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有关专家认为,从目前来看"事业单位"是一个含义不够科学的概念。现在,科研、文艺、医疗乃至教育系统已有不少民办企业、团体,"全民事业单位"已名不副实。应把"吃皇粮"的事业单位限制在必要的范围内,改称为"公益团体"。以科研系统为例,只应把必要的从事基础性研究、机密尖端性研究的机构列入"公益团体",其他都应该成为独立经营、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