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月梦》中的两性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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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本文首先分析近代小说《风月梦》中的女性所受的父权压迫和伤害,继而探究这些女性对于自身主体性的追求以及对父权的反抗。研究结果发现,在作者“近真”的描写之下,女性虽在父权体制下处于弱势,但并非任由男性支配,有时她们可以颠倒阴阳的顺序,反过来支配男性。《风月梦》一书对于妓女感情生活的描写,和作者自陈的劝诫用意有矛盾之处。作者虽有意刻画妓女的负面形象,但由于忠于真实生活感受,于是“近真”的妓女形象便在书中出现,而妓女与嫖客、嫖客与元配之间的两性张力,也如实呈现在读者眼前。
  关键词:近代小说;风月梦;狭邪小说;两性张力
  一、前言
  署名“邗上蒙人撰”的《风月梦》是近代小说中较早成书的一部,虽然目前可见最早的版本为光绪十二年(1886)的刊本,但邗上蒙人的自序写于道光二十八年(1848),其成书当为此时。因其成书较早,又因为内容写狎妓且具有城市书写性质,所以被称为“第一部城市小说”{1}、“第一部狭邪小说”{2}或 “第一部城市狭邪小说”③。
  鲁迅在《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第六讲中曾比较清末写妓家的小说,认为:“先是溢美,中是近真,临末也溢恶。”他认为光绪中期出现的《海上花列传》“以为妓女有好、有坏,较近于写实了。”{4}显然是以《海上花列传》为“近真”一类之代表。不过,美国学者韩南指出,早于《海上花列传》数十年,属于近代早期作品的《风月梦》也“显然属于‘近真’的那一类”{5}。确实,《风月梦》一书所写的妓女亦是“有好、有坏”,虽然在《自序》中道其作意在于“警愚醒世,以冀稍赎前愆,并留戒后人,勿蹈覆辙”,但书中并未丑化妓女,作者对妓女虽有指责,然而,对她们的不幸遭遇实有更多同情的理解。
  除了妓女之外,小说还描写了在妓院工作的女性。她们的生活充满无奈和辛酸,却也不无久历风尘带来的狡狯。此外,小说对于嫖客的妻室也有详略不同的叙写,她们有的柔顺,有的刚烈,并非完全没有个性、没有声音。
  一般认为,在父权社会,女性是被极度压迫的第二性,是两性二元对立中的边缘。其实无论在任何社会,两性的权力关系都不是铁板一块。法国学者福柯强调,权力是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他说:
  我们必须首先把权力理解成多种多样的力量关系,它们内在于它们运作的领域之中,构成了它们的组织。他们之间永不停止的斗争和冲撞改变了它们、增强了它们,颠覆了它们。这些力量关系相互扶持,形成了锁链或系统,或者相反,形成了相互隔离的差距和矛盾。{1}
  正如福柯所言,权力不是一个静态的实体,而是不断变化中的动态关系,主要表现在一个个争斗的过程,在争斗的过程中,双方的势力是不断消长的。但诚如黄华所言:“人们常常把权力与压抑、控制联系在一起,而不太重视权力承受者的反抗。正是由于反抗的存在,使得权力关系经常处于公开冲突的状态,……只要有权力关系存在,权力的被支配者就有反抗、造反的可能。”{2}也就是说,权力并不只是在控制的一方,承受者也能在反抗中获取一定的权力,但人们往往忽略了反抗的一面。
  就两性关系来说,研究者通常只强调女性受压迫的一面,美国学者高彦颐说:“20世纪的学者,经常将‘从’解释为妻子对丈夫的无条件服从,并且悲叹‘妻子对丈夫,是人身和精神上的全面依附’。我以为,这一解释是将社会性别关系的运作和儒家伦理系统──我称之为社会性别系统──过分简单化了。”③高彦颐认为古代妇女仍能在有限的资源下经营自我生存的空间,而所谓“男女关系”乃是长年累月经营累积起来的,因此,“妇女史所反映的不是彻底的反抗或沉默,而是充满争执和通融,不仅对事后认识的我们,就是对其时的男、女而言,这一过程也是极为复杂,不是‘上、下’或‘尊、卑’所能涵盖的”。{4}
  而在表面上看来,妓女地位又远低于良家妇女,妓女的权力似乎更是微不足道。但是研究娼妓的学者在深入了解之后,却提出了不同的观察。英国学者沃科维茨说:
  从表面上说,娼妓业似乎是男性霸权驰骋的舞台,这个行业中女人被当作交易的商品出售。实际情形中,……妓女仍然不可能不受到男人的役使,但她们也并非只是被动承受男性虐待的受害者。她们会以个体和集体的方式进行自卫。她们讨价还价,她们既可能受到男人的凌辱,却也可能搜刮嫖客。{5}
  沃科维茨这段话虽然是针对英国的社会而发,但用来说明中国的社会仍然适用。从自古以来的娼妓文学看来,用待宰的羔羊来形容妓女,还不如用来形容嫖客更为恰当。
  总之,在父权社会中,女性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这一点毋庸置疑。然而,无论在家庭内或妓院,两性的权力关系都不是向单方面倾斜,而是互相拉扯,充满张力的,《风月梦》一书便反映了这样的事实。
  本文将分从两个方面进行论述:首先从父权的观点,分析《风月梦》中的女性受到的压迫和伤害;接着反过来,尝试立足于女性观点,探讨小说中女性对主体性的追求以及对父权的反抗;在结论中,本文将透过上述观察,略窥小说作者内心的想法。
  二、小说中女性受到的压迫和伤害
  《风月梦》的主要内容是贾铭、吴珍、袁猷、陆书、魏璧五个结拜兄弟,分别和凤林、桂林、双林、月香、巧云五个妓女之间的交往经过。其中描写最多的是陆书和月香,其次是袁猷和双林、贾铭和凤林之间的来往,再来是因桂林之故致使吴珍遭受牢狱之灾的过程,至于魏璧和巧云则着墨甚少。
  已经有许多研究谈到《风月梦》所反映的妓家实况,以及妓女所受到的迫害。韩南认为,通过《风月梦》我们可以拼凑出妓院的综合情形──一个穷人家的女孩如何被逼迫训练成色艺俱佳的妓女,然后由家长租给妓院,换得整笔酬金或从其收入里抽成。他说:“《风月梦》可能是第一部向我们令人信服地展现妓院画面的中国小说。”{1}朱捷说:“《风月梦》以朴实而传神的文笔,大幅度地、真切地展示着妓女们血泪斑斑的痛苦经历和悲惨命运,以一系列生动感人的真实形象昭示人们,广大中下层妓女原本善良、无辜,是被那罪恶社会逼迫着堕入火坑,是被那黑暗势力强制着扭曲灵魂的,她们在污浊陷阱中含垢忍辱的挣扎是令人同情的。”{2}   《风月梦》确实具体反映了妓院,以及妓女生涯的实况。小说中主要的几位妓女多为孤儿,或形同孤儿,都有令人同情的身世。第五回月香自述:“自幼父母双亡,并无姐妹兄弟,只有胞叔抚养成人,教习大小曲。前年将我捆到清江二年,他得了多少捆价私防银两衣饰,今年又将我捆到扬州。”③第七回凤林自述:“自幼母亲早丧,我父亲贪酒好赌,将我许与堂名里梳头的蓝四娘家做养媳,七岁将我带到清江教习弹唱,我不肯学,也不知挨了多少打骂。我家婆在清江开门,家里有十几个伙计,十三岁时就逼我做浑生意。”(94页)第二十回双林想跟袁猷从良,袁猷道:“我虽然晓得你父母俱故,并无弟兄姐妹,又未许配过丈夫,只有一个母舅,但不知他要多少银子。”(273页)至于桂林和巧云的身世,则没有交代。
  侯运华归纳晚清狭邪小说中妓女的悲惨命运说:“妓优命运的悲惨首先表现为身世的不幸。……由于不知身世或‘惭言身世’,不是所有名妓的身世文本都有交待,但凡写明身世者却具有惊人的相似。”{4}可知凡有交代妓女身世的晚清小说,皆强调她们身世之不幸,但这不是《风月梦》反映妓女悲惨命运的最醒目之处。《风月梦》所描写的妓女的最大不幸,还是在于传统父权的压迫和伤害,凤林和双林的遭遇可为代表。
  凤林是被贪酒好赌的父亲卖掉的,表面上是卖给人家做养媳,实际上是把她推入火坑。她十三岁开始接客,她的丈夫和大伯又赌又嫖,一家人都靠她卖身的钱过活。可笑的是,贾铭在外租屋包养她,她的婆婆和大伯竟也搬来同住,丈夫则另住一处,租金也要凤林来付。双林的情况比较单纯,因为她只有一个亲人,就是她的舅舅。这舅舅虽然养了她几年,“我也代他寻的银钱不少”(273页)。后来双林要跟袁猷从良,他的舅舅便来索取重金,最后说好说歹,还是花了一百块洋钱才取得一张卖纸,“听双林自便,嗣后断绝往来”(349页)。
  妓女被她的“残酷的盘剥者,亦即她的亲戚们,将她视为‘摇钱树’”{5}之事并不罕见,出版于1784年的《续板桥杂记》提到秦淮名姝有“二汤”,是一对双胞胎,“早堕风尘,从良未遂,阖户数十指,惟赖二姬作生涯”。⑥寥寥数语,道尽了名妓背后的辛酸,但终不及《风月梦》所写那般生动真实。在父权体制下,妓女不仅是可以被买卖的“商品”,更是那些家长或代理家长、贪婪的亲戚们生财的“工具”。
  妓女在妓院,面对三教九流,受到社会上各式各样的无赖、恶棍的欺负自是家常便饭。《风月梦》在这方面的描写可谓巨细靡遗,这里只举一例以见一斑。
  这个例子发生在桂林身上,桂林一出场就和吴珍表现出老相好的姿态,但事实上她一直和一个叫做吴耕雨的无赖交好,并且长期受他的压榨。二十二回写道,吴耕雨与“桂林相好,在那里住宿不把镶钱是不消说了,他凡到那里,总要桂林恭惟他的鸦片烟,还要放个差、借个当头,常时同桂林要银钱使用,桂林惧他威势,敢怒不敢言”(299-300页)。当时就有这种占妓女便宜的,没出息的男人。吴耕雨得知桂林和吴珍要好,便打算要在这个客人身上拿一点好处,吴珍不肯就范,他就串通一个叫做包光的差役陷害吴珍,谁知吴珍差一点被害死,吴耕雨却没有分到什么好处,好说歹说,最后也不过拿到一千文钱。
  那些衙门中的差役本来就是吸血鬼,他们利用清廷的禁烟令,把正在吸鸦片的吴珍关进大牢,同时也不忘对妓院狠敲一笔竹杠。妓院也有他们自己的有力人士,此时便出来周旋,最终妓院只有赔钱了事,那位有力人士自然也要索取一笔周旋金。而所有这些费用(一共四十千钱),全部都落在妓女桂林身上,“可怜一时那有四十千钱折措,只得将自己些衣服手饰,连床上摆的样被并自鸣钟,总叫三子拿去,在当典里共当了二十四千钱银子”(336页)。不够之数,她还想请吴耕雨帮忙,这时吴耕雨才有点良心发现,“想起素昔穿他多少衣服,用他若干银钱,吃他多少鸦片烟,住了多少白大镶。我不该做坏事,将他身上长客捉了去,又累他花差钱,如今算是反害了他了”(337页)。但心里虽然这样想,毕竟他也拿不出钱,最后桂林走投无路,只好一走了之,逃回到盐城去了。
  以上这个例子充分反映了清代社会对弱势女子的迫害,也可以证明《风月梦》的作者对于妓女的不幸遭遇实在有许多的同情。
  除了妓女,这部小说也出现几位受父权伤害的元配。例如陆书的妻子,她是读书人的女儿,因长得不美,为陆书所不喜,陆书的父亲竟拿五百两银子给儿子到扬州去买妾。但陆书带着大笔银两到扬州,迷恋上妓女月香,并无心办理娶妾之事。等到床头金尽,狼狈回到常熟老家,其结局从袁猷口中道来是:“被父亲锁于家中,一身毒疮,未知性命如何!”(403页)可以想象,陆书的元配恐怕只能落到终身守寡的下场。又如袁猷的妻子杜氏,丈夫在外面与妓女同居,公公竟然十分高兴,还叫儿子将她带回家中拜见。可见,即使古代的律法赋予元配较大的权力{1},但实际上她真正的权力还是由男性家长所支配的。比较特别的是贾铭的元配李氏,她完全接纳与丈夫在外同居的凤林,由于凤林懂得奉承,叙事者甚至说李氏对她“甚是喜欢”,两人还“往来甚密”。在贾铭生病时,凤林到家里来照顾她的丈夫,李氏“放心委服”(375页)。李氏对于丈夫的新欢毫不妒忌,看起来像是传统贤妻的典型,文本中缺乏心理描写,读者无从得知李氏内心的真正想法,然而揆诸人情之常,丈夫与其他女人“如鱼得水、一刻难离”(384页),她能否真正无怨?另一位任由丈夫胡来的元配是吴珍的妻子王氏,吴珍“在外面贪顽,家里掏得空空”(325页),又因为桂林的缘故,被吴耕雨陷害入狱。王氏为了救夫,先将家中首饰衣服当了一百千钱,不足之数还得向娘家的兄弟商借。吴珍被关了一年多之后,再发配外乡,妻儿前来送行,吴珍深觉愧对妻子,然而此时已是后悔莫及,而王氏也只能带着两个儿子守活寡了。
  最后谈一下比妓女更低一层,即在妓院中负责杂务的妇女。《风月梦》中的高级妓院进玉楼,即聘有一位负责替客人装烟等工作的张妈。张妈是乡下人,不裹小脚,所以小说一开始是以“大脚妇人”称她的,并且以轻蔑的口吻,从魏璧的口中说出:“我们扬州的俗语,但凡大脚妇人又称之曰鳇鱼,像这样妖娆俊俏的,又称之曰钓鲜。”还问一直盯着她看的陆书,是“带来多少蒜瓣子来想吃鳇鱼的。”(49页)陆书花了几百两银子梳笼了月香,两人宛如新婚夫妇。但陆书并不安分,某日月香下楼去见客,恰好此时张妈进来帮陆书装烟,陆书就对她动手动脚,还拉她上床。月香上楼撞见,便大吵大闹,“哭着喊着,骂张妈下贱,勾他的客,许多蠢话”。张妈则说:“我们在人家做底下人,声名要紧,你如今将我的名说坏了,别处难寻生意。再者,我家丈夫是个蛮牛,倘若听见我在扬州有什么风声,我的命就没有了。”(229页)可见,乡下的丈夫既让老婆抛头露面在妓院工作,却又警告她不得犯错,然而,在妓院中工作,必然随时都有被骚扰、侵犯的可能。可以想象,这些在妓院工作中的妇人之处境是何等艰难?   总而言之,《风月梦》为读者全面展示了一个在父权之下,女性受到压迫和伤害的世界。妓院中的妓女和杂工固无论矣,即使具有元配身分的女性,也是身不由己,很少受到尊重的。
  三、女性的主体性追求和对父权的反抗
  虽然在传统儒家教化中,妇女被要求柔弱顺从,所谓:“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1}当然这种要求并不合理,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女性未必屈从。在《风月梦》一书中,无论在妓院或家庭内,都出现不肯屈服父权的压迫,力图捍卫自身主体性的女性角色。
  妓院本来就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空间,在《风月梦》中则又有两种不同的形态。一种是由一位叫作强大的男性经营的,小说中就称其为“强大家”,规模不小,有三间厅房和五六间厢房,桂林、双林、凤林、巧云都是这里的妓女;另一种则有一位“东家”,叫作萧老妈妈(第十一回),大概就是一般所说的老鸨(但不知何故,第五回也说其中一位妓女翠云是东家),这家叫作“进玉楼”,以月香为招牌。这两家都属于高等妓院,房间的陈设都很洁净雅致,墙上挂有字画,妓女们都受过唱曲子的训练。月香更称得上是名妓,出场时虽然只有十六岁,却已经十分有名,吴珍说她“色技兼优”(44页),贾铭等人就是慕其名而去的。曼素恩说:“艺妓,特别是那些能够拥有自己居室的艺妓,常常显得是个自主的女人,她可以靠着美丽而支配男人,多少从家长的束缚和压力下解脱出来。”{2}月香就是自主性比较高,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支配男客的名妓之一。
  月香一开始便以男装出现(第五回),名妓“以着男装表达对男权社会准则的认同”,“着男装表现潜意识中想和男性一样的愿望,是过渡时代女性意识到要有所改变,认识到自性的不公平存在而没找到新的价值立场时的权宜行为。因为男性居于社会中心地位,便以服饰或行为的相似凸显出女性也想拥有这样的地位”。③当然着男装只是一种表象,在月香和陆书的交往过程中,月香一直是实际上的支配者。本来贾铭为陆书作了打算,他认为:“先以薄饵买其月香欢心,陆兄弟如此美品轻年,月香安能无意?待等两情和洽,月香心有所归,闻彼只有一叔,陆贤弟破费二三百金,愚弟兄四人在月香耳畔再为撮合,何患不成?”(68页)然而,月香对陆书虽非无爱慕之意,但显然早已看出他不是可以倚靠终身之人,因此,并不落入贾铭的设计。相反的,她是化被动为主动,极力施展魅力,对陆书予取予求,“月香向陆书也不知要了多少衣服、首饰,陆书是无一个不办,也不知花费了多少银钱”。(145-146页)
  梳笼月香是小说的一个高潮,然而,叙事者却有一段评论说:“陆书花去许多银子,此刻醉里糊涂,也不知他是个处女不是处女。”(160页)美国学者贺萧引用清末民初“嫖界指南”性质的书说:“狡猾的老鸨有办法让小女子‘流丹盈滴’,而那客人‘却在昏昏沉沉中’,根本不知道有什么区别。……许多情形名义为开苞,‘也不过作弄瘟生,欺骗冤大头而已。’……识不破诡计的客人成为妓女暗地里耻笑的对象。”{4}从《风月梦》中的这段评论看来,似乎暗示陆书在这梳笼月香这件事上,不过是个“瘟生”、“冤大头”而已。
  在小说中,叙事者不断介入,说陆书“为色所迷”(162、209页)、“终日在进玉楼迷恋”(191页),后来虽然开始对月香有些怀疑,但“仍在那里迷恋”(246页),即使钱已花完,进玉楼开始逐客,月香态度转为冷淡,“心中仍是迷恋着月香”(284页)。月香知道陆书钱已用尽,故意要求昂贵的金兜索子,且时时催讨、步步进逼,把陆书逼得走投无路,只能狼狈回乡。后来弟兄们听说他在乡染病,奄奄一息,贾铭感叹:“如此轻年,岂不是这条命送在月香手内。”(403页)
  艾梅岚说:“中国封建社会秩序森严,阳(男)为尊,阴(女)为卑,女在内,男在外。有趣的是很多明清小说把这个礼教规定的秩序颠倒。”{1}《风月梦》虽然没有颠倒阴阳秩序,书中的人物却显然并不完全遵照所谓的封建秩序行事。在月香与陆书的例子中,月香眼光锐利,第一眼就相中陆书这头肥羊,之后陆书一直都是任由月香摆布的可怜虫。也就是说,在阴阳二元中,陆书是阴,月香反而是阳。
  如果说月香和陆书的故事还有点老套,那么,贾铭和凤林的故事就较有新意了。过去的研究者对凤林有些不尽公平的批评,例如,李汇群说:“贾铭如此深情地赞美他和凤林的感情,事实又如何呢?‘绝无烟花俗态’的凤林唯钱是认,利字当头时毫不犹豫地抛弃了贾铭。”{2}戴健说:“凤林违背诺言另攀高枝……是妓女之丑陋者。”③说凤林“唯钱是认”、“违背诺言另攀高枝”,可能都是一种偏于男性观点的苛责。其实不是凤林抛弃贾铭,而是贾铭不肯作出承诺,没有给她安全感,她才求去的。在这一点上,褚自刚的分析很有道理,他说:“贾铭对凤林又有怎样的梦幻?是对之情有独钟意欲和她白头偕老?……贾铭的风月梦幻只不过是一个在封建包办的机械刻板的婚姻生活之外,意欲寻求婚姻补充与情感消遣的青楼梦而已。”{4}在这种情况下,凤林做出离开贾铭的决定,无疑是明智的。
  凤林身世的不幸已如前述,她身上背负了父权社会给予她的庞大压力,这才是她所亟欲摆脱的。这一点,贾铭其实是帮不上忙,事实上他也没有尝试过这么做。贾铭一直处于被动的一方,跟贾铭从良是凤林主动提出的,而这种从良并不彻底,因为凤林的婆家仍然如蛆附骨。凤林对贾铭确有真情实意,她前往贾家照顾他的腿疾,亲为敷药,不嫌肮脏。后来贾铭又犯眼疾,凤林见用药无效,“睡到夜静,自己用凉水漱口,将舌尖代贾铭舔咂脓血”。如此一连三夜,贾铭的眼睛才消肿。贾铭感激不尽,凤林只说:“但愿你精神强健,交情长久,我就死也甘心。”(383页)从言语和行为都可以证明,凤林对贾铭绝非虚情假意。
  凤林会离开贾铭,乃是因为她得到一个重获新生的机会。原来有一位卢老爷,父亲当过宰相,自己是个员外郎,儿子也已经点过翰林,有财有势。他请凤林去唱大曲,本来凤林不想去,还是贾铭怂恿她去的,没想到卢员外一见就喜欢,有意要替凤林赎身,之后带她回京城。凤林跟贾铭商量,其实是要贾铭表示他的决心,谁知贾铭却说了一段很不负责任的话,他认为凤林在扬州没有什么未来,而自己“又不能要你跟我从良,我也不是个财主,……此刻将你留下,日后你若发达不必说了,倘若弄坏了不如此日,你要埋怨,好说我当日有这么一条好头路,生是姓贾的打拦头板,不让我去,带累我今朝受苦”(388页)。这等于是向凤林摆明,要她自己想清楚,将来结果不好了可不要怪我。其实在内心深处,贾铭是一万个不愿意让凤林离开的,但他既不想承担责任,又如何能要求凤林守他一生?   凤林听了“并未言语”,其实已经暗下决心。隔天就把丈夫叫来,一番讨价还价、威胁利诱,才让丈夫和婆婆同意以三百两割断关系。签字当天,凤林的丈夫蓝二提起笔杆,“望着凤林,扑簌簌两泪交流”,凤林只当作没看见。出发那天,众人前来道别,“凤林连眼梢总未瞧着众人一眼”,只向婆婆戴氏说了“太太我去了”五个字,“就扬扬的走出房门”,各人放声大哭,贾铭道:“他都不哭,你们哭做什么?这当他暴病死了就罢了。”凤林走未多远,“装着未曾听见,同着他胞兄何长山子出了大门,上轿去了”(396页)。
  可见,相对于凤林的坚强,无论其丈夫蓝二,还是她的恩客贾铭,都如此的荏弱、幼稚。虽然凤林只是成为了小妾,但其实她自有其算盘。她跟贾铭说:“此刻奔这一条路去,是想借这姓卢的银子,将蓝家割断。”(395页)在这之前,她从卢员外口中得知,这员外曾将小妾(即翰林生母)“打发出去,配了一个成衣”(387页),如果能够这样,她也算是脱去妓女的身分了。但无论结果如何,凤林都是在很有限的空间内,努力追求自己最大的主体自由,而不是任由命运摆布。
  接下来讨论《风月梦》一书中最受肯定的妓女双林,她完全不符合本书作者在序文和第一回楔子中对妓女的批评。韩南对她的一生有一个清楚的概述,他说:
  她的教养超过其他任何一个妓女;事实上,她具有足够的才华与她的客人吟咏酬唱。有一次她的情人袁猷——出自官宦家庭却文化不高——请她教他做诗。袁猷临终时,她亦欲自尽,此时她施展才华,作了一篇遗言和一首长诗《永诀行》。……她将自己的钱交给他(袁猷)去投资;她在他病得最重的时候照顾他;她赢得了他父母的认可,在得到他的妻子——一个典型的泼妇——的认可上,她至少也努力过。最后,她的丈夫一死,她便服毒自尽。{1}
  双林死后,袁猷的父亲感念她“捐躯殉夫”,请求朝廷封赠她为孺人,朝廷下旨旌表恩准入祠,并给帑建坊,备极哀荣。路人议论纷纷,当时有人如此称赞双林:“非独矢志殉夫,且有才情。我读他那《永诀行》真令人伤心感叹,这要算是烟花场中出类拔萃第一人也。”(434页)
  说双林殉夫好像又回归到传统礼教,似乎双林摆脱不掉父权伦理的制约。其实只能说双林是“殉情”,绝不能说她是因为礼教而“殉节”。双林可以不死,因为她已经从舅舅那里赎身,她未来的生活无虞,因为袁猷在临终前把放债的契约都给她(约值四五百两),并且力劝她“趁此轻年另选一个少年诚实之人”(414页)。有学者认为:“对正妻杜氏的恐惧,乃至对小妾地位的忧虑,恐怕是她如此决然的另一个深层原因。……双林倘若不死,不改嫁,难逃杜氏折磨;改嫁,首先就须过杜氏这一关。”{2}其实双林并不是袁猷买来的妾,她从舅舅那里赎回自由的钱,袁猷虽然出了一些,大部分还是自己的私蓄,何况她还有钱给袁猷放债,表示她完全有能力自己赎身。虽然她已得到袁猷父母的认可,但一直没有住进袁家,没有理由袁猷死了,她非得接受杜氏的折磨。从前述凤林的例子也可以证明,虽然凤林要供养丈夫和婆婆等人,但由于金钱掌握在她手上,她在家中是有发言权的。同理,双林既然在经济上相对独立,她也能拥有一定的自主权。
  小说花了很多篇幅经营双林和袁猷的感情发展:袁猷第一次在双林那里过夜,双林就做了一个和他到花园游玩,见到一对鸳鸯被弹丸打死的梦。隔天双林到观音庵问她的终身结局,结果得了一个上上签,且首句便道着姻缘,她心里就认定了袁猷,且想:“夫妻本是同生共死,我若终身有托,就是同这人像那鸳鸯死在一时,我也情愿。”(138页)可见,打从一开始,双林就打算和袁猷同生共死。袁猷虽然“文化不高”,但能够真心欣赏双林的才华,而除了双林劝他与妻子和好这件事之外,袁猷几乎对双林言听计从。总之,她们早已从嫖客和妓女的关系,转变为恩爱夫妻的关系。试看她的绝命词何等感人:
  郎已待毙,妾敢偷生?欲践共死之盟,难免轻生之诮。惟虑郎死仙游,素闻阴界崎岖,我郎病履维艰,何堪行走?莫如妾竟先逝,纵然冥途跋涉,贱妾年力正强,尚可扶持挽手向枉死城中。先将今生孽债勾除,俯首同登森罗殿上,再乞来世姻缘永缔。(418-419页)
  因此,她是在袁猷断气之前,先服下鸦片自杀,目的是为了“扶持”已经气息奄奄的丈夫,“挽手向枉死城中”。双林没有听袁猷的话改嫁,也不想依照儒家的礼教守节,她走的是一条自己决定的和自己所爱的人共赴黄泉,“再乞来世姻缘”的道路。
  最后谈到巧云,她是五位妓女中着墨最少的一位,我们看不出魏璧对她付出了多少感情。只有一回,当强大家被一群无赖骚扰,巧云来不及躲避被抢去钱财首饰,魏璧见她可怜,遂道:“风吹鸭蛋売,财去人安乐,所少的首饰,我明日办了来,你欢喜甚么样式?”(129页)另外一回,魏璧要在巧云这里过夜,巧云的一个熟客却纠缠不休,被魏璧打了一顿,看似为巧云争风吃醋,其实在这之前的一日,他才和另一位有心勾搭的妓女翠琴调情,只因当晚兄弟们都在不便,他答应改日单独前来会她(233页)。由此可见,魏璧对待巧云,完全是嫖客对妓女的心态。巧云后来骗说要跟魏璧从良,拐走了一百块洋钱后,跟父亲回盐城去了。
  总之,从小说中几位主要妓女和她们的嫖客之间的互动看来,受摆布的大多不是妓女,而是嫖客。妓院对待她们也算讲理,只有桂林被迫支付差役勒索的四十两,但她付了二十四两后逃走,其余十六两仍须由妓院付账,也算是一种消极的反抗。
  相对于妓女的追求自主,元配妻子则以受礼教规训者为多,只有袁猷的妻子杜氏是个例外。前引韩南文章提到杜氏是“典型的泼妇”,其实正如美国学者马克梦所言:“泼妇都是男人制造的产物。”{1}杜氏会成为泼妇,正是其丈夫袁猷造成的。小说一开始即写袁猷发配常熟三年,回扬州后对妻子杜氏数年来侍奉公婆表示感激,两人“各诉别后离情,悲喜交集”(16页),可见当时夫妻感情是不坏的。后来杜氏还拿出衣饰折现给袁猷放债,家里还能依靠利息过活。如果袁猷从此安分守己,不在外花天酒地,后来也没有和双林同居,杜氏岂会成为泼妇?夫妻交恶的导火线在于袁猷想借钱给陆书,而杜氏不允。杜氏之所以拒绝拿钱出来,其实是积怨已深,一来恨袁猷背弃了她,二来认为是因为陆书才使丈夫流连妓院,“自从这姓陆的到了扬州,就是我家对头星”(264-265页)。在这种心理之下,她怎可能把钱借给陆书?平心而论,杜氏岂有什么不对?后来杜氏愈想愈气,一头向袁猷撞去,袁猷抓住杜氏头发,杜氏也要抓袁猷发辫,不料手指在他左腮抓出两道指痕来。马克梦指出,泼妇要“力挫雄性锐气”,表现为“殴打、掌嘴、拽头发等形式”{2},杜氏的表现差不多正是如此。只是袁猷并不是一般泼妇小说中的惧内丈夫,并没有因此“弱化”他的男性气质,相反的,后来他就和双林同居,从此不理杜氏,且几乎不再回家。   杜氏奈何不了袁猷,便转而对付双林。袁猷生病,双林悉心照顾,杜氏反怪其为袁猷生病的原因,威胁她说:“若是病体好了,与你万事干休;倘若我丈夫有个不测,你这狐狸精也莫想整尸首了。”(410页)话中特别强调袁猷是“我丈夫”,然而,后来袁猷死了,杜氏却毫不伤心,看见殉情的双林尸首竟和她的丈夫睡在一床,“心中大怒,赶忙喊人将双林尸首抬下床来,拖放地板之上”(423页)。还叫人把双林尸身上的新衣剥下,换上老妈子身上的破旧衣服。袁猷的父母为双林准备了好的棺木,杜氏大哭大闹,寻死觅活,绝不准许用来装敛双林,袁猷的父母怕媳妇真的寻死,只好改用薄棺为双林下葬。
  从以上描述可知,称杜氏为“泼妇”或“悍妇”都可说是名副其实。虽然学者对于“泼”、“悍”、“妒”之间的关系有不同的看法③,但从小说所写看热闹的路人称杜氏为“醋中之魁首”(435页)看来,《风月梦》的叙事者显然认为杜氏的泼悍,是来自于“妒”。如同一般的人情小说,杜氏的悍妒照例在小说中受到嘲弄,但与其他小说的不同之处在于,小说为杜氏的行为做出了同情的解释,叙事者让另一位路人议论道:“这个姓袁的若不是贪恋烟花,与这粉头迷恋,也不致于将家中结发妻子抛在家内,独宿孤眠,因此杜氏与丈夫终朝扛吵。”(435页)由此可见,叙事者对杜氏有同情,不只是嘲讽而已。高彦颐说:“18世纪和19世纪支持给女性更大自由的男子学者,都是站在妒妇一边的。如俞正燮(1775—1840)就认为,妒仅是妻子对纳妾丈夫的一种自然反应。”{1}《风月梦》对妒妇有同情的理解,也可以算是在思想上的一种进步。
  最后谈谈在进玉楼工作的张妈。前文提及陆书对她动手动脚,还拉她上床,结果被月香撞见。月香大吵大闹,骂她“下贱”,张妈也不甘示弱,暗讽月香说:“你也不必假正经了,你同剃头的偷关门我们总明白,不肯说破你罢了。”又跟来劝的贾铭说,帮她另换工作,且说:“既说我同陆老爷有事,我也说不得了,叫他把笔银子与我算遮羞礼。不然,听他官了私休,我总候着就是了。”(229、232页)这话说得理直气壮,贾铭他们只好把她推荐到强大家,还叫陆书赔了她十两银子。从这件事情的结果看来,张妈非但没有吃亏,反而占了便宜,唯一的输家,只有花心的陆书人财两失而已。
  以上我们分析了妓女、元配,以及在妓院工作的妇人,她们在父权社会的压制下,仍力图追求具有主体性的自我,想办法不受男性或父权体制的摆布。其中有些女性,更能不屈不挠,使自己由被支配者转而成为支配者的角色。法国学者布尔迪厄说:“她们(指女性)总是面临受侵犯的危险,但是她们也会因为拥有弱者的所有武器而变得强大。”{2}《风月梦》中确有不少女性表现出她们的强大,相形之下,书中的许多男性或被女性摆布、拐骗(如陆书、贾铭、魏璧),或寄生于女性身体(如妓女的男性家长),显得如此的卑弱。
  四、结语
  本文先分析《风月梦》中的女性所受的父权压迫和伤害,继而探究这些女性对于自身主体性的追求以及对父权的反抗。研究结果发现,在作者“近真”的描写之下,女性虽在父权体制下处于弱势,但并非皆为任由男性摆布的受支配者,有时她们可以颠倒阴阳的顺序,反过来成为男性的支配者。《风月梦》的作者在第一回楔子中,列出了妓女哄骗嫖客的各种伎俩,以及她们的翻脸无情,以证明“嫖之一字有许多损处,却没有一件益处”(7页),其作意十分明确。不过,韩南早已发现本书“主题的矛盾”,他认为小说“在处理两对情人(即袁猷和双林、贾铭和凤林)的事件时,作者似乎故意嘲弄──或者至少是严格地考验──他自己在楔子里宣布的那些论断”。③
  其实不止写那两对情人,书中所描写的大部分妓女的感情生活,都和作者自陈的作意有类似的矛盾。笔者认为,造成《风月梦》主题矛盾的原因在于作者理性思考和生活体验之间的冲突。作者在自序中说他“常恋烟花场中,几陷迷魂阵里三十余年”,因此,他深知嫖妓之害,但也因为他真实生活其间,故亦能体会妓女的痛苦与哀愁。作者虽然想刻画妓女的负面形象,但“作家创造人物,必须真实于自己的生活感受”。{4}笔者认为,邗上蒙人便是一位能够忠于真实生活感受的作者,他刚下笔时,理性思考还能指导其创作,然而,不久之后,其真实感受下的人物便逐渐“活”了起来,“有经验的作者都会谈到,笔下人物真正‘活’起来,人物往往会按其自身的逻辑去行动”。{5}于是一个个“近真”的妓女形象便在书中出现了,而妓女与嫖客、嫖客与元配之间的两性张力,也如实地一一呈现在读者眼前。
  【责任编辑 王宏林】
  作者简介:徐志平,嘉义大学中文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文学。
  ① 高彦颐著,李志生译:《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第117页。
  {2} 皮埃尔·布尔迪厄著,刘晖译:《男性统治》,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74页。
  {3} 韩南著,徐侠译:《中国近代小说的兴起》,第61页。
  {4} 陈果安:《小说创作的艺术与智慧》,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59页。
  {5} 同上,第1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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