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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屋买卖合同日益增多,其法律效力的认定也日趋重要.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不等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必须具备四大要件.目前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归纳为四大类.对新出现的几种特殊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能给予简单的认定,应从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