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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几年的反腐高压态势下,作为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街道干部,已成为“出事”的高发人群。2012年3月至今,深圳已有53名街道工作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其中包括5名街道党工委书记。
记者从深圳市检察院了解到,落马的5名街道书记分别是:宝安区沙井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少雄,罗湖区莲塘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梁钜坤,龙岗区坪地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张庆源,南山区南头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黄亮,罗湖区翠竹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陈学度。其中,刘少雄受贿金额高达近2000万元,而黄亮仅任职5个月就因腐败问题落马。
截至目前,法院一审分别判处刘少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梁钜坤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判处张庆源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判处黄亮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陈学度涉嫌受贿案正在审理之中。
受访专家认为,基层“一把手”频频落马的症结在于“镇改街”过程中,街道经济快速扩张,基层权力急剧扩大但缺少约束。
在新一轮城镇化进程中,应严厉打击群众“身边的腐败”,弱化街道办经济发展功能,通过完善制度设计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和制约,避免基层干部贪腐案件增加社会矛盾。
“街官”贪腐“六法”
记者采访发现,街道书记的贪腐大多与土地、财务、人事等方面有关。而其中涉及土地的问题最为严重。
征地环节油水多。2010年,宝安区沙井街道民主村路段西部工业园土地拟征收为政府储备用地,该地实际控制人陈垚东分三次在马路上将装有1000万港元现金的纸箱或旅行袋放到沙井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刘少雄车上。刘少雄则将沙井街道一块中心地块置换给陈垚东,说:“项目做得好的话能挣4个亿。”
2009年,沙井街道办准备将一块非法违建土地征回用于公园建设,违建当事人陈垚东为了避免土地被征收,用旅行袋装了200万港元现金,送给刘少雄。随后,刘少雄搁置了征回该地块一事。至今,该地块一直未被沙井街道收回。
办理此案的深圳市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官张若平说:“只是不推进征地项目,就可以收200萬港元,这说明了‘街官’权力之大。”
查违“放水”分享违法建筑收益。查处违法建筑的职能一直被设置在街道综合执法队。2011年,沙井街道万丰社区违建盛行,宝安区相关部门下令街道办开展查处整治工作。万丰社区原党支部书记潘泽勇为了让违建楼房不被拆除,并且自身不被追究相关责任,在一个月内,先后三次送给刘少雄共计100万元。
深圳市住房研究会秘书长陈蔼贫告诉记者:“业内流传着一种说法,违法建筑成本的1/3是用于疏通街道办。”
利用旧改项目参与权收取好处费。2012年,南山区南头街道田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一甲村启动旧村整体改造项目。深圳市枫叶酒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细明为了能参与其中,在南头街道原党工委书记黄亮表达“我儿子现在澳大利亚工作,经济压力很大”后,立刻派人送30万港元现金到餐厅,交给黄亮。
而此前两个月,深圳市厚德枫叶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朱庆辉也因想参与此项目送给黄亮30万元现金。
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检察官庞莉霞说:“黄亮是5名被查处的街道书记中在任时间最短的,只有5个月,他受贿的方式也比较隐蔽,要不是因为其他案件牵出,不会这么快暴露。”
低价出租公家地块收取回扣。罗湖区莲塘街道原党工委书记梁钜坤,将该办事处管辖的政府预留地以每月2万元的低价,承包给深圳市旭茂实业有限公司经营,并依约在2005年7月至2011年5月期间,每月获得经营所得利润的一半1万元至5万元不等,累计253.5万元。
充当违法“村官”保护伞。2008年,宝安区沙井街道万丰社区违法抢建、偷建楼房,区纪委拟对万丰社区原党支部书记潘泽勇作撤职处理。沙井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刘少雄收取潘泽勇20万元,利用手中的“建议权”,使宝安区纪委仅对潘泽勇作出党内严重警告。
2012年2月,南山区纪委要求南山区南头街道原党工委书记黄亮查办深圳市田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稳棠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黄亮不仅没有尽职调查情况,反而应郑稳棠的托请,把调查人员起草的《关于群众反映郑稳棠有关问题的初查报告》大幅修改,使调查报告有利于郑稳棠,还阻碍区纪委随后的调查。并在田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换届选举中,帮助郑稳棠连任董事长、党支部书记职务。为此,郑稳棠送给黄亮20万元现金。
利用财权里应外合虚增费用侵占公款。罗湖区莲塘街道原党工委书记梁钜坤任职期间,指定深圳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林秋文承接该街道办的旅游业务,并指使其下属联系林秋文提高发票数额进行报销。2006年6月至2010年8月,先后6次虚增旅游报销费用,共获利32万元。通过类似手段,梁钜坤还套取了街道办广告工程费用24.6万元。
查办此案的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张宝峰说:“在调查过程中,街道办副书记说书记办事比较霸道,嘱咐过他安排的事情不要多问。梁钜坤贪污的单笔费用大多数在5万元以下,按照内部规矩,无须通过党组讨论,只需经办人和梁钜坤签字即可。”
城市膨胀凸显反腐难题
在深圳,为何街道书记频频落马?
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张紧跟分析说,街道书记之所以屡屡落马,是多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
具体来看,其一,改革开放30多年,深圳快速地完成了城市化进程,辖区内企业快速壮大,土地等诸多利益快速膨胀,产生了一个个巨大的“蛋糕”。但基层管理部门的制度建设并未跟上,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两个职位一身兼,虽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抓住发展机遇,但不利于监督制约。张紧跟表示,这一情况不仅在深圳,在珠三角地区都非常普遍。
其二,深圳的街道大多由原镇政府改制而成,不但是基层服务机构,同时承担着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功能,从而掌握大量资源,为权力寻租制造了条件。 记者了解到,深圳有的街道包括流动人员有上百万的人口,达到了内地一些地级市的规模,GDP甚至远高于内地一些地级市。因此,深圳街道“一把手”大多是正处级,有的还高配副局级。“有的街道有1700多个工作人员,有的街道甚至有20多个处级干部。”深圳市检察院一位检察官说。
其三,深圳的街道一般担负城建、房管、民政、城管、治安、环保、查违、抢险救灾、基层执法等广泛职能。“市里的各个部门在街道里都能找到对接的口。而且,目前的现状是很多事情不通过街道,根本就执行不下去。”这位检察官说。
同时,面对复杂棘手的基层问题,一些上级政府也乐于将不好处理的问题扔给街道,并且重点考核街道的经济指标。而这种甩包袱的方式也使得街道产生了“上级政府为其兜底”的投机心理。
警惕城镇化进程中的基层腐败
街道办给人的印象一直是基层服务机构,而深圳“街官”居然能利用职務之便收受2000万元之巨的贿赂,着实让人吓了一跳。
张紧跟认为,城镇化进程中,必然产生新一轮利益博奕,基层政府直接支配的资源将大幅增加,应当以当前深圳出现的街道书记频繁落马为戒,严厉打击“群众身边的腐败”,避免在新一轮城镇化建设中埋下社会矛盾的种子。
“内部监督太软,外部监督又太远,监督的真空状态,滋生了贪腐的土壤,造成了‘一把手’独揽大权局面的形成。”要扭转“街官”贪腐这一局面,深圳市检察院的一位检察官认为,首先应分权制衡。
他建议,通过制度设计,让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合理分工负责,建立健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模式,杜绝基层组织或部门中出现“一言堂”的局面。
张紧跟也认为,要避免一人独揽大权,必须打破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一肩挑的现状,形成双头制衡、平行监督的格局。而在发展的不同阶段,应当动态平衡好效率和监督的问题。
张紧跟分析说,另一个重点是必须打通自上而下的监督,不能让“太远”的上级监督成为空中楼阁。
此外,还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优势,打破上级监督太远、基层内部监督太软,以至于街道“一把手”违法违纪往往存在较长时间未被发现的现状。
要治本,关键还在于转变唯经济发展是从的发展思路,弱化街道办的经济发展功能,强化街道办的公共服务功能。“只考核GDP这一指标的考核方式,忽视了很多问题。实际上,经济发展应当由上级政府统筹规划,这样不仅可以限制街道干部权力泛滥,也有利于避免零散化开发对资源的浪费。”张紧跟这样说。
记者从深圳市检察院了解到,落马的5名街道书记分别是:宝安区沙井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少雄,罗湖区莲塘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梁钜坤,龙岗区坪地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张庆源,南山区南头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黄亮,罗湖区翠竹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陈学度。其中,刘少雄受贿金额高达近2000万元,而黄亮仅任职5个月就因腐败问题落马。
截至目前,法院一审分别判处刘少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梁钜坤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判处张庆源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判处黄亮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陈学度涉嫌受贿案正在审理之中。
受访专家认为,基层“一把手”频频落马的症结在于“镇改街”过程中,街道经济快速扩张,基层权力急剧扩大但缺少约束。
在新一轮城镇化进程中,应严厉打击群众“身边的腐败”,弱化街道办经济发展功能,通过完善制度设计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和制约,避免基层干部贪腐案件增加社会矛盾。
“街官”贪腐“六法”
记者采访发现,街道书记的贪腐大多与土地、财务、人事等方面有关。而其中涉及土地的问题最为严重。
征地环节油水多。2010年,宝安区沙井街道民主村路段西部工业园土地拟征收为政府储备用地,该地实际控制人陈垚东分三次在马路上将装有1000万港元现金的纸箱或旅行袋放到沙井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刘少雄车上。刘少雄则将沙井街道一块中心地块置换给陈垚东,说:“项目做得好的话能挣4个亿。”
2009年,沙井街道办准备将一块非法违建土地征回用于公园建设,违建当事人陈垚东为了避免土地被征收,用旅行袋装了200万港元现金,送给刘少雄。随后,刘少雄搁置了征回该地块一事。至今,该地块一直未被沙井街道收回。
办理此案的深圳市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官张若平说:“只是不推进征地项目,就可以收200萬港元,这说明了‘街官’权力之大。”
查违“放水”分享违法建筑收益。查处违法建筑的职能一直被设置在街道综合执法队。2011年,沙井街道万丰社区违建盛行,宝安区相关部门下令街道办开展查处整治工作。万丰社区原党支部书记潘泽勇为了让违建楼房不被拆除,并且自身不被追究相关责任,在一个月内,先后三次送给刘少雄共计100万元。
深圳市住房研究会秘书长陈蔼贫告诉记者:“业内流传着一种说法,违法建筑成本的1/3是用于疏通街道办。”
利用旧改项目参与权收取好处费。2012年,南山区南头街道田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一甲村启动旧村整体改造项目。深圳市枫叶酒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细明为了能参与其中,在南头街道原党工委书记黄亮表达“我儿子现在澳大利亚工作,经济压力很大”后,立刻派人送30万港元现金到餐厅,交给黄亮。
而此前两个月,深圳市厚德枫叶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朱庆辉也因想参与此项目送给黄亮30万元现金。
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检察官庞莉霞说:“黄亮是5名被查处的街道书记中在任时间最短的,只有5个月,他受贿的方式也比较隐蔽,要不是因为其他案件牵出,不会这么快暴露。”
低价出租公家地块收取回扣。罗湖区莲塘街道原党工委书记梁钜坤,将该办事处管辖的政府预留地以每月2万元的低价,承包给深圳市旭茂实业有限公司经营,并依约在2005年7月至2011年5月期间,每月获得经营所得利润的一半1万元至5万元不等,累计253.5万元。
充当违法“村官”保护伞。2008年,宝安区沙井街道万丰社区违法抢建、偷建楼房,区纪委拟对万丰社区原党支部书记潘泽勇作撤职处理。沙井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刘少雄收取潘泽勇20万元,利用手中的“建议权”,使宝安区纪委仅对潘泽勇作出党内严重警告。
2012年2月,南山区纪委要求南山区南头街道原党工委书记黄亮查办深圳市田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稳棠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黄亮不仅没有尽职调查情况,反而应郑稳棠的托请,把调查人员起草的《关于群众反映郑稳棠有关问题的初查报告》大幅修改,使调查报告有利于郑稳棠,还阻碍区纪委随后的调查。并在田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换届选举中,帮助郑稳棠连任董事长、党支部书记职务。为此,郑稳棠送给黄亮20万元现金。
利用财权里应外合虚增费用侵占公款。罗湖区莲塘街道原党工委书记梁钜坤任职期间,指定深圳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林秋文承接该街道办的旅游业务,并指使其下属联系林秋文提高发票数额进行报销。2006年6月至2010年8月,先后6次虚增旅游报销费用,共获利32万元。通过类似手段,梁钜坤还套取了街道办广告工程费用24.6万元。
查办此案的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张宝峰说:“在调查过程中,街道办副书记说书记办事比较霸道,嘱咐过他安排的事情不要多问。梁钜坤贪污的单笔费用大多数在5万元以下,按照内部规矩,无须通过党组讨论,只需经办人和梁钜坤签字即可。”
城市膨胀凸显反腐难题
在深圳,为何街道书记频频落马?
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张紧跟分析说,街道书记之所以屡屡落马,是多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
具体来看,其一,改革开放30多年,深圳快速地完成了城市化进程,辖区内企业快速壮大,土地等诸多利益快速膨胀,产生了一个个巨大的“蛋糕”。但基层管理部门的制度建设并未跟上,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两个职位一身兼,虽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抓住发展机遇,但不利于监督制约。张紧跟表示,这一情况不仅在深圳,在珠三角地区都非常普遍。
其二,深圳的街道大多由原镇政府改制而成,不但是基层服务机构,同时承担着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功能,从而掌握大量资源,为权力寻租制造了条件。 记者了解到,深圳有的街道包括流动人员有上百万的人口,达到了内地一些地级市的规模,GDP甚至远高于内地一些地级市。因此,深圳街道“一把手”大多是正处级,有的还高配副局级。“有的街道有1700多个工作人员,有的街道甚至有20多个处级干部。”深圳市检察院一位检察官说。
其三,深圳的街道一般担负城建、房管、民政、城管、治安、环保、查违、抢险救灾、基层执法等广泛职能。“市里的各个部门在街道里都能找到对接的口。而且,目前的现状是很多事情不通过街道,根本就执行不下去。”这位检察官说。
同时,面对复杂棘手的基层问题,一些上级政府也乐于将不好处理的问题扔给街道,并且重点考核街道的经济指标。而这种甩包袱的方式也使得街道产生了“上级政府为其兜底”的投机心理。
警惕城镇化进程中的基层腐败
街道办给人的印象一直是基层服务机构,而深圳“街官”居然能利用职務之便收受2000万元之巨的贿赂,着实让人吓了一跳。
张紧跟认为,城镇化进程中,必然产生新一轮利益博奕,基层政府直接支配的资源将大幅增加,应当以当前深圳出现的街道书记频繁落马为戒,严厉打击“群众身边的腐败”,避免在新一轮城镇化建设中埋下社会矛盾的种子。
“内部监督太软,外部监督又太远,监督的真空状态,滋生了贪腐的土壤,造成了‘一把手’独揽大权局面的形成。”要扭转“街官”贪腐这一局面,深圳市检察院的一位检察官认为,首先应分权制衡。
他建议,通过制度设计,让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合理分工负责,建立健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模式,杜绝基层组织或部门中出现“一言堂”的局面。
张紧跟也认为,要避免一人独揽大权,必须打破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一肩挑的现状,形成双头制衡、平行监督的格局。而在发展的不同阶段,应当动态平衡好效率和监督的问题。
张紧跟分析说,另一个重点是必须打通自上而下的监督,不能让“太远”的上级监督成为空中楼阁。
此外,还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优势,打破上级监督太远、基层内部监督太软,以至于街道“一把手”违法违纪往往存在较长时间未被发现的现状。
要治本,关键还在于转变唯经济发展是从的发展思路,弱化街道办的经济发展功能,强化街道办的公共服务功能。“只考核GDP这一指标的考核方式,忽视了很多问题。实际上,经济发展应当由上级政府统筹规划,这样不仅可以限制街道干部权力泛滥,也有利于避免零散化开发对资源的浪费。”张紧跟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