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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办种[2020]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有关单位:为贯彻实施好《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规范畜牧业监督管理,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目录》公布的重要意义。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下简称《畜牧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