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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金融业务快速发展的今天,各种金融风险应运而生,互联网金融风险存在许多的不可控性和不确定性,严重会产生难以挽回的损失。学者在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分析时明确提出,这些风险的出现与互联网技术的特性存在明显的联系。与传统的金融风险相比,互联网金融风险更为复杂,具体包含网络技术风险、业务管理风险、法律政策风险、货币政策风险以及洗钱犯罪风险,因此在规避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过程中,必须要着眼于这几点来调整管理思路和管理方向,以此来实现针对性的管理,将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在有效的范围之内,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保障互联网金融的稳定发展。
一、引言
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业态,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同时朝着多元化、多样性的方向发展。作为生产消费中的重要领域,互联网金融的驱动力较强,会直接影响整个金融业的发展,带有互联网加金融的双重特征,因此所产生的各类风险非常复杂,防范难度增高。学术界和理论界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分析时明确提出,提前规划、加强应对才能够更好的规避风险,将风险的损失率控制在有效的范围。本文着眼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产生的实质原因,在宏观分析和审慎判断的基础上,了解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具体特征,针对不同风险类型来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及判断
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分析和研究时不难发现,学者还没有提出统一的概念,但是互联网金融风险是事实存在的,这些风险与互联网金融特征的判断密切相关,主要以互联网金融组织以及机构为主,以互联网为媒介和渠道,通过利用各种网络信息技术开展金融服务活动。有的学者提出,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全新的业态,是传统金融与互联网融合的产物,具有平等、开放、分享、协作的特点,因此与传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相比,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参与度更高,交易成本较低,操作非常便利,同时影响范围更广。
从微观的角度上来看,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非常迅速,并且类型较多,包含支付类、理财类以及融资类。其中支付类主要以支付宝和财付通为主,理财类者以余额宝为主,融资类的以红岭创投和众筹为主,另外还包含许多的虚拟货币,比特币最受关注。这些金融产品服务能够摆脱时空限制,不再受传统金融业务的影响,同时与传统业务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互联网金融风险存在于互联网金融业务中,带有明显的不可控性和不确定性的经济损失,与传统的金融风险相比,互联网金融风险既存在金融风险,也有许多的互联网风险,互联网技术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互联网技术直接决定金融风险存在许多的不可控性和不确定性,在对传统金融风险进行分析时不难发现,传统金融风险的特点较少,相比之下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点则非常显著。
首先,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传播性较强,以网络技术为主,传播速度快,范围广,能够实现即时传播,市场的金融行为也会受到波动。其次则是瞬间性较快,能够实现资金的及时处理,资金流动率较高,同时还能够保障方面快捷的支付清算,如果出现失误,后期的回旋余地较小,虚拟性较高,大部分的互联网金融交易直接在线上完成,其中虚拟化数字信息最为关键,不再受时间和空间地域的限制。另外,整个交易的过程目的和对象不太透明,出现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除此之外,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复杂性较高,整体的网络空间信任度持续下降。尽管信息技术的利用能够增强便利性和共享性,但是也带来了许多网络失密、泄密等问题,网络节点众多,各种不确定因素也有所增加,整体的互联网金融边界越来越模糊,各种金融风险不断产生。
从更为宏观的角度上来看,互联网金融风险与整个金融业总量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区别,前者的可能性较高,但是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处于前期初步探索阶段,新型互联网金融业态的总量还有所提升。与传统金融的业务量相比,互联网金融的业务量较低,整体的总量却不容忽略,之所以会呈现着快速的发展态势,主要在于互聯网现代信息技术的更新换代周期越来越短,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规范较少,整体的发展模式较为简单,呈现着先发展后治理的态势,严重影响了整个金融体系,同时还会产生许多的连锁反应。
三、当前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存在许多的区分,互联网金融的特征比较明显和复杂,除了包含传统金融的风险之外,还面临着许多的独特风险,因此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难度偏高。
(一)法律政策风险
尽管一直以来我国积极构建法治社会,结合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出台了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大部分主要以传统金融业务为主,根据传统金融业务的网上服务来制定针对性的法规,与互联网金融新业务相关的资金监管、市场准入交易者的身份认证等方面的法规还不太健全。从微观的角度上来看,目前的网络金融电子支付主要以协议的形式,明确双方的责任,一旦出现问题,只能够通过仲裁解决,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无法明确具体的责任及要求。比如新的《合同法》之中已经明确提出了电子合同的法律效益,但是并没有针对数字签名中所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分析,现有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存在许多的政策风险。
(二)业务管理风险
业务管理风险较为复杂,主要包含两个方面,首先目前的互联网金融提供方,大部分主要以非传统金融行业为主,忽略了对金融风险的控制局管理,业务管理工作能力相对较差,源头管理工作不能乐观。其次,在市场环境不断变动的今天,预防性操作力度不足,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资金安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比如在使用第三方支付时,如果延迟金额结算,后期的管理工作无法到位,就会产生许多的流动性风险。
(三)网络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离不开计算机通讯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存在许多的缺陷,因此互联网金融也面临着诸多的潜在风险。其中不完善的密钥管理及加密技术、开放式的网络通讯系统以及协议安全性较差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产生不同程度的资金损失问题。因此,互联网金融必须要注重技术解决方案的利用及分析,但是从目前来看,现有的解决技术存在诸多的风险,有的互联网金融硬件软件系统引自国外,我国缺乏自主知识产权,难以更好的保障金融安全。比如在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分析时不难发现,在开放式的网络通讯系统中,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加密技术和密钥管理技术,TCP /IP协议的安全性能较差。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对策建议
互联网金融风险较为复杂,同时呈现不断加剧的趋势,我国除了需要加强创新并促进对金融互联网金融的规范管理之外,还需要着眼于各类风险问题产生的实际原因,实现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规范管理。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
我国需要围绕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态势及规律,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的管理,积极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其中电子交易的合法性、电子商务的安全性以及电子犯罪的禁止利用最为关键,这三大方面的立法必不可少,管理部门需要注重参与主体权利、义务的管理及规范,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加大对网络犯罪的量刑力度,保障每一个参与互联网业务的主体都能够意识到自身的民事责任。另外,互联网公平交易规则的制定也非常关键,具体包含交易电子凭证保存、数字签名识别、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环节,管理层需要对这几个环节进行详细的规定及明确说明,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有序开展,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以网络借贷法律法规的完善为重点,明确具体的法律主体、管理要求、业务范围以及监管机构职责,只有只有这样才能够为互联网金融的稳定建设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比如对于互联网融资服务来说,必须要构建完善的网络借贷法律法规,规定借贷的范畴以及管理要求业务范围,明确监管机构的职责。
(二)促进互联网金融监管合作
互联网金融的混合发展特征越来越明显,我国需要结合混合与分业的监管模式运作要求,以综合监管为主体,注重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协调管理。其中公信部门需要意识到自身的主体责任,以构建完善的协调机制为重点,真正形成监管合力,促进互联网金融的稳定健康发展。金融监管也需要注重自身转型,以功能监管、行为主旨为切入点,关注互联网信用中介作用的有效发挥。
其中互联网理财服务以及金融信息平台的监管最为关键,我国需要结合目前的管理机制,保障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的进一步落实,明确金融交易的安全性,维护客户的信息以及合法权益,关注国际间的啊互联网金融监管合作,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过程中缩小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差距,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稳定建设,从整体上提高互联网金融的综合实力。
(三)出台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政策
互联网金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对推动国家的稳定建设以及金融业的发展有明显的作用,我国需要积极突破传统的管理模式以及运作规律,在前期调查与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管理活动,出台一揽子的產业发展政策,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规范以及引导,严格按照风险可控和包容发展的相关要求,通过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特征的分析以及研究积极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比如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以及物流业。其中发展规划的分析及研究最为关键,我国需要在税收优惠以及准入便利、系统建设的过程中,制定针对性的发展战略目标,积极出台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政策,维护互联网金融的稳定建设。
(四)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管理
互联网金融行业自身需要注重自我管理及自我调整,树立良好的自律管理意识,主动改革传统的管理模式,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理念,注重对时代发展趋势的分析及解读,了解自身的发展地位和发展要求,以此来实现有的放矢,找准自身的发展方向。管理层需要注重理论分析与实践研究之间的结合,抓住细节要素,充分利用国家所出台的各类优惠政策来推动自身的稳定建设,有效应对时代发展的挑战,为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做出自身相应的贡献,只有这样才能够提升互联网金融的综合实力及水平。
五、结语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存在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密切相关,我国一方面需要推动互联网金融的稳定发展,另一方面需要关注各类与金融风险问题产生的实际原因,了解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态势及规律,以此来实现有的放矢,保证我国互联网金融业的稳定运作。管理层需要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积极规避各类金融风险,缩小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通过发展互联网金融来提高我国的综合实力。
(作者单位: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一、引言
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业态,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同时朝着多元化、多样性的方向发展。作为生产消费中的重要领域,互联网金融的驱动力较强,会直接影响整个金融业的发展,带有互联网加金融的双重特征,因此所产生的各类风险非常复杂,防范难度增高。学术界和理论界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分析时明确提出,提前规划、加强应对才能够更好的规避风险,将风险的损失率控制在有效的范围。本文着眼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产生的实质原因,在宏观分析和审慎判断的基础上,了解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具体特征,针对不同风险类型来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及判断
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分析和研究时不难发现,学者还没有提出统一的概念,但是互联网金融风险是事实存在的,这些风险与互联网金融特征的判断密切相关,主要以互联网金融组织以及机构为主,以互联网为媒介和渠道,通过利用各种网络信息技术开展金融服务活动。有的学者提出,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全新的业态,是传统金融与互联网融合的产物,具有平等、开放、分享、协作的特点,因此与传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相比,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参与度更高,交易成本较低,操作非常便利,同时影响范围更广。
从微观的角度上来看,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非常迅速,并且类型较多,包含支付类、理财类以及融资类。其中支付类主要以支付宝和财付通为主,理财类者以余额宝为主,融资类的以红岭创投和众筹为主,另外还包含许多的虚拟货币,比特币最受关注。这些金融产品服务能够摆脱时空限制,不再受传统金融业务的影响,同时与传统业务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互联网金融风险存在于互联网金融业务中,带有明显的不可控性和不确定性的经济损失,与传统的金融风险相比,互联网金融风险既存在金融风险,也有许多的互联网风险,互联网技术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互联网技术直接决定金融风险存在许多的不可控性和不确定性,在对传统金融风险进行分析时不难发现,传统金融风险的特点较少,相比之下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点则非常显著。
首先,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传播性较强,以网络技术为主,传播速度快,范围广,能够实现即时传播,市场的金融行为也会受到波动。其次则是瞬间性较快,能够实现资金的及时处理,资金流动率较高,同时还能够保障方面快捷的支付清算,如果出现失误,后期的回旋余地较小,虚拟性较高,大部分的互联网金融交易直接在线上完成,其中虚拟化数字信息最为关键,不再受时间和空间地域的限制。另外,整个交易的过程目的和对象不太透明,出现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除此之外,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复杂性较高,整体的网络空间信任度持续下降。尽管信息技术的利用能够增强便利性和共享性,但是也带来了许多网络失密、泄密等问题,网络节点众多,各种不确定因素也有所增加,整体的互联网金融边界越来越模糊,各种金融风险不断产生。
从更为宏观的角度上来看,互联网金融风险与整个金融业总量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区别,前者的可能性较高,但是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处于前期初步探索阶段,新型互联网金融业态的总量还有所提升。与传统金融的业务量相比,互联网金融的业务量较低,整体的总量却不容忽略,之所以会呈现着快速的发展态势,主要在于互聯网现代信息技术的更新换代周期越来越短,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规范较少,整体的发展模式较为简单,呈现着先发展后治理的态势,严重影响了整个金融体系,同时还会产生许多的连锁反应。
三、当前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存在许多的区分,互联网金融的特征比较明显和复杂,除了包含传统金融的风险之外,还面临着许多的独特风险,因此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难度偏高。
(一)法律政策风险
尽管一直以来我国积极构建法治社会,结合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出台了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大部分主要以传统金融业务为主,根据传统金融业务的网上服务来制定针对性的法规,与互联网金融新业务相关的资金监管、市场准入交易者的身份认证等方面的法规还不太健全。从微观的角度上来看,目前的网络金融电子支付主要以协议的形式,明确双方的责任,一旦出现问题,只能够通过仲裁解决,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无法明确具体的责任及要求。比如新的《合同法》之中已经明确提出了电子合同的法律效益,但是并没有针对数字签名中所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分析,现有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存在许多的政策风险。
(二)业务管理风险
业务管理风险较为复杂,主要包含两个方面,首先目前的互联网金融提供方,大部分主要以非传统金融行业为主,忽略了对金融风险的控制局管理,业务管理工作能力相对较差,源头管理工作不能乐观。其次,在市场环境不断变动的今天,预防性操作力度不足,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资金安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比如在使用第三方支付时,如果延迟金额结算,后期的管理工作无法到位,就会产生许多的流动性风险。
(三)网络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离不开计算机通讯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存在许多的缺陷,因此互联网金融也面临着诸多的潜在风险。其中不完善的密钥管理及加密技术、开放式的网络通讯系统以及协议安全性较差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产生不同程度的资金损失问题。因此,互联网金融必须要注重技术解决方案的利用及分析,但是从目前来看,现有的解决技术存在诸多的风险,有的互联网金融硬件软件系统引自国外,我国缺乏自主知识产权,难以更好的保障金融安全。比如在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分析时不难发现,在开放式的网络通讯系统中,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加密技术和密钥管理技术,TCP /IP协议的安全性能较差。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对策建议
互联网金融风险较为复杂,同时呈现不断加剧的趋势,我国除了需要加强创新并促进对金融互联网金融的规范管理之外,还需要着眼于各类风险问题产生的实际原因,实现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规范管理。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
我国需要围绕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态势及规律,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的管理,积极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其中电子交易的合法性、电子商务的安全性以及电子犯罪的禁止利用最为关键,这三大方面的立法必不可少,管理部门需要注重参与主体权利、义务的管理及规范,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加大对网络犯罪的量刑力度,保障每一个参与互联网业务的主体都能够意识到自身的民事责任。另外,互联网公平交易规则的制定也非常关键,具体包含交易电子凭证保存、数字签名识别、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环节,管理层需要对这几个环节进行详细的规定及明确说明,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有序开展,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以网络借贷法律法规的完善为重点,明确具体的法律主体、管理要求、业务范围以及监管机构职责,只有只有这样才能够为互联网金融的稳定建设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比如对于互联网融资服务来说,必须要构建完善的网络借贷法律法规,规定借贷的范畴以及管理要求业务范围,明确监管机构的职责。
(二)促进互联网金融监管合作
互联网金融的混合发展特征越来越明显,我国需要结合混合与分业的监管模式运作要求,以综合监管为主体,注重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协调管理。其中公信部门需要意识到自身的主体责任,以构建完善的协调机制为重点,真正形成监管合力,促进互联网金融的稳定健康发展。金融监管也需要注重自身转型,以功能监管、行为主旨为切入点,关注互联网信用中介作用的有效发挥。
其中互联网理财服务以及金融信息平台的监管最为关键,我国需要结合目前的管理机制,保障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的进一步落实,明确金融交易的安全性,维护客户的信息以及合法权益,关注国际间的啊互联网金融监管合作,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过程中缩小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差距,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稳定建设,从整体上提高互联网金融的综合实力。
(三)出台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政策
互联网金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对推动国家的稳定建设以及金融业的发展有明显的作用,我国需要积极突破传统的管理模式以及运作规律,在前期调查与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管理活动,出台一揽子的產业发展政策,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规范以及引导,严格按照风险可控和包容发展的相关要求,通过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特征的分析以及研究积极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比如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以及物流业。其中发展规划的分析及研究最为关键,我国需要在税收优惠以及准入便利、系统建设的过程中,制定针对性的发展战略目标,积极出台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政策,维护互联网金融的稳定建设。
(四)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管理
互联网金融行业自身需要注重自我管理及自我调整,树立良好的自律管理意识,主动改革传统的管理模式,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理念,注重对时代发展趋势的分析及解读,了解自身的发展地位和发展要求,以此来实现有的放矢,找准自身的发展方向。管理层需要注重理论分析与实践研究之间的结合,抓住细节要素,充分利用国家所出台的各类优惠政策来推动自身的稳定建设,有效应对时代发展的挑战,为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做出自身相应的贡献,只有这样才能够提升互联网金融的综合实力及水平。
五、结语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存在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密切相关,我国一方面需要推动互联网金融的稳定发展,另一方面需要关注各类与金融风险问题产生的实际原因,了解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态势及规律,以此来实现有的放矢,保证我国互联网金融业的稳定运作。管理层需要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积极规避各类金融风险,缩小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通过发展互联网金融来提高我国的综合实力。
(作者单位:江苏商贸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