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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代科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管理模式的创新,要求高职院校与行业建立完善的人才交流机制,进行人力资源互补,实现人力资源共享。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紧紧抓住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的重大机遇,依托浙江省司法行政行业,在高职院校与行业人才双向交流机制创新方面走出了新路子,积累了新经验,开拓了新局面。
关键词:高职院校;行业人才;交流机制;创新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3)02-0011-04
高等职业教育必须面向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实用人才,真正办出特色。要真正实现这一目标,就要求高等职业教育必须依赖行业、企业,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发展之路。如何创新高职院校与行业人才双向交流机制①,探索出一条高职院校与行业合作的新路子,从根本上解决高职院校教师深入行业一线顶岗实践和行业人才到高职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的难题,从而在高职院校与行业人力资源共享机制领域打开新局面,成为高职高职院校面临的一项现实而又紧迫的任务。
建立和完善高职院校与
行业人才交流机制的背景
利用高职院校与行业两种不同的教育资源,运用双方有一定广度和深度的合作方式开展高职教育,实现高职院校与行业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培养社会急需的应用型人才,已经成为目前世界各国职业教育的一个共同特点。但由于当前人才部门所有行业利益不均和激励制度、保障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各地普遍存在着高职院校与行业联系不够紧密、深层次的合作机制尚未形成、行业积极性不高、合作的内涵不够丰富以及合作形式单一等问题。因此,必须在机制层面进行大胆的创新和探索。
高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高等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是“工学结合,校企联盟”,它把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作为宗旨和本质特征。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人力资源能力建设要求不断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承担着大规模人力资源开发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任。因此,建立行之有效的高职院校与行业合作机制,不仅是高等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行业联系最紧密、最直接的鲜明特色,而且是当前改革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教学模式和培养模式的关键环节,更是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重要途径。在这一宏观背景下,依托行业办学,建立高职院校与行业人才双向交流的有效机制,成为实现“工学结合,校企联盟”的重要途径和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 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办学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职业教育要以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宗旨,为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服务。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蓬勃发展,高职院校根据自身性质和特点,从不同领域积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地处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前沿,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学院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利用自身资源和独特优势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是高职院校一项基本任务和历史使命;学院要可持续发展,必须积极主动地适应国家产业调整,适应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专业发展的需要 要实现为生产一线培养技能型创新人才的目标,就要积极创新,大胆改革,采用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它要求教师不仅有较强的教学能力,而且有行业一线的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实践技能和指导学生实习、实训的能力。因此,创新高职院校与行业人才交流机制,不仅有利于提高教师的“双师”素质,而且有利于充分利用行业人力资源,培养专兼结合、具有“双师”素质和“双师”结构的教学团队,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供可靠保证;同时,通过交流合作,能够促使高职院校准确地了解行业人才需求状况,及时把握行业需求变化,科学设计与行业需求相一致的专业结构,为高职院校专业发展提供可靠保证。
建立和完善高职院校与
行业人才交流机制的重要意义
高职院校是人才培养的摇篮,行业是人尽其才的平台,供需双方要求人才准确对接,而人才对接为双方对接奠定了坚实基础。高职院校与行业共同对人力资源开发进行合作,供需双方协调,就会促进整个创新体系的协调,其结果可以形成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使双方产生新的活力,从而促使教育、经济和社会得到协调发展。
高职院校发展的生命力所在 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布局调整、学科建设和课程体系改革以及学生实践能力培养,都需要依托行业、面向行业。现代教育理论认为,除了课堂教学之外,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同样是培养人才的有效方式之一,是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打破人才部门割据,高职院校与行业进行人才交流,不仅为学生创造更好的社会实践条件,使之得到实践锻炼并提高各方面能力,而且可以促进高职院校专业教学改革和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和实习实训条件、推进实训基地建设,同时,有利于建立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灵活机制,盘活人才资源,实现人力资源效率的最大化,从而为职业教育发展营造外部环境和内在动力。
提高行业人员理论水平和运用科学理论解决行业工作实际问题的重要举措 人才流动可引起“鲶鱼效应”和“远缘杂交”,可以激发人才的活力,提高人才的整体素质。实践证明,建立高职院校和行业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交流合作机制,有利于行业依托高职院校这个培训基地,不断更新行业人员的知识结构,满足行业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要求,提升行业人员适应社会发展与技术变革的能力;有利于行业利用高职院校人才、技术、信息优势,将高职院校智力因素与行业生产要素紧密结合起来,共同进行项目攻关以及技术创新,成为行业技术创新的基地与智力中心。
加强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双师”素质的重要举措 行业人才的参与,不仅可以缓解高职院校教师数量的不足,而且可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与行业人员互相交流、取长补短,有利于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增进学校与社会的联系,打破学校封闭的办学体系,形成以社会需要为中心的办学机制,促进校企合作,真正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 建立和完善高职院校与行业
人才交流机制的思路和实践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明确了构建高职院校与行业人才交流机制的基本思路,即树立依托行业、根植行业、服务行业、引领行业的理念,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单位参与的办学机制,逐步形成科学分工、灵活多样、富有成效、高效运作的高职院校与行业人才双向交流长效机制,明确规定合作方的权利、责任、义务,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盘活人才资源,实现高职院校与行业人力资源共享和人力资源效率的最大化,进一步推进学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行业人员的能力建设,实现多方共赢。我院基于上述认识,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完善高职院校与行业合作的制度建设 一是外部制度建设,重点是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在广泛调研并征求行业一线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向上级主管部门省司法厅提交可行性调研报告。同时,积极参与上级主管部门起草、制定相关文件的工作,最终实现由上级主管部门专门出台指导性文件,并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正式实施。这标志着上级主管部门把学院与行业人才双向交流工作提高到全省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高度去认识,学院与行业人才交流在制度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二是内部制度建设。在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的基础上,学院积极跟进,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与之相关的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行业参与学院人才培养过程的激励和保障机制。通过努力,在制度建设层面为我院与行业开展有效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探索教师到行业挂职锻炼的长效机制 一是紧密结合行业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富有行业特色的挂职锻炼运行机制。学院积极争取,最终实现了由省司法厅政治部牵头,并召集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政治部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政治部三方进行协调,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晰、可操作性强。通过努力,初步形成了“上级主管部门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学院组织选派——各基层单位落实岗位”的教师挂职锻炼运作机制。二是注重挂职锻炼的实际效果,突出教师实践经验的积累和实践技能的提高。教师深入行业一线挂职锻炼的时间为一年,要求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和规范顶岗实践,注重积累行业一线工作经验和熟悉行业一线工作程序。三是建立严格的管理和考核制度,注重绩效评价。实行学院和行业双重管理,加强绩效评价,将考核结果纳入个人履历与年度考评,并与教师待遇等挂钩。四是采取激励措施,划拨专项经费,使教师在挂职锻炼期间的经费得到充分保证,从而极大地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探索建立兼职教官聘任和管理机制 一是突出行业特色,建立兼职教官制度。从省属监狱、劳教单位聘请具有一定理论水平且具有行业一线实践经验和实践技能的警察作为兼职教官来承担实践课教学任务。同时,建立了兼职教官数据库,对兼职教官合理配置、分类管理。②由此,一套由“系部推荐——学院初审并上报——基层单位选拔——行业主管部门调配——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兼职教官选拔聘用机制建立起来,并运行顺畅。二是量才使用,充分发挥行业人才的独特作用。兼职教官同高职院校教师一起共同参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共同承担专业建设任务、开发实训课程、编写实训教材,承担校外实习基地的实习指导以及对青年教师起“传、帮、带”等作用。
建立了“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培养机制 一是选拔德才兼备,具有坚实理论基础和系统专业知识的专业课教师作为重点培养对象,采取学位进修、学术交流、国内外研修、项目开发、技术服务和挂职锻炼等形式,重点提高教师队伍行业一线工作经验和实践技能,增强其竞争意识和团队创新能力。二是组织兼职教官以高职教育理论、教学能力和技能、课堂教学组织、教学大纲编写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其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三是建立团队合作机制,完善团队负责人培养与选拔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团队自主管理模式,扩大团队在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应用技术研究等方面的自主权力,形成团队自主管理、专兼人员科学分工、责权利相统一的团队合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高职院校与行业
人才交流机制取得的初步成效
高职院校与行业合作长效机制建立并运行顺畅 随着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高职院校与行业能否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成为困扰许多高职院校的一大难题。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根植于浙江省司法行政行业,通过艰辛探索,逐步建立起“上级主管部门总体指导——行业管理部门协调——各基层单位负责具体实施”的科学分工、灵活多样、富有成效、高效运作的长效合作机制。从近年的实践来看,这种机制的优越性不仅体现在制度层面,更重要的是付诸于实践,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得到不断完善和发展,呈现出积极的效果。
从行业一线聘请兼职教官突出重围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所依托的行业主要为监狱、劳动教养等单位,一线警力紧张一直是全省乃至全国监狱、劳教单位共同面临的现实问题。面对这个问题,我院一是拓宽人力资源开发渠道,全方位、多层次聘请人才。学院警察类专业主要面向省属监狱、劳教单位以及基层司法行政单位聘请兼职教官,非警察类专业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聘请兼职教师。二是创新人才聘用形式,灵活多样选聘人才。学院充分利用公务员编制的优势,通过参加公务员招考、公务员选调以及退休返聘等形式从行业选拔优秀人才;对于在职在编的行业人才,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全职式、走教式和实习指导等灵活多样的聘用形式,破解了许多难题。三是学院教师到行业挂职锻炼期间,在一线民警的带领下到行业一线岗位顶岗实践,充实了一线警力,有效缓解了警力不足的矛盾,受到相关单位的欢迎。
教师到行业挂职锻炼走出一条新路 一是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教师到行业挂职锻炼被提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议事日程,由省司法厅党委专门发文,省监狱管理局和省劳动教养管理局布置,省属监狱、劳教单位具体落实,每个环节责任明确,程序到位,高效运转。二是得到挂职锻炼单位的积极配合。省属监狱、劳教单位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挂职锻炼教师专门下发文件任职,教师被充实到行业一线,承担了所挂职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并由所挂职单位实施管理、考核和培养。在监狱、劳教单位相对比较封闭的特殊执法环境中实现如此紧密的合作,这种探索具有重要的创新意义,对于全国同类高职院校具有巨大的辐射作用和示范效应。三是得到教师的积极响应。教师有机会深入行业一线参与管教工作,积累了大量的行业一线实际工作经验,掌握了行业一线的基本工作程序,这为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由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并不断完善起来。 探索出高职院校与行业合作共赢的新模式 一是初步营造了合作共赢的文化氛围。从上级主管部门省司法厅,到行业指导部门省监狱管理局、省劳动教养管理局,再到省属基层监狱劳教单位,从学院领导、管理人员和教师,到监狱、劳教单位领导、中层干部和一线民警都更新了观念、转变了思想,能够充分认识到高职院校与行业人才交流互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上级主管部门从战略层面进行指导。上级主管部门把学院与行业合作提高到战略层面谋划,明确提出要依托学院为行业培养、培训人才,把学院打造成行业的智力中心。特别是2011年实现了“省部共建”,在更高层面上为学院与行业合作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三是行业在合作中得到了好处。行业利用学院在科研、人才、基地等方面的资源和优势,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巨大帮助。同时,学院教师到行业挂职锻炼可以为行业解决很多理论层面的深层问题,促进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学院在合作中得到实惠。通过与行业合作,学院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破,由此,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封闭办学的局面,学院与行业合作共赢的新模式已经形成并发挥作用。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是实现高职教育目标、提高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一方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结构调整,侧重于学院教师和来自行业一线人才的整合,从而实现了实训类专业课程由行业兼职教官讲授的机制,师资队伍“双师”结构明显优化;另一方面,加强本校教师“双师”素质提升,通过选送专任教师到行业挂职锻炼提高其实践技能。学院选派教师到行业挂职锻炼的时间为一年,教师可结合自身专业特长担任不同职务,一般担任监狱分监区长助理职务、监狱信息技术科科长助理、中队长助理、司法助理、执行助理、审判员助理等职务。通过挂职锻炼,教师能够深入基层一线,不仅积累了行业一线工作经验,在理论联系实际上取得了较大收获,指导学生实践学习的能力得到明显提升,而且能够将理论研究与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既提升了理论的实践性,又突出了理论的指导性,将理论与行业一线工作实际紧密联系,为提升服务行业能力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促进了教学科研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教学科研提供了鲜活的素材和突破口,增强了教学科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提升,学生受益匪浅 一是人才培养的科学性、针对性更强。通过学院与行业人才交流,学院更好地把握行业需求,并按照行业发展要求对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不断调整、不断适应、互相推动、互相促进,使得学院能够更加准确地了解行业人才需求状况,及时把握行业需求变化,在此基础上设计科学合理的专业结构,保证了专业设置与行业需求相一致。二是课程建设的实用性更加突出。教师在实践中熟知了行业标准和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搜集整理了大量的案例用之于课程体系改革和课程建设重构,并在教学实践中加以运用,受到学生的广泛好评。三是教学形式更加灵活多样,教学效果提高明显。由于兼职教官参与教学过程,使得学院有条件试行“双师制”授课制度,部分专业试行一门课的理论部分由学院教师讲授,实践课由兼职教官讲授;部分专业试行一堂课由学院教师和兼职教官两名教师共同讲授。这种改革为提高学生首岗适应能力、多岗迁移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打下了坚实基础,受到了学生的欢迎,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总之,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高职院校与行业人才双向交流机制,创新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进一步明确高职院校、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三方合作中的权利、责任、义务,既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现阶段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既是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也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需要社会各方继续深入探索、大胆创新。
注释:
①本文中的高职院校主要是指司法类高等职业院校,行业主要是指此类高职院校所依托的监狱、劳教以及司法行政系统。
②根据人民警察警衔、专业技术职务及工作经验等条件,浙江警院探索把兼职教官分为高级教官、中级教官和初级教官;根据其承担的工作性质和内容,兼职教官分为全职式兼职教官、走教式兼职教官和校外实训指导教官。按照效益最大化原则,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兼职教官在聘用条件、工作方式、考核管理、培养培训以及待遇等方面都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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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傅志勇(1973—),男,甘肃陇西人,硕士,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政治部讲师,研究方向为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管理。
关键词:高职院校;行业人才;交流机制;创新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3)02-0011-04
高等职业教育必须面向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实用人才,真正办出特色。要真正实现这一目标,就要求高等职业教育必须依赖行业、企业,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发展之路。如何创新高职院校与行业人才双向交流机制①,探索出一条高职院校与行业合作的新路子,从根本上解决高职院校教师深入行业一线顶岗实践和行业人才到高职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的难题,从而在高职院校与行业人力资源共享机制领域打开新局面,成为高职高职院校面临的一项现实而又紧迫的任务。
建立和完善高职院校与
行业人才交流机制的背景
利用高职院校与行业两种不同的教育资源,运用双方有一定广度和深度的合作方式开展高职教育,实现高职院校与行业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培养社会急需的应用型人才,已经成为目前世界各国职业教育的一个共同特点。但由于当前人才部门所有行业利益不均和激励制度、保障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各地普遍存在着高职院校与行业联系不够紧密、深层次的合作机制尚未形成、行业积极性不高、合作的内涵不够丰富以及合作形式单一等问题。因此,必须在机制层面进行大胆的创新和探索。
高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高等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是“工学结合,校企联盟”,它把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作为宗旨和本质特征。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人力资源能力建设要求不断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承担着大规模人力资源开发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任。因此,建立行之有效的高职院校与行业合作机制,不仅是高等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行业联系最紧密、最直接的鲜明特色,而且是当前改革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教学模式和培养模式的关键环节,更是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重要途径。在这一宏观背景下,依托行业办学,建立高职院校与行业人才双向交流的有效机制,成为实现“工学结合,校企联盟”的重要途径和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 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办学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职业教育要以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宗旨,为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服务。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蓬勃发展,高职院校根据自身性质和特点,从不同领域积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地处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前沿,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学院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利用自身资源和独特优势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是高职院校一项基本任务和历史使命;学院要可持续发展,必须积极主动地适应国家产业调整,适应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专业发展的需要 要实现为生产一线培养技能型创新人才的目标,就要积极创新,大胆改革,采用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它要求教师不仅有较强的教学能力,而且有行业一线的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实践技能和指导学生实习、实训的能力。因此,创新高职院校与行业人才交流机制,不仅有利于提高教师的“双师”素质,而且有利于充分利用行业人力资源,培养专兼结合、具有“双师”素质和“双师”结构的教学团队,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供可靠保证;同时,通过交流合作,能够促使高职院校准确地了解行业人才需求状况,及时把握行业需求变化,科学设计与行业需求相一致的专业结构,为高职院校专业发展提供可靠保证。
建立和完善高职院校与
行业人才交流机制的重要意义
高职院校是人才培养的摇篮,行业是人尽其才的平台,供需双方要求人才准确对接,而人才对接为双方对接奠定了坚实基础。高职院校与行业共同对人力资源开发进行合作,供需双方协调,就会促进整个创新体系的协调,其结果可以形成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使双方产生新的活力,从而促使教育、经济和社会得到协调发展。
高职院校发展的生命力所在 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布局调整、学科建设和课程体系改革以及学生实践能力培养,都需要依托行业、面向行业。现代教育理论认为,除了课堂教学之外,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同样是培养人才的有效方式之一,是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打破人才部门割据,高职院校与行业进行人才交流,不仅为学生创造更好的社会实践条件,使之得到实践锻炼并提高各方面能力,而且可以促进高职院校专业教学改革和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和实习实训条件、推进实训基地建设,同时,有利于建立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灵活机制,盘活人才资源,实现人力资源效率的最大化,从而为职业教育发展营造外部环境和内在动力。
提高行业人员理论水平和运用科学理论解决行业工作实际问题的重要举措 人才流动可引起“鲶鱼效应”和“远缘杂交”,可以激发人才的活力,提高人才的整体素质。实践证明,建立高职院校和行业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交流合作机制,有利于行业依托高职院校这个培训基地,不断更新行业人员的知识结构,满足行业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要求,提升行业人员适应社会发展与技术变革的能力;有利于行业利用高职院校人才、技术、信息优势,将高职院校智力因素与行业生产要素紧密结合起来,共同进行项目攻关以及技术创新,成为行业技术创新的基地与智力中心。
加强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双师”素质的重要举措 行业人才的参与,不仅可以缓解高职院校教师数量的不足,而且可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与行业人员互相交流、取长补短,有利于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增进学校与社会的联系,打破学校封闭的办学体系,形成以社会需要为中心的办学机制,促进校企合作,真正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 建立和完善高职院校与行业
人才交流机制的思路和实践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明确了构建高职院校与行业人才交流机制的基本思路,即树立依托行业、根植行业、服务行业、引领行业的理念,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单位参与的办学机制,逐步形成科学分工、灵活多样、富有成效、高效运作的高职院校与行业人才双向交流长效机制,明确规定合作方的权利、责任、义务,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盘活人才资源,实现高职院校与行业人力资源共享和人力资源效率的最大化,进一步推进学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行业人员的能力建设,实现多方共赢。我院基于上述认识,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完善高职院校与行业合作的制度建设 一是外部制度建设,重点是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在广泛调研并征求行业一线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向上级主管部门省司法厅提交可行性调研报告。同时,积极参与上级主管部门起草、制定相关文件的工作,最终实现由上级主管部门专门出台指导性文件,并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正式实施。这标志着上级主管部门把学院与行业人才双向交流工作提高到全省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高度去认识,学院与行业人才交流在制度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二是内部制度建设。在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的基础上,学院积极跟进,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与之相关的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行业参与学院人才培养过程的激励和保障机制。通过努力,在制度建设层面为我院与行业开展有效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探索教师到行业挂职锻炼的长效机制 一是紧密结合行业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富有行业特色的挂职锻炼运行机制。学院积极争取,最终实现了由省司法厅政治部牵头,并召集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政治部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政治部三方进行协调,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晰、可操作性强。通过努力,初步形成了“上级主管部门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学院组织选派——各基层单位落实岗位”的教师挂职锻炼运作机制。二是注重挂职锻炼的实际效果,突出教师实践经验的积累和实践技能的提高。教师深入行业一线挂职锻炼的时间为一年,要求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和规范顶岗实践,注重积累行业一线工作经验和熟悉行业一线工作程序。三是建立严格的管理和考核制度,注重绩效评价。实行学院和行业双重管理,加强绩效评价,将考核结果纳入个人履历与年度考评,并与教师待遇等挂钩。四是采取激励措施,划拨专项经费,使教师在挂职锻炼期间的经费得到充分保证,从而极大地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探索建立兼职教官聘任和管理机制 一是突出行业特色,建立兼职教官制度。从省属监狱、劳教单位聘请具有一定理论水平且具有行业一线实践经验和实践技能的警察作为兼职教官来承担实践课教学任务。同时,建立了兼职教官数据库,对兼职教官合理配置、分类管理。②由此,一套由“系部推荐——学院初审并上报——基层单位选拔——行业主管部门调配——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兼职教官选拔聘用机制建立起来,并运行顺畅。二是量才使用,充分发挥行业人才的独特作用。兼职教官同高职院校教师一起共同参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共同承担专业建设任务、开发实训课程、编写实训教材,承担校外实习基地的实习指导以及对青年教师起“传、帮、带”等作用。
建立了“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培养机制 一是选拔德才兼备,具有坚实理论基础和系统专业知识的专业课教师作为重点培养对象,采取学位进修、学术交流、国内外研修、项目开发、技术服务和挂职锻炼等形式,重点提高教师队伍行业一线工作经验和实践技能,增强其竞争意识和团队创新能力。二是组织兼职教官以高职教育理论、教学能力和技能、课堂教学组织、教学大纲编写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其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三是建立团队合作机制,完善团队负责人培养与选拔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团队自主管理模式,扩大团队在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应用技术研究等方面的自主权力,形成团队自主管理、专兼人员科学分工、责权利相统一的团队合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高职院校与行业
人才交流机制取得的初步成效
高职院校与行业合作长效机制建立并运行顺畅 随着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高职院校与行业能否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成为困扰许多高职院校的一大难题。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根植于浙江省司法行政行业,通过艰辛探索,逐步建立起“上级主管部门总体指导——行业管理部门协调——各基层单位负责具体实施”的科学分工、灵活多样、富有成效、高效运作的长效合作机制。从近年的实践来看,这种机制的优越性不仅体现在制度层面,更重要的是付诸于实践,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得到不断完善和发展,呈现出积极的效果。
从行业一线聘请兼职教官突出重围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所依托的行业主要为监狱、劳动教养等单位,一线警力紧张一直是全省乃至全国监狱、劳教单位共同面临的现实问题。面对这个问题,我院一是拓宽人力资源开发渠道,全方位、多层次聘请人才。学院警察类专业主要面向省属监狱、劳教单位以及基层司法行政单位聘请兼职教官,非警察类专业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聘请兼职教师。二是创新人才聘用形式,灵活多样选聘人才。学院充分利用公务员编制的优势,通过参加公务员招考、公务员选调以及退休返聘等形式从行业选拔优秀人才;对于在职在编的行业人才,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全职式、走教式和实习指导等灵活多样的聘用形式,破解了许多难题。三是学院教师到行业挂职锻炼期间,在一线民警的带领下到行业一线岗位顶岗实践,充实了一线警力,有效缓解了警力不足的矛盾,受到相关单位的欢迎。
教师到行业挂职锻炼走出一条新路 一是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教师到行业挂职锻炼被提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议事日程,由省司法厅党委专门发文,省监狱管理局和省劳动教养管理局布置,省属监狱、劳教单位具体落实,每个环节责任明确,程序到位,高效运转。二是得到挂职锻炼单位的积极配合。省属监狱、劳教单位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挂职锻炼教师专门下发文件任职,教师被充实到行业一线,承担了所挂职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并由所挂职单位实施管理、考核和培养。在监狱、劳教单位相对比较封闭的特殊执法环境中实现如此紧密的合作,这种探索具有重要的创新意义,对于全国同类高职院校具有巨大的辐射作用和示范效应。三是得到教师的积极响应。教师有机会深入行业一线参与管教工作,积累了大量的行业一线实际工作经验,掌握了行业一线的基本工作程序,这为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由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并不断完善起来。 探索出高职院校与行业合作共赢的新模式 一是初步营造了合作共赢的文化氛围。从上级主管部门省司法厅,到行业指导部门省监狱管理局、省劳动教养管理局,再到省属基层监狱劳教单位,从学院领导、管理人员和教师,到监狱、劳教单位领导、中层干部和一线民警都更新了观念、转变了思想,能够充分认识到高职院校与行业人才交流互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上级主管部门从战略层面进行指导。上级主管部门把学院与行业合作提高到战略层面谋划,明确提出要依托学院为行业培养、培训人才,把学院打造成行业的智力中心。特别是2011年实现了“省部共建”,在更高层面上为学院与行业合作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三是行业在合作中得到了好处。行业利用学院在科研、人才、基地等方面的资源和优势,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巨大帮助。同时,学院教师到行业挂职锻炼可以为行业解决很多理论层面的深层问题,促进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学院在合作中得到实惠。通过与行业合作,学院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破,由此,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封闭办学的局面,学院与行业合作共赢的新模式已经形成并发挥作用。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是实现高职教育目标、提高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一方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结构调整,侧重于学院教师和来自行业一线人才的整合,从而实现了实训类专业课程由行业兼职教官讲授的机制,师资队伍“双师”结构明显优化;另一方面,加强本校教师“双师”素质提升,通过选送专任教师到行业挂职锻炼提高其实践技能。学院选派教师到行业挂职锻炼的时间为一年,教师可结合自身专业特长担任不同职务,一般担任监狱分监区长助理职务、监狱信息技术科科长助理、中队长助理、司法助理、执行助理、审判员助理等职务。通过挂职锻炼,教师能够深入基层一线,不仅积累了行业一线工作经验,在理论联系实际上取得了较大收获,指导学生实践学习的能力得到明显提升,而且能够将理论研究与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既提升了理论的实践性,又突出了理论的指导性,将理论与行业一线工作实际紧密联系,为提升服务行业能力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促进了教学科研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教学科研提供了鲜活的素材和突破口,增强了教学科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提升,学生受益匪浅 一是人才培养的科学性、针对性更强。通过学院与行业人才交流,学院更好地把握行业需求,并按照行业发展要求对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不断调整、不断适应、互相推动、互相促进,使得学院能够更加准确地了解行业人才需求状况,及时把握行业需求变化,在此基础上设计科学合理的专业结构,保证了专业设置与行业需求相一致。二是课程建设的实用性更加突出。教师在实践中熟知了行业标准和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搜集整理了大量的案例用之于课程体系改革和课程建设重构,并在教学实践中加以运用,受到学生的广泛好评。三是教学形式更加灵活多样,教学效果提高明显。由于兼职教官参与教学过程,使得学院有条件试行“双师制”授课制度,部分专业试行一门课的理论部分由学院教师讲授,实践课由兼职教官讲授;部分专业试行一堂课由学院教师和兼职教官两名教师共同讲授。这种改革为提高学生首岗适应能力、多岗迁移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打下了坚实基础,受到了学生的欢迎,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总之,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高职院校与行业人才双向交流机制,创新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进一步明确高职院校、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三方合作中的权利、责任、义务,既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现阶段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既是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也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需要社会各方继续深入探索、大胆创新。
注释:
①本文中的高职院校主要是指司法类高等职业院校,行业主要是指此类高职院校所依托的监狱、劳教以及司法行政系统。
②根据人民警察警衔、专业技术职务及工作经验等条件,浙江警院探索把兼职教官分为高级教官、中级教官和初级教官;根据其承担的工作性质和内容,兼职教官分为全职式兼职教官、走教式兼职教官和校外实训指导教官。按照效益最大化原则,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兼职教官在聘用条件、工作方式、考核管理、培养培训以及待遇等方面都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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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傅志勇(1973—),男,甘肃陇西人,硕士,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政治部讲师,研究方向为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