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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精神,做好2015年小麦和稻谷收购工作,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等六部门于近日联合发布了《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