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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证法是当直接证明某些结论感到"有理说不清"的时候,所采用的一种间接证明的方法,它的理论依据是原命题与其逆否命题的等价性.用反证法证题的基本步骤是:(1)反设——假设要证命题结论的反面成立;(2)归谬——从反设和条件出发,推出与公理、定理或题设等相矛盾的结果;(3)存真——由归谬可说明"反设"不成立,从而肯定命题的结论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