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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行使对国家事务的管理权时,首先需要拥有对国家事务的知情权,而政务公开是实现公民知情权的直接途径和制度保障,是公民基本权利实现的重要形式。
关键词:民主政治;政务公开;权力监督;和谐社会
Abstract: All power belongs to the people, the people in the exercise of the right of the management of state affairs, first of all need to have the right to know of the affairs of state, and open is the direct way to realize the citizen's right to know and the system guarantee, is an important form of basic civil rights realization.
Keywords: democracy; open; power supervision; harmonious society
中图分类号:D261.4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政务公开有广义和狭义两层含义:从广义上说,政务就是有关政治的种种事务,包括政党事务、行政事务和其它社会公共事务。从狭义上说,政务公开的政务,是指行政事务,政务公开仅限于政府机关范围内,尤其是与公共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与民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务,但它不包括党务公开、检务公开和审判公开等。我们这里所说的政务公开,是指各级政权机关及其工作部门,按照一定的程序,将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方式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公开,以方便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办理相关事宜,并接受社会各个层面的监督。
一政务公开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所产生的政治现象,它的产生和发展是一个社会经济、政治与文化综合发展的必然结果。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是执行政务者的义务和职责,获取信息并同时监督政府的权力使用,是社会公众的基本权利。我国的政务公开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试点到目前已全面推行,在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中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出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转型,以及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趋势日益加速,对我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等各个领域都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建设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政府,从根本上说是为了转变政府服务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合理分配社会资源,建设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密切党群关系,实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科学理念的充分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对国家事务的管理权,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人民在行使对国家事务的管理权时,首先需要拥有对国家事务的知情权,而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与提高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得以产生的基础条件,政府服务观念的树立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得以建立与实施的重要思想保障。宪法对公民权的规定基本上保障了公民参与、民主监督、自由表达和争取合法权益的权利,使其拥有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可靠手段。这些权利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知情权这一概念,但实际上已经包含了公民的知情权,也包括了政府公开国家事务信息的义务。因此知情权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以知情权的实现为前提。只有公民实现了知情权,对政务情况有了全面而正确的认识和感知,才可能在选举等民主环节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政务公开是实现公民知情权的有效途径和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制度不仅仅是保护了公民知情权这一种权利,同时还是对各种权利和权利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平衡和协调。政务公开制度中包含了对公民知情权、监督权的保护以及个人隐私、商業秘密等权利的保护之间的平衡;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权利的保护和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等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以及公民知情权、监督权的保护和行政工作正常、高效运行的维护之间的平衡。政务公开既让公民获得了真实有效的信息,也有利于协调公民各种权利之间的关系,更有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政务公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是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完善政务公开对于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政务公开是公民参政议政的重要途径,建立政务公开制度能够提高公众参与国家管理的程度,是人民直接参与行政管理活动的制度保障。公众参与是公众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方式,以政策主体和政策客体的双重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和影响公共政策的过程,是表达自身利益要求和意愿的一般公民政治行为。政治民主化促进了公众民主参与意识的成熟,为公众参与的发展提供了政治前提条件。民主政治是培养公众民主参与意识的基础。在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过程中,民主公开的价值取向,深刻地影响公众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使公众能够依据民主理念和民主价值观从事民主活动。同时政治的民主化过程也促进了公众的民主参与意识的成熟,这就使得公众对政治民主的社会期望值大大提高,也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自身的权利,希望通过政治参与来维护社会利益分配的公平与公正,表达自己的意志愿望和对社会发展的要求,从而促进了公众参与的发展。
经济市场化发展促进了公众利益意识的觉醒,为推动公众政策参与的发展提供了动力条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完全改变了我国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利益一元化”的格局,导致社会经济结构和利益结构的多元化,从而使我国公众参与的经济基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人们利益意识的觉醒,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人们开始通过合法的途径追求合法的利益,他们要求参与和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要求政务公开,并通过各种途径力争党委政府在政策制定中能够反映、兼顾他们的利益,这为公众参与提供了最现实、最可靠的动力。公众参与是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内容。通过公众参与的形式,可以使相关信息在党委政府、社会公众之间充分交流,使公众有机会、有条件了解各种决策的背景,并参与到相关决策中来,使党委政府与公众之间摩擦减少,融合增多,增进和谐。增加党委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说服力,使各种相关决策更加符合社会实际,更能体现民意、民心,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因此,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参加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完备我国的民主制衡机制,在发展和完善我国民主政治制度中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三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制度公开,是在新形势下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举措。推行政务公开是对旧的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的行政管理方式的需要,对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规范政府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政务公开拉近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距离,明确了政府拥有的权力以及规范行政人员对权力的正当使用,树立了公正权威的政府形象,使社会公众对于政府的认同度进一步加强。在现代社会中,掌管社会公共行政权力的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在信息资源的掌控上,存在着不对称现象。社会公众相对于政府管理机构来说其掌握的信息是极其有限的。当管理机构掌管信息的透明度越低时,其对信息的垄断程度也就越高,也就越容易导致社会公众的猜疑和不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传播手段的现代化,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扩张非常迅速,如果不加快缩小政府各级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信息量、信息面之间的不对称的巨大差距,将会大大降低政府管理社会的能力,并给和谐社会的建设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有利于政府制定出更科学、更符合社会实际需要的政策,并能使政策更容易被接受和得到有效地执行,从而提高政府的管理效率。同时,政务公开也提高了政府对社会需求的反应能力,任何一个开放的行政管理体系都会使得公众对政府行为进行有效地监督,从而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改进工作方法和办事作风,更好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完善政务公开既增强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又促使政府不断地进行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既有利于我国在不断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中协调好各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解决好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又能在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民主政治;政务公开;权力监督;和谐社会
Abstract: All power belongs to the people, the people in the exercise of the right of the management of state affairs, first of all need to have the right to know of the affairs of state, and open is the direct way to realize the citizen's right to know and the system guarantee, is an important form of basic civil rights realization.
Keywords: democracy; open; power supervision; harmonious society
中图分类号:D261.4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政务公开有广义和狭义两层含义:从广义上说,政务就是有关政治的种种事务,包括政党事务、行政事务和其它社会公共事务。从狭义上说,政务公开的政务,是指行政事务,政务公开仅限于政府机关范围内,尤其是与公共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与民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务,但它不包括党务公开、检务公开和审判公开等。我们这里所说的政务公开,是指各级政权机关及其工作部门,按照一定的程序,将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方式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公开,以方便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办理相关事宜,并接受社会各个层面的监督。
一政务公开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所产生的政治现象,它的产生和发展是一个社会经济、政治与文化综合发展的必然结果。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是执行政务者的义务和职责,获取信息并同时监督政府的权力使用,是社会公众的基本权利。我国的政务公开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试点到目前已全面推行,在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中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出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转型,以及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趋势日益加速,对我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等各个领域都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建设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政府,从根本上说是为了转变政府服务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合理分配社会资源,建设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密切党群关系,实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科学理念的充分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对国家事务的管理权,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人民在行使对国家事务的管理权时,首先需要拥有对国家事务的知情权,而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与提高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得以产生的基础条件,政府服务观念的树立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得以建立与实施的重要思想保障。宪法对公民权的规定基本上保障了公民参与、民主监督、自由表达和争取合法权益的权利,使其拥有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可靠手段。这些权利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知情权这一概念,但实际上已经包含了公民的知情权,也包括了政府公开国家事务信息的义务。因此知情权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以知情权的实现为前提。只有公民实现了知情权,对政务情况有了全面而正确的认识和感知,才可能在选举等民主环节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政务公开是实现公民知情权的有效途径和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制度不仅仅是保护了公民知情权这一种权利,同时还是对各种权利和权利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平衡和协调。政务公开制度中包含了对公民知情权、监督权的保护以及个人隐私、商業秘密等权利的保护之间的平衡;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权利的保护和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等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以及公民知情权、监督权的保护和行政工作正常、高效运行的维护之间的平衡。政务公开既让公民获得了真实有效的信息,也有利于协调公民各种权利之间的关系,更有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政务公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是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完善政务公开对于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政务公开是公民参政议政的重要途径,建立政务公开制度能够提高公众参与国家管理的程度,是人民直接参与行政管理活动的制度保障。公众参与是公众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方式,以政策主体和政策客体的双重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和影响公共政策的过程,是表达自身利益要求和意愿的一般公民政治行为。政治民主化促进了公众民主参与意识的成熟,为公众参与的发展提供了政治前提条件。民主政治是培养公众民主参与意识的基础。在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过程中,民主公开的价值取向,深刻地影响公众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使公众能够依据民主理念和民主价值观从事民主活动。同时政治的民主化过程也促进了公众的民主参与意识的成熟,这就使得公众对政治民主的社会期望值大大提高,也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自身的权利,希望通过政治参与来维护社会利益分配的公平与公正,表达自己的意志愿望和对社会发展的要求,从而促进了公众参与的发展。
经济市场化发展促进了公众利益意识的觉醒,为推动公众政策参与的发展提供了动力条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完全改变了我国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利益一元化”的格局,导致社会经济结构和利益结构的多元化,从而使我国公众参与的经济基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人们利益意识的觉醒,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人们开始通过合法的途径追求合法的利益,他们要求参与和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要求政务公开,并通过各种途径力争党委政府在政策制定中能够反映、兼顾他们的利益,这为公众参与提供了最现实、最可靠的动力。公众参与是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内容。通过公众参与的形式,可以使相关信息在党委政府、社会公众之间充分交流,使公众有机会、有条件了解各种决策的背景,并参与到相关决策中来,使党委政府与公众之间摩擦减少,融合增多,增进和谐。增加党委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说服力,使各种相关决策更加符合社会实际,更能体现民意、民心,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因此,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参加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完备我国的民主制衡机制,在发展和完善我国民主政治制度中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三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制度公开,是在新形势下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举措。推行政务公开是对旧的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的行政管理方式的需要,对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规范政府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政务公开拉近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距离,明确了政府拥有的权力以及规范行政人员对权力的正当使用,树立了公正权威的政府形象,使社会公众对于政府的认同度进一步加强。在现代社会中,掌管社会公共行政权力的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在信息资源的掌控上,存在着不对称现象。社会公众相对于政府管理机构来说其掌握的信息是极其有限的。当管理机构掌管信息的透明度越低时,其对信息的垄断程度也就越高,也就越容易导致社会公众的猜疑和不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传播手段的现代化,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扩张非常迅速,如果不加快缩小政府各级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信息量、信息面之间的不对称的巨大差距,将会大大降低政府管理社会的能力,并给和谐社会的建设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有利于政府制定出更科学、更符合社会实际需要的政策,并能使政策更容易被接受和得到有效地执行,从而提高政府的管理效率。同时,政务公开也提高了政府对社会需求的反应能力,任何一个开放的行政管理体系都会使得公众对政府行为进行有效地监督,从而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改进工作方法和办事作风,更好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完善政务公开既增强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又促使政府不断地进行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既有利于我国在不断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中协调好各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解决好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又能在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出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