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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根据企业“走出去”的实际经验和自己的学习认知,谈一下《中国企业践行“一带一路”倡议大背景下的风险与应对》。
2013年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共建“一带一路”的倡议,为推动全球化和多边主义,改善全球治理贡献了我们中国的智慧和中国方案。五年来,我们国家坚持共商、共建、共享不断扩大国际共识,“一带一路”逐渐从理念化转向为行动化,从愿景变成现实,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可、包括一些国际组织的认可。截止2018年9月18日我们国家与106个国家和29个国际组织签署了150份“一带一路”的合作文件,五年来习总书记共建“一带一路”的倡议和核心理念已经纳入了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上合组织等重要国际机制成果文件当中,“一带一路”确确实实在国际上越来越得到广泛重视。
2018年1-9月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合作中,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对外承担工程完成营业额、新签署的对外承担项目数以及新签合同额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大幅提升,发展势头十分迅猛。但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严峻挑战。去年,中国信保国别风险研究中心初步划定了约65个“一带一路”重点国别,并根据其风险异动情况给出了各国的风险参考评级和情况报告。从整体来看,“一带一路”国家评级为5-9级的国家占比为84%,区域绝对风险水平处于相对高位。
今年8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出席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5周年座谈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企业要合法合规经营,注意保护环境,履行社會责任,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形象大使。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境外风险防范,完善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全面提高境外安全保障和应对风险能力。“一带一路”建设追求的是高质量发展,“一带一路”倡议本身也是开放透明的。就企业而言,走出去同样要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合法合规经营,注意保护环境,这既是企业的责任,本身也是最好的风险防范。
中国企业践行“一带一路”倡议面临的挑战和风险非常多。在全球层面,以美国挑起中美贸易战为代表的大国竞争日益加剧,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在地区层面,沿线国家或地区安全冲突风险突出;在沿线国家或地区内部层面,合作国家或地区内部政治风险加大;在企业运营层面,沿线国家或地区运营环境复杂性加剧。因此,企业必须要具备预防和抵御来自多方面风险的能力。在此,我根据中国海油这些年的实践经验着重谈一下对企业来说关注度非常高的政治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文化风险问题以及面对这些风险应当如何应对。
政治风险,首先是政权的稳定性问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部分是发展中国家,政局变动、大国角力、政局变动、国内矛盾冲突和恐怖主义等让安全堪忧。政权稳定性方面一旦发生问题,危险性强,危害大。企业无法掌控,突发性强,难预测,长期存在,无法避免,政治性强,处理不当易引发政治问题。总结出三种应对策略:第一,依靠多方面力量,加强沟通和协作,尤其是和当地政府、中国使领馆、行业协会加强沟通、采取预案;第二,提前制定预案;第三,不断完善和升级安保工作。
近两年,政府审查风险在全球有增强和扩大趋势。政府审查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本国经济或者竞争优势,平衡外资与本国安全关系。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着愈发严峻的东道国政府审查风险。近年来,政府审查越来越具有贸易保护色彩,实际上起着贸易壁垒作用,受政治因素干扰很大。该风险的发展趋势表现为:“国家安全”愈发成为否决外国投资本国企业、限制外国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各国都对具有外国政府背景的投资设置重重壁垒;关键技术的审查更为严格。
这方面的应对措施是什么呢?首先要了解东道国投资的法律法规,提前做好东道国的公关工作;借助各种机构特别是社会组织和法律服务机构发挥更大作用;同时,政府要搭建企业信息和对外投资的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境外投资的指导和服务。具体应对策略上要转变思路、灵活应对。
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涉及到合规风险、劳工法律风险、环境法律风险、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合规运营是企业“走出去”进行国际合作的基本要求和道德准则,其内涵十分宽泛,一些企业在合规风险方面付出了很大的代价。1999年世界银行宣布,不给任何涉嫌贪污受贿的国际公司以投标资格,并禁止其参与由该行资助的所有工程项目,针对像欺诈行为、组织行为、共谋行为等等都有一套具体的制裁体系。2008年底,发生了全球企业合规反腐的里程碑事件:西门子公司因商业贿赂问题以10亿欧元与美国和德国有关执法部门和解。此后国际组织及发达国家在全球范围内加大了企业合规反腐的力度,出台了各项准则和指引,打击商业腐败,强化合规经营。关于环境法律风险防控,由于中国经济发展对资源的巨大需求,中国海外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资源导向性。这类投资一般多投向投资门槛低,生态环境较为脆弱,且缺乏完善环境保护法规的亚非拉美地区。中国企业在经营这些项目时,承担着较重的环境责任,必须深入研究当地特殊的环保法规,注重遵守当地环境法,养成良好的环保意识,树立大国担当的良好形象。关于劳工法律风险防范的一些标准,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劳工基本人权的规定,如自由结社权、禁止强迫劳动、消除工作中的歧视等;另一类是关于就业条件和劳动条件的规定。据中国与全球化智库对“走出去“企业由法律因素导致的失败样本的分析,约1/3的投资事件终止或失利于企业对劳工法的忽视或不熟悉。其他劳工法律风险,包括海外并购的劳动合同及雇佣法制风险、薪酬福利法制风险。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控方面同样值得重视,这类风险既有可能来自于各个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执法力度,也有可能来源于企业自身。
企业防控法律风险要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我国当前还未形成一部完整的海外投资法,对海外投资的规制主要体现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等行政文件上,应当加快中国的对外投资立法,使我国海外投资有法可依,并以此促进中国企业按照国际法准则进行跨国投资运营。要充分利用当前现有的全球性国际经济法律体系,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区域国际法律体系建,再就是引导企业实施本土化,通过本土化发掘人才可以在规范风险方面受益更多。
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财务风险,主要涉及到汇率风险、税务风险、资金风险、投资风险、企业内部管理风险。汇率风险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部分是发展中国家,汇率波动较大,国家间的汇率制度存在较大的差异;税务风险中,中国企业会在东道国面临不同的税收政策,税收政策的改变或对企业利益产生十分重大的影响。税务风险受影响的因素较多,政治因素、政策因素都可能会造成投资失败。而所投资的企业遭遇突发事件,或前期调研不到位也会对企业投资造成较大损失;企业内部管理风险中,要求企业的管理人员在面对陌生的环境及国家政策时,要拥有更加敏锐的洞察力与管理能力,善于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企业的财务人员要随时掌握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国家政策,还要关注所在投资国的相关投融资政策,税收政策及国家间的各种条款等;在投资过程中,对企业的现金流管控不当、融资规划不到位、应收及预付账款管理不严格都会影响企业的资金循环。
中国企业“走出去”还会面临文化风险,中西文化价值观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一带一路”建设倡导不同民族、不同问题要“交而通”,而不是“交而恶”,要把对话当作“黄金法则”用起来。融合多元文化,形成统一的企业文化,让各国员工凝心聚力,是中国企业的“必修课”,也是实现海外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课”。中国海油在这方面求同存异、着力打造中外文化普适、共通的企业文化。迄今,我们中国海油与80多个国家签订了200多个石油合同,引进外资二百多亿美元,在这个过程当中中国海油没有出现恶性的国际诉讼事件,即便有一些诉讼都是并购遗留正在解决的问题,目前总体上保持了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势头。
我的结语是: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必须苦练内功,开放合作,懂法律、懂法律、懂经济,守法合规,保护环境,传递文化自信,尊重宗教信仰,才能做好“一带一路”中国形象代言人,做好中国与世界的友谊使者。
2013年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共建“一带一路”的倡议,为推动全球化和多边主义,改善全球治理贡献了我们中国的智慧和中国方案。五年来,我们国家坚持共商、共建、共享不断扩大国际共识,“一带一路”逐渐从理念化转向为行动化,从愿景变成现实,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可、包括一些国际组织的认可。截止2018年9月18日我们国家与106个国家和29个国际组织签署了150份“一带一路”的合作文件,五年来习总书记共建“一带一路”的倡议和核心理念已经纳入了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上合组织等重要国际机制成果文件当中,“一带一路”确确实实在国际上越来越得到广泛重视。
2018年1-9月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合作中,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对外承担工程完成营业额、新签署的对外承担项目数以及新签合同额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大幅提升,发展势头十分迅猛。但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严峻挑战。去年,中国信保国别风险研究中心初步划定了约65个“一带一路”重点国别,并根据其风险异动情况给出了各国的风险参考评级和情况报告。从整体来看,“一带一路”国家评级为5-9级的国家占比为84%,区域绝对风险水平处于相对高位。
今年8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出席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5周年座谈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企业要合法合规经营,注意保护环境,履行社會责任,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形象大使。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境外风险防范,完善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全面提高境外安全保障和应对风险能力。“一带一路”建设追求的是高质量发展,“一带一路”倡议本身也是开放透明的。就企业而言,走出去同样要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合法合规经营,注意保护环境,这既是企业的责任,本身也是最好的风险防范。
中国企业践行“一带一路”倡议面临的挑战和风险非常多。在全球层面,以美国挑起中美贸易战为代表的大国竞争日益加剧,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在地区层面,沿线国家或地区安全冲突风险突出;在沿线国家或地区内部层面,合作国家或地区内部政治风险加大;在企业运营层面,沿线国家或地区运营环境复杂性加剧。因此,企业必须要具备预防和抵御来自多方面风险的能力。在此,我根据中国海油这些年的实践经验着重谈一下对企业来说关注度非常高的政治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文化风险问题以及面对这些风险应当如何应对。
政治风险,首先是政权的稳定性问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部分是发展中国家,政局变动、大国角力、政局变动、国内矛盾冲突和恐怖主义等让安全堪忧。政权稳定性方面一旦发生问题,危险性强,危害大。企业无法掌控,突发性强,难预测,长期存在,无法避免,政治性强,处理不当易引发政治问题。总结出三种应对策略:第一,依靠多方面力量,加强沟通和协作,尤其是和当地政府、中国使领馆、行业协会加强沟通、采取预案;第二,提前制定预案;第三,不断完善和升级安保工作。
近两年,政府审查风险在全球有增强和扩大趋势。政府审查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本国经济或者竞争优势,平衡外资与本国安全关系。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着愈发严峻的东道国政府审查风险。近年来,政府审查越来越具有贸易保护色彩,实际上起着贸易壁垒作用,受政治因素干扰很大。该风险的发展趋势表现为:“国家安全”愈发成为否决外国投资本国企业、限制外国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各国都对具有外国政府背景的投资设置重重壁垒;关键技术的审查更为严格。
这方面的应对措施是什么呢?首先要了解东道国投资的法律法规,提前做好东道国的公关工作;借助各种机构特别是社会组织和法律服务机构发挥更大作用;同时,政府要搭建企业信息和对外投资的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境外投资的指导和服务。具体应对策略上要转变思路、灵活应对。
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涉及到合规风险、劳工法律风险、环境法律风险、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合规运营是企业“走出去”进行国际合作的基本要求和道德准则,其内涵十分宽泛,一些企业在合规风险方面付出了很大的代价。1999年世界银行宣布,不给任何涉嫌贪污受贿的国际公司以投标资格,并禁止其参与由该行资助的所有工程项目,针对像欺诈行为、组织行为、共谋行为等等都有一套具体的制裁体系。2008年底,发生了全球企业合规反腐的里程碑事件:西门子公司因商业贿赂问题以10亿欧元与美国和德国有关执法部门和解。此后国际组织及发达国家在全球范围内加大了企业合规反腐的力度,出台了各项准则和指引,打击商业腐败,强化合规经营。关于环境法律风险防控,由于中国经济发展对资源的巨大需求,中国海外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资源导向性。这类投资一般多投向投资门槛低,生态环境较为脆弱,且缺乏完善环境保护法规的亚非拉美地区。中国企业在经营这些项目时,承担着较重的环境责任,必须深入研究当地特殊的环保法规,注重遵守当地环境法,养成良好的环保意识,树立大国担当的良好形象。关于劳工法律风险防范的一些标准,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劳工基本人权的规定,如自由结社权、禁止强迫劳动、消除工作中的歧视等;另一类是关于就业条件和劳动条件的规定。据中国与全球化智库对“走出去“企业由法律因素导致的失败样本的分析,约1/3的投资事件终止或失利于企业对劳工法的忽视或不熟悉。其他劳工法律风险,包括海外并购的劳动合同及雇佣法制风险、薪酬福利法制风险。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控方面同样值得重视,这类风险既有可能来自于各个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执法力度,也有可能来源于企业自身。
企业防控法律风险要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我国当前还未形成一部完整的海外投资法,对海外投资的规制主要体现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等行政文件上,应当加快中国的对外投资立法,使我国海外投资有法可依,并以此促进中国企业按照国际法准则进行跨国投资运营。要充分利用当前现有的全球性国际经济法律体系,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区域国际法律体系建,再就是引导企业实施本土化,通过本土化发掘人才可以在规范风险方面受益更多。
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财务风险,主要涉及到汇率风险、税务风险、资金风险、投资风险、企业内部管理风险。汇率风险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部分是发展中国家,汇率波动较大,国家间的汇率制度存在较大的差异;税务风险中,中国企业会在东道国面临不同的税收政策,税收政策的改变或对企业利益产生十分重大的影响。税务风险受影响的因素较多,政治因素、政策因素都可能会造成投资失败。而所投资的企业遭遇突发事件,或前期调研不到位也会对企业投资造成较大损失;企业内部管理风险中,要求企业的管理人员在面对陌生的环境及国家政策时,要拥有更加敏锐的洞察力与管理能力,善于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企业的财务人员要随时掌握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国家政策,还要关注所在投资国的相关投融资政策,税收政策及国家间的各种条款等;在投资过程中,对企业的现金流管控不当、融资规划不到位、应收及预付账款管理不严格都会影响企业的资金循环。
中国企业“走出去”还会面临文化风险,中西文化价值观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一带一路”建设倡导不同民族、不同问题要“交而通”,而不是“交而恶”,要把对话当作“黄金法则”用起来。融合多元文化,形成统一的企业文化,让各国员工凝心聚力,是中国企业的“必修课”,也是实现海外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课”。中国海油在这方面求同存异、着力打造中外文化普适、共通的企业文化。迄今,我们中国海油与80多个国家签订了200多个石油合同,引进外资二百多亿美元,在这个过程当中中国海油没有出现恶性的国际诉讼事件,即便有一些诉讼都是并购遗留正在解决的问题,目前总体上保持了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势头。
我的结语是: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必须苦练内功,开放合作,懂法律、懂法律、懂经济,守法合规,保护环境,传递文化自信,尊重宗教信仰,才能做好“一带一路”中国形象代言人,做好中国与世界的友谊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