媒体公开报道称,2月5日,英国豪华跑车制造商阿斯顿·马丁(AstonMartin)宣布,将召回2007年11月以来生产的大部分跑车,总计17590辆,约占这一时期该制造商生产的全部跑车的四分之三左右。
报道中还指出,阿斯顿·马丁在向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提交的文件中表示,召回原因是发现中国的一个次级供应商,在供给该公司的一个零部件中使用了假冒塑材。
但令人疑惑的是,召回事件中涉及到的中国供应商否认为阿斯顿·马丁生产过零件。
阿斯顿·马丁召回事件实情至今依然扑朔迷离。然而,“阿斯顿·马丁因中国产假冒部件召回跑车”全球发散的报道,已让舆论焦点从召回的豪车转移到中国整个零部件行业,“假冒伪劣”质疑纷至沓来。
一家国外豪车企业的一次召回行为就能引起中国整个零部件配套体系的全球震荡,某种意义上恰恰反映出部分中国企业存在的诚信缺失,吴景明对此深感痛心。他坦言,我国市场经济20年来,经济高速增长,然而其背后却是越来越堪忧的诚信危机,诚信缺失而今已渗透到中国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
今天“躺枪”的是零部件行业,明天又将是谁?诚信缺失造成的不利影响,已给所有“中国制造”的国际化道路蒙上了一层阴影。
BWCHINESE中文网(全球财经新见地)近日报道称,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已把中国列为最大的假货实体市场,并点名批评了中国著名的几家实体卖场。
中国商品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每况愈下,而国内本土市场同样面临着巨大的诚信危机。近年来,在我们身边,“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等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扶人反被讹诈”事件屡见报端。人与人之间信任不再,商业信用严重缺失,企业坏账率高,合同履约率低,各领域打假声此起彼伏。
对此,官方也有详实记录。商务部近三年的统计数字显示,每年涉及到侵权假冒行政处罚的案件有20多万件。
国务院常务会议也直指当下诚信现状,目前信用缺失仍是我国发展中突出的“软肋”。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逃债骗贷、学术不端等屡见不鲜,广大企业和公众深受其害。
政府应以身示范
如何改变当前的诚信危机,重塑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吴景明直言,政府应该带好头,成为诚信的标兵和榜样。
从我国目前的社会诚信架构看,主要有三个层次,即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个人诚信。其中,政府诚信起到绝对的主导作用。因为,政府不仅是社会信用制度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维护者,还是公共信用的示范者。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作为表率的政府如果都不讲诚信,企业、个人又如何能坚守诚信?一位企业界人士向记者坦言。
然而,近来一些公共性事件中的舆论反应和一些舆情机构的调查都表明,我国政府公信力近年来正在不断下降。
慈善募捐就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案例。2011年郭美美炫富事件后,社会对中国红十字的质疑至今仍未消除,甚至连其他慈善机构也被牵连,一说起慈善募捐社会马上就会质疑善款去向。
遭遇诚信危机的除了慈善机构,政府部门或与公权力有关的单位在一些公共事件中的表现,大到地震或高铁事故等突发性事故的处理,小到每日的PM2.5指数的预报,都能受到质疑。
同时,借助于互联网能够迅速传播的特性,政府公信力受到了更为严峻的挑战。现下,政府公共事务处理似乎已陷入一个怪圈:只要与政府或政府官员有关的不良事件一经网络曝光,无论政府如何进行官方回应,都会引起一番网络吐槽,而且还会被无限放大,引发对整个政府管理能力的不满。从“陕西表哥”到众多的“官员不雅照”,近年来此类案例已不胜枚举。
面对急剧下降的公信力,政府部门也在积极改变。记者查阅各地去年政府工作报告时发现,“坚持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公信力”已成为各级地方政府2014年工作重点。
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具体的做法,各地政府工作报告中并无详细说明。
吴景明认为,增强政府公信力,行动远甚于发文件、喊口号。政令应公平公正,不能朝令夕改,且应公开透明,将权利放到阳光下,随时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党员干部及政府工作人员都要以身作则,讲真话、做实事,这样才能逐步取得老百姓的信赖。
重典护航
去年10月25日,中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了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是自该法1993年颁布后的首次修订。
同时,为规范网络交易行为,今年2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又出台《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对于店铺实名制、消费者七日内退货、禁止刷评价,以虚构交易提升商业信誉等都做了具体的规范。据悉,《办法》将于今年3月15日与新《消法》同步实施。
从具体条款上看,新《消法》和《办法》显然都将有助于推动商业诚信。但对其实施后产生的真正效果,参加新《消法》立法过程的吴景明认为,还需要看有关部门的执法力度,执法不严,最终也将是一纸空文。
事实上,“用法制的手段来治理诚信”的观点,已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同。赞同者认为,面对当下严重的诚信缺失,亟需用重典推动,政府应从法律上建立诚信监管的法律体系。如果发现欺行霸市、制假售假等不诚信行为,就必须用法律手段进行制裁。
法制是诚信的基石,这也是国际通用规则。以欧美等国为例,他们之所以被认为是“高信任度国家”,其实并非靠高道德水准的约束,而主要在于他们拥有严格的法律规则,制定了严格的失信惩罚机制。
比如美国,为规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制定了16部法律法规,涉及信用信息采集、加工和使用等各个环节。而在我国,虽然在去年3月15日施行了《征信业管理条例》,但整体上全国性的信用立法仍然严重滞后。
还有一个得到广泛传播的生动案例是:在欧洲某些国家,其公共交通系统的售票处都是自助的,没有检票程序,只有一些随机性的抽查。一位中国留学生的两次逃票经历被记录到他的诚信档案中,便导致其毕业后在当地无法找到任何工作。
反观我国的公共交通系统,虽然安排了大量人员现场监督,但对于逃票者最多也只是予以说教和不痛不痒的罚款,很难杜绝其再一次的违法行为。
分析对比国内外在诚信立法上的差距,吴景明指出,“失信者必须得到严惩”。只有将种种不诚信行为纳入个人或企业的诚信档案,并通过行之有效的方法或法制手段进行严厉处罚,这才是破解诚信缺失的治本之策。
据了解,我国政府目前已启动这方面的尝试。1月16日,最高法、公安部、银监会等8部门已共同签署《“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最高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被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将受到禁止乘坐飞机和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