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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组词是一个主要的教学活动。组词可以说贯穿于整个小学阶段。组词不仅有助于学生识字、理解字义词义、积累词汇,还有助于发展学生的语言和思维。在小学阶段,无论是在课内外作业、各种复习资料上,还是在各种考试试卷上经常都会出现“组词”一类的命题,如:辨字组词,多音字组词等。所以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组词练习就成了小学语文教师,特别是低中年级语文教师在识字教学中一种常用的方法。但很多教师仅仅把“组词”视为考试中会出现的一种题型,没有把组词的“功能”显现出来。组词时,大多数教师让学生把词语抄下来,然后让学生死记硬背,没有灵活性,学生也没有自主性的发挥空间,只有“教师抄,学生记”,没有“教师教,学生学”,更没有“自主、合作、探究”。发展学生的语言和思维这一功能就更谈不上。那么,如何才能在教学中更好地进行组词教学,使组词的这一“功能”得到有效的凸现呢?我认为,我们小学语文教师,特别是低中年级的语文教师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小学阶段的组词主要是为了学生识字,而不是重点区分什么是词,什么是短语。
这是我们广大小学语文教师值得注意的一点。在最近的一次小学语文统考评卷中,有关组词题的评判引起了一个小小的争议:有一部分教师认为,在组词题中,学生组的应该是词语,而不能组成了短语之类的。例如:在小学二年级的统考试卷中就有这样一组辨字组词:“带”和“戴”,对“戴”的组词时,大部分学生都组成了“戴帽子”,有的教师就认为应该判为错,原因是“戴帽子”是一个短语,而不是词语,应该组为“穿戴”之类的词语才能评为对。有的教师则不以为然。最后还是少数服从多数,定下了一个“标准”:组词时组为短语的都为错。虽然服从了这个“标准”,按照这个“标准”来评分,但我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
什么是词,什么是短语,查《现代汉语知识》便可以知道:词是由语素构成的,表示一定意义的,能独立运用的最小的语言单位。词和词组合就构成了短语,短语也叫词组,短语是构成句子的基础,能够充当句子的各种成分,大多数短语加上语气助词就能成为句子。显然,词和短语是有区别的。按照严格意义说,这些教师的认为是有一定道理的,组词是不能组成了短语。但应该注意的一点是,我们面对的是小学生。在小学阶段,特别是低中年级阶段,组词是为了让小学生能够正确的识字,理解字义、词义,丰富词汇的积累,主要的不是让他们区别什么是词,什么是短语。区别什么是词,什么是短语,这是以后教育阶段的事情。既然是为了识字,我们就要充分利用它的这一“功能”。如果我们在教学中太过分强调“词”这个概念,组词的这一“功能”就会失掉。比如说前面我们所提到的“戴”字,如果学生组成“戴帽子”,我们给了他一个“×”,他就有可能理解成为“戴帽子”的“dài”不是这一个“戴”,而是其它的“dài”。
《语文新课程标准》指出: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是语文实践,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因此,我认为,在组词教学时,不宜过多地引入概念。组词还应该在各种语境中进行,让学生在不同的语境中体会、理解字义、词义,运用这些生字生词。不管他们组成了词语还是短语,只要是“组”对了,就说明他们对这个生字已有所认识、理解。
二、组词必须根据儿童思维发展的水平和特点进行。
组词的目的是为了学生能够更好地掌握字义词义,为运用打基础,而教小学生掌握字义词义必须根据儿童思维发展的水平和特点进行。小学低年级学生的思维特点是“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要形式,逐步过度到以抽象逻辑思维为主要形式。但这种逻辑思维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直接与感性经验相联系的,仍然具有很大成分的具体形象性。”(《教育心理学》)小学低年级学生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导,抽象逻辑思维还在发展中。他们所认识的事物常常是事物直观的、形象的外部特征或属性,他们所认识的概念往往是具体的,可直接感知的,对词概念的抽象性思维能力不强。因此,我们在进行小学语文教学中的组词时,必须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教他们掌握可能掌握的概念。组的词要贴近学生生活,是他们能够理解的、直观的。特别是低年级学生更应该如此。低年级学生对词概念的理解受词概念本身所包含的直观特征所支配,主要依靠感性表象来理解词的概念。如小学低年级学生用“树”进行组词时,组出“树木、树林、果树、松树”等直观的、贴近他们的生活的词是切合实际的,符合他们对词概念理解的具体形象性,如果此时我们引入诸如:“树立、建树、树新风”等抽象的、不易理解的概念,就不符合他们的这种思维的发展。尽管我们用直观生动的语言进行描述,帮助他们理解,但是让他们自己组词时,他们就没有这种条件,还不具备这种思维方式。所以,教师在教学生自己组词时,必须全面考虑。儿童认识客观事物是由具体到抽象,由感性到理性,由事物的外表到事物的本质。
《语文新课程标准》指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进行,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因此,在组词练习中,只能由日常生活概念到社会政治生活概念,由物质概念到精神概念,由具体概念到抽象概念教学生掌握词义,做到由易到难,由简单到复杂,循序渐进,有计划地进行。绝对不能把他们视为成人对待,这样就违背了小学生的思维发展规律,不利于他们思维的发展。
三、小学低年级阶段的组词,应从口头组词向书面组词转化,丰富词汇的积累。
有研究资料表明:小学阶段最初书面言语的词汇量少于口头言语的词汇量。初入学儿童已在生活经验中掌握了大量口头词汇和语言,他们有着把口头语言转换为书面语言的冲动,但是一、二年级学生特别是初入学儿童,他们的识字量少,很难进行书面组词。在这个阶段应尽量让他们进行口头组词或者直接用课本中的词语进行书面组词,这样逐步转向以书面组词为主,让学生把书面形式的词汇和语言与已有的熟悉事物联系起来,让他们在生活中体会组词的乐趣,积累词汇,发展他们的语言和思维。
教师要帮助低年级学生接通所学生字与口头语言中已掌握的词语的联系,特别是在我们农村学校,低年级学生的理解大多是与生活中的实物联系起来的。如教学“红”字时,教师先以具体实物让学生认识“红领巾”,并根据他们对生活中实物的认识,如穿的衣服颜色有深红、淡红、粉红、橘红、火红等,掌握“红”的概念,了解它的种类:“深红、淡红、粉红、橘红、火红”等。而“红旗、红花”等词语是学生生活经验中熟悉的事物和口语中已掌握的概念,但与“红”色的“红”联系不上来,一经老师指出,学生就豁然明白,啊,原来这么多词语中的“红”就是“红领巾”的“红”,这样不但明白了词义,而且接通了生字与口语中已掌握的词语的联系。
一、小学阶段的组词主要是为了学生识字,而不是重点区分什么是词,什么是短语。
这是我们广大小学语文教师值得注意的一点。在最近的一次小学语文统考评卷中,有关组词题的评判引起了一个小小的争议:有一部分教师认为,在组词题中,学生组的应该是词语,而不能组成了短语之类的。例如:在小学二年级的统考试卷中就有这样一组辨字组词:“带”和“戴”,对“戴”的组词时,大部分学生都组成了“戴帽子”,有的教师就认为应该判为错,原因是“戴帽子”是一个短语,而不是词语,应该组为“穿戴”之类的词语才能评为对。有的教师则不以为然。最后还是少数服从多数,定下了一个“标准”:组词时组为短语的都为错。虽然服从了这个“标准”,按照这个“标准”来评分,但我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
什么是词,什么是短语,查《现代汉语知识》便可以知道:词是由语素构成的,表示一定意义的,能独立运用的最小的语言单位。词和词组合就构成了短语,短语也叫词组,短语是构成句子的基础,能够充当句子的各种成分,大多数短语加上语气助词就能成为句子。显然,词和短语是有区别的。按照严格意义说,这些教师的认为是有一定道理的,组词是不能组成了短语。但应该注意的一点是,我们面对的是小学生。在小学阶段,特别是低中年级阶段,组词是为了让小学生能够正确的识字,理解字义、词义,丰富词汇的积累,主要的不是让他们区别什么是词,什么是短语。区别什么是词,什么是短语,这是以后教育阶段的事情。既然是为了识字,我们就要充分利用它的这一“功能”。如果我们在教学中太过分强调“词”这个概念,组词的这一“功能”就会失掉。比如说前面我们所提到的“戴”字,如果学生组成“戴帽子”,我们给了他一个“×”,他就有可能理解成为“戴帽子”的“dài”不是这一个“戴”,而是其它的“dài”。
《语文新课程标准》指出: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是语文实践,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因此,我认为,在组词教学时,不宜过多地引入概念。组词还应该在各种语境中进行,让学生在不同的语境中体会、理解字义、词义,运用这些生字生词。不管他们组成了词语还是短语,只要是“组”对了,就说明他们对这个生字已有所认识、理解。
二、组词必须根据儿童思维发展的水平和特点进行。
组词的目的是为了学生能够更好地掌握字义词义,为运用打基础,而教小学生掌握字义词义必须根据儿童思维发展的水平和特点进行。小学低年级学生的思维特点是“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要形式,逐步过度到以抽象逻辑思维为主要形式。但这种逻辑思维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直接与感性经验相联系的,仍然具有很大成分的具体形象性。”(《教育心理学》)小学低年级学生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导,抽象逻辑思维还在发展中。他们所认识的事物常常是事物直观的、形象的外部特征或属性,他们所认识的概念往往是具体的,可直接感知的,对词概念的抽象性思维能力不强。因此,我们在进行小学语文教学中的组词时,必须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教他们掌握可能掌握的概念。组的词要贴近学生生活,是他们能够理解的、直观的。特别是低年级学生更应该如此。低年级学生对词概念的理解受词概念本身所包含的直观特征所支配,主要依靠感性表象来理解词的概念。如小学低年级学生用“树”进行组词时,组出“树木、树林、果树、松树”等直观的、贴近他们的生活的词是切合实际的,符合他们对词概念理解的具体形象性,如果此时我们引入诸如:“树立、建树、树新风”等抽象的、不易理解的概念,就不符合他们的这种思维的发展。尽管我们用直观生动的语言进行描述,帮助他们理解,但是让他们自己组词时,他们就没有这种条件,还不具备这种思维方式。所以,教师在教学生自己组词时,必须全面考虑。儿童认识客观事物是由具体到抽象,由感性到理性,由事物的外表到事物的本质。
《语文新课程标准》指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进行,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因此,在组词练习中,只能由日常生活概念到社会政治生活概念,由物质概念到精神概念,由具体概念到抽象概念教学生掌握词义,做到由易到难,由简单到复杂,循序渐进,有计划地进行。绝对不能把他们视为成人对待,这样就违背了小学生的思维发展规律,不利于他们思维的发展。
三、小学低年级阶段的组词,应从口头组词向书面组词转化,丰富词汇的积累。
有研究资料表明:小学阶段最初书面言语的词汇量少于口头言语的词汇量。初入学儿童已在生活经验中掌握了大量口头词汇和语言,他们有着把口头语言转换为书面语言的冲动,但是一、二年级学生特别是初入学儿童,他们的识字量少,很难进行书面组词。在这个阶段应尽量让他们进行口头组词或者直接用课本中的词语进行书面组词,这样逐步转向以书面组词为主,让学生把书面形式的词汇和语言与已有的熟悉事物联系起来,让他们在生活中体会组词的乐趣,积累词汇,发展他们的语言和思维。
教师要帮助低年级学生接通所学生字与口头语言中已掌握的词语的联系,特别是在我们农村学校,低年级学生的理解大多是与生活中的实物联系起来的。如教学“红”字时,教师先以具体实物让学生认识“红领巾”,并根据他们对生活中实物的认识,如穿的衣服颜色有深红、淡红、粉红、橘红、火红等,掌握“红”的概念,了解它的种类:“深红、淡红、粉红、橘红、火红”等。而“红旗、红花”等词语是学生生活经验中熟悉的事物和口语中已掌握的概念,但与“红”色的“红”联系不上来,一经老师指出,学生就豁然明白,啊,原来这么多词语中的“红”就是“红领巾”的“红”,这样不但明白了词义,而且接通了生字与口语中已掌握的词语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