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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友谊屋业开发公司因炮制了一篇不实文章在四川鑫丰投资有限公司、四川新闻网等网络上散布,被成都市纺织品公司告上法庭.2005年1月25日,成都市锦江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友谊屋业、四川鑫丰投资有限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成都纺织品公司的名誉权,要求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并在网上刊登致歉声明赔礼道歉,恢复成都纺织品公司的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