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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的发展,与金融领域深度融合,将带动我国金融科技进入3.0时代。监管当局所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严控金融风险。参与金融科技发展的各方应该与监管者保持良性的互动,共同推进金融科技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阶段是转变原来的静态监管、原则监管方式,将监管政策的核心放在平衡创新与稳定之间的关系上。通过设置一定的准入门槛,坚持宏、微观审慎管理,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起到真正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利用监管科技是现阶段可以利用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更加全面的数据化管理,构建不同维度的监管体系,弥补央行征信空白,为数据在不同监管主体之间流动提供了可能。
【关键词】 金融科技金融监管监管科技
一、金融科技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毕马威联合金融科技风投机构H2Ventures发布的《2016Fintech100》榜单显示,金融科技全球分布以欧美为主,中国的金融科技企业表现突出,共有8家企业上榜,Top10中有5家中国企业。美国商务部发布的《2016顶尖金融科技市场报告》显示,蚂蚁金服、百度金融、京东金融等中国金融科技公司的用户量甚至已经超越银行业。2017年12月毕马威再次发布2017年度中国领先金融科技企业50名单,其中大数据与数据分析类公司占比最高,借贷、消费与场景金融类占比紧随其后,可见数据技术是金融行业在金融科技未来发展的核心方向。通过移动互联、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面在金融方面的应用,改变了传统金融的运作方式,推动传统金融向高效率、低成本和个性化的方向发展。
2017年普华永道在全球金融科技调查中,呈现了中国金融科技行业的发展现状、机遇和挑战,以及未来五年的发展趋势。调查发现68%的传统金融机构预计在未来五年内加强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零售银行、投资及财富管理和资金转移支付将在未来这段期间是被金融科技颠覆最高的领域。未来金融科技在我国发展前景光明,以金融相关APP的渗透率为例:移动支付(67.5%)、手机银行(48%)、股票交易和财富管理(7%),国内不断增长的互联网使用群体,为金融科技创新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现阶段我国处于金融科技2.0时代——互联网金融时代,随着新科技如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的发展,与金融领域深度融合,将带动我国金融科技进入3.0时代。我国实体经济也将向信息化、智能化和个性化的商业模式演变,未来科技将是金融发展的重要支柱。
二、我国监管机构面临的挑战
目前,国内金融科技创新发展迅速,随之而来的混业经营等风险也引起监管层关注。监管如何与时俱进是现在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在深交所技术大会上表示,金融科技正在改变和重塑金融发展竞争格局,我们要高度关注其潜在风险与挑战,促进资本市场与金融科技良性互动健康发展。过去我国以支持创新为主,如今监管面临的挑战也越发清晰,重点在于投资者保护、资金安全和征信平台完善等方面。
(一)金融机构方面
金融融機构应从战略理念方面出发,通过加强内部研发并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进行创新,解决信息科技与传统商业模式之间的差异挑战。如今个人贷款及支付业务大量流向金融科技公司,未来其他类型的金融业务例如个人理财、助学贷款、财富管理、消费类金融产品、财富管理等,也将流向金融科技公司。
(二)监管当局方面
中国证监会、保监会和人民银行也都在制定和完善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定。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然是金融,过分强调形式创新和利益驱动则会导致短期金融套利行为,引发重大金融风险。监管当局所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严控金融风险。
日前,多头共债现象引发社会关注,这种不断抬高自身杠杆,加之信息在不同系统间流通受限,造成巨大的风险敞口。去年六月,银监会出台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结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单一自然人在同一平台的借款上限为20万元,在多个平台的借款上限为100万元。现阶段大多数网贷平台对于跨平台借款总额并未给予明确重视,事实上在业内也尚无明确的跨平台征信系统。这种情况下,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生物识别、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建立公共信用服务体系,进行数据共享,解决微观层面的引用评估,从而加强风险控制。凭借实时数据采集、异常交易分析与高效宏观监控,为监管机构提供有力的支撑。参与金融科技发展的各方应该与监管者保持良性的互动,共同推进金融科技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我国目前监管形式的弊端
我国当前的金融监管模式仍为静态监管、原则监管,各种规制或罚款依然是“命令一控制”型的规制方式。此种监管方式需事先制定监管规则,发布后要求监管对象遵从这些规则。然而事实上,金融市场高度动态和自我调整的特性使得规则制定滞后于金融发展。金融市场是一个复杂且多变的多层次市场,金融创新的浪潮正在推着金融机构向“混合”业态发展。监管思维须从“命令一控制型”监管转向“调适性”监管,同时应根据企业不同的风险水平实施多方法、分层式监管。
传统原则监管的重心在于从宏观层面把握监管的基本原则和理念,尽最大可能地为企业营造创新环境、搭建平台,做好后勤保障,相比于微观层面的监管规则和程序,监管对象在监管框架内享有更多的自由空间,促使金融科技行业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发展迅速。未来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应更多地引导被监管机构理解监管框架,进行专项整治。
四、中国应选择的监管道路
相比美国等发达国家,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规模更大,以移动支付为首的支付处置能力更为领先,但行业发展不平均,第三方支付异军突起,网络借贷比较混乱、众筹保险等领域还在起步阶段。主要原因在于市场空白大、技术发展快和监管相对宽松。未来我国金融科技公司会呈现多样化发展,在发展的同时,我们可以参考美国的监管模式制定符合本国国情的监管模式。 美国现有的监管模式,一方面消除了金融科技领域的一些潜在风险,另一方面却限制了这个行业发展的空间。显然在风险控制方面,我们应该向美国学习。但我们也应该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监管政策的核心是要平衡创新与稳定之间的关系,既保证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又不造成重大的金融、社会风险,起到真正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在未来的大数据时代,金融监管机构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设置一定的准入门槛,明确监管政策框架
2.坚持宏、微观审慎管理,全面覆盖各类金融机构
3.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
4.按照风险维度进行监管,防止监管套利
五、监管科技是新趋势
我国金融监管模式传统上属于机构监管,但随着大数据技术与金融科技的发展,未来金融监管会成为数据化的管理机构。例如蚂蚁金服、陆金所、京东金融等这些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公司,需要依赖更加全面的数据化管理。监管科技(RegTech)一词也就应运而生,即监管过程的科技化。其核心在于将数字技术应用于金融监管上来,令监管更为便利、有效,极大地提升监管能力。随着金融业的网络化、数据化和全球化,整合全球金融监控系统对国家、金融主体及消费者而言均是利大于弊。这样金融监管就不再仅仅依靠传统报表报告上的指标,而是在大量的金融交易数据中智能监控搜集有效的风险信息,形成可视化的监控。在监管体制和监管法规还不完备的当下,防止监管套利,进行监管协调就显得至关重要。在我国分业监管体制下,监管科技为解决数据在不同监管主体之间流动提供了可能。
监管科技可以为监管者构建一个以不同风险维度为基础的,更符合当今中国金融创新的合理化监管模式。未来金融科技对发展普惠金融和支持实体经济将发挥重要作用,以科技为支撑的创新业态将推动传统金融发展向實体经济更深更宽的领域发展。通过大数据技术,弥补央行征信空白,通过对个人用户多维度分析,从多角度进行精准营销,使得数据获取和监督管理更为有效。尽管金融监管科技的方法与制度仍处于发展阶段,但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革命必将推动金融监管范式的转换,未来构建一个以大数据和数字身份识别为基础的全新的金融监管框架已是必然。
【参考文献】
[1] pwc.Globalfintechsurveychinasummary2017[R].2017.
[2] 毕马威中国.2017中国领先金融科技企业50[R].2017-12-25.
[3] 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美国金融科技考察报告[R].2017-11-10.
[4] 曹硕.RegTech:金融科技服务合规监管的新趋势[J].证券市场导报,2017(06):1.
[5] 李文红,蒋则沈.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与监管:一个监管者的视角[J].金融监管研究,2017(03):1-13.
[6] 廖岷.全球金融科技监管的现状与未来走向[J].新金融,2016(10):12-16.
[7] 平安证券.金融科技专题:科技创新赢未来[R].2017-12-27.
[8] 普华永道全球金融科技团队.跨越行业界线:金融科技重塑金融服务新格局[J].金融市场研究,2016(05):51-63.
[9] 杨松,张永亮.金融科技监管的路径转换与中国选择[J].法学,2017(08):3-14.
作者简介:沈诗淼,(1995-)辽宁沈阳人,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证券投资,风险管理。
【关键词】 金融科技金融监管监管科技
一、金融科技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毕马威联合金融科技风投机构H2Ventures发布的《2016Fintech100》榜单显示,金融科技全球分布以欧美为主,中国的金融科技企业表现突出,共有8家企业上榜,Top10中有5家中国企业。美国商务部发布的《2016顶尖金融科技市场报告》显示,蚂蚁金服、百度金融、京东金融等中国金融科技公司的用户量甚至已经超越银行业。2017年12月毕马威再次发布2017年度中国领先金融科技企业50名单,其中大数据与数据分析类公司占比最高,借贷、消费与场景金融类占比紧随其后,可见数据技术是金融行业在金融科技未来发展的核心方向。通过移动互联、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面在金融方面的应用,改变了传统金融的运作方式,推动传统金融向高效率、低成本和个性化的方向发展。
2017年普华永道在全球金融科技调查中,呈现了中国金融科技行业的发展现状、机遇和挑战,以及未来五年的发展趋势。调查发现68%的传统金融机构预计在未来五年内加强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零售银行、投资及财富管理和资金转移支付将在未来这段期间是被金融科技颠覆最高的领域。未来金融科技在我国发展前景光明,以金融相关APP的渗透率为例:移动支付(67.5%)、手机银行(48%)、股票交易和财富管理(7%),国内不断增长的互联网使用群体,为金融科技创新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现阶段我国处于金融科技2.0时代——互联网金融时代,随着新科技如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的发展,与金融领域深度融合,将带动我国金融科技进入3.0时代。我国实体经济也将向信息化、智能化和个性化的商业模式演变,未来科技将是金融发展的重要支柱。
二、我国监管机构面临的挑战
目前,国内金融科技创新发展迅速,随之而来的混业经营等风险也引起监管层关注。监管如何与时俱进是现在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在深交所技术大会上表示,金融科技正在改变和重塑金融发展竞争格局,我们要高度关注其潜在风险与挑战,促进资本市场与金融科技良性互动健康发展。过去我国以支持创新为主,如今监管面临的挑战也越发清晰,重点在于投资者保护、资金安全和征信平台完善等方面。
(一)金融机构方面
金融融機构应从战略理念方面出发,通过加强内部研发并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进行创新,解决信息科技与传统商业模式之间的差异挑战。如今个人贷款及支付业务大量流向金融科技公司,未来其他类型的金融业务例如个人理财、助学贷款、财富管理、消费类金融产品、财富管理等,也将流向金融科技公司。
(二)监管当局方面
中国证监会、保监会和人民银行也都在制定和完善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定。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然是金融,过分强调形式创新和利益驱动则会导致短期金融套利行为,引发重大金融风险。监管当局所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严控金融风险。
日前,多头共债现象引发社会关注,这种不断抬高自身杠杆,加之信息在不同系统间流通受限,造成巨大的风险敞口。去年六月,银监会出台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结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单一自然人在同一平台的借款上限为20万元,在多个平台的借款上限为100万元。现阶段大多数网贷平台对于跨平台借款总额并未给予明确重视,事实上在业内也尚无明确的跨平台征信系统。这种情况下,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生物识别、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建立公共信用服务体系,进行数据共享,解决微观层面的引用评估,从而加强风险控制。凭借实时数据采集、异常交易分析与高效宏观监控,为监管机构提供有力的支撑。参与金融科技发展的各方应该与监管者保持良性的互动,共同推进金融科技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我国目前监管形式的弊端
我国当前的金融监管模式仍为静态监管、原则监管,各种规制或罚款依然是“命令一控制”型的规制方式。此种监管方式需事先制定监管规则,发布后要求监管对象遵从这些规则。然而事实上,金融市场高度动态和自我调整的特性使得规则制定滞后于金融发展。金融市场是一个复杂且多变的多层次市场,金融创新的浪潮正在推着金融机构向“混合”业态发展。监管思维须从“命令一控制型”监管转向“调适性”监管,同时应根据企业不同的风险水平实施多方法、分层式监管。
传统原则监管的重心在于从宏观层面把握监管的基本原则和理念,尽最大可能地为企业营造创新环境、搭建平台,做好后勤保障,相比于微观层面的监管规则和程序,监管对象在监管框架内享有更多的自由空间,促使金融科技行业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发展迅速。未来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应更多地引导被监管机构理解监管框架,进行专项整治。
四、中国应选择的监管道路
相比美国等发达国家,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规模更大,以移动支付为首的支付处置能力更为领先,但行业发展不平均,第三方支付异军突起,网络借贷比较混乱、众筹保险等领域还在起步阶段。主要原因在于市场空白大、技术发展快和监管相对宽松。未来我国金融科技公司会呈现多样化发展,在发展的同时,我们可以参考美国的监管模式制定符合本国国情的监管模式。 美国现有的监管模式,一方面消除了金融科技领域的一些潜在风险,另一方面却限制了这个行业发展的空间。显然在风险控制方面,我们应该向美国学习。但我们也应该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监管政策的核心是要平衡创新与稳定之间的关系,既保证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又不造成重大的金融、社会风险,起到真正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在未来的大数据时代,金融监管机构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设置一定的准入门槛,明确监管政策框架
2.坚持宏、微观审慎管理,全面覆盖各类金融机构
3.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
4.按照风险维度进行监管,防止监管套利
五、监管科技是新趋势
我国金融监管模式传统上属于机构监管,但随着大数据技术与金融科技的发展,未来金融监管会成为数据化的管理机构。例如蚂蚁金服、陆金所、京东金融等这些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公司,需要依赖更加全面的数据化管理。监管科技(RegTech)一词也就应运而生,即监管过程的科技化。其核心在于将数字技术应用于金融监管上来,令监管更为便利、有效,极大地提升监管能力。随着金融业的网络化、数据化和全球化,整合全球金融监控系统对国家、金融主体及消费者而言均是利大于弊。这样金融监管就不再仅仅依靠传统报表报告上的指标,而是在大量的金融交易数据中智能监控搜集有效的风险信息,形成可视化的监控。在监管体制和监管法规还不完备的当下,防止监管套利,进行监管协调就显得至关重要。在我国分业监管体制下,监管科技为解决数据在不同监管主体之间流动提供了可能。
监管科技可以为监管者构建一个以不同风险维度为基础的,更符合当今中国金融创新的合理化监管模式。未来金融科技对发展普惠金融和支持实体经济将发挥重要作用,以科技为支撑的创新业态将推动传统金融发展向實体经济更深更宽的领域发展。通过大数据技术,弥补央行征信空白,通过对个人用户多维度分析,从多角度进行精准营销,使得数据获取和监督管理更为有效。尽管金融监管科技的方法与制度仍处于发展阶段,但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革命必将推动金融监管范式的转换,未来构建一个以大数据和数字身份识别为基础的全新的金融监管框架已是必然。
【参考文献】
[1] pwc.Globalfintechsurveychinasummary2017[R].2017.
[2] 毕马威中国.2017中国领先金融科技企业50[R].2017-12-25.
[3] 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美国金融科技考察报告[R].2017-11-10.
[4] 曹硕.RegTech:金融科技服务合规监管的新趋势[J].证券市场导报,2017(06):1.
[5] 李文红,蒋则沈.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与监管:一个监管者的视角[J].金融监管研究,2017(03):1-13.
[6] 廖岷.全球金融科技监管的现状与未来走向[J].新金融,2016(10):12-16.
[7] 平安证券.金融科技专题:科技创新赢未来[R].2017-12-27.
[8] 普华永道全球金融科技团队.跨越行业界线:金融科技重塑金融服务新格局[J].金融市场研究,2016(05):51-63.
[9] 杨松,张永亮.金融科技监管的路径转换与中国选择[J].法学,2017(08):3-14.
作者简介:沈诗淼,(1995-)辽宁沈阳人,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证券投资,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