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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参军,男,曾用名禅君等,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出版有诗集《霓虹灯下的跋涉者》、散文集《岁月的蝉鸣》等。现供职于《时代报告》杂志社。
现如今,老人再婚日益得到社会的尊重,不少单身老人希望找到一位称心配偶,一起走过夕阳红。可是,在幸福恩爱的背后,也有不少老人遭遇了种种法律困境,比如财产、赡养、继承相关的种种纠纷。法学人士称,这也成为当今老年案例讼诉中的热点和难点……
为了再婚,父子亲情一刀两断
赵震山老人今年72岁高龄,家住河南省郑州市黄河路某小区。退休前,老人在郑州市一家市直机关上班,各种待遇都很不错。
赵震山和妻子膝下有一个儿子,加上儿媳及两个孙子,一家人生活富足,可谓其乐融融。2011年秋天,赵震山68岁的妻子患肝癌不幸去世。老人和妻子感情很好,好长一段时间,老人难以接受妻子离世的现实,变得郁郁寡欢、沉默发呆。
直到有一天,一位女子的出现,让赵震山老人从悲伤中解脱出来,渐渐有了笑意。
这名女子叫刘蔓蔓。2012年春的一天,在一次老龄委组织的活动中,52岁的刘蔓蔓和赵震山相识了。此前,刘蔓蔓曾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她离异多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很多人没有想到,赵震山和刘蔓蔓两人相差将近20岁,竟这样自由恋爱了。
自从和刘蔓蔓交往后,赵震山非常珍惜两人的感情。虽说是七旬老人,但赵震山身体没有一点毛病,他带着刘蔓蔓跑遍了全国各地旅游,最远的一次,他们还报名参加了欧洲游。生活中,赵震山给刘蔓蔓买好吃的好穿的,每月还给她1500元的生活费。
热恋中的两位老人很幸福。那时候,刘蔓蔓对赵震山也充满了好感,每天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等,把赵震山的生活照顾得无微不至,让赵震山再次感受到家的温暖。赵震山暗暗下了决心,一定要娶刘蔓蔓回家,重新组建一个新家庭。
那天,赵震山对儿子赵小鹏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可是,让老人伤心的是,儿子坚决反对父亲再婚。理由是刘蔓蔓的年纪比父亲小了近20岁,现在愿意嫁给父亲,完全是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肯定是另有所图。赵震山很生气,质问儿子,如果刘蔓蔓另有所图,她到底图了什么?父子俩为此大吵了一通。最后,赵小鹏挑明说,刘蔓蔓就是为了父亲的房子。
接下来,尽管赵震山百般劝说,但儿子赵小鹏的态度没有丝毫的改变。
经过两个多月的纠结,赵震山下定了决心:跟儿子摊牌,要么同意自己再婚,要么分家析产断绝父子关系,从此各不相干。赵震山名下的两套房子,根据老伴生前公证过的遗嘱,赵震山是这两套房产的唯一产权人。两套房子中,一套98平方米,一套76平方米,随赵小鹏挑一套。见父亲态度如此坚决,赵小鹏没有办法,只好同意了。
一个月后,父子相商后,赵震山将那套98平方米房子过户到了儿子名下。儿子承诺:从此对父亲再婚不再干涉。
没有了儿子的阻拦,赵震山开始跟刘蔓蔓谈婚论嫁了。但此时,儿子赵小鹏对父亲也彻底失望了,他说,父子亲情已经到了尽头。对于刘蔓蔓,他更是不理不睬,冷眼相视。
房产共有,老人丢了一半房产
赵震山和刘蔓蔓如愿举办了婚礼,很隆重,很气派。
新婚之夜,赵震山发誓,今后不管有什么风雨,都会和刘蔓蔓携手,恩爱一生。此时,刘蔓蔓也向赵震山袒露了心声,说自己有一个担心,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丈夫不幸离开了,自己变得孤苦伶仃,生活也就没有了着落。
赵震山觉得妻子的担心并非多余。当晚,刘蔓蔓提出,将她的名字加到赵震山的房本上。
赵震山认为,夫妻生活在一起,只要刘蔓蔓是真心对自己好,陪自己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房产证上多写一个人也无所谓。于是,在详细了解了房产证上的姓名可以变更的情况后,第二天,赵震山就带着妻子去房管局办理了房产加名手续,将原本属于他自己个人财产的房屋变更为夫妻共有。
然而,婚后的生活并不像赵震山想象的那么好。他和刘蔓蔓在生活中的摩擦也越来越多。
赵震山感觉,在房子加名后,他的幸福日子一天不如一天,刘蔓蔓开始不断地找茬吵架。此外,刘蔓蔓动不动就离家出走,留下他一个人,连吃饭都成了问题。有时就算是刘蔓蔓在家,对他的无理谩骂也成了家常便饭。更可气的是,有一次,刘蔓蔓还对老人进行了殴打。老人想着家人以和为贵,小打小闹都算了,可刘蔓蔓竟然选择在老人生日的晚上进行辱骂殴打……
好多次,赵震山想求助儿子。而此时,儿子赵小鹏知道了父亲将另一处房产加上了刘蔓蔓的名字后,更是大发雷霆,说自己不想搀合他们的事,更不愿去探望父亲。
面对这样的生活,赵震山的心彻底冷透了。他想不明白,亲生儿子为什么对自己这么绝情,他把大部分财产都给了儿子,为什么儿子还不满意。他不时自问:几十年的父子情为何竟抵不过两套房子?同时,赵震山开始后悔当初没听儿子的劝告,执意与刘蔓蔓结婚。
为了尽快结束这段婚姻,赵震山找到律师寻求帮助,同时他将刘蔓蔓告到了法院。一方面他要求离婚,另一方面他希望在房本上去掉刘蔓蔓的名字。赵震山告诉法官,当初他同意将刘蔓蔓的名字加在房本上,是因为相信刘蔓蔓会跟自己过一辈子,现在既然两人无法再共同生活,也不想让刘蔓蔓的名字留在他的房本上。
面对法官,赵震山和刘蔓蔓两人均表示同意离婚,但在对房屋的处置问题上,各有想法。
赵震山认为,自己的房子是婚前财产,刘蔓蔓分文未出,当初并不是为了所谓的感情,只是为了安抚女方,才在房产证上加了她的名字,现在房子理应归他。刘蔓蔓则表示,自己和赵震山还是有感情的,只是性格不合等因素才无法生活下去。现在,要严格按照房产证登记的内容来划分房产,既然房产证上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自己理应享有50%的产权。
法庭上,尽管赵震山的意思明确,但他无法证明当初赠与刘蔓蔓房产是有附加条件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本案中,赵震山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变更为赵震山和刘蔓蔓所有,各占50%的份额,刘蔓蔓表示接受赠与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达成的《赠与合同》已履行完毕,且该《赠与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现,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法院审理认定,赵震山对房屋所有权人作了变更,该房屋现在登记的共有权人共有份额各占50%。法院依法委托房地产估价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评估,确认房屋的市场价值为48万元。2013年8月,法院判赵震山和刘蔓蔓离婚,房屋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刘蔓蔓享有赵震山房屋一半的份额,即:房屋归赵震山所有,赵震山一次性支付刘蔓蔓房屋补偿款24万元。
老人再婚,分家析产切莫走眼
赵震山的案件宣判后,老人有自己的反思。他说,原本想重新获得幸福的生活,却给自己带来了诸多困扰。如果自己没有那两套房子,可能会少一些争执。但法学专家称,其实,赵震山的遭遇并不是他有没有这两套房子的问题,而是他在将房子赠与儿子和再婚妻子时没有附加条件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郑州大学法学博士王莹认为,如果赵震山以遗嘱的方式将房子留给儿子和再婚妻子,只有当他过世后他们才能拥有房产的话,也许他的生活会是另一种状况。因此,老年人在组建新家庭时,一定要处理好财产,特别是房产的分配问题,切不可一时冲动,损害了自己的利益。
针对此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的一名刘姓法官提醒说,房屋产权证是确定房屋所有权最重要的权利凭证,即使房屋原来是一方婚前财产,如产权证上记载另一方系共有权人,则房屋也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按照产权证上记载的份额进行分割。
郑州大学法学博士王莹称,再婚家庭中往往一方或双方都有婚前房产,无论婚前财产是否曾经公证,都不要轻易往婚前房产的房产证上加对方的名字,也不要轻易将对方户口迁往婚前房产处。因为房产证上加了对方的名字,对方就可以对该房产提出权利诉求;而户口在此也可以对房子提出居住权和使用权。对于婚前房产,若不需要出售以便重新购买新房,也没有其它特殊情况,还是完完全全留在自己手里较为保险。
王莹博士建议,再婚老人要想避免婚后出现财产纠纷,一般要在婚前做好财产公证,最好与原家庭成员进行分家析产,明确再婚前老人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的子女对老人再婚的财产有争议的,可以进行婚前财产的公证或提前立遗嘱。既然单身老人是为了感情寄托、照顾需要而再婚,图的并非对方财产,相信这样的婚前财产公证不但不会伤害感情,反而有利于家庭和睦。假如再婚老人婚后情感日益深厚,家庭关系和睦融洽,老人们认为需要变更财产公证,也可以通过“遗嘱公证”来对各自财产做出重新安排——遗嘱作为个人处置合法财产的最后文书,法律效力要高于其它财产约定。
王莹博士还建议说,老人再婚前,能够明明白白地确定各自的财产权,可以避免婚后因财产问题而发生纠纷。老人再婚后,应遵守“三不变”的原则:婚前财产所有权不变,婚前财产继承权不变,亲子关系不变。按《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收益一般为共同所有。再婚老人如果离婚,则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再婚老人如果死亡,则在区分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后,属于死亡老人的个人财产和公共财产中的份数由老人的配偶和子女继承。
相关链接: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析产一般发生在大家庭分家或者夫妻离婚时对共有财产的处理。公民死亡后,共同生活人或者财产共有与继承人就财产如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解释,一般是先析产后继承。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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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婚老人常常遭遇种种法律困境。
2、析产不公,儿女们往往反对父母再婚。
3、每一对老人的黄昏恋都希望幸福永远。
稿费、样刊请寄:450053河南郑州市金水区丰乐路7号院8号楼 张参军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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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参军,男,曾用名禅君等,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出版有诗集《霓虹灯下的跋涉者》、散文集《岁月的蝉鸣》等。现供职于《时代报告》杂志社。
现如今,老人再婚日益得到社会的尊重,不少单身老人希望找到一位称心配偶,一起走过夕阳红。可是,在幸福恩爱的背后,也有不少老人遭遇了种种法律困境,比如财产、赡养、继承相关的种种纠纷。法学人士称,这也成为当今老年案例讼诉中的热点和难点……
为了再婚,父子亲情一刀两断
赵震山老人今年72岁高龄,家住河南省郑州市黄河路某小区。退休前,老人在郑州市一家市直机关上班,各种待遇都很不错。
赵震山和妻子膝下有一个儿子,加上儿媳及两个孙子,一家人生活富足,可谓其乐融融。2011年秋天,赵震山68岁的妻子患肝癌不幸去世。老人和妻子感情很好,好长一段时间,老人难以接受妻子离世的现实,变得郁郁寡欢、沉默发呆。
直到有一天,一位女子的出现,让赵震山老人从悲伤中解脱出来,渐渐有了笑意。
这名女子叫刘蔓蔓。2012年春的一天,在一次老龄委组织的活动中,52岁的刘蔓蔓和赵震山相识了。此前,刘蔓蔓曾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她离异多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很多人没有想到,赵震山和刘蔓蔓两人相差将近20岁,竟这样自由恋爱了。
自从和刘蔓蔓交往后,赵震山非常珍惜两人的感情。虽说是七旬老人,但赵震山身体没有一点毛病,他带着刘蔓蔓跑遍了全国各地旅游,最远的一次,他们还报名参加了欧洲游。生活中,赵震山给刘蔓蔓买好吃的好穿的,每月还给她1500元的生活费。
热恋中的两位老人很幸福。那时候,刘蔓蔓对赵震山也充满了好感,每天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等,把赵震山的生活照顾得无微不至,让赵震山再次感受到家的温暖。赵震山暗暗下了决心,一定要娶刘蔓蔓回家,重新组建一个新家庭。
那天,赵震山对儿子赵小鹏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可是,让老人伤心的是,儿子坚决反对父亲再婚。理由是刘蔓蔓的年纪比父亲小了近20岁,现在愿意嫁给父亲,完全是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肯定是另有所图。赵震山很生气,质问儿子,如果刘蔓蔓另有所图,她到底图了什么?父子俩为此大吵了一通。最后,赵小鹏挑明说,刘蔓蔓就是为了父亲的房子。
接下来,尽管赵震山百般劝说,但儿子赵小鹏的态度没有丝毫的改变。
经过两个多月的纠结,赵震山下定了决心:跟儿子摊牌,要么同意自己再婚,要么分家析产断绝父子关系,从此各不相干。赵震山名下的两套房子,根据老伴生前公证过的遗嘱,赵震山是这两套房产的唯一产权人。两套房子中,一套98平方米,一套76平方米,随赵小鹏挑一套。见父亲态度如此坚决,赵小鹏没有办法,只好同意了。
一个月后,父子相商后,赵震山将那套98平方米房子过户到了儿子名下。儿子承诺:从此对父亲再婚不再干涉。
没有了儿子的阻拦,赵震山开始跟刘蔓蔓谈婚论嫁了。但此时,儿子赵小鹏对父亲也彻底失望了,他说,父子亲情已经到了尽头。对于刘蔓蔓,他更是不理不睬,冷眼相视。
房产共有,老人丢了一半房产
赵震山和刘蔓蔓如愿举办了婚礼,很隆重,很气派。
新婚之夜,赵震山发誓,今后不管有什么风雨,都会和刘蔓蔓携手,恩爱一生。此时,刘蔓蔓也向赵震山袒露了心声,说自己有一个担心,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丈夫不幸离开了,自己变得孤苦伶仃,生活也就没有了着落。
赵震山觉得妻子的担心并非多余。当晚,刘蔓蔓提出,将她的名字加到赵震山的房本上。
赵震山认为,夫妻生活在一起,只要刘蔓蔓是真心对自己好,陪自己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房产证上多写一个人也无所谓。于是,在详细了解了房产证上的姓名可以变更的情况后,第二天,赵震山就带着妻子去房管局办理了房产加名手续,将原本属于他自己个人财产的房屋变更为夫妻共有。
然而,婚后的生活并不像赵震山想象的那么好。他和刘蔓蔓在生活中的摩擦也越来越多。
赵震山感觉,在房子加名后,他的幸福日子一天不如一天,刘蔓蔓开始不断地找茬吵架。此外,刘蔓蔓动不动就离家出走,留下他一个人,连吃饭都成了问题。有时就算是刘蔓蔓在家,对他的无理谩骂也成了家常便饭。更可气的是,有一次,刘蔓蔓还对老人进行了殴打。老人想着家人以和为贵,小打小闹都算了,可刘蔓蔓竟然选择在老人生日的晚上进行辱骂殴打……
好多次,赵震山想求助儿子。而此时,儿子赵小鹏知道了父亲将另一处房产加上了刘蔓蔓的名字后,更是大发雷霆,说自己不想搀合他们的事,更不愿去探望父亲。
面对这样的生活,赵震山的心彻底冷透了。他想不明白,亲生儿子为什么对自己这么绝情,他把大部分财产都给了儿子,为什么儿子还不满意。他不时自问:几十年的父子情为何竟抵不过两套房子?同时,赵震山开始后悔当初没听儿子的劝告,执意与刘蔓蔓结婚。
为了尽快结束这段婚姻,赵震山找到律师寻求帮助,同时他将刘蔓蔓告到了法院。一方面他要求离婚,另一方面他希望在房本上去掉刘蔓蔓的名字。赵震山告诉法官,当初他同意将刘蔓蔓的名字加在房本上,是因为相信刘蔓蔓会跟自己过一辈子,现在既然两人无法再共同生活,也不想让刘蔓蔓的名字留在他的房本上。
面对法官,赵震山和刘蔓蔓两人均表示同意离婚,但在对房屋的处置问题上,各有想法。
赵震山认为,自己的房子是婚前财产,刘蔓蔓分文未出,当初并不是为了所谓的感情,只是为了安抚女方,才在房产证上加了她的名字,现在房子理应归他。刘蔓蔓则表示,自己和赵震山还是有感情的,只是性格不合等因素才无法生活下去。现在,要严格按照房产证登记的内容来划分房产,既然房产证上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自己理应享有50%的产权。
法庭上,尽管赵震山的意思明确,但他无法证明当初赠与刘蔓蔓房产是有附加条件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本案中,赵震山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变更为赵震山和刘蔓蔓所有,各占50%的份额,刘蔓蔓表示接受赠与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达成的《赠与合同》已履行完毕,且该《赠与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现,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法院审理认定,赵震山对房屋所有权人作了变更,该房屋现在登记的共有权人共有份额各占50%。法院依法委托房地产估价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评估,确认房屋的市场价值为48万元。2013年8月,法院判赵震山和刘蔓蔓离婚,房屋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刘蔓蔓享有赵震山房屋一半的份额,即:房屋归赵震山所有,赵震山一次性支付刘蔓蔓房屋补偿款24万元。
老人再婚,分家析产切莫走眼
赵震山的案件宣判后,老人有自己的反思。他说,原本想重新获得幸福的生活,却给自己带来了诸多困扰。如果自己没有那两套房子,可能会少一些争执。但法学专家称,其实,赵震山的遭遇并不是他有没有这两套房子的问题,而是他在将房子赠与儿子和再婚妻子时没有附加条件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郑州大学法学博士王莹认为,如果赵震山以遗嘱的方式将房子留给儿子和再婚妻子,只有当他过世后他们才能拥有房产的话,也许他的生活会是另一种状况。因此,老年人在组建新家庭时,一定要处理好财产,特别是房产的分配问题,切不可一时冲动,损害了自己的利益。
针对此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的一名刘姓法官提醒说,房屋产权证是确定房屋所有权最重要的权利凭证,即使房屋原来是一方婚前财产,如产权证上记载另一方系共有权人,则房屋也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按照产权证上记载的份额进行分割。
郑州大学法学博士王莹称,再婚家庭中往往一方或双方都有婚前房产,无论婚前财产是否曾经公证,都不要轻易往婚前房产的房产证上加对方的名字,也不要轻易将对方户口迁往婚前房产处。因为房产证上加了对方的名字,对方就可以对该房产提出权利诉求;而户口在此也可以对房子提出居住权和使用权。对于婚前房产,若不需要出售以便重新购买新房,也没有其它特殊情况,还是完完全全留在自己手里较为保险。
王莹博士建议,再婚老人要想避免婚后出现财产纠纷,一般要在婚前做好财产公证,最好与原家庭成员进行分家析产,明确再婚前老人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的子女对老人再婚的财产有争议的,可以进行婚前财产的公证或提前立遗嘱。既然单身老人是为了感情寄托、照顾需要而再婚,图的并非对方财产,相信这样的婚前财产公证不但不会伤害感情,反而有利于家庭和睦。假如再婚老人婚后情感日益深厚,家庭关系和睦融洽,老人们认为需要变更财产公证,也可以通过“遗嘱公证”来对各自财产做出重新安排——遗嘱作为个人处置合法财产的最后文书,法律效力要高于其它财产约定。
王莹博士还建议说,老人再婚前,能够明明白白地确定各自的财产权,可以避免婚后因财产问题而发生纠纷。老人再婚后,应遵守“三不变”的原则:婚前财产所有权不变,婚前财产继承权不变,亲子关系不变。按《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收益一般为共同所有。再婚老人如果离婚,则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再婚老人如果死亡,则在区分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后,属于死亡老人的个人财产和公共财产中的份数由老人的配偶和子女继承。
相关链接: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析产一般发生在大家庭分家或者夫妻离婚时对共有财产的处理。公民死亡后,共同生活人或者财产共有与继承人就财产如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解释,一般是先析产后继承。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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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婚老人常常遭遇种种法律困境。
2、析产不公,儿女们往往反对父母再婚。
3、每一对老人的黄昏恋都希望幸福永远。
稿费、样刊请寄:450053河南郑州市金水区丰乐路7号院8号楼 张参军 收
电话:0371-67128056手机:13938221418 QQ:202987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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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参军,男,曾用名禅君等,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出版有诗集《霓虹灯下的跋涉者》、散文集《岁月的蝉鸣》等。现供职于《时代报告》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