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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艾滋病;低档暗娼人群;预防干预
文章编号:1003-1383(2012)04-0574-03
中图分类号:R 759.01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3-1383.2012.04.057
自1981年首例艾滋病(AIDS)病人在美国的男性同性恋人群中被发现以来,该病在全球范围内迅速传播。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艾滋病规划署联合发布的《2011年全球应对艾滋病行动进展报告》显示,2010年底约有3400万人携带艾滋病病毒。中国艾滋病疫情评估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底,估计中国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78万人,去年全年新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4.8万人,艾滋病相关死亡2.8万人。在存活的78万名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中,经异性传播占46.5%,在4.8万新发感染者中,八成是通过性传播。
目前,广西HIV感染者和病人人数在全国排名第二,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统计,截止到2010年底,全区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8740例,艾滋病死亡人数1057例,在2010年一年中新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1870例[3]。南宁市又是广西艾滋病疫情较严重的地区。性接触与注射吸毒是南宁市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性传播途径所占比例逐年增大,感染者呈现年青化和老年化趋势,严重威胁着当地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控制经性传播途径传播艾滋病是当地防艾工作的重点。研究表明,暗娼是这一途径中重要的“桥梁”人群,其中又以该群体中收入较低的街头暗娼人群感染和传播艾滋病性病的危险性较高,是防制HIV的重点人群之一[1,2],现将预防干预进展综述如下。
研究低档暗娼对艾滋病防治的重要性
近年来,中国艾滋病疫情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呈現以下特点:①艾滋病疫情持续上升,正处在由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的关键时期;②性传播已成为主要传播途径;③局部地区和特定人群疫情严重[4]。性传播是艾滋病疫情扩散的重要途径,暗娼(Commission on the Status of Women,CSW)是这一途径中重要的“桥梁”人群,其中又以该群体中收入较低的街头暗娼人群感染和传播性病/艾滋病的危险性较高[1]。低档暗娼(不包括监管场所内)来源于城乡结合部、乡镇的路边店、小旅店、招待所、路边或广场或公园站桩、出租屋等,或价格低于50元的其他场所。2010年广西疾控人员在部分地区开展的低档暗娼调查发现,这类人群艾滋病、梅毒患病率较高[5]。国内外对该人群艾滋病相关影响因素研究及干预研究较少。低档暗娼人群中HIV感染率高、数量大、隐蔽分散、无固定场所、流动性强,预防艾滋病的多项服务措施难以覆盖,导致常规的干预措施并不能在此人群中起效。目前她们已成为艾滋病感染、传播的高风险人群,同时也成为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难点。对该人群的干预措施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艾滋病防控的成效,因此低档暗娼的预防控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国内外已有研究[6~7],认为通过探索该人群艾滋病感染危险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干预对策,对于遏制当地该人群在艾滋病传播中的“桥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也极其必要。低档暗娼人口学及行为学特征
由于受到中国传统性文化和社会舆论的影响,我国低档暗娼长期处于地下活动状态,并受到当地经济发展和公安打击力度的影响。低档暗娼的流动性和隐蔽性增加了艾滋病防治的难度。研究低档暗娼的人口学和行为学特征更有助于顺利地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调查研究发现有以下特点:
①聚集场所与服务对象:低档场所规模较小, 每个场所1~5人的情况较多,10人左右的情况很少,低档场所分散、隐蔽、灵活性强,为跟随市场或躲避公安打击而经常搬迁[8]。场所分布在县城偏僻、小的街道上,或家庭窝点、废弃的厂房院落、在县城周边及公路沿线的小饭店或小商店等。由于低档暗娼人群的文化水平低,场所卫生条件差,其服务对象多为收入不高的低文化人群。根据调查显示,尼泊尔街头暗娼顾客多为当地低文化程度的流动青年[9]。而我国光顾低档性服务的嫖客群体来源复杂,主要为建筑工人、长卡司机、农民工、无业人员、三轮车夫、捡破烂者以及退休人员。这类人群许多属于流动人口,文化程度低,收入不高,对性病/艾滋病知识了解很少,安全套使用很难保证,加剧了性病/艾滋病传播的危险性。吕繁等人在四川的街头暗娼调查中发现,男性顾客最近一年坚持使用安全套的比例仅为14%,经常使用的占33%,有时使用的占42%,从不使用的占11%[10]。潘新莲等对不同场所女性性服务者调查显示,低档场所性服务者最近一个月坚持使用安全套的比例为35.75%,显著低于当地中档(54.12%)和高档(70.26%)的娱乐场所性服务者[11]。低档暗娼人群处于社会底层,迫于生活的压迫,在金钱的诱惑下,性交易也较中、高档暗娼频繁。国内外相关调查显示,街头暗娼平均性交易次数较多[12~13]。
②文化程度与年龄分布:我国低档暗娼人群绝大多数文化水平较低,年龄偏大,将卖淫作为打工求生的手段。黄水群等人对柳州市城区范围内377名暗娼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初中文化程度以下(包括初中)占79.26%,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20.74%[14]。潘新莲等对从事商业性性服务的864名女性性工作者调查结果显示,首次商业性性交易平均年龄,高档场所为20.23岁,中档场所为22.41岁,低档场所为31.24岁[11]。
③性病/艾滋病感染率高:2004年国家哨点监测资料显示,暗娼中艾滋病病毒阳性率平均水平为1.0%;与此同时,暗娼人群“每次性行为都用安全套”的比例仍处在较低水平[15]。低档场所暗娼文化程度普遍较低,自我保护意识薄弱,且年龄偏大,每次性交易坚持使用安全套比例更低,这就加大了该人群感染性病/艾滋病的危险性。有研究数据表明,“站街女”在社会人口学特征、交易特点等方面不同于场所暗娼,存在更多的性病/艾滋病感染危险因素,以及更高的性病/艾滋病感染率[16]。我国的云南、贵州等地报道,低档暗娼人群中性病/艾滋病感染率显著高于中、高档场所性服务者。对南宁市14名低档站桩小姐采集血样进行HIV、梅毒抗体检测,结果发现HIV抗体阳性2例,梅毒抗体阳性9例,其中2例HIV抗体阳性感染者合并感染梅毒[17]。低档站桩小姐已成为性工作者人群中的最危险者。 无固定场所低档暗娼是艾滋病干预的瓶颈
目前,国内对于娱乐场所暗娼的干预主要有集中式的健康教育、安全套发放、培训业主和同伴宣传员以及自愿咨询检测等措施。此外还同时开展娱乐场所外展、文艺汇演等户内活动宣传性病/艾滋病的危害和防治常识,提高暗娼人群的艾滋病知晓率和安全套使用率。
当今,中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高速增长期,人口流动频繁,很多HIV高发地区的民工涌进城市,成为HIV传播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街头暗娼也随着城市流动人口的增加出现在人口密集的城市角落。城市街头暗娼是指无固定场所,通常直接在街头、公园角落等地招揽“顾客”、提供包括阴道交、口交及肛交等形式性服务的一个特殊流动人群,俗称“站桩”。这些城市街头暗娼处于暗娼群体的最底层,健康知识缺乏,生存和卫生状况差,所面对的服务人群素质低,缺乏社会支持,相关的政策、法律又不完善,其行为具有感染艾滋病的高度危险性。显然,城市街头暗娼艾滋病行为干预是艾滋病行为干预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
①人群来源:无固定场所暗娼多来自偏远落后地区,文化程度较低,同时对健康知识缺乏了解,性病感染率高。由于文化水平的限制,导致该群体在健康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上也存在困难。吕繁等人对街头暗娼的调查结果显示,该人群及其“顾客”的年龄均偏大,平均35.5岁;文化程度以小学及以下者,占67.77%;其服务对象以工人、老年人和农民居多[10]。
②身份隐蔽:无固定场所暗娼流动性大,行踪隐蔽,交易地点分散,有的“顾客”会跟随站街女到她们居住的出租房进行交易,有的会选择附近的旅馆旅店等。无固定场所暗娼人群较敏感、防备心重、隐蔽性大、难以接触,这使得干预人员难以确定其身份,同时也不利于集中开展外展宣传教育和外展服务工作。
③吸毒比例大:四川省某市43名街头暗娼调查资料显示,吸毒者比例较大(37.21%),平均每周接客14.07次[10]。街头暗娼人群有吸毒行为,这种双重高危行为的暗娼是吸毒人群和性乱人群间传播艾滋病的桥梁人群[18]。为了赚更多的钱购买毒品或者以性交易的方式换取毒品,吸毒暗娼大多数不休息,收费较不吸毒者高。毒品在无固定场所暗娼中的使用,使得该人群感染艾滋病的危险性更大。
④安全套使用率低:由于低档暗娼人群的文化水平低,对性病和艾滋病的知识了解甚少,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差,该部分人群与中、高档暗娼相比安全套使用率低[19],安全套使用率低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会不愿意使用安全套。目前虽然国家已有政策为性工作者免费发放安全套,但鉴于当地公安的严厉打击,无固定场所暗娼一般不愿意主动去领取免费安全套,以免引祸上身。而在性开放的国外,如德国,卖淫一直是合法产业,该人群可以得到法律的相关保护。
⑤医疗卫生条件差:无固定场所暗娼社会经济地位低下,难以进入社会医疗體系;性交易廉价,收入不高,无法承担更多的开销。该部分人群的求医行为较低,这就导致性病的交叉传播,无疑也加速了艾滋病在这部分人群中的传播。在广西中、高档场所的暗娼人群接受过艾滋病检测的占60.9%,知道检测结果的占89.7%;低档次场所的暗娼人群接受过检测的占54.0%,知道检测结果的占94.3%[20]。可见中、高档场所的暗娼人群接受过艾滋病检测的比例高于低档暗娼人群。
以上原因致使干预措施难以在无固定场所暗娼人群中充分发挥作用,也难以有效覆盖该人群,使其成为艾滋病宣传等干预工作的盲区。
综上所述,街头暗娼不仅是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工作的难点,防治工作中应加大对无固定场所暗娼人群的干预力度,倡导同伴教育及自愿咨询检测项目的开展,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建立长效的安全套供销使用机制,提高安全套使用率。研究通过了解无固定场所暗娼人群的特征及影响因素,探索出有针对性干预策略,进而对控制艾滋病的疫情,对促进广西的社会稳定、改善投资环境具有现实意义。目前国内对于高、中、低档场所暗娼研究较多,而对无固定场所暗娼艾滋病危险因素探讨和干预策略研究极少,本研究成果将具有指导的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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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2-02-27 修回日期:2012-07-17)
(编辑:崔群飞)
文章编号:1003-1383(2012)04-0574-03
中图分类号:R 759.01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3-1383.2012.04.057
自1981年首例艾滋病(AIDS)病人在美国的男性同性恋人群中被发现以来,该病在全球范围内迅速传播。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艾滋病规划署联合发布的《2011年全球应对艾滋病行动进展报告》显示,2010年底约有3400万人携带艾滋病病毒。中国艾滋病疫情评估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底,估计中国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78万人,去年全年新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4.8万人,艾滋病相关死亡2.8万人。在存活的78万名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中,经异性传播占46.5%,在4.8万新发感染者中,八成是通过性传播。
目前,广西HIV感染者和病人人数在全国排名第二,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统计,截止到2010年底,全区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8740例,艾滋病死亡人数1057例,在2010年一年中新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1870例[3]。南宁市又是广西艾滋病疫情较严重的地区。性接触与注射吸毒是南宁市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性传播途径所占比例逐年增大,感染者呈现年青化和老年化趋势,严重威胁着当地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控制经性传播途径传播艾滋病是当地防艾工作的重点。研究表明,暗娼是这一途径中重要的“桥梁”人群,其中又以该群体中收入较低的街头暗娼人群感染和传播艾滋病性病的危险性较高,是防制HIV的重点人群之一[1,2],现将预防干预进展综述如下。
研究低档暗娼对艾滋病防治的重要性
近年来,中国艾滋病疫情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呈現以下特点:①艾滋病疫情持续上升,正处在由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的关键时期;②性传播已成为主要传播途径;③局部地区和特定人群疫情严重[4]。性传播是艾滋病疫情扩散的重要途径,暗娼(Commission on the Status of Women,CSW)是这一途径中重要的“桥梁”人群,其中又以该群体中收入较低的街头暗娼人群感染和传播性病/艾滋病的危险性较高[1]。低档暗娼(不包括监管场所内)来源于城乡结合部、乡镇的路边店、小旅店、招待所、路边或广场或公园站桩、出租屋等,或价格低于50元的其他场所。2010年广西疾控人员在部分地区开展的低档暗娼调查发现,这类人群艾滋病、梅毒患病率较高[5]。国内外对该人群艾滋病相关影响因素研究及干预研究较少。低档暗娼人群中HIV感染率高、数量大、隐蔽分散、无固定场所、流动性强,预防艾滋病的多项服务措施难以覆盖,导致常规的干预措施并不能在此人群中起效。目前她们已成为艾滋病感染、传播的高风险人群,同时也成为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难点。对该人群的干预措施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艾滋病防控的成效,因此低档暗娼的预防控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国内外已有研究[6~7],认为通过探索该人群艾滋病感染危险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干预对策,对于遏制当地该人群在艾滋病传播中的“桥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也极其必要。低档暗娼人口学及行为学特征
由于受到中国传统性文化和社会舆论的影响,我国低档暗娼长期处于地下活动状态,并受到当地经济发展和公安打击力度的影响。低档暗娼的流动性和隐蔽性增加了艾滋病防治的难度。研究低档暗娼的人口学和行为学特征更有助于顺利地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调查研究发现有以下特点:
①聚集场所与服务对象:低档场所规模较小, 每个场所1~5人的情况较多,10人左右的情况很少,低档场所分散、隐蔽、灵活性强,为跟随市场或躲避公安打击而经常搬迁[8]。场所分布在县城偏僻、小的街道上,或家庭窝点、废弃的厂房院落、在县城周边及公路沿线的小饭店或小商店等。由于低档暗娼人群的文化水平低,场所卫生条件差,其服务对象多为收入不高的低文化人群。根据调查显示,尼泊尔街头暗娼顾客多为当地低文化程度的流动青年[9]。而我国光顾低档性服务的嫖客群体来源复杂,主要为建筑工人、长卡司机、农民工、无业人员、三轮车夫、捡破烂者以及退休人员。这类人群许多属于流动人口,文化程度低,收入不高,对性病/艾滋病知识了解很少,安全套使用很难保证,加剧了性病/艾滋病传播的危险性。吕繁等人在四川的街头暗娼调查中发现,男性顾客最近一年坚持使用安全套的比例仅为14%,经常使用的占33%,有时使用的占42%,从不使用的占11%[10]。潘新莲等对不同场所女性性服务者调查显示,低档场所性服务者最近一个月坚持使用安全套的比例为35.75%,显著低于当地中档(54.12%)和高档(70.26%)的娱乐场所性服务者[11]。低档暗娼人群处于社会底层,迫于生活的压迫,在金钱的诱惑下,性交易也较中、高档暗娼频繁。国内外相关调查显示,街头暗娼平均性交易次数较多[12~13]。
②文化程度与年龄分布:我国低档暗娼人群绝大多数文化水平较低,年龄偏大,将卖淫作为打工求生的手段。黄水群等人对柳州市城区范围内377名暗娼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初中文化程度以下(包括初中)占79.26%,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20.74%[14]。潘新莲等对从事商业性性服务的864名女性性工作者调查结果显示,首次商业性性交易平均年龄,高档场所为20.23岁,中档场所为22.41岁,低档场所为31.24岁[11]。
③性病/艾滋病感染率高:2004年国家哨点监测资料显示,暗娼中艾滋病病毒阳性率平均水平为1.0%;与此同时,暗娼人群“每次性行为都用安全套”的比例仍处在较低水平[15]。低档场所暗娼文化程度普遍较低,自我保护意识薄弱,且年龄偏大,每次性交易坚持使用安全套比例更低,这就加大了该人群感染性病/艾滋病的危险性。有研究数据表明,“站街女”在社会人口学特征、交易特点等方面不同于场所暗娼,存在更多的性病/艾滋病感染危险因素,以及更高的性病/艾滋病感染率[16]。我国的云南、贵州等地报道,低档暗娼人群中性病/艾滋病感染率显著高于中、高档场所性服务者。对南宁市14名低档站桩小姐采集血样进行HIV、梅毒抗体检测,结果发现HIV抗体阳性2例,梅毒抗体阳性9例,其中2例HIV抗体阳性感染者合并感染梅毒[17]。低档站桩小姐已成为性工作者人群中的最危险者。 无固定场所低档暗娼是艾滋病干预的瓶颈
目前,国内对于娱乐场所暗娼的干预主要有集中式的健康教育、安全套发放、培训业主和同伴宣传员以及自愿咨询检测等措施。此外还同时开展娱乐场所外展、文艺汇演等户内活动宣传性病/艾滋病的危害和防治常识,提高暗娼人群的艾滋病知晓率和安全套使用率。
当今,中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高速增长期,人口流动频繁,很多HIV高发地区的民工涌进城市,成为HIV传播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街头暗娼也随着城市流动人口的增加出现在人口密集的城市角落。城市街头暗娼是指无固定场所,通常直接在街头、公园角落等地招揽“顾客”、提供包括阴道交、口交及肛交等形式性服务的一个特殊流动人群,俗称“站桩”。这些城市街头暗娼处于暗娼群体的最底层,健康知识缺乏,生存和卫生状况差,所面对的服务人群素质低,缺乏社会支持,相关的政策、法律又不完善,其行为具有感染艾滋病的高度危险性。显然,城市街头暗娼艾滋病行为干预是艾滋病行为干预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
①人群来源:无固定场所暗娼多来自偏远落后地区,文化程度较低,同时对健康知识缺乏了解,性病感染率高。由于文化水平的限制,导致该群体在健康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上也存在困难。吕繁等人对街头暗娼的调查结果显示,该人群及其“顾客”的年龄均偏大,平均35.5岁;文化程度以小学及以下者,占67.77%;其服务对象以工人、老年人和农民居多[10]。
②身份隐蔽:无固定场所暗娼流动性大,行踪隐蔽,交易地点分散,有的“顾客”会跟随站街女到她们居住的出租房进行交易,有的会选择附近的旅馆旅店等。无固定场所暗娼人群较敏感、防备心重、隐蔽性大、难以接触,这使得干预人员难以确定其身份,同时也不利于集中开展外展宣传教育和外展服务工作。
③吸毒比例大:四川省某市43名街头暗娼调查资料显示,吸毒者比例较大(37.21%),平均每周接客14.07次[10]。街头暗娼人群有吸毒行为,这种双重高危行为的暗娼是吸毒人群和性乱人群间传播艾滋病的桥梁人群[18]。为了赚更多的钱购买毒品或者以性交易的方式换取毒品,吸毒暗娼大多数不休息,收费较不吸毒者高。毒品在无固定场所暗娼中的使用,使得该人群感染艾滋病的危险性更大。
④安全套使用率低:由于低档暗娼人群的文化水平低,对性病和艾滋病的知识了解甚少,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差,该部分人群与中、高档暗娼相比安全套使用率低[19],安全套使用率低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会不愿意使用安全套。目前虽然国家已有政策为性工作者免费发放安全套,但鉴于当地公安的严厉打击,无固定场所暗娼一般不愿意主动去领取免费安全套,以免引祸上身。而在性开放的国外,如德国,卖淫一直是合法产业,该人群可以得到法律的相关保护。
⑤医疗卫生条件差:无固定场所暗娼社会经济地位低下,难以进入社会医疗體系;性交易廉价,收入不高,无法承担更多的开销。该部分人群的求医行为较低,这就导致性病的交叉传播,无疑也加速了艾滋病在这部分人群中的传播。在广西中、高档场所的暗娼人群接受过艾滋病检测的占60.9%,知道检测结果的占89.7%;低档次场所的暗娼人群接受过检测的占54.0%,知道检测结果的占94.3%[20]。可见中、高档场所的暗娼人群接受过艾滋病检测的比例高于低档暗娼人群。
以上原因致使干预措施难以在无固定场所暗娼人群中充分发挥作用,也难以有效覆盖该人群,使其成为艾滋病宣传等干预工作的盲区。
综上所述,街头暗娼不仅是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工作的难点,防治工作中应加大对无固定场所暗娼人群的干预力度,倡导同伴教育及自愿咨询检测项目的开展,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建立长效的安全套供销使用机制,提高安全套使用率。研究通过了解无固定场所暗娼人群的特征及影响因素,探索出有针对性干预策略,进而对控制艾滋病的疫情,对促进广西的社会稳定、改善投资环境具有现实意义。目前国内对于高、中、低档场所暗娼研究较多,而对无固定场所暗娼艾滋病危险因素探讨和干预策略研究极少,本研究成果将具有指导的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参考文献
[1]陈 远,庞 琳,柔克明,等.评价街头暗娼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工作覆盖面的研究[J].中国艾滋病性病,2009,15(4):366-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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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2-02-27 修回日期:2012-07-17)
(编辑:崔群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