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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现行的行政诉讼制度和行政诉讼实践中,行政案件大多由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但是,由于在现行体制下法院的设置与行政区划重合,基层法院的人、财、物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往往受制于地方政府,其在对地方政府的司法审查中往往会受到行政权的不当干扰,无法或不能依法独立地行使审判权,从而导致在这些案件中司法的公正性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