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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当下愈演愈烈的腐败行为,我们应当抛弃原有的以教育感化为主的反腐模式,更加注重从制度上了解反腐败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然而,作为当下最为重要的反腐机构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却因为领导体制存在着严重的缺陷使得其应有的反腐功能无法得到充分有效地发挥。从党的十七大报告对于司法体制改革的论述出发,探讨中国检察领导体制重构的可能性,及其对于我国反腐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对建国以来检察体制历史维度的考察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明确改革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