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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多人少、缠诉闹访、执行难是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三大难题",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都在探寻破解之策,虽取得了一些的成效,但离问题的解决还相差甚远。本文试图在民事诉讼各阶段引入司法裁判的可预见性概念,并通过相关制度的构建,使当事人在诉前、诉中、执行中能对裁判结果形成合理的预见,进而从源头上减少"三大难题"对法院工作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