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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竞争和银行金融业务创新的推动下,企业的产品购销出现了一些新的方式,如保兑仓、商品提货权、按揭等多种贸易融资销售方式。由于此类贸易融资销售业务的特殊性,在利润的压力下,供应商很可能会利用非实际意义上的贸易融资销售业务来操纵盈余。由于类似的贸易融资销售方式不会形成应收账款,因此在销售业务实质性测试时往往容易被忽略,即便是供应商提前确认了销售收入,也不容易被发现。此外,贸易融资销售业务销售确认后,还存在着退款、回购的不确定性,如果供应商在财务报告中没有充分披露这种不确定性可能产生的影响,还会误导投资者及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