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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农业部、财政部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及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及“新疆草原资源野外地面监测操作规范与实施细则,结合农业部监测中心的有关要求,按照自治区草原总站2014新疆草原监测工作安排布署,9月15日哈密地区草原站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首次启动了天然草原枯黄期监测工作。