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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原则上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