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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某一民族的习俗、某一地域的特色性文化,它是世代相传的、不可替代、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然而,随着科技进步、现代化进程与世界经济高度融合,城市化与生活方式电子化,对传统文化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面临失传或遗失的困境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正面临着严峻挑战,特别是民间还未得到挖掘濒危的非物质文化。
民俗体育是各民族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了解、相互交流、相互尊重的重要形式。民俗体育产生于不同的民族和地域,多源于民间,是人们为了适应环境、强身健体、欢愉节庆的而产生的体育活动。然而,随着中西方体育文化的碰撞和融合,我国民俗体育逐渐被西方体育所取代,从学校课程设置可以看出,学校体育课程均以现代体育运动项目为主,由我国原创的民俗体育却受到冷遇。民俗体育文化是民族特质的象征,是民族自立自强的载体,是全民族团结、拼搏、奋进的体现。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程下,加大对于民俗体育文化的保护、研究、运用意义重大。
由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独特性、地域性、综合性、民族性也加大了非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难度。近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保护体系还不完善,保护措施还不够健全,在立法上,缺乏立法保护;在行政管理上,缺乏一个明确、负责、有效的管理执行机构;人民群众虽然是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和传承者, 但因地域、气候、经济、交通等因素影响,对民俗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认知还比较陌生,对其存在的价值比较模糊,缺乏自主保护意;在国际上我们还缺乏合作机制。
如何完善保护体系呢?
第一,应由民间到民间,人民群众不仅是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和传承者,也同样是保护者。民俗体育文化承载着各民族或地域该时期人文情怀、生活态度、价值观念,是研究此时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的重要资源。要克服因地域、气候、经济、交通等不利因素影响,民俗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由个人行为到全民自觉,宣传工作是全民保护意识和保护工作最有效手段,国家应加强广播、电影、电视、平面媒体、信息网络的宣传力度并广而告之,站在历史的高度,宣传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第二,民俗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地域广阔,在保护和传承过程中会涉及许多与之相关的部门,职责不明的管理,容易造成管理重叠和漏洞,无形中加大保护难度与成本。由全国人大、政协共同研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由国务院牵头直管,国家财政、体育总局、国家文化局、国家教委成立联合保护机构,负责政策制定、财政规划、日常管理、市场推广、文化宣传、课程设定、赛事安排等。此外,对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法经济学分析与市场经济分析发现,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客体的知识产权的创设成为一种必然。
第三,行政作为又是立法的有力保障。建立在国务院直管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管执行机构,由省级、市级、县级,三位一体负责执行具体保护管理,这种垂直管理体系高效率有利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背景、起源时间、起源地点、传承模式、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科学有效的考察和评定,并做好对民俗体育文化活动的人群数量、时间、地点、文化背景、组织形式、演艺特色等方面的统计、管理工作,对科学决策做出有力保证。
在保护实施过程中我们应注意到的问题是:
第一,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过程中应该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非物质性”。民俗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和精神得以延续的血脉,根据民族、地域的划分,民俗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众多,做好普查工作是保护民俗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首要任务。要深入民间基层,通过走访调研、记录、搜集、拍照、录像,全面了解民俗体育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文化背景、传承情况、保护现状、存在问题等。
第二,保护措施与传承过程也要符合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流变性”。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离不开人才的重要作用,大、中、小学校应承担起科研和培养人才的重任。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冲击下,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也出现了新的问题和困境,需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解决方法和措施。要让中国优秀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走进大、中、小课堂,在课堂中生根发芽,借鉴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举办全国体育文化遗产知识大赛,对文化的保护不仅深入人心,而且影响深远,引入民间资本成立科研机构并组织学术研讨会议,一方面促进民俗体育文化的交流、渗透、融合,另一方面能培养优秀后备人才。
第三,科学的、合理的、适度的开发民俗体育文化地域才是正确的商业化的道路。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使民俗体育文化得到运用、传承和延续。民俗体育的现代化、商业化、市场化对传承和弘扬民俗体育文化具有积极的作用。民俗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域适度商业化应值得肯定,它可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展开,收获的经济效益又促其反受其益。
第四,国内大型运动会适当增设民族体育文化遗产项目并加强国际间交与流合作,适当增设民族体育文化遗产运动项目,不仅起到保护而且更有利于传承体育文化,能够树立品牌效应,而加强国际间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交流与合作,对于发展和放大品牌效应作用巨大。相较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起步相对较晚,对其研究还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则需要吸纳现代先进理念并提升我们的研究成果。
中国正在重新崛起,正在创造以文化强国的新人类文明,而文明的延续是传统与现代优秀文化创新与推动的,以人为本,以体为先,以体育文化为要,而传统的民族民俗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更应像明珠一样去珍视、珍藏,因为,它会给人类前进带来健康、信心与力量。
参考文献:
[1]倪依克,胡小明.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保护[J].体育科学,2006,(08):66-70.
[2]王卓.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研究[J].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1,(04):27-29,39.
民俗体育是各民族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了解、相互交流、相互尊重的重要形式。民俗体育产生于不同的民族和地域,多源于民间,是人们为了适应环境、强身健体、欢愉节庆的而产生的体育活动。然而,随着中西方体育文化的碰撞和融合,我国民俗体育逐渐被西方体育所取代,从学校课程设置可以看出,学校体育课程均以现代体育运动项目为主,由我国原创的民俗体育却受到冷遇。民俗体育文化是民族特质的象征,是民族自立自强的载体,是全民族团结、拼搏、奋进的体现。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程下,加大对于民俗体育文化的保护、研究、运用意义重大。
由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独特性、地域性、综合性、民族性也加大了非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难度。近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保护体系还不完善,保护措施还不够健全,在立法上,缺乏立法保护;在行政管理上,缺乏一个明确、负责、有效的管理执行机构;人民群众虽然是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和传承者, 但因地域、气候、经济、交通等因素影响,对民俗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认知还比较陌生,对其存在的价值比较模糊,缺乏自主保护意;在国际上我们还缺乏合作机制。
如何完善保护体系呢?
第一,应由民间到民间,人民群众不仅是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和传承者,也同样是保护者。民俗体育文化承载着各民族或地域该时期人文情怀、生活态度、价值观念,是研究此时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的重要资源。要克服因地域、气候、经济、交通等不利因素影响,民俗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由个人行为到全民自觉,宣传工作是全民保护意识和保护工作最有效手段,国家应加强广播、电影、电视、平面媒体、信息网络的宣传力度并广而告之,站在历史的高度,宣传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第二,民俗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地域广阔,在保护和传承过程中会涉及许多与之相关的部门,职责不明的管理,容易造成管理重叠和漏洞,无形中加大保护难度与成本。由全国人大、政协共同研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由国务院牵头直管,国家财政、体育总局、国家文化局、国家教委成立联合保护机构,负责政策制定、财政规划、日常管理、市场推广、文化宣传、课程设定、赛事安排等。此外,对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法经济学分析与市场经济分析发现,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客体的知识产权的创设成为一种必然。
第三,行政作为又是立法的有力保障。建立在国务院直管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管执行机构,由省级、市级、县级,三位一体负责执行具体保护管理,这种垂直管理体系高效率有利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背景、起源时间、起源地点、传承模式、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科学有效的考察和评定,并做好对民俗体育文化活动的人群数量、时间、地点、文化背景、组织形式、演艺特色等方面的统计、管理工作,对科学决策做出有力保证。
在保护实施过程中我们应注意到的问题是:
第一,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过程中应该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非物质性”。民俗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和精神得以延续的血脉,根据民族、地域的划分,民俗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众多,做好普查工作是保护民俗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首要任务。要深入民间基层,通过走访调研、记录、搜集、拍照、录像,全面了解民俗体育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文化背景、传承情况、保护现状、存在问题等。
第二,保护措施与传承过程也要符合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流变性”。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离不开人才的重要作用,大、中、小学校应承担起科研和培养人才的重任。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冲击下,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也出现了新的问题和困境,需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解决方法和措施。要让中国优秀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走进大、中、小课堂,在课堂中生根发芽,借鉴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举办全国体育文化遗产知识大赛,对文化的保护不仅深入人心,而且影响深远,引入民间资本成立科研机构并组织学术研讨会议,一方面促进民俗体育文化的交流、渗透、融合,另一方面能培养优秀后备人才。
第三,科学的、合理的、适度的开发民俗体育文化地域才是正确的商业化的道路。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使民俗体育文化得到运用、传承和延续。民俗体育的现代化、商业化、市场化对传承和弘扬民俗体育文化具有积极的作用。民俗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域适度商业化应值得肯定,它可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展开,收获的经济效益又促其反受其益。
第四,国内大型运动会适当增设民族体育文化遗产项目并加强国际间交与流合作,适当增设民族体育文化遗产运动项目,不仅起到保护而且更有利于传承体育文化,能够树立品牌效应,而加强国际间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交流与合作,对于发展和放大品牌效应作用巨大。相较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起步相对较晚,对其研究还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则需要吸纳现代先进理念并提升我们的研究成果。
中国正在重新崛起,正在创造以文化强国的新人类文明,而文明的延续是传统与现代优秀文化创新与推动的,以人为本,以体为先,以体育文化为要,而传统的民族民俗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更应像明珠一样去珍视、珍藏,因为,它会给人类前进带来健康、信心与力量。
参考文献:
[1]倪依克,胡小明.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保护[J].体育科学,2006,(08):66-70.
[2]王卓.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研究[J].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1,(04):27-2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