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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地位的衰落开启了一场从理论上和立法上"重新发现被害人"的运动。以此为背景,有别于帕卡的"犯罪控制模式"和"正当程序模式"的被害人参与模式理论被提了出来,它纠正了帕卡的"两种模式"只看到国家或者被追诉人的缺点,为其增加了新的元素。被害人参与模式能纠正我国刑事诉讼中犯罪控制因素过多、正当程序和被害人参与因素均过少的局面,使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朝向更加良性的制度化发展,达至对被追诉人和被害人的均衡人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