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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以来,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初步形成行业规模,基本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规体系和制度。但是需要注意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尤其是加入WTO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现实对监理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理行业当前还有许多凾待解决的问题。文章表述本人的一些肤浅的看法。
关键词:监理;管理;问题;
一、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服务仍然不足
为适应工程项目建设各参与方的需求,实现工程项目建设的增值,集成化已经成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趋势。而我国目前的监理企业,对此认识和准备工作仍显不足。绝大多数的监理企业仍局限于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服务,并在监理服务过程中往往还局限于实施阶段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管理工作。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大量的外企和国家大中型工程项目的上马施工,少数监理企业认识到原有服务的不足,根据业主的要求,监理服务逐渐延伸至项目初期阶段,如:协助业主办理相关手续;协助业主进行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协助业主组织工程招投标等。但涉及到项目策划阶段和项目运营维护阶段服务的监理企业仍少之又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 我国的监理事业起步较晚,一开始集中在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控制层面上。
当初目的是为了杜绝偷工减料现象,防止“豆腐渣”、“半截子”工程的大量出现,时至今日,我国大多数的监理企业仍然徘徊不前,停滞在当初的层面上,使得企业的生存之路越走越窄。
2、 部分监理企业曾经是从原有国营企业、政府机关中剥离出来改制而成的,真正步入
市场经济的轨道上时间不长,主观意识上仍存在靠关系、走后门取得监理业务,其积极主动为业主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的意识不强。而且监理服务收费低廉、恶性竞争的局面也打压了监理企业的积极性,部分监理企业呛水而死,优秀的监理人才大量流失,使得監理服务不规范、不发展,甚至于停滞不前。
3、 监理企业人员素质仍有待提高。虽然目前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在整个建设领域中称得
上是较好的,他们经验丰富、业务能力教强,但其数量远远不够,往往在一个项目中,真正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岗很少,大量的无证、甚至是未培训人员充斥其中,使得监理工作效率低下,监理服务差强人意。而且,在项目监理机构甚至于监理企业中,缺少真正懂得造价控制、合同管理的优秀人员。这也使得我们的大多数监理服务,仍然停留在质量、进度控制和安全管理工作中,而不能提供真正意义上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认识到上述不足,我们的监理企业应多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不断开拓监理服务领域,朝着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的目标去努力。监理从业人员也应该不断提高个人业务能力,拓宽个人知识领域。
二、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程度不够
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日趋大型化、复杂化及国际化,信息的交流与传递日趋频繁,传统的信息管理模式及手段已不能满足项目管理的需要,信息化已成为建设工程管理的趋势。而目前,我国的监理企业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仍存在明显的不足和缺陷,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集成管理重视不够。信息技术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范围较窄。目前开展较好的领域主要集中在项目设计阶段,项目施工前期,如招投标、工程预算、施工组织设计等。而在监理服务最为集中的施工阶段的进度、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方面的应用则少得可怜,项目的监理服务仍然主要依靠监理人员的经验和处理能力。
2、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流程及组织机构的重视程度不够。绝大多数的监理企业在
项目管理中没有应用信息管理系统,仍然采用传统的模式。对于项目管理影响非常大的网络信息沟通未能作为正式的沟通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
3、 监理企业项目管理的电子商务化程度重视不足。多数企业仅仅是建立了内容较为
丰富的网页,作为企业业绩的展示平台,大多都以发布信息为主,信息的交流与互动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4、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重视不足。虽然很多企业都看重建设工
程项目各阶段相关软件的使用质量和效果,但缺少对各阶段、各子系统的项目计划、安排和管理,处于各自为政、各得其所的状态。
认识到上述不足,我们监理企业和人员就应该在具体的监理工作中大量应用信息技术,重视施工过程的信息集成管理,应用信息技术处理监理过程中的业务流程和组织机构,充分利用企业电子商务平台,重视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
三、 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风险日益扩大
众所周知,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对象是投资额巨大,与社会公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建设工程项目,而监理工程师所面临的责任风险十分复杂和巨大。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是多方面的,经常地、随机地发生在日常工作之中,与自然灾害等风险一样,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也具有存在的客观性,发生的偶然性等特征。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有几个方面:
1、 法律法规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日益严格。近年来不断出现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促
使人们对质量安全事故责任的思考,我国的法律法规也随着形势的发展日益健全,对监理工程师法律责任也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从国外情况看,法庭的判决往往倾向于受害人,强调专业人员在运用专业知识技能进行服务的过程中,必须发挥最高标准的专业能力。
2、 监理工程师所掌握的技术资源不可能尽善尽美。即使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无任何行
为上的过错,仍然有可能承受由于技术、资源而带来的工作方面的风险,有些工作中的问题,往往需要相应技术资源的支撑。
3、 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经验均有局限性。我们知道,任何专业人士的知识和经验都有
局限性,工程监理是基于专业技能的技术服务。因此,尽管监理工程师履行了监理合同中业主委托的工作职责,但由于监理工程师本身知识和经验的局限性,也并不一定能取得应有的效果。
4、社会对工程监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人们对工程监理的认识产生某些偏差和误解,在社会环境方面也加大了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
认识到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风险后,就有必要将其所承担的责任风险进行转移和分担,而
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就是一种国际上通行的分担和转移责任风险的机制。
四、 部分项目的组织机构不明晰,人员配备明显不足。
大家知道,我国工程项目的监理服务实行的是总监负责制,下设有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而实际操作中,监理企业对总监理工程师权力的下放程度不够,同时对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监理员的配备数量也明显不足。一方面,监理企业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过多过细,经常造成多头管理的现象。另一方面,监理企业为了压缩成本,人员配备数量不足,许多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该负责的工作,都压到了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上,从而束缚了总监理工程师的手脚。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监理企业应该真正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明确落实三者的职责、权限及其所承担的义务,同时企业一级的管理部门对于项目上的日常事务不能过多管理,避免多头管理现象的出现。
个人能力有限,对于监理行业的若干问题考虑得还不够细致深入。希望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相信我们的监理事业还会取得更大的进步。
作者简介:
杨爱华,女,39岁,大连凯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用PDF形式查看。
关键词:监理;管理;问题;
一、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服务仍然不足
为适应工程项目建设各参与方的需求,实现工程项目建设的增值,集成化已经成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趋势。而我国目前的监理企业,对此认识和准备工作仍显不足。绝大多数的监理企业仍局限于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服务,并在监理服务过程中往往还局限于实施阶段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管理工作。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大量的外企和国家大中型工程项目的上马施工,少数监理企业认识到原有服务的不足,根据业主的要求,监理服务逐渐延伸至项目初期阶段,如:协助业主办理相关手续;协助业主进行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协助业主组织工程招投标等。但涉及到项目策划阶段和项目运营维护阶段服务的监理企业仍少之又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 我国的监理事业起步较晚,一开始集中在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控制层面上。
当初目的是为了杜绝偷工减料现象,防止“豆腐渣”、“半截子”工程的大量出现,时至今日,我国大多数的监理企业仍然徘徊不前,停滞在当初的层面上,使得企业的生存之路越走越窄。
2、 部分监理企业曾经是从原有国营企业、政府机关中剥离出来改制而成的,真正步入
市场经济的轨道上时间不长,主观意识上仍存在靠关系、走后门取得监理业务,其积极主动为业主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的意识不强。而且监理服务收费低廉、恶性竞争的局面也打压了监理企业的积极性,部分监理企业呛水而死,优秀的监理人才大量流失,使得監理服务不规范、不发展,甚至于停滞不前。
3、 监理企业人员素质仍有待提高。虽然目前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在整个建设领域中称得
上是较好的,他们经验丰富、业务能力教强,但其数量远远不够,往往在一个项目中,真正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岗很少,大量的无证、甚至是未培训人员充斥其中,使得监理工作效率低下,监理服务差强人意。而且,在项目监理机构甚至于监理企业中,缺少真正懂得造价控制、合同管理的优秀人员。这也使得我们的大多数监理服务,仍然停留在质量、进度控制和安全管理工作中,而不能提供真正意义上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认识到上述不足,我们的监理企业应多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不断开拓监理服务领域,朝着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的目标去努力。监理从业人员也应该不断提高个人业务能力,拓宽个人知识领域。
二、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程度不够
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日趋大型化、复杂化及国际化,信息的交流与传递日趋频繁,传统的信息管理模式及手段已不能满足项目管理的需要,信息化已成为建设工程管理的趋势。而目前,我国的监理企业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仍存在明显的不足和缺陷,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集成管理重视不够。信息技术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范围较窄。目前开展较好的领域主要集中在项目设计阶段,项目施工前期,如招投标、工程预算、施工组织设计等。而在监理服务最为集中的施工阶段的进度、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方面的应用则少得可怜,项目的监理服务仍然主要依靠监理人员的经验和处理能力。
2、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流程及组织机构的重视程度不够。绝大多数的监理企业在
项目管理中没有应用信息管理系统,仍然采用传统的模式。对于项目管理影响非常大的网络信息沟通未能作为正式的沟通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
3、 监理企业项目管理的电子商务化程度重视不足。多数企业仅仅是建立了内容较为
丰富的网页,作为企业业绩的展示平台,大多都以发布信息为主,信息的交流与互动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4、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重视不足。虽然很多企业都看重建设工
程项目各阶段相关软件的使用质量和效果,但缺少对各阶段、各子系统的项目计划、安排和管理,处于各自为政、各得其所的状态。
认识到上述不足,我们监理企业和人员就应该在具体的监理工作中大量应用信息技术,重视施工过程的信息集成管理,应用信息技术处理监理过程中的业务流程和组织机构,充分利用企业电子商务平台,重视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
三、 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风险日益扩大
众所周知,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对象是投资额巨大,与社会公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建设工程项目,而监理工程师所面临的责任风险十分复杂和巨大。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是多方面的,经常地、随机地发生在日常工作之中,与自然灾害等风险一样,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也具有存在的客观性,发生的偶然性等特征。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有几个方面:
1、 法律法规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日益严格。近年来不断出现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促
使人们对质量安全事故责任的思考,我国的法律法规也随着形势的发展日益健全,对监理工程师法律责任也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从国外情况看,法庭的判决往往倾向于受害人,强调专业人员在运用专业知识技能进行服务的过程中,必须发挥最高标准的专业能力。
2、 监理工程师所掌握的技术资源不可能尽善尽美。即使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无任何行
为上的过错,仍然有可能承受由于技术、资源而带来的工作方面的风险,有些工作中的问题,往往需要相应技术资源的支撑。
3、 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经验均有局限性。我们知道,任何专业人士的知识和经验都有
局限性,工程监理是基于专业技能的技术服务。因此,尽管监理工程师履行了监理合同中业主委托的工作职责,但由于监理工程师本身知识和经验的局限性,也并不一定能取得应有的效果。
4、社会对工程监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人们对工程监理的认识产生某些偏差和误解,在社会环境方面也加大了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
认识到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风险后,就有必要将其所承担的责任风险进行转移和分担,而
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就是一种国际上通行的分担和转移责任风险的机制。
四、 部分项目的组织机构不明晰,人员配备明显不足。
大家知道,我国工程项目的监理服务实行的是总监负责制,下设有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而实际操作中,监理企业对总监理工程师权力的下放程度不够,同时对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监理员的配备数量也明显不足。一方面,监理企业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过多过细,经常造成多头管理的现象。另一方面,监理企业为了压缩成本,人员配备数量不足,许多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该负责的工作,都压到了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上,从而束缚了总监理工程师的手脚。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监理企业应该真正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明确落实三者的职责、权限及其所承担的义务,同时企业一级的管理部门对于项目上的日常事务不能过多管理,避免多头管理现象的出现。
个人能力有限,对于监理行业的若干问题考虑得还不够细致深入。希望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相信我们的监理事业还会取得更大的进步。
作者简介:
杨爱华,女,39岁,大连凯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用PDF形式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