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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警务人员主观幸福感与人格特质、自我效能感的关系。
方法选取广西3所监狱385名警察,采用总体幸福感量表(general well-being schedule,GWBS)、艾森克人格问卷(Eysenck personality questionnaire,EPQ)和自我效能感量表(general self-efficacy scale,GSES)进行测评,回收有效问卷329份。采用相关分析、方差分析、回归分析和结构方程模型技术对警察主观幸福感与人格特质、自我效能感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
结果外向稳定型人格的自我效能感[(2.74±0.56)分]和主观幸福感[(88.89±11.90)分]水平最高,内向不稳定型人格的自我效能感[(2.19±0.46)分]和主观幸福感[(67.38±13.79)分]水平最低;EPQ的精神质[(2.45±1.72)分]与主观幸福感[(78.24±15.32)分]呈显著负相关(r=-0.19,P<0.01),神经质[(5.07±3.31)分]与自我效能感[(2.50±0.57)分]和主观幸福感均呈显著负相关(r=-0.38、-0.60,均P<0.01),内外倾[(8.13±2.86)分]与自我效能感和主观幸福感均呈显著正相关(r=0.26、0.29,均P<0.01)。结构方程模型显示,神经质负向预测主观幸福感(γ=-0.610,P<0.01),内外倾正向预测主观幸福感(γ=0.169,P<0.05),自我效能感在神经质与主观幸福感间、内外倾与主观幸福感间具有不完全中介效应。
结论警务人员的神经质与主观幸福感的相关性最高,自我效能感在人格特质与主观幸福感之间具有中介效应,增强警察的自我效能感有助于提升其主观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